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小小的身躯,黑褐色的玉米粒儿,晶莹剔透,闪着光,发着亮,滑溜溜的,让人爱不释手。也许你会疑惑地说:“不就是一棒玉米吗?有什么稀奇的!”哈哈,我要告诉你,它不仅仅是一棒玉米,这里面还有一个故事呢!
那天早晨,同学们在教室里,各忙各的。我用手轻轻地碰了下前桌,李梁溢转过身来,望着我。我小声说道:“李梁溢,你帮我看看,这是什么?”我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红丝绸的小包,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打开。他充满了好奇,直伸脖子,眼睛盯着那个小包。红丝绸一层层打开,露出一个小小的、黑褐色的东西。“这是我收集的`一个很奇怪的东西,你看看它是什么?”我炫耀着,脸上满是得意。他拿在手里,仔细地端详,忽然扑哧一下笑了,脸上写满神秘,故意卖关子,笑而不答。我从它手里拿回那个小东西,问他:“怎么了?这到底是什么?是不是很宝贵?”他见我心急,便慢条斯理地说:“你问我就问对了人,它是一种新型玉米,样子很好看,也很值钱。更重要的是,把它放在锅里炒,等到熟的时候,就会自动爆出玉米花,白白的,像小雪花一样,这时香味儿便会飘满屋子,吃在嘴里,脆脆的,香香的,味道好极了!”听他这么说,我更加喜爱这个小东西,拿在手里把玩着,随手扒下一粒,递给李梁溢,“你看这颗小小的米粒多好看,圆圆润润的,像黑珍珠一样,你看看!”他伸手来接,可能是这颗玉米粒太小了,也可能是它太滑了,李梁溢竟没拿住,掉在了地上,便“消失”了,怎么也找不到。“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你弄丢了一粒,要赔我一棒!”我假意责怪他,半开玩笑地说。他忍不住笑了,“没问题,一定还你!”没想到,他竟然爽快地答应了。优美的音乐声响起,上课了,我很快投入到课堂学习中去。这事,便忘记了。
第二天清晨,他转过身来,手里拿着一棒小小的、黑得发亮的玉米,递到我面前说:“还你,答应你的。”我接过来,仔细一看,哇!竟和昨天的一模一样,我有些惊呆了!缓过神来,解释道:“昨天,我是和你开玩笑的……”“答应别人的事,就要做到!”他严肃地对我说。我看他目光坚定,语气有力,态度端正的样子,心里热热的,很感动,也不好再说什么,就收下了。
至今,他给我的那棒玉米,我还珍藏着。因为他给我的不仅是一棒玉米,而是说到做到的决绝,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诚信,是一诺千金的分量。
一粒玉米的约定,一份同学的情谊,一个永恒的信念。
初看有点乱,这其实也恰恰是本文的特色,静下心来梳理必然可以透视一个善感的微妙心灵。地点在课堂、跑着单车的公路、香港和想象中的西藏、家之间来回跳跃,而飘浮的思想则在这其间出出入入,现实和虚幻交织错落,显现了作者跌宕起伏的心绪,约定也许有两个,第一个被放逐,而第二个,就已经在脚下和心底。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呵呵,有多久没听过这样的话了呢?现在说,会不会显得太幼稚了点?毕竟,已是青年,就快成年了呢??
抬头望向窗外,光秃了一冬的枝头,何时,竟冒出了一颗颗小小的嫩芽?
是春天来了哦!
笑容爬上了唇角,记起来了——春天,你我之间,似乎有个约定吧??
春天,总是姗姗来迟。她不是不愿来,只是冬天总赖着不走。好不容易挤走了任性的冬天,还没喘几口气,焦躁的夏天又会心急火燎地赶来,推搡着春天赶快离开。于是,春天变得很短暂,很匆忙,也就显得愈加珍贵了。
“天啊,我这么伟大的人怎么能坐在音乐教室里浪费春光、浪费青春呢,真是浪费了本姑娘的才能啊,亲爱的春天啊??”我百无聊赖地坐在座位上,天马行空地胡思乱想着。 天生的五音不全,外加对音乐实在没啥兴趣的我,上音乐课如同上战场般煎熬,而让我开口唱歌,更犹如在战场上孤身一人面对千军万马般困难。
所以呢,当大家都在认真练习唱歌的时候,我便精神游离其外,闭目养起神来。
忽而,我听到一阵轻松欢快转载自中国作文网
觉得歌名挺稀奇,便好奇地看了看歌词, “我是地上一棵小草,也有生命的绿色??”随意的一瞥,我的心竟被歌词牢牢地抓住了,再向右看去,一幅插图,一幅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插画:一个小土堆上,一颗嫩绿的小草傲然挺立。
心,深深地震撼了。
原来,每个人都是渺小的;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平凡的。
“天生我才必有用!”
