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动笔杆,慷慨淋漓,“青春飞扬”四个字顿时飞入我的眼帘,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那时起,我更爱书法了。
放假回到家里,草草写完作业,便迅速把书法用具拿出来把它平铺在书桌上。
巴掌大的书房里出奇的闷热,窗外的杜鹃花垂头丧气地垂着头。额头上的头发早已湿透,豆大的汗珠像断线的珍珠似的不停地向下跳。汗水渗透了纸张,墨水开始慢慢地散了开来,染黑了我的手指和衣袖。终于忍不住了,抬手擦擦汗继续写。外面的天气渐渐暗了,杜鹃花正得意地舒展她柔美的身躯。
我心也渐渐平静下来,脸上的汗也干了,我露出了怡心的微笑,因为字帖上的字我已全部临摹完毕。
妈妈的声音适时地响了起来,该吃饭了。我一个箭身飞到楼下。妈妈看到我先是一愣,接着捂着嘴走开了。我正被弄得不明所以,弟弟乖巧地捧来镜子便咯咯笑着跑开了。拿起镜子一照,顿时目瞪口呆。我尴尬地笑笑,迅速遛进洗手间洗脸。此后,虽然这种情况还有发生,但也少了很多,而家人对我这样子也习以为常了。
我在书法中学会了宁静、学着成长。我爱书法,我为那独特的.艺术着迷。
在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中,涌现了大量的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但我独爱百花中的一枝独秀——唐诗。
我与唐诗第一次结缘,便是在我六岁时。从妈妈的口中,牙牙学语的我便认识了著名的“诗仙”——李白。他是唐诗的代表人之一。“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便是我学习的第一首唐诗。因年纪太小,尚且不能明白其中的含义,只能跟着大人们一起吟诵着这短短几句。
到了小学,我又一次在课本里见到了这位“老朋友”,然而学习的恰恰是小时侯时常吟诵的那首诗。而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这首诗不能只停留在吟诵上。老师的讲解使年少的我明白了它的深层含义:朋友之间深厚的友谊是什么也无法相较的,即使就要分离,千言万语也不如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拥抱。这短短的几句,便能把与好友之间的友谊表达如此淋漓尽致,这使我喜欢上了唐诗。
而到了中学时期,我便又结识了一位“朋友”——杜甫。他的《江南逢李龟年》又一次使我沉醉在唐诗之中。“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细细品读,好像两人就在眼前相见,当时的豪情仿佛就在眼前,但如今却“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一次的结识无疑更是让我对唐诗由喜爱转为着迷。几句话间便把心中的悲痛,不满之情展现出来,这就是唐诗的魅力。
在成长的过程中,唐诗伴随着我的成长,使我着迷于它的博大,使我着迷于它的精深,在困难、迷茫时,它会为你拨开阴云,使你重见光明,使你沉醉于它的语言,或华丽或朴实,或喜悦或悲伤。
唐诗——令我着迷。
《读书真让我着迷》“儿子,我都叫你三遍了,赶紧睡觉。”妈妈的一声怒吼将我从赤壁大战中拉回了现实,我贪婪的瞥了最后一眼《三国演义》,恋恋不舍的放下了我的至爱——书。第一次拥有自己的书还是小学一年级买的《安徒生童话》,从中找到了乐趣,越发越不可收拾,书买了一本又一本,如今,我已拥有整整一个书柜的书。一次,妈妈蒸上饭,叫我帮忙看着,而这时我正在看《三国志》呢,就随口“嗯”了一声,妈妈见我答应,边放心的去买菜了。我却沉浸在书中:“旁边一将,圆睁环眼,倒竖虎须,挺丈八蛇矛,飞马大叫。”“羽便伸臂令医劈之,时羽适请诸将饮食相对,臂血流离,盈于盘器,而羽割炙引酒,言笑自若。”张飞的勇猛,关羽的意志坚强,都让我如痴如醉。咦?奇怪,手中的大柑橘怎么夹着一股焦糊味?“呀!”我大叫一声,冲进厨房,沮丧地望着那锅烧糊的饭,那锅糊米饭似乎也在得意地看着我:哼!谁让你不管我,这下看你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焦急地在厨房里直打。唉!这下可好了,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米饭,还要忍受妈妈的唠叨。哦!有了!有一本书不是介绍过,可以在蒸熟的糊米饭上插入大蒜和堆积牛奶来去除护卫吗?何不试试?嘿,你还别说,这招还真灵,护卫没了,反而有了一股奶香味。吃饭的时候,爸爸妈妈还夸我呢!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性情,增长了我的才干,我从中获益匪浅。“多读一本好书,可以增加一双看世界的眼睛。”我从读书中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读书又怎能不让我着迷呢?
