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一点儿都不喜欢画画。有一次,我看见一群业余的画家,在一片小山坡上,连续画了大半日才画好了一幅画。我心中便想:“嘻嘻!一群大笨蛋,拿个照相机拍一下不就好了吗?何必这么麻烦呢?真是浪费时间。”只见他们手中拿笔,过了几分钟才画好一条线。我抬头一看,不好,有撕掉重新画的。我欢快地跑过来问他们:“画画好玩吗?”他们开心地回答我说:“当然好玩啊!”
也许就是因为他们的这句话吧,从那以后,我对画画就不那么讨厌了,但我还是不喜欢画画,觉得画画是很无聊的。
后来,我们学校里有了美术课,从此我就与画画结缘了。看着老师展出的一幅幅作品,我被震惊了。我原本以为画画是无聊的,没想到竟然还有这般风味。老师指着作品说:“如此美丽的`画,都是你们同龄的孩子画的。”我心想:这么漂亮的画,我能画吗?但我还是鼓励自己:“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老师教给同学们画各种各样的画,我第一次感受到了画画的魅力。
一张漂亮的画就如同一张照片,把事物中每一处细微的地方都能展现在眼前。我爱画画。
现在,我时常收集一些美丽的画,在空余时临摹。一次偶然的机会,爸爸看见我放在桌上的一幅画,惊讶地说:“这幅画是你画的吗?”我骄傲地点点头。爸爸笑嘻嘻地说:“看来,你挺有画画天赋的啊!”我听了爸爸这句话,心里乐开了花,心想:哈哈!没想到我画的画也能受到别人的好评,并说我有画画的天赋,这真是难以令人置信啊!
这一句话,从此改变了我的爱好。我有时还会为画画忘记了饿,忘记了困,当父母提醒时,才反应过来。
我对画画达到了如痴如醉的程度,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画得更好。这正如曾国潘所说的:“做一件事,便须全副精神,注在此事,首尾不懈,不可见异思迁。”画画真令我着迷。
书,真让我着迷
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像我这样朝气蓬勃的年龄,怎么能不多读点书呢?
书,占我生活中百分之二十的时间。读书真让我着迷;它给我带来欢乐,减去愁闷;它给我带来启迪,减去未知。多么神圣的书啊,是你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让我变的聪明。
书真让我着迷,一读起书来,我就会废寝忘食。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读《钢铁是怎么炼成的》这本书,我正为保尔的生命担危时,妈妈叫我吃饭了,我叫了一声:“我知道了。”可我还好端端的坐在椅子上,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妈妈见我没有动静,进来一看,我还好端端地坐在椅子上,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我给拎到餐桌上,可是,我吃饭时,书的内容还在我脑子里盘旋,结果,一顿饭竟用了一个小时。
还有一次,我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像着了魔,直到老板把我赶出去时,我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回家时,书的内容占满了整个脑袋,细细地品味书中的内容,谁知我错过了家门,直到熟人跟我打招呼时,我才连忙跑回家。可见,书对我有着怎样的吸引力。
书真让我着迷,我喜欢书,喜欢得如痴如醉。他是我最亲密的伙伴,它似乎有魔力,把我给控制住了,让我无法离开它,他是生活里的水,绝不可离;它是天上的太阳,一天不见,我的世界就会黯然无光,啊,书,你的魔力是多么强大啊。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迷上了画画。正巧,今天爸妈不在家,我连忙做完了作业。准备了画笔、画纸等……我开始画画了。在我的面前,依然有一个重大的问题,画什么好呢?于是我上网查了一下步骤简单的画找了许久才找到这副画就是——机器猫。我就准备画了,我认认真真的看着上面的步骤,我心想:这副画太简单了,于是我画了一点点时间就把它解决了。我和电脑上的对了一下,哎呀!难怪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我又重画,我觉得这副画比刚开始的画更糟糕。我真想不画了,不行怎么能知难而退呢?做事就要做到底,拼了,就算画的稀里糊涂的,毕竟也尽力了,我一定要画到底。伟大的人都是在磨练中坚强过来的。我又抓起笔来画,哪里不对劲,就对它进行修改,经过我的努力和汗水终于把画给画出来了。我看着我画的画,心里感到十分高兴。我的.房间里也有我的作品。虽然,不算好,但我有胆量去尝试画画的乐趣。每当我有空的时候,我都会抓起笔来画画,尽管画的不好,我也尽力去画,因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志者,事竟成。只要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就一定会有回报,即使没有成功,也得到了乐趣。现在,画画成了我的最爱,画画就真让我着迷。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即使是我们同样也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哪里,我用自己的心灵感受着,令我陶醉的便是画画了。
