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作文600个字(作文在路上600字精选10篇)

在路上作文600个字(作文在路上600字精选10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3-12-24 16:48:07
在路上作文600个字(作文在路上600字精选10篇)

在路上作文600个字【一】

走在路上,会遇到酸甜苦辣;走在路上,会碰到风吹雨打。成长的路上,我犹如西天取经,而家人,就似我的守护者,帮助我走到“西方大雷音寺”,修成正果。

我的“西游家庭”中,有“孙悟空”老妈,“唐僧”我,“猪八戒”哥哥和“沙僧”老爸。

记得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还是刚刚学习打排球,那时,我对排球有些畏惧,连打球的动作都不会做,用手一打球,就疼得哇哇叫。有一次,我将我的球放在篮球架子下,去看排球赛,回来时发现球不见了,我急得直跺脚,这时,我看见一个高年级学生拿着一个排球,我定睛一看,那排球上还写着我的名字,我开心地跑过去要球,那个高年级的却不给我,这时快放学了,妈妈正在校门口看着我,见状,立即走了过去,问了问生气地说:“你这孩子,拿了别人的东西还不讲理,走,找你们班主任!”那个高年级学生怕了,才将球给我。

最牛的还不是这个。有一年,学校组织了高年级学生到低年级班去管午休,那些高年级学生在我们班那是趾高气扬,高高在上,还规定了中午不午睡的人,就扇三巴掌,踢五脚。我恨得咬牙切齿,对于我这种精力旺盛的人来说,午睡太可怕了,我将这事告诉了妈妈,妈妈第二天就找到学校领导那儿,这组织的“以大欺小”团队才解散。

我的“孙悟空”妈妈够给力吧,我再来说说我的“猪八戒”哥哥。

我的哥哥之所以称之为“猪八戒”就是一点——能吃,我总是喜欢和哥哥比吃饭,看谁吃得快,看谁吃得多,看谁吃得干净,总是在比,这样使我这个不爱吃饭的“唐僧”也开胃了。

“沙僧”爸爸可不是徒有虚名,老爸的力气是家里最大的,上下楼去灌煤气,一整箱奶背回家,背米都是他的专利,爸爸在我看来是典型的好男人,总是听妈妈的话。连几块钱的小东西都要向妈妈请示。

最后来说说贫僧吧,贫僧从小贪玩,长大后爱交际,话多,和正版的“唐僧”一样成天嘴不停,贫僧却不是念经,而是和同学讨论书籍,电脑游戏等东西,贫僧在学习上不甘落后,但不免有些骄傲,但有了“三徒弟”的帮助,贫僧还是坚强地朝着西方走去。走在路上,有了“三徒弟”的照顾与关心,贫僧相信,一定能修成正果的。

在路上作文600个字【二】

夏日的阳光散落在了远处,而在一棵绿枝上绽放了光芒。这光芒是洁白的是永恒的。它一直延续着,在那生机的地方。那儿是我最喜爱的地方,一个幽静,充满幻觉般的思想天堂。慢慢的,走进了我的内心……听啊,喜鹊在展歌喉了;看啊,阳光终于出现了。照到了照到了!终于让树儿盼到了。

阳光照在了大树上,照在了隔夜的露珠小点点上,掉在了树下的花草上,使它们茁壮的成长。这棵树,也在为了它一群“儿女”们辛勤劳动。它伸展着粗壮的手臂,用毛发呵护着它的孩子们。风雨来时它用自己庞大的身躯挡在了它们的前面,树成了它们避风的港湾。阳光照耀时,它也不忘记把养分分给它们,它就是一个伟大的母亲。看着它们,我也想起了那个人,想起了,她慈爱的面孔。

母亲是辛苦的。家里的衣服,碗筷总是没有一次不见她的身影,每次都见她辛勤的汗水。母亲是唠叨的。“衣服穿暖了没?饭吃饱了没?有没有洗脸刷牙,别总是调皮捣蛋的整天这样。多看书,早点睡觉。”十二年里处处都有妈妈的温柔的微笑和话语,有了她的语言,我总是充满爱,总是有妈妈爱的怀抱。

现在,妈妈远在外地,少了她的微笑,少了她的唠叨,心中无限的思念。妈妈,注意身体,健康第一。母亲,新年快到了,和家团圆了,您在路上了吗?女儿想你,您能听见我的呼唤吗?

