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最喜欢的事,就要数看书了,书是我的好朋友,是知识的源泉。
还记得高尔基曾说过的那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从我哇哇落地,妈妈爸爸就给我讲故事,虽然那时我听不懂,但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种东西,从那时起我便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就是喜欢看书,家里的书约有260多本,可我还不满足,每个周末都要到新华书店看书,妈妈叫我“小书虫”、爸爸叫我“小书迷”,不管怎么样,我就是爱看书。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好像连九头牛都拖不动。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快乐《1+1》作文书,回到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这时妈妈叫到:“妞,快来吃饭啦!”我嘴里说“就来、就来!”可书中小玛莉后来又怎么样了呢?我又猜不清,我真的特别想知道,只好再看下去。妈妈看我原地不动,气得火冒三丈,最后还是她把我拖进了厨房。我食不知味,不甘不愿地吃了起来。脑子里想的全是书上的内容。唉!这个时候吃什么饭呀!
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多得数不胜数,书中生动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令我陶醉,我读出了书中的酸、甜、苦、辣。读到伤心处我会流泪;读到欢乐时我会哈哈大笑,总之书的好处是无穷的。
看书看多了,我的作文也提高了、词语也丰富了、连语句也通顺多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在操场上打躲避球的感觉,虽然有时候被打得很痛,但当我痛击对手时,我的心里呈现一种飘飘然的神秘感觉,在那炙热的夏天里,如果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躲避球比赛,我一定会留下许多遗憾的。
在寒冷的冬天里,就数喝红豆汤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了,在喝第一口时,那温热的汤滑进我的'喉咙时,我的心头涌上了一股暖暖的感觉,第二口时,一颗颗饱满的红豆顺着热汤跑进我的胃,这种甜蜜的滋味真好。
我在校园时,最喜欢和风及枫叶一起散步,为什么呢?因为风每次都在我耳朵说悄悄话,但枫叶也不落人后,急着要我赶快跟他分享风对我说悄悄话,我分享后,枫叶都高兴的跟风炫耀他也知道峰的秘密,真是有趣。
在棒球场上,正进行着一场刺激的比赛,就是棒球比赛,在打击时,我准备好姿势,砰!全垒打,队友的欢呼下,我成为了最有价值的球员,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事。
做最喜欢的事,让我的生命更丰富,又添加了一抹笑容。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记得那年年初,一向金榜题名的我因考试成绩名落孙山,终日闷闷不乐,妈妈一脸慈祥地拍拍我的肩膀,对我说:“女儿啊,别气馁,就把你心中的`不快全写进日记里吧!也许你的心情会好一点儿……”说着,妈妈就把手中的一本日记本放入我手中。
那是一本精美的浅红色日记本!我第一眼就被它吸引住了。那天晚上,我一股脑儿把所有的不快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里果然舒服多了。
从那天开始,我在日记里写下了许多自己周围所发生的事,记下我的欢乐与悲伤。心情低落时,我把全部烦恼都发泄在日记本里;心情愉快时,我把所有的欢乐都浦城美丽的乐章,攘在日记本里。
空闲时,我总喜欢摊开日记本,找回往日生活中喜,怒,哀,乐的回忆。偶尔,看到自己往日幼稚的行为时,我不禁莞尔一笑。所谓“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往日的一切变成了我成长的宝贵。
我不但从写日记中得到了不少乐趣,而且也累积了不少生活中的小故事,丰富了我写作的题材,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如今,写日记已成为我每天的“功课”之一,也是我吐露心事的唯一知己。我想,写日记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我一定会继续写下去的!!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黄山——这一举世奇景,它不仅仅是山,也是海,是山之海,云之海,松树之海,花之海,光之海,诗之海,是一片画的海洋。