星期六下午,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电脑前,我的眼角不经意间扫过放在一旁椅子上的板子,突然间灵光一闪,我动作迅速地用数据线把板子和电脑连接上,打开SAI软件,开始了我的绘画之旅,对了,我介绍一下板子吧,其实板子是绘画板,只是整个来这么叫比较麻烦于是便直接叫成了板子,可以用笔在板子上当做电脑的鼠标,对于不会鼠绘只会手绘的人来说,这是很方便的事情。
在网上随意找了一张图片开始临摹,或许是板子的表面比较光滑,所以笔在板子上绘画比较不容易控制,随手在旁边拿来一张白纸,垫在了板子上,摩擦力大了许多,逐渐也有了笔感。“你又在干什么了?”正画得起劲呢,弟弟突然走近我身边,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后这么问着,我淡淡瞥他一眼:“画画呢,反正你又不感兴趣的。”果然,弟弟闻言之后一声不吭地回到了房间。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我才把底稿画完,说是底稿,其实是线稿,只是画了个边,这样还不怎么具体。因为线稿比较缭乱,所以我又新建一个钢笔图层,开始用里面的曲线描边,其实只是把线稿再描一遍,让它看起来更干净些,所以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线稿都可以快速完成。
接下来是涂色了,涂色是很麻烦的事情,很容易涂到边界外边去,如果没有控制好,两个地方的颜色合在了一起,擦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就要新建很多个图层,图层可以分为线稿,皮肤,头发,眼睛,高光,上衣,裤子,阴影,这样分开来涂色,擦起来容易,不会影响到其他图层的颜色。涂色的工具也是要有选择的,我点了一个水墨笔,把浓度调到六十左右开始涂色,毕竟是临摹的,所以手呀衣服呀都不是问题,唯独那褶皱阴影和头发眼睛的高光比较难涂,若衣服是淡粉色的,
那么如果在太阳比较大的情况下是要用更浅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若是在太阳较小的情况下就要用更深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衣袖是黑色的,所以要用淡白色来涂阴影,因为这样才能显得阴影更加突出,我用了橡皮擦,把浓度调到二十五左右开始在阴影地方涂色,呼,终于完成了,这是初次用SAI上色,以前从来都只画线稿不涂色的,今天第一次涂色,倒也不算把画毁了个彻底,心里不禁泛起了一种不大的成就感,不知不觉间竟消耗了我将近一下午的时间。
画画,你真让我着迷。
星期六下午,我百般聊赖地趴在电脑前,我的眼角不经意间扫过放在一旁椅子上的板子,突然间灵光一闪,我动作迅速地用数据线把板子和电脑连接上,打开SAI软件,开始了我的绘画之旅,对了,我介绍一下板子吧,其实板子是绘画板,只是整个来这么叫比较麻烦于是便直接叫成了板子,可以用笔在板子上当做电脑的鼠标,对于不会鼠绘只会手绘的人来说,这是很方便的事情。
在网上随意找了一张图片开始临摹,或许是板子的表面比较光滑,所以笔在板子上绘画比较不容易控制,随手在旁边拿来一张白纸,垫在了板子上,摩擦力大了许多,逐渐也有了笔感。“你又在干什么了?”正画得起劲呢,弟弟突然走近我身边,看了一眼电脑屏幕后这么问着,我淡淡瞥他一眼:“画画呢,反正你又不感兴趣的。”果然,弟弟闻言之后一声不吭地回到了房间。过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我才把底稿画完,说是底稿,其实是线稿,只是画了个边,这样还不怎么具体。因为线稿比较缭乱,所以我又新建一个钢笔图层,开始用里面的曲线描边,其实只是把线稿再描一遍,让它看起来更干净些,所以只要不是太复杂的线稿都可以快速完成。
接下来是涂色了,涂色是很麻烦的事情,很容易涂到边界外边去,如果没有控制好,两个地方的颜色合在了一起,擦起来就比较麻烦了,所以就要新建很多个图层,图层可以分为线稿,皮肤,头发,眼睛,高光,上衣,裤子,阴影,这样分开来涂色,擦起来容易,不会影响到其他图层的`颜色。涂色的工具也是要有选择的,我点了一个水墨笔,把浓度调到六十左右开始涂色,毕竟是临摹的,所以手呀衣服呀都不是问题,唯独那褶皱阴影和头发眼睛的高光比较难涂,若衣服是淡粉色的,那么如果在太阳比较大的情况下是要用更浅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若是在太阳较小的情况下就要用更深色的粉在阴影处着笔。衣袖是黑色的,所以要用淡白色来涂阴影,因为这样才能显得阴影更加突出,我用了橡皮擦,把浓度调到二十五左右开始在阴影地方涂色,呼,终于完成了,这是初次用SAI上色,以前从来都只画线稿不涂色的,今天第一次涂色,倒也不算把画毁了个彻底,心里不禁泛起了一种不大的成就感,不知不觉间竟消耗了我将近一下午的时间。
画画,你真让我着迷。
电脑桌前,一双白皙细嫩的手飞速地在键盘上敲打着。写作这个东西,究竟有怎样的魔力,让我竟如此痴迷......