爱在路上,爱在路上。

在路上作文600个字【三】

听痛仰(痛苦的信仰乐队)的歌《再见杰克》,里面有两句歌词: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我很好奇杰克是谁,凯鲁亚克又是谁,于是去百度了一下,发现杰克和凯鲁亚克是同一个人。这个人的全名是杰克*凯鲁亚克,他写了一本书叫《在路上》,于是我就读了这本书。

书中讲的是一个疯狂的故事。讲作者搭车畅游美国的往事,故事里的都是一堆疯子,干着各种疯狂的事情。读这本书我感觉总是乱糟糟的,读的也没来感。后来想到了一句话真正拥有国土的人,一个是国王一个是流浪汉。想想还真是对的。我天性里没有疯狂的基因,所以在这本书里找不到共鸣点。但是这本书倒引发了我的另一个思考,关于怎么样回归大自然。

厌烦了城市生活的人们,周末开车去城市的郊区,在盘山路上跑一跑,在农家院里吃顿饭。那里天比城里蓝,空气比城里清新,还能看得见青山绿水。感觉与大自然亲近了,于是心满意足的开车回到城里,继续打开电脑看视频,拿出手机来聊微信。这最多算是出去看了看风景。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结伴在一起互相保护。虽然人与人之间已经变得相当冷漠,但当我们面对共同的敌人,比如外星人时,还是会团结在一起。我们建起了高楼大厦,围出一块地来作为城市。这隔绝猛兽,也隔绝了自然。人作为自然的产物,就在这样与自然隔绝的环境里进化下来。真正的回归自然的方式,应该首先如《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一样,抛弃你身上除了衣服之外的东西,然后独自走上无人开拓的旷野。你必须时刻面对着死亡,这才是自然生活的一部分。你要应对自己的饥饿,疾病,寒冷,猛兽,毒物,你失去了所有的保护,只能靠自己。每时每刻的选择都是在赌博,你在水泥森林里所拥有的生活技能和经验,到了这里便一无是处了。忍受不了这些危险,就欣赏不到纯粹的自然。自然的本质就是竞争和淘汰。你到了那里,甚至无暇欣赏它所谓的美丽,因为可能就你停下来欣赏的那一会儿,你便被狩猎者紧紧的盯住了。这样的自然能带给你什么呢?如果你能生存下来,你身上所有的传感器和智商,将达到人类的极致,因为你经历了最残酷的磨砺,赤手空拳的活了下来。而且,你所感悟到的自然和生活,将远远超出美景的范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

在路上作文600个字【四】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在路上作文600个字【五】

我可以走在回家的.路上,也可以走在去外地打工的路上……但是它们是不同的,因为一个你知道结果,一个不知道……

路漫长而无尽。我们不知道尽头到底是快乐还是悲伤,只要我们走下去才会知道。

有人说:“我们生下来,明明知道会在尽头时死去,为什么还要生下来呢?如果如同他这样说的话,那么在走完这一生的过程时不也是丰富多彩的吗?在经历人生时会遇到困难和坎坷,虽然这些是不幸的,但这也不正是精彩所处吗?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只有在所不完美之处,添上一笔不就更完美了吗?何必去伤心,难过。我们的路,不可限量。谁也不会决定别人的明天,未来会怎样。”走在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吧。不要去羡慕别人的成功。因为,我们永远也看不到他们在走这条路时所付出的一切。"走在路上“不要在最后关头放弃。当你坚持到了最后关头,仅仅差一步就到达成功时,你却放弃了。就如同你在寻宝时,只差一步之遥你却放弃了。你也就放弃了钻石何不可衡量的胜利。