连小草都知道要坚忍不拔、努力向上,冲破泥土,迎接光明!那我,那我们,又怎能灰心、气馁、沮丧、悲观呢?
再次将目光投向窗外,已然是灿烂的春天了呀:校园里桃花红,樱花艳,微风绿柳拂面!“这可是我进入初中的第一个春天啊。诶,不如这样子吧,春天,咱俩来个约定好不好:三年后,你一定要看着我信心慢慢地走进中考考场后才能离开哦,一定!不行,要拉钩!”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
“小小的我,小小的我,拥抱大地就是春之歌。”
春天,别忘了咱俩的约定呦??
有的人渴望自由,因为自由的生活是无拘无束的。有的人渴望飞翔,因为可以清楚的看清世界万物的奥妙,让人有一种充实的快感...可是我和他们想的不一样,我渴望成功,因为我认为成功的感觉是是世界上最美的享受,他能给我带来一种油然而生的力量,促使我勇敢而坚强。
自己独立值班已经半年多了,穿着白衣,带着燕尾帽,不知不觉穿梭病房已经这么久了,但遗憾的是,我还没有单独的处理过一次急救。某一个周日的上午,我像往日一样巡视着病房,当我走到九病室时,看见张大爷一脸通红,呼吸困难,经检查是痰堵气管,这时的我并没有慌,首先让家属通知医生,自己则为张大爷吸痰,因情况紧急没来得及带一次性手套,在吸痰的过程中发现痰痂卡在了咽喉,无法吸出,情况紧急之下我只能用手去抠,最终将痰取出,张大爷呼吸变得平稳了很多。医生也到了,看到这时的我,说我很勇敢,具有一颗仁爱的心,家属们也急忙谢我,当我看到呼吸平稳的张大爷,自己也开心的笑了。
这时的我已经忘记了手里的痰,只记得呼吸平稳的张大爷对我说的那声谢谢。得到了患者的赞许,我感到很自豪,对得起自己这身白色的工作服。
我渴望成功,成功是我们活着的追求。谁不希望我们在生活中每时每刻都被成功围绕着,一直跟在你身边,成功的感觉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是让人自豪的...
我是一个渴望成功的姑娘,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呢?
人生在世需要珍惜的东西有很多,然而,我们往往在失去之后才会想到“珍惜”二字,而那时却早已后悔莫及,我想对明天的自己说:一定要学会珍惜 。
珍惜机遇
机遇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珍贵的,而过去的我却不懂得要珍惜机遇,记得一次学校组织运动会,老师让有特长的同学们都积极的报名,当时我感觉我跳高还不错,想要报名,但转念一想,当运动员训练多累啊,还是不要去了,最后还是没有报名,但当老师发下运动员的单,在运动会结束后,同学们都在津津乐道的谈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后悔了,我失去了一次珍贵的机遇,一次锻炼自己的机会。我不得不要对明天的自己说:一定不要放过身边的任何机会,要抓住身边的机遇,不断的充实自己
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回想起这些有关时间的诗句时我发现时间对人们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一个处在初三阶段的学生来说时间真的是很珍贵,可在以前的学习中我却不怎么珍惜时间,总是不紧不慢的学习知识,有时在中途还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回想过去,我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过去的时间不能挽回,只有对明天的自己寄以要珍惜时间的愿望。
珍惜错误
物理老师常对我们说:“要给你自己犯错的机会,不给自己犯错的机会,你还谈什么成功?”的确,错误确实也是人生的宝贵的财富,我们可以从错误中汲取教训和
他还会记得那年他和我的约定吗?