——题记
读书,会使你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踢球,会使你翱翔在自由的天空中;种植,会使你感受到绿色的生命在萌发;绘画,会使你漫步在奇思妙想的世界里,挥动饱满想象力的画笔,创作出属于自己的一副七彩画......凡事都有它的迷人之处,而我痴迷的,却是曾经被我认为最枯燥无味的写作。
初识写作——不屑
其实,以前的我对写作根本不感一点儿兴趣。
刚开始认识写作,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孩子都爱玩嘛,只要能玩的就都是好东西。所以一得知写作就是整天趴在写字台上写文章时,我就觉得它很枯燥,乏味得很,感到很不屑:“切,写什么作啊,那么枯燥无味的事情,有什么好做的!唉!写作的人真可悲啊!还是玩最好了!”
“泼”完“水”后,我便又屁颠屁颠地去找亲爱的闺蜜玩去了...... 尝试写作——担心
就那样浑浑噩噩地晃了三年,我五年级了,对写作还是提不上感兴趣。
但那一年,我对写作的情感发生了巨大的逆转。
那一年,县里举办征文比赛,全县五年级学生都可以投稿,优胜者可以得到相当的奖励。
要知道,我是个好胜的人,毫不犹豫地报了名,但报完名后我就后悔了:我根本就不会写作,还参加什么比赛啊!啊!完了完了!不行不行,我不能认输,我要赢!
我第一次认真地读完了整本的作文书,收集了很多好词好句和写作手法,以前都是乱看一气就完事了。
我在脑海里构思了许多故事情节,又打了很多底稿,费死我的`脑细胞了!要不是为了取胜,我才不会没日没夜、没完没了地在这儿写文章呢!这可是我第一次为了写作这么卖力啊!
交稿时间很快就到了,怎么这么快啊!我还没修改完呢!我皱皱眉,把自己认为写得最好的一篇作文交了上去。
我既兴奋又担心,兴奋是因为那是我精心打理的一篇作文,我有信心获奖;担心是因为我怕自己基础还不行,落得一场空。
爱上写作——痴迷 又浑浑噩噩地过了几个月......
“六一”颁奖时......
我当时的心情,是激动?是兴奋?还是......感激?
当我从校领导手里接过那张金灿灿的奖状时,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我成功了!原来我不是完全失败的!
那张奖状,竟使我迷上写作。
领奖后,我坚信自己有写作这方面的潜能,在作文网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没事的时候,静下心来,望望蓝天,动笔写写。
随着我的作文不断在网上发表,我对写作也越来越痴迷,在写作方面上不断取得成就:我独自写的《爱在细微处》系列获得亲朋好友的赞赏;我的作文常多次被老师当做范文全班朗读......
写作,是你的出现,让我从一个疯疯癫癫的“假小子”变成一个文静优雅的女孩子;让我爱上那刚劲有力的方块字,爱上那具备优美线条的标点符号,爱上那墨香散发的纸页......
轻轻揣摩着手中散发着墨香的纸页,细细品味着文中优美动人的字词段落,“沙沙”修改着文中不和意的词句,痴痴幻想着能与文字相伴永久......
——后记
书真让我着迷。我只要一看书,天塌下来也不管。因为看书,我也犯过不少糊涂呢!
镜头一:有一次,胡老师让我们在教室独自完成作业。我自认为看书的最好时机来了,就把藏在桌肚里的小说书抽了出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在这时,胡老师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的身后,我正在认真地看着书,并不知道她已经来到了我的身后,还是同桌及时地提醒了我,我才知道现在的处境很“危险”,立刻把书推进桌肚里,可为时已晚,胡老师皱起眉头说:“这本书给我,先写好作业再看课外书!”我也只有自认“倒霉”。
镜头二:一天放学的路上,我双手捧着一本科幻小说边走边看,感觉自己已经融入小说中所描绘的场景里了,穿越时空,遨游太空,走过一个个复杂的迷宫,最终到达神宫,完成了圣战士的艰巨任务。我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步履轻快,有点飘乎乎的感觉。就在此时,只听见“砰”的一声,我的脑门无比疼痛,抬头一看,原来和路边的一棵法国梧桐树“打了个招呼”。我摸了摸脑门,笑着对自己说:“没事没事,圣战士已经出色完成任务,这点挫折算得了什么!”
镜头三:“先别看课外书,还不快写作业去!”这是妈妈每天晚上到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正看得兴起,哪会听她的话!妈妈见我不听话,便开始拉扯我的书,我哪里肯松手,死死拽紧书本,突然,书被撕成了两半,可我还是把两半书拼在一起继续看。妈妈拿我没辙,便摇摇头走开了。
我爱看书,虽然经常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但我还是“屡教不改”。书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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