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每一天,你和我都伸手做出一道又一道生活中的选择题。或许,有的选项背后掩着的就是高峰,有的藏着的就是深海;有的代表了希望和未来,有的呢,你在决定下来的那一刻便已经离开。
在当今社会,一波一波的年轻人急着抢着给自己扣上了“选择恐惧症”的大帽子。不但没有任何医生开的证明,就连一个百分之八十都不可信的网络自测表测出的结果都没有,这样的他们偏偏能挺着胸脯向全世界宣告“我就是患有选择恐惧症”,再在以后有谁让自己做某个选择的时候嗔怪地来上一句“你难道不知道我有选择恐惧症的嘛。”那般底气,就好似他们随时可以掏出医生的诊断书拍在桌上一样,怼得人家哑口无言。实际上,从这群年轻人的身上压根找不到什么症,他们有的只是对选择深深的无边的灰黑色的恐惧,就连选出自己的一顿晚餐该吃什么都想不出来,真真令人啼笑皆非。
柏拉图曾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走到每个岔路口,我们走上的大部分道路可能云淡风轻,但总有那么一两条道路会被全全封死。你我迈开腿时都是会痛的,心里感到泣血般的痛楚,就是怕坚持的是不该坚持的,成了一生的遗憾,是吗?既然如此,我们最好就是等在岔路口永远畏葸不前,是吗?
我们究竟为什么,为什么要面对选择?
因为我们想要自己一步一步踏开自己人生的路。
选择不是非要面对的洪水猛兽,而是我们手中握紧的权利。每每为自己选择,无论大还是小,我们都能经历一回美丽的'自我重塑。前方是什么路,谁也看不到,但正是这样,我们便更要迈开最坚定的步子往前走。尽管选完了可能会后悔一阵子,但那又怎样,我不怕。若是选到了海洋,那我就看海的广阔;若是选到了高峰,那我便去手摘星辰。能选择,就代表我听得到我心里的声音。
我在生活中几乎每一天都面临着各种大大小小的选择,尤其去年步入了中学,自己能做主的事儿突然变多,生活中的选择题也跟着成倍地增加。记得当时刚开学不久,我同时被两个学校的社团录取了,其中的一个社团是我日思夜想做梦都想上的,当时拼命去面试才被选上;而另一个社团不过是我面试前一天才想好要去试试的,不过这个社团报名的人极多,招的人却很少,被招上真是难之又难。就是不巧,学校规定每个同学只能报名一个社团。我想选择社团这道双选题大概是我近来面对的最苦涩的一道。在旁人看来,被两个社团同时选上意味着自在,想上哪个便上哪个,可是对于当时的我来说,一次选择,就代表着要痛着放下其它。我没有为自己做选择的勇气。我问了身边所有人:家长,同学,朋友……但没有真正听取任何一个人的意见。报名截止的那个晚上,我抱着电脑痛哭了一场。
后来我还是选择了第一个我真正想去的社团,只是因为我流泪时,发现了我内心真正的,那么微弱的呼喊。
我们做选择,怕的是“选错”,可生活不是数学题,谁会规定哪个是对哪个是错?假如我选了第二个社团,生活中大概会多一些鲜花和掌声,可我选了第一个社团,心里有快乐,大概也是一种赏鲜花般的享受。我认为我从未选错,我就不会选错。今天的我已经不再是刚刚开学的我了,因为我明白不管面前的选择是什么怎么样,我们每人的内心都能悄然发出专属于自己的声音,只要能听从自己的心,便没什么好怕。
能够选择,面对选择,乐于选择。我想和身边所有“选择恐惧症的患者”们说:“我的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勇敢起来,做出自己的选择吧!逃避选择的你又怎会知道,你能爱着高峰,也能爱着深海。”
选材要本着“量体裁衣”的原则,按照文学作品的不同体裁、篇幅的长短进行选材。
在联考之中写作一直是综合科目考试的一个难点。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提高自己的写作应试水平、把握联考的写作要求,是摆在广大考生面前的一个难题。实际上,联考写作备考并不难,关键在于掌握一套系统的学习方法,使考前的复习有的放矢、提高效率。只要掌握了科学的复习方法,考生取得理想的考试成绩并不困难。
MBA写作中对于议论文的选材要遵循围绕主题、材料真实典型、量体裁衣的原则。考生多看一些MBA议论文的辅导书,体会范文选材的精妙之处,对自己的选材方面是有帮助的。
人的一生总在得与失之间,失去日月,得到繁星,失去冬雪,得到春风,失去纯真的童年,得到成熟的人格。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所选择的东西,毕竟鸟想要成为云,而云却想成为鸟。
印象最深的一次选择,便是自己在6岁的那年,选择了古筝。当时的一个选择,换来的便是6年的学琴时期,那一个个红色的考级证书,应证了我的学琴时期的一个个脚印。我很喜欢那黑白的琴键,也曾想过,如果当时选的是钢琴,那该多好。可我并不为我的选择感到后悔。虽然选择古筝,我失去了当年学钢琴的机会,但那中华大地奏出的淳朴之音,缔造了钢琴所不能弹奏出的古典韵味,高山流水,是只有古筝能演绎出那种流畅。如果当时我为自己的选择感到懊悔,只看到自己失去的钢琴的美,那么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我珍惜我的选择,因此生活给了我音乐之美。