五年前,他悄然来到我的身边,记不清他是从哪里来的了,反正他就一直在我床头的书柜上静静地放着。黄棕色的外表下,有着一种莫名的吸引力,抑制不住我自己的好奇心,便把他翻开来静静阅读。
旅游,是我非常喜欢的,对我来说是也一件快乐的事,可为什么这个作者却要把他写成苦旅呢?没有华丽的辞藻来凸显出文章的深度,我静静地听他娓娓道来,感受到了那深邃苍凉的历史命运和对中华大地深深的依恋。
其实十岁的我已经能够理解字面上的意思,可是总感觉他还有什么深刻的意义想表达出来,而我却不能理解。
十岁的我便对他许下里一个约定,既然我十岁的时候无法理解,那么五年之后再来看你,五年的阅历应该可以将你完全读懂了吧。
搁置了五年的他,五年后的现在我再次将你拾起。
母亲为了让我有点文学修养,给我买了几本文学类的书,我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他。“这本书我看过了,母亲你怎么又买了一次啊?只是封面好像不一样了,这是新版吗?”母亲叹了口气说:“孩子,不好意思啊,旧的那本在上次搬家的时候就不见了,所以又帮你买了一本,这是新版的,和旧的有点不一样,你看看吧。你告诉过我你很喜欢这本书,也告诉我你和他有个五年之约,所以五年满了,我就又买了本给你。”“原来是这样啊,母亲你竟然还记得我和他的约定啊,不过的确是五年了,也应该再读一遍了。”我捧起这本灰色,静静读起来,就好像五年前的我一样,只是不同的是,我长大了,而他也变成了新版。
最喜欢的还是《道士塔》,好像和五年前的是一样的,没有变化,只是五年前的我只是觉得作者写的是一些我看不懂的历史,而我再次读起他,我才发现这是作者对民族屈辱历史的感叹,对愚昧的中国道士乃至一切卖国者的批判,对中国古代灿烂文化被毁的悲哀,以及对于王圆篆这个“敦煌石窟的罪人”,作者进行了痛苦的反思。完全让我融入这我不曾知道的故事之中,让我不由得的与作者一起恨一起悲叹。
在我看过的书中,很少有作家能把自己的`游记和历史联系得如此恰到好处。这个文化之旅领着我去踏遍祖国的大江南北,让我领略着大自然的美好风光,深思着中国文化的发展。
感谢五年前的那个约定,才能让我再次读他、了解他,倘若当年我没读懂就草草了事,或许就一直不懂作者所要表达的真谛吧。
他,就是《文化苦旅》。
“报纸上说我写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我深知对于一本书的尊敬就是要懂得作者想表达的意思,而不是看完什么都不思考就过去了。这难忘的约定,教会我的不仅仅是这一本书的道理,而是领会文学作品的真谛。
我和书有个约定,约定我们永远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并且我永远不会把你抛弃。你也会一直提供给我需要的东西。书,可以丰富知识,陶冶情操,启迪智慧,还可以学习怎样做人。我喜欢读书.
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还没走出十米,就下大雨,我又不愿回学校,就接着跑,钻进离学校不远的书店,跑进书店时,我已经是一只落汤鸡了。我假装站在门口等雨,等的不耐烦了,就溜进书店看书。我从书架上找到一本杂文,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全神贯注在书中的人物里,哟!张武与林耀打起来啦!咦?张大哥怎么站林耀那边呀?他怎么不帮他弟弟呀?“嘿!”一声既严厉又可怖的训斥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我抬头一瞧,是书店的管理员,她说:“雨停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呀?”我痴痴地愣了愣,很久才反应过来,我望了望手表,哟!都六点半了!我赶紧向她道谢,就要冲出书店。管理员呵住我,“嘿!等等!”“哦?什么事啊?”我以为有什么东西没带呢!但她却说我偷书,我十分迷惑,我以为她在开玩笑,我笑着说:“姐姐,别开玩笑了!我还要赶回家做作业呢!拜拜!”但管理员却拉住我书包,硬说我偷书,并让我打开书包给她看看。我才知道她是认真的,我拉开书包,让她看,她看了看,还翻了翻课本,数数有多少本书,这才把书包还给我。她拍了拍我的口袋,发现真的没有书,就斜着眼上下的打量我,才放我走,临走时,我对她说:“是心理感觉,不是真的!”她歉意地笑了笑,对我说:“对不起!我们老板说要我们认真观察有没有小偷,不能放过任何一个顾客。抱歉!”
总之,我认为,高尔基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应该加上“也是人类的老师和伙伴。” 书本就像一艘航船,载着你去探索一个个事实,寻找一个个宝藏。让我们在海洋中探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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