——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童年期间,我的耳边经常听见长辈们在讨论它,赞美它。自那时我就对它产生了兴趣,想要了解它。而现在的我已对它十分了解,并对它有了强烈的感情,因为它是我最爱的一座山,亦是我家乡的象征——黄山。
黄山位安徽省的南部,跨越四县——歙县、黟县、太平和修宁。一亿多年前的地球地壳运动使得黄山崛起于地面,后来历经第四纪冰川的侵蚀作用,慢慢地就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黄山宏伟、庄严、风光迷人,为著名的风景区。黄山在秦朝时叫做黟山,在公元747年(唐朝天宝六年)时才有这个名字。
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我喜欢它那美妙的景色。
在我看来,黄山是一个奇迹:在154平方公里的面积上群峰耸立,这些山峰都是花岗岩体,通常是由竖直接合点连接。侵蚀和断裂促使这些岩石变成巨大的.石柱,形成了高峰和深谷。天阴时这些高山隐现在雾霭中,如虚幻一般,天晴时则尽展其威严与壮丽。黄山的颜色和形态随四季的更替而不断变化。春天,盛开的鲜花色彩缤纷,点缀着四处的山坡;夏天,可以看到青绿的山峰一座连一座,泉水在欢乐地汩汩流着;秋天把整个黄山装扮成红、紫相间的世界,正是枫树火红的季节;冬天则把群山变成一个冰与雾的世界,到处是银枝银石。因此自古以来就一直有许多游客来到黄山,探求其神秘、惊叹其美景。
我喜欢它那清澈的温泉。
黄山的温泉享誉全国,一千多年前就被人们发现和开发出来了。黄山的温泉发源于紫云峰的山脚处,无论旱涝多么严重都从不干涸。黄山温泉属于高温碳酸盐型,对许多疾病都有很好的治疗效果,比如新陈代谢失调,心血管疾病以及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运动神经系统的失调。这些泉水异常清澈,温度常年保持在42°C,既可饮用又可沐浴。
我喜欢它那百态的怪石。
黄山的怪石是自然造化的结果。黄山的地貌在第四纪冰川时期经历了巨变,数百年来在冰川的渗透和侵蚀下,岩石中有的崩裂,有的塌陷。由于经年累月地暴露在大自然下岩石慢慢地就呈现出千姿百态。桃花溪和云谷寺的较低处刻有“龙头”、“虎头”、“迷人”和“永恒”等字眼的巨大奇石,就是由于冰川作用被冲到这里的。黄山的怪石还有很多,比如:“仙人指路”、“喜鹊登梅”、“南海十八罗汉”、“神仙晒靴”、“松鼠跳天都”、“金鸡叫天门”、“猴子观海”、“童子拜观音”、“飞来石”……黄山怪石星罗棋布,简直就是天然雕刻的博物馆……
黄山,你的景是那么美,你的石是那么奇,你的水是那么清,你的云是那么密……黄山,你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家乡因你的奇而出名。
黄山,待我长大后,我一定会让你比现在更美、更奇……
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是谁呢?
姚明、郭晶晶、刘翔……都不是。他们与我的距离太遥远了。他们是天上璀璨的繁星,遥不可及。而我,只能在苍茫的大地上抬头仰望,吸收他们的光芒。
微风习习,正是开运动会的好日子。说句老实话,我不喜欢运动,只是想趁此机会偷偷懒,凑个热闹而已。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热衷于一个奖牌,而每天下午都会在红色的跑道上留下他们的汗水,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不屑一眼。
我特地挑了一个舒适的位置,阳光偶尔穿过树叶,投射在“沸腾”的地上。男子1000米长跑比赛就要开始了,很多学生都围在跑道边筑成人墙,我则安坐在大本营中,又显得喝着水。大概是到了第二圈的时候吧,人声鼎沸,学生都各自为班里的选手助喊呐威
我因太阳而半闭着双眼,透过人缝,看见一位白色上衣的选手倒在地上,我心想:辛苦了这么久,结果却倒了,所有的汗水都付诸东流,真是功亏一篑啊。他,在一秒间毅然坚强地站起来;他,没有顾及身上、脸上的灰尘向某处跑去;他,眼神坚决的看着前方的某处,跑去……他的双臂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
我被慑住了,猛地脱离了那我认为安适的位置,往人群众挤。他步伐艰难的向前挪步,一步一步地……我的心不禁为他而剧烈跳动起来,呼吸仿佛在此刻就要停止,目光也死死盯着他那执着的身躯。
金牌早已名花有主,许多学生在他倒下的一刻唉叹了一声就离开了,为拿奖的人祝贺。此时的他孤零零地向目标迈进,我想:这就是运动员的运动精神吧!我承认我被他坚定的眼深折服了,我的心在他的带领下,明白了奖牌的真正意义……
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我忽然想起上体育课的我,总会趁老师不注意而溜之大吉或边跑边走,想到这里我不禁低下头,原来我的意志是如此的薄弱,只会做逃兵而不愿接受困难向我下的挑战书。
失败不可怕,只怕半途而废,这就是我的“运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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