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鹅旅行记》是瑞典的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出生于瑞典南部的一个小农庄,他生性顽皮,不爱读书,喜欢各种恶作剧。有一天,他无意间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当他惊异于自身变化的时候,家里的雄鹅莫顿感受到大雁的呼唤,想与大雁一齐飞行。为了挽留莫顿,尼尔斯紧紧地搂住了他的脖子。不料,莫顿将他带上了天空。于是,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开始了他的旅行。
在旅行中,尼尔斯和雄鹅、大雁阿卡等参加了鹤之舞表演大会,帮忙了放鹅姑娘,从狐狸嘴里救下了大雁……
最终,他们飞往了威曼豪格——尼尔斯的家。在他的爸爸妈妈要***掉雄鹅莫顿和灰雁邓芬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捶打屋门,最终解救了邓芬和莫顿,所以自我也变回了原样,并且长得更高了。
几个月前,我无意间翻开了冰心的《小桔灯》,直到现在,我还是记忆犹新,回味无穷。
冰心的《小桔灯》是一本散文集,该书由许多小故事构成,有《寄小读者》《国旗》等,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小桔灯了,因此把它定为题目,《小桔灯》的主要内容是讲一个八小女孩的故事,她是一个善良,勤劳又乐于助人的小孩子,从中可以体会到真善美。
我最喜欢的也是《小桔灯》这篇小散文。
读过这篇散文的人一定知道那个主人公小女孩吧?那的妈妈一直卧病在床,爸爸又不在身边,所有的事情都要靠这个小女孩来做,家庭的重担都扛在一个八岁的小女孩瘦弱的肩膀上,可是她并不觉的辛苦,却说:“我不做谁做呢,妈妈病了,我就应该照顾她。”可是对于二十一世纪的少年,都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那里做过家务事呢?就像我,平时根本没有做过什么家务只是偶尔擦擦桌子扫扫地什么的,我却为这举动而感到自豪,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直到读到《小桔灯》中的那个小女孩的时候,我才觉得羞愧不已,如果我是她,面对那样的生活遭遇,一定不能做的像她那样好,对于她的大胆,我觉得很佩服,她能独自去不认识的人的家里借电话,而我却不能——因为我是一个生性很胆小的女生,虽然已经十一岁了,可仍然不敢走夜路,“胆小如鼠”这个成语用来形容我是在适合不过了。我喜欢这个文中的小女孩,她善良又纯洁,直到替别人着想,作者回家的时候,因为天色阴沉,小女孩就用橘子皮做了一盏小桔灯为作者照路,虽然她的光很微弱,可是,却饱含着小女孩对作者的感谢与关爱,那个光芒,是友谊之光!
亲情和关爱并不只在于惊天动地的事实,只是一个微小的举动就可以体现,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向大家推荐,希望大家都可以像故事中的小女孩那样,有一颗淳朴善良的心。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回家》的故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为了阻挡自家的大白鹅飞走,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但自己因为变成了小人物,并没有阻挡住鹅反而被鹅一起带着飞了起来。就这样尼尔斯骑在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看到了自己祖国的秀丽风光,学到了许多地理历史知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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