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选择,正是因为我们选择了不同的答案,一个个选择,才构成了我们多彩的人生。
在污浊的官场里,李白选择做一回真正的自我,因此,他拒绝了平庸。李白的选择,造就了自己在历史上的辉煌,他留下的诗作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烁着璀璨的光芒。但他的高洁傲岸更加闪光。即使是寂寞失落之时,也要“花间一壶酒”,用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这是何等的洒脱,何等的乐观。他的选择,造就了他壮丽的人生。但是,三鹿集团的负责人却选择了金钱,因此他们抛弃了良知。他们用墨汁把自己的良知浸成黑心。等待他们的,将是漫长的囚徒生活,这便是他们为自己选择所付出的代价。他的选择是违心的,他不顾自己心的强烈呼唤,而是义无反顾地跟着金钱走灭亡。所以,每当我们选择前,都要反复斟酌,倾听自己内心的呼唤,在心的指导下,做出正确的选择。
也许有人会说,可是选择就意味着失去,选择古筝,失去钢琴;李白选择了做一回真正的自我,却失去了在官场中创造政绩的机会。是的,选择的确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的一种选择,都必须以放弃某种事物做为前提,否则便不是真正意味上的选择。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的选择,心灵的选择,就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因为懊恼已经无济于事,甚至还会平添烦恼,我们只有好好地珍惜自己用心所选择的,把我们所选择的东西,发挥到最好。
在一个实验当中,当有多种选择时,有较多的人驻足,却只有极少数的人购买。在选择少时,反而没有那么多人驻足,但却有更加多的人购买了。这次实验道理是,可
但是我方认为,可选择的机会多了,是一件好事。
因为可选择的机会多了,才更加的明确自己的目的。现在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只有一种机会可以走向成功。所以我们认为,只要有更多的机会,才能更加全面的培养我们自身的素养。
对方辩友刚刚提到,那若是选择的机会变多了,人们不就可以偷懒了吗?然后还会犹豫自己是否要做出决定,这并不利于培养
但是对方辩友你是否想过?机会从来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现在世事纷杂,坚持自己的内心确实比较困难,但是机会更多了,那我们不就更加容易能够知道什么才是最适合我们自己的嘛?就比如说实验中的人们,当有二十四种果酱供我选择的时候,我一一品尝之后,最后发现自己并不爱吃果酱,那么我没有买果酱的钱,可以用来买我其他想要的东西。但是如果我喜欢吃橘子果酱,那么不论陈列出二十四种还是六种果酱,我都只会买橘子果酱,这跟卖多少种果酱似乎没有多大的关系。那如果是这个二十四种果酱没有一个我喜欢吃的,只要我足够坚持自己内心想要的,那么我一定会转身离去。
大家都知道,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早年是学医的,那么难道在他的面前只有学医是一条道路吗?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后来鲁迅先生为了救国弃医从文,这不正是从文这个机会让鲁迅先生更明确的要救国这个目的的吗?
那么对方辩友可能又会说,如果选择的机会变多了,就像是从单行道变成了无数个十字路口,大部分人可能会犹豫不决,更难去下定决心选择。
没错。但是我方不否认。可供选择的机会多了,人们会偷懒这种情况发生。但是,在远古的时候,人们只能靠打猎而生存时,不是也还有懒人不干活坐享其成的这一类的人吗?由此看来这是一种社会现象,与机会的多少构成不了多大的联系。
在这个时代的生活中,我们什么时候没有彷徨过?有什么时候没有迷茫呢?只有在明确目标的时候,我们才不会彷徨,才不会迷茫。我可以去尝试着走不同的路,因为只有走过不合适自己的路,我们才能知道这条路到底是不是适合自己。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可供选择机会多了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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