我的这位初中同桌,大概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位同桌了。刚入学的这几天来,他给我的感觉十分糟糕。他是一位男生,皮肤黑黑的,个子不算高,中等身高,他的那双大眼睛给他的颜值加了很多分,但他的行为所扣的分远远大于加的分。
他可谓是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像无脊椎动物似的,话也不好好说,开始的时候脏话连篇,给人的感觉十分的像一个不良少年。自然,成绩在班上也是倒数第一,上课时的点名户就是他,作业完成情况的批评也有他,总觉得什么坏事都和他有那么一丝关系。经历过第一次期中考后,我以班级第一的身份和他作为同桌。此后,我和她也有了许多的故事与交集。我作为一根女生,自然是受不了他的坏习惯,什么上课讲话,睡觉,吃东西,顶撞老师……我都想一一给他指出来,但改变一个人总是需要过程的,不能急求,只能循序渐进。
第一次的事还是发生在周四,我很清楚的记得,是因为在课上我提醒他不要讲话,他来了句“你是谁啊,凭什么要管我那么多!”我觉得很心寒,下课就忍不住的哭了。但这件事过了以后,他也改了很多坏毛病,还是很值得的。再来呢,是到了下学期的事情。有一次他和英语老师顶撞,说了很过分的话,把英语老师气哭了,后来,他也哭了,我也是第一次见这个男生哭。他可能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吧,他和英语老师道了歉,这件事也就解决了。他也在慢慢的改变,也在慢慢的成长,性格上有了提升,成绩也慢慢进步了,我和他一起努力,他不会的都来问我,从开始的要人管着,已经渐渐自觉了,上课点名也少了,批评也少了,也很少让我们给他操心,反而原来比较乖的人都渐渐学坏了一般。
这位同桌,他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有了他,我也才能更加努力的学习,我相信在我们全班同学和老师的带动下,无论是他的成绩还是性格,一定会好过其他任何不努力的人。
第一次知道王其人的是在足球场,他不踢球,在旁边观看,结果很不幸,一记臭脚正中一个小女孩,她是王的妹妹,只见一个男生上去抱住妹妹,就哭开了!还怒目而视我们这班臭脚,他就是王,当时我还不认识他。
上中学后,我们都在五班,慢慢认识并熟悉起来。王同学出身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有文化教养,所以他自小受到良好的呵护,有些娇气,也许他年龄小点有关,虽然个子很高,所以经常看到有些怪里怪气的现象:挺长的一个人还尽办孩子气的事,有次班级组织到烈士公园划船,可能打水仗打恼了,具体谁和谁早闹不清楚,只有那张合影,还纪录了几个生气的模样。当然,他的心地其实是非常善良的,性格也很率直,没什么那些花花肠子。
后来进入高考复习,我们没在一个班,虽有时在课余见着聊几句,但已来往少了,然后我上大学,他搬家到郑州,就断了来往。直到86年,我到科大参加一个培训班,在路上突然遇到他,原来他考上了研究生,我们彼此留下了联系地址。90年左右,一天中午,他突然来到我家,当时在洛阳。他是到洛阳开会,趁中午休会的时间来看看老同学,我们挺高兴,坐在家里聊聊分别后的各自情形,他大发感慨,说了一句我至今难忘的话:“高考真把我给考伤心了,连续三年,一年不如一年啊!”,我甚至一直记得他说这话的表情,装出一脸罕见的沧桑。我也回应道:“你现在不是很好吗?比我强”,那时研究生还算是熊猫,高学历人才。当时我留他吃晚饭被他推辞了,他说下午还要开会,等以后吧。没想到,这竟是永别!