傍晚,我来到阳台上,抬头仰望天空,便被天空中的美景吸引住了。
天空中飘着一朵朵白云,有的云一团一团的,松松软软的,好像棉花糖一样,真想飞到天上咬一口;有的云厚厚的,看起来非常柔软,好似一床棉被,真想躺上去美美地睡一觉;还有的云一片叠着一片,像极了奔腾不息的海浪在翻滚,真想冲进浪花中尽情嬉戏。这么多的云,形态不一,千变万化,好似一幅美丽的画卷。
随着太阳慢慢西沉,周围的云忽然变化得快起来。一会儿是红彤彤的,像是天空着了火;一会儿是金黄金黄的,像是金色的稻田;一会儿又变成深紫色,像是一串串葡萄。这色彩纷呈的变化,感觉像电影胶片一样,一帧一帧都是那样的美,让人目不暇接。
快看,霞光洒在小河上了!水面上波光粼粼,像是有千万条银鱼在游来游去。霞光又照在了小孩的脸上,把小孩的脸照得通红,像两个红红的苹果,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一口,哈哈!霞光还照在了石头上,石头此时就像一块块闪闪发光的金子,好耀眼呀!
夕阳落得实在太快了,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这幅美景,转眼间,天空的颜色不再那么艳丽了,也不像之前那么耀眼,慢慢变得柔和起来。不一会儿,夕阳便沉下去了,正如诗人李商隐诗中所写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深深地被这美景迷住了,久久不能自拔。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十三四岁的少年们哪个不拥有一片蓝天、一方乐土?在那里,有的用自己的心灵放飞着梦想,有的用自己的智慧创造着成功。我也有一个“乐园”——文字,它可真让我着迷!
灵秀的文字组成一个个扣人心弦的语句、一篇篇感人肺腑的文章、一部部引人人胜的名著??我内心深深感叹着它的绘声绘色、细致入微。文字散发着我无可抗拒的魅力:我吃饭时脑海里还回想着它交织的情节,我走路时心里还琢磨着它无穷的意味,甚至,我上课时,还曾偷偷取出一本本课外书来。
文字真让我着迷!老师又在黑板上写下了今天的作文题。它们像是在挑衅、嘲笑曾经最怕写作文、只会凑字数的我。哼哼,我可不怕!我静下心来,冥思苦想。平日里最熟悉的文字慢慢出现,回荡在我脑海:它们组合、编织、串联?对了,就是它们!我欣喜若狂地拿起笔,刷刷刷——不停!妈妈来催促我吃饭了,不吃;伙伴来邀请我游戏了,不玩——我只有一气呵成、得意洋洋地欣赏自己写好的作文时,才觉得好甜。
文字啊,你可真让我着迷!从你那儿,我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你让我废寝忘食、欣喜若狂,也让我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我要用文字编织>我的梦想,创造属于我的一片蓝天!
天边火红的夕阳,是白天留给黑夜的裙摆。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如火的夕阳,她那火红艳丽的颜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让我无法忘却。
回家的路上,夕阳在天边送太阳落山,独自一人走在归途上,心中突然有了“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萧瑟,但这却也只是一瞬,马上,回家的喜悦就再次萦绕在心头。天边那火红的夕阳,陪我走过了成长路上无边的寂寞。
喜欢坐在窗前,望着夕阳渐渐退去,着迷夕阳,着迷她的色彩,着迷她的变化,她那火红的色彩是生命燃烧最旺盛时的颜色。
晚年迟暮,这个词语总是让人感到心情的悲凉,但是在迟暮之年又何尝不是人生安享晚年的时刻?迟暮的人不正是儿孙满堂吗?迟暮的人们安享着天伦之乐,这不也让人感到精神的快乐和心灵的欢愉吗?
夕阳为大地洒上了金色的光芒,沐浴在这灿烂的光辉中,我的心暖暖的。夕阳也许是能让我感到温暖的为数不多的事物之一吧。
在日夜交替中,朝阳迎来了太阳,夕阳送走了太阳,若朝阳是新生,那么夕阳便是成熟。在夕阳下汇总了一天的收获,学有所得的感觉是如此美好。尽管夕阳的出现昭示着夜晚即将到来,今天即将过去,但时间的流逝并没有令人伤感,因为夕阳是我们走向成熟的见证者。夕阳是如此让我着迷!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 ——《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闻着浓浓的墨香,看者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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