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律?
有人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还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今天我看了《守护明天》这个节目的第一期,说实话,让我感慨万分。
这个故事发生在去年,一辆警车停留在了一个宾馆门口,一涌而入,打开房门,里面有几个人在吸毒,警方将他们一举抓获。其中最小的孩子还不到17岁,他的名字叫小静。
接着,那位韩警官又向我们娓娓道来,原来他们就是在娱乐中想加点刺激,就被朋友带入弯路。而那种做的就像糖球一样,根本就分不分辨不出来,从此,小静便染上了毒瘾。并且只要几天不吃糖就会全身无力,于是,小静的朋友小云给他介绍了一位孙老板,在他那里能够买到“糖”,也就是所谓的“”。可的费用她肯定承担不起,于是他便按孙老板的话拉拢他人购买,越陷越深的小静,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大家都为这个小女孩儿感到惋惜,年纪轻轻的小姑娘竟然染上了毒瘾。其实五花八门的,离我们越来越近。有些毒贩者还把他们做成了零食,贴画等东西来吸引小朋友。所以我们一定要小心,不要轻易购买三五零食。否则,你就有可能接触到那些隐形的“恶魔”。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珍爱生命,远离!
今天是10月28号,《守护明天》第三季的开播。今天的节目,主要讲的是“我的青春沾了毒”。
一开始,一位身穿蓝色制服女检察官出现在了讲台上,给我们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北京的一个高中,一个名叫小静的女孩,出现在了我们的视野里,在她初二的时候,她的爷爷奶奶因为生病需要做手术。于是,她的爸爸妈妈除了工作就要去医院看望,没有时间照顾小静。小静从尖子生,一下子坠落到班级的`后几名,在她想要去广场玩的时候,忽然她看见了小学同学小云……后来小云只要已约她出去玩,她就准时赴约。有一次聚会时,她们感觉没劲,于是,小云就拿出了几粒“彩虹糖”分给了他们,小静回家以后感觉自己上瘾了。于是她问了小云还有没有卖这个的?小云说,有一个就姓孙的老板卖的,你可以去买一些,但的价格是小静承担不起的。老板孙某说道,可以让别的同学来买,就可以免费让她吸……
第二天早上,当她准备去找同学的时候,忽然警察停在她们家的门口,就把小静带走了。当时她妈妈,不相信自己懂事的女儿会吸毒,就求警察把她放了,但是小静说了三个字,她的母亲彻底崩溃了,就是——对不起!
因为小静,吸毒的次数不算多,就没有让她受到法律的制裁,警察让她戒掉毒瘾,调养了几个月,后来当她回到校门口时,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遵守法律的规定,受到制裁的永远是自己,所以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过瘾而悔恨终生。
今天,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录制的《守护明天》首映式在最高检举行。最高检党组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慎海雄出席并致辞。
《守护明天》,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介绍党和国家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接续举措,节目的立意、内容和水准又有明显提升。相信这期节目播出后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产生更大的影响,进一步擦亮《守护明天》一流未成年人法治节目的品牌。
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司法保护一个也不能少。
家庭保护是基础,家长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家长真正负起监护教育责任,就可能避免孩子在家里受到伤害或者在外违法犯罪。学校保护很关键,担负着塑造祖国未来的巨大责任,如果学校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既注重培智,又强化育德,就可能预防那些校园欺凌案件。社会保护是支撑,如果社会各方面都树立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严格执行、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就可能不会发生那些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甚至有毒有害食品,向未成年人传播不良有害信息等违法犯罪案件。
网络保护是重点,网络是包括孩子们都离不开,而一些违法、不健康内容又容易侵害、腐蚀未成年人的重要领域,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网络管理法规必须落地,网络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网络有害内容危害未成年人成长的问题综合整治要进一步加强。
司法保护是保障,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同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和司法保护共同发力,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孩子。检察机关一直注重加强与各方力量的沟通配合,在强化司法办案的同时,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建设。《守护明天》里谈到的“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剥夺监护权制度、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事实孤儿救助、亲职教育等工作,就是近年来检察机关会同相关方面共同作出的探索和努力。
新时代以党中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刚刚结束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这两部法律的修改,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法治落实将提供重要支撑。希望各方切实负起责任来,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共同守护我们的孩子、我们的明天。
慎海雄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关心呵护。正是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关爱和不懈努力,才让青少年儿童有了更加安全、更加幸福的成长环境。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离不开主流媒体的舆论支持。这样一档形式喜闻乐见、观点掷地有声、效果深入人心的节目,一定能能够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相信通过我们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激发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进一步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总台将继续加强与最高检的联系合作,推出更多更好的精品法治节目,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进步。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出席首映式。最高检第九检察厅、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有关负责人,节目主创人员、专家学者代表,来自北京市第二中学和朝阳区花家地实验小学的师生、家长150人,共200余人参加。
这天我们看了《守护明天》这个节目,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小西的16岁少年加入一个机动车盗窃团伙并成为技术骨干,不过好景不长最终被警方抓获。可是在检察官看来,小西承担法律责任固然必要,但更需要的是从根本上解决他的问题。所以节目了解分析这个16岁的男孩子为什么会走向这条路的原因,通过检察院对小西的父母的“强制亲职教育”,小西和父母的关系越来越亲近,慢慢的生活也走向了正轨。
故事中这个叫小西的男孩子8岁时爸爸就因为贩毒入狱,小西母亲选择对小西隐瞒是对的,母亲还特地嘱咐小西的老师要关照这个孩子,可是谁知道小西的老师转身把小西爸爸是毒贩这件事情告诉了全班同学,同学集体嘲笑奚落他,导致小西精神、人格、尊严上受创,出于自我保护才不得不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痞里痞气的样子,因为这样让自己看起来不好惹,才不会受欺负,心里才会得到宽慰。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中老师的作为,我认为不仅没有尽到教师的义务还严重侵犯了的学生的人格权隐私权,因此我特地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故事中小西会向这个方向转变其教师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为教师是一定会接触到获得学生隐私信息,如果与教育教学权无关就应当保密,只在必要的范围内公布,使隐私权与知情权达到一定程度的协调。总之,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保护学生的自尊心意义非同小可。当学生的权利开始苏醒时。我们的教育也应该“与时俱进”给学生留一点私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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