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向导,帮你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件衣服,在你寒冷的时候为你保暖。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三国》,这本书讲述的是在刘邦建立汉朝不久,朝庭发生了许多腐败现象,接着引发了蜀、吴、魏三个国家的战争。最后,司马炎统治了中国,把国家改成了“晋朝”。《三国》是我们中国智慧的结晶,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三国》是对我们儿童有益的读物。
我在读《三国》时,就被深深吸引住了。我读到后半部分,敬佩诸葛亮的才华,赞叹张飞的勇猛,更佩服的就是刘备的宽宏大量,《三国》里也有许多千古名句,比如:“既生瑜,何生亮?”这是周瑜被诸葛亮气死时发出的悲叹。当然,《三国》里的情节也十分夺人眼球,我在看董卓进京时,就十分忧心地想:董卓进了京,那人们不就完了吗?仿佛我也是老百姓的一份子。在读三英战吕布时,激动地想:“刘备,关羽,张飞加油,一定要把吕布打得落花流水!仿佛我也是将士。在读关羽走麦城被***时,我甚至气愤地要叫起来了:“孙权你个大坏蛋,连关羽都敢***!”我就这样在快乐的时光中把《三国》读完了。可我觉得只学到了皮毛,根本没有学到底,所以又读了好几遍。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习刘备的仁德和大度,诸葛亮的聪明和好学,还有关羽的义气,才能成为大家都喜欢的人。
喜爱一本书,就是喜爱生活。
我和鸽子的故事是在窗台上发生的。那是在一个秋天的早上,我在窗台上晒奶奶从152团带回来的玉米豆,待晒干后炸爆米花来吃。它上窗台来偷吃,不幸被我看见,就有了我《捉鸽子》的故事。
我家的阳台和房子是一体的,并没有伸出去。五楼为了防盗,安装了一排铁栅栏,上面盖着铁皮和牛毛毡。不小心掉了些玉米豆,掉在了铁皮和牛毛毡上。这就引来了鸽子偷吃玉米豆。我当时一见到它,心里就直扑腾,生怕把它惊飞了,到像我偷吃它的玉米一样。它吃一粒就抬起头来,四下望了望,看看有没有危险,两只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还不停的摇头摆尾,乱蹦乱跳。就在它看到我飞似的逃窜时,我便喜欢上它了。
它是一只很大很强壮的鸽子。长的灰不溜秋,脖子上有一圈发红光的羽毛,白色的大鼻子。真是一只好鸽子。不过它还不算梁上君子,人家专业的贼偷东西的时候,从来都是很安静的,连人家说话都有分贝要求。它却只知道咕噜、咕噜地叫个不停,声音不怎么好听。从它那不停乱窜乱跳的调皮劲儿上看,所以我断定,这是一只公鸽子。
自从我发现有鸽子来偷吃玉米豆,我就有了捕住它的心计。每天早上,我都拿出一点玉米豆撒在铁栅栏顶上和放在窗台上,那只鸽子也很守信用,每天厚着脸皮准点飞来咕噜咕噜叫,三下五除二吃饱了之后,挥一挥翅膀,扑闪着飞在空中打个大圆圈就不见了踪影。我则躲在门后或卧室远远地偷偷地看着它。
我奶奶发现这个秘密后,也和我一样有了捕住它的意思,忙着想法子,只是不得法,每次都让它逃跑了。被我知道后,当即和奶奶窜通一气,共同想招儿捕它。几天后,待这只鸽子吃得心安理得了,我们断了它在铁栅栏顶上的玉米粒,让它来窗台上吃,又过了几天,我和奶奶又断了它在窗台外的玉米粒,把它吃的玉米粒放在了里面的窗台上,偷东西吃的时候它总是蹑手蹑脚的,这不,它头天吃窗台里的玉米粒,头伸进来了,身子却在外面,东张张西望望,看看有没有什么危险。老半天没有发现什么危险和动静,才慌慌张张的把头伸进来吃一粒离它最近的玉米,抬起头来东张西望再看看有没有危险。窗台口的'吃完了,它想进一步的再吃,那可是更小心了,稍有声响它掉头就跑。而后就飞走了,这天再也不回来;但,第二天照样来偷吃玉米。
过了一个星期之后,它身后又出现了一只和它一模一样的鸽子,十分调皮,毫不收敛,这也是个小男生。我和奶奶决定,把它们捕住,找个笼子把它们养起来,由我来照顾它们。大概半个月后的一天,这两只鸽子的胆子越来越大,窗子里外放的玉米都敢吃,而且,还能到离窗台里面三四米的地方偷吃玉米粒,我看时机成熟了。这天我把玉米粒一粒一粒的好远不一颗,引它们上当,我把窗台里外都放了一些,它们又准点到了,一看今天外面少,里面多,它们把外面的吃完之后,觉得肚子不饱,又从窗外大摇大摆的跳了进来,吃一吃,看一看,当它们吃到离窗口六七米处吃的正欢时,我突然从地上站起来,麻利的把窗户一关,等它们知道上当了,它们已被我捕住了,奶奶找来笼子,便把它们关了起来。这不,我爸的好朋友知道我特别喜欢鸽子,便送来了两只小信鸽。
它们偷吃玉米算偷,但我捕住它们算不算偷,因为我喜欢它们的调皮劲,但,我想:它们可能没有家,要不怎么没有吃的呢?后来,经爸爸的好朋友鉴定它们全是公的。你看!我是否应该将它们放回去呢?