前段时间听说王同学不在了的消息,顿感人生无常,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强留他吃顿饭呢?相与一场,连场酒都没喝过,我只有梦呓般地念叨着。
体育课后是英语课,沸腾的教室好不容易静下来,一颗颗躁动的心慢慢褪去体育课的激动与欢腾。每当这时,教室的后门都会晃进一个姗姗来迟的熟悉身影,他满头大汗,蓬头垢面,手抱篮球,鬼鬼祟祟……
这个身影就是我的同桌,总爱在体育课的下一节课迟到的“调皮鬼”。六年以来,同桌常常就“三八线”问题,不经意间即发大战。在六年的时光里,我早已习惯同桌的捣蛋、“狡猾”、爱开玩笑……
同桌的名字叫“中国”,因为同桌曾在自我介绍时,说自己的英文名是“China”,所以同学都叫他中国。同桌长得虎头虎脑,大家可别被他的外貌骗了,他才不是什么懵懂无知的小朋友,而是聪明,甚至有点儿“奸诈”的小霸王。同桌笑起来非常有喜感,五官皱巴巴地拧作一团,嘴里发出“嗝嗝嗝”的响声,他一笑,全班同学都忍俊不禁了。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他衣服里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薄荷洗衣液的味道,很是好闻。
同桌有点自我“膨胀”,嘴里总挂着一句“给朕拿来……”记得有一次数学课,老师让他说说想法,他竟硬生生地从牙缝里冒出“朕觉得……”,听得同学们目瞪口呆,老师赏他戒尺的抚摸作为奖励。经历了这次遭遇,他的'嘴边依旧挂着“朕”,让人听了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同桌是个段子手,一天到晚,总是金句频出,让人笑掉大牙。他很爱探索别人内心的想法,比如什么“她心里一定万马奔腾”,什么“他心里一定在打着防御”……总能逗得大家笑个不停。
除了这些,我还非常佩服他的聪明才智,以及做事持之以恒的态度。每当在老师提出难题,同学们都还在冥思苦想时,他总是能第一个提出金点子。同学纷纷向他投来佩服的目光时,他掩饰不住内心的小骄傲,大门牙也忍不住跑出来在教室闪亮亮相。要是有问题想不出来,他总会想到下课,犹如雕像般,坐在那儿纹丝不动。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我一定还能记得这个调皮、聪明的同桌。
近两年来,我的同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频繁地被更换着,他们中的很多人,我都已经淡忘了,只有一位,令我记忆深刻,她叫张星华。
她长得很黑,乱蓬蓬的刘海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时常戴着一副假眼镜,装出一副很有学问的样子,一张得理不饶人的大嘴巴,可真是能说会道!
她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就是吃零食!一周七天,五天上学,她没有一天不带零食,在她长期的误导下,我也养成了这个坏习惯。我在吃货界可只是个“萌新”啊!但自从有了这个同桌“老司机”一切都改变了。有一次,我带了一包“香辣小鱼”,耐不住馋的我在课堂上打开了包装,一阵香辣味扑鼻而来。我怕这味道会惊动老师,一时又不知道该藏到哪里,巧中又巧,老师向我走来,我吓得手忙脚乱。这时,我的同桌急中生智,将这包“小鱼”夹在我的作文本中,连忙用手扑扇着,想赶走这气味,老师顿了顿脚步,又回到了讲台上,真是“虎口逃生”啊!只是,我辛苦写的作文可遭了殃!下课了,同桌向我伸了伸手,说:“我可‘救’了你一条命啊,把你的‘小鱼’分给我吧!不然,我就告发老师!”我大笑着说:“你自己不也带零食了吗?”“你想好退路了吗?别废话,给我吃一条总可以了吧。”我只好拿出了一条我心爱的“小鱼”给了她。她可真是一个“吃货”啊!
她还特别喜欢踢足球。我俩在一个辅导班学习,每晚7点半左右,我和她一起写完家庭作业,就去楼下的广场上踢足球,她每次都是我们队的守门员。那天,我们又去踢球了,踢了一会儿,对方获得了一次点球的机会,他们的前锋,一计猛球,没有打门,竟然踢到了张星华的肩膀上。她疼得龇牙咧嘴,等到要发门球时,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将球传给了我。我信心十足地配合队员踢着球,经过我们队员的不懈努力,终于踢赢了这场比赛。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十足的“吃货”兼“足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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