我喜欢走在路上,因为它充满了神秘。让这条路成为你成功的起点把。

在路上作文600个字【六】

看着文中与年纪相仿的雪儿倍感凄凉 想起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一个农夫每天抱怨自己没有一双完好的鞋子当他有一天看到一个没有脚的人他便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无知得农夫 就在雪儿快绝望的时候逆流向上的鱼儿给了她启示 她再次找到了自信 工作生活又风生水起 成了职场中的娇娇者 更在花季的年龄懈逅了爱情 用徐志摩的话说:“茫茫红尘中遇到一知己 幸也 遇不到 命也”。

玫瑰总是矫嫩的 仅仅因为她是外地户口 她的爱情没几天便夭折 本以为作者会再给她一段美好的爱情 不想话题便从她的好友们绕开了 同是天崖沦落人 一个个怎样的被伤过又又怎样的抚平了。

在对我们晓知幸福来之不易后 才道出了雪儿的结局 在经历这么多之后她辞了职 一个平凡的男人用他的真心、用心和责任心给了她一片不大却够依靠的天地,观在路上有感。依旧是中国式的大团园。

从刚开始对雪儿的怜悯、同情和对现实社会的凄凉。和无赖到最后的豁达、开朗让我再一次感到只要放开心绯 幸福是一件简单可遇可求的事 珍惜眼前吧不要等失去了才觉得美!

在路上作文600个字【七】

天空飘着雨,我撑着伞,背着有些沉重的书包走在去往补课班的路上。

这只是一个平常的冬日,一个平常的周末而已,我也只是一如既往地坐很久的地铁,一个人去。生活在这样淡淡的,日复一日的节奏中,被磨褪了颜色,我在做题的空当中发呆,忽觉这一切都乏味得令人厌倦,一天又一天的学习,尽管明白这是我必走的路,我也愈发烦躁了。可除了默默循着这轨迹行走,我没有别的方式可以逃避。

“今天我们学习压强这一块,课后再做张卷子复习一下力与运动这个单元……”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我还有些失神,却不得不集中了注意力,认真听讲,心底仿佛有一声叹息,它妥协了。

这褪色的日子是沉闷的暗灰色,让我压抑,又无处发泄。

结束一天的课程,我想到又得走许久的路,坐很久的地铁才能回家,心中又一阵烦躁。其实一天中最累的不是上课,而是每次必走的那一段漫长、无趣的路。

我撑着伞,背着沉甸甸的书包,走在积累了雨水的街道边,旁边有车飞驰而过,带起一阵大风,我衣服便被斜飞的雨点打湿了,我心中又一阵抑郁。站在红绿灯的路口,旁边有一大群面无表情的人打着伞,低头看着手机。在这个世界上,每天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向这乏味的生活折了腰,低了头?

“嘀嘀”身后一声喇叭响起,我转头,是一辆拉纸板的三轮车。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坐在前面,他大概有六、七十岁了吧,手上满是老人斑,双眼有些浑浊,眼角的皱纹都是深刻。他的怀中抱着一只狗,那只狗也脏得很,一看就知道是流浪的野狗。那个老人似乎注意到了我的视线,他抬起头,对上我的目光,然后一笑,那双饱经风霜的手还放在狗的下巴上,浑浊的眼中却似流光转动。他又埋下头,像在向那条狗说着什么。

我看着这一幕,竟有些莫名的感慨。周围脸上脸上都是如出一辙的无趣表情,老人的笑容在这之中显得那么另类和突兀。或许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这生活乏味吧,老人在拖着这一车的纸板时,在逗着小狗时是怎么样的心情呢,我想得入神,有雨滴落在了我的眼皮上,一片冷凉,我一下子惊醒,一下子顿悟。

老人三轮车上那堆得如山的纸板叫做生活,他怀里的也是生活,这些的都是他生活中色彩斑斓的部分,像是浓色的水彩,滴在了宣纸上,缓缓扩散,乃至浸满一整张宣纸。

生活是灰色的,还是白色的?当我过着淡淡的日子,它是什么颜色的完全任由我涂鸦,也许今天是红色,明天是蓝色……

走在这路上,我“背”着的也是我的生活,我的心中开始描绘一幅美丽的画,它并不完美,却散发着彩色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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