《昆虫记》,它是我最喜爱的书,每次看起这本书,我都十分认真,开心。它,就是我的朋友。今天,我把它看完了,我有许多感触。
昆虫记属于科普类的书,他是由法国作家法布尔用尽一生观察写下的作品,它是一部永远解读不完的书籍。每一章节都有许多特别的知识和道理,书中细细地描绘了每一种昆虫的样子和生活习性,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丽的昆虫世界。
以前,我十分讨厌蚂蚁这种昆虫,因为我觉得他们有六只脚,我觉得十分可怕,可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第十章《红蚂蚁》后,让我不再害怕蚂蚁了,我也试着开始观察这种昆虫,发现了许多有趣的地方,比如蚂蚁用触角交流,还有在蚂蚁搬家时在蚂蚁群体的前面用手在地上蹭一下,他们就会不知道往哪走,急的团团转。
当我念起昆虫记时,我都会想起法布尔说的一句话“在对某个事物说“是”以前,我要观察、触摸,而且不是一次,是两三次,甚至没完没了,直到没有任何怀疑为止”没错,就像法布尔说的一样,观察一件事物,要重复去观察,直到没有怀疑为止,对一件事物一定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追究,这样才能把一件事做好。昆虫记中我最喜欢的章节就是第六章节《唱歌的蝉》,这里说了蝉幸幸苦苦工作四年,就是为了在阳光下唱一个月的歌,我们都应该向蝉学习,学习它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昆虫记教会了我许多事,让我有许多感触,这是一本值得看的书!
我仿佛看见,近处的草地,远处的森林,都是那么墨绿深邃,等着我的勤奋开花:丹尼尔·雷克里夫是哈利·波特的扮演者,他从小向往拍电影,便不断地学习拍戏,锻炼自己。经过5年的努力,终于在他10岁那年拍了一部戏,后来《哈利·波特》电影需要一名男主角,丹尼尔竟成功被录取,从此,他便火遍全球,家喻户晓,成了英国最有钱的少年,创造了无数财富,影响了无数有志青年。的确,只要善
于挖掘,经营自己的天赋,我们的价值就能无限扩大。
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一碗又一碗心灵鸡汤流进我的心扉,带给了我成长的收获与生命的感动。当我又关上这本书,一切都成了永恒……
在我的书架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有《柳林风声》,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可深得我喜爱的,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残障教育家海伦·凯勒。她是一位聋哑人,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可她绝对是精神上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就是她的散文代表作,以自述的口吻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造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觉和听力。所以每当别人无法理解她用哑语表达的意思,她便用砸东西来发泄自己,直到精疲力尽。母亲也无法帮助她。有一天,海伦·凯勒遇到了她的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才让她明白了大自然有那么多的奥秘。自从有了莎莉文老师的帮助,海伦·凯勒渐渐懂事起来,并以她惊人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难,考进了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在最后,海伦·凯勒希望自己能有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人,而第一个要看得人就是莎莉文老师,是这位老师给予了她一切;第二天,她要看大自然和世界历史与文化;第三天,她已法规划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她有太多的东西要看。
我读了这本书,感想有很多。海伦·凯勒这样的聋哑人竟能如此渴望知识,渴望光明,而我们这些健全人拥有了那么多,面对生活,我们竟不珍惜,不知做些有意义的事。海伦·凯勒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和顽强不屈的品质。所以我希望大家向海伦·凯勒学习,让自己的每一天都过得光彩夺目!
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类书。我会告诉你是《世界伟人传记》系列的书。如果你问我,我最喜爱哪本书,我也会毫不犹豫回答是《瓦特》这本书。被称为现代动力之父的瓦特把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科学,他的一生是伟大的。
从小在做工具的父亲的影响下。他对数学、几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56年,他在格拉斯哥大学开了一家数学仪器店。那时,他年仅20岁。这为他走上科学研究的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他伟大的发明——蒸汽机可谓妇孺皆知。可是谁又会想到他成功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呢?在没有试验经费的基础上,他四处借钱试验,经过整整十六年的苦心研究和无数次的失败之后,世界上第一台蒸汽机终于问世。从此,世界的面貌改变了,人类社会进入了蒸汽时代。16年,整整16年如果是我可能早就放弃了。可瓦特先生以其坚强的意志取得了成功。不幸的是他也落下了头痛的毛病———真是痛不欲生,这也伴随了其整个后半生。然而在种情况下,他还继续他的发明事业,一个又一个发明成果问世。如复印机、离心调速器、旋转机、铁质水泥等等等。在瓦特的发明事业中,有两个人功不可没。那就是迪克先生和大事业家鲍尔顿。他们在瓦特在最困难的时候,总是伸出援手救济其生活、筹措试验经费,在瓦特先生事业达到低谷时鼓励他、陪伴他。
1819年8月19日,这个伟大的科学家就以83岁的高龄悄悄地离开了人世。
我希望大家都来读读《瓦特》这本书,了解他那平凡又伟大的一生。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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