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简爱》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被主人公——简爱打动了。
《简爱》这本书是大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书中讲述了一个贫苦低微、其貌不扬、性格倔强、感情丰富、独立自尊、勇敢执着、聪慧过人的女孩—简爱从小到大的艰苦生活和不幸的命运。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人,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但她有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她对自己的命运、价值、地位有过深深的思考,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的认识,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地追求。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敢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人。无论是她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还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简爱“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的美面前黯然失色。更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心灵是平等的”。“我和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仿佛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简爱所生活的社会和环境为她的自立、自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不愁吃,不愁穿,一点家务也不干,我们何时才能自立呢?何时才能够自强呢?我们应该学习简爱,积极行动起来,无论在家里、在学校里,还是在社会中,都应该为父母、为老师、为他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为社会做出贡献。
“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让我们放飞幼小的心灵,不断地去磨炼她,让她拥有一身坚硬而华丽的外壳,从磨砺中走向自强!
今天,爸爸从图书馆借来一本《木偶奇遇记》,我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木偶奇遇记》主要讲了老人杰佩托将一块充满灵性的木头刻成木偶——匹诺曹,视他为自己的儿子,幷希望他学会耍剑、翻跟头,还想带他去周游世界。这个愿望实现起来并不容易。贪玩的匹诺曹不肯上学,认识了两个坏朋友,多亏天蓝色头发的仙女救了他,他才没被吊死。但是他还是被狐狸和猫骗走了。他向法官申诉,反而被送进监狱;出狱后偷葡萄又被农夫抓起来当看家狗。他虽然有所悔悟,但还是被坏同学引到“玩儿国‘和他们一起变成了毛驴,被仙女救起,最后和父亲在鲨鱼腹中重逢,成功逃生,从此变成一个好孩子。
我觉得匹诺曹一开始是不听话,但他最后还是知错能改,还是好孩子,我们应该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上课认真听讲,好好学习知识,将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长夜难明国运危,
勇士荷戟独徘徊。
苍生只怜茴香豆,
半碗温酒易沉醉。
好药人血蘸馒头,
总难医却癞阿桂。
麻木顽疾入膏肓,
寂寥光阴都颓废。
剩得闰土有钢叉,
不识月夜刺鬼魅。
先生呐喊醒国民,
不信梦魇唤不回。
《孤独者》中的魏连役,反叛了那个社会,接受了新的思想观念,因而被人们视为异类,一个“吃洋教”的“新党”。他原先有一个爱他的祖母,虽然他认为自己已“不配活下去”,但为了不让祖母“痛心”,他只能委曲的活着。祖母的死使他得以从爱与被爱中解脱了出来,对于这最后的诀别,他仪式般的作了最后一次“惨伤里夹着愤怒和悲哀”的狼一般的长嚎之后,他感到了轻松,因为他已经不再需要为这个世界和他自己承诺什么。所以,为了“活几天”,他变卖了一切可以卖的东西之后,便把灵魂出卖给魔鬼,为了80元的月薪而做了军阀师长的顾问。正如他说的:“我已经躬行我先前所憎恶,所反对的一切,拒斥我先前所崇仰,所主张的一切了,我已经真的失败,——然而我胜利了。”他最后是以自己的堕落和良心的背叛为自***手段,来毁灭这个包括他自己在内的黑暗世界的。
方玄绰不敢正视现实,吕纬甫和魏连役梦醒后无路可走,产生出沉落的情绪和精神的变态。他们曾经和黑暗战斗,而又终于被黑暗吞噬了。对于这一代,鲁迅既溶合了自己曾有过的切身体验去加以表现,又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对他们的倒退进行了批判,暗示他们如果不改弦易辙是没有出路的。
在20xx年我就拿到这本书,但我这个人非常的浮躁,持续几次也没有看完。
在大学里,我根本很少有时间是我的,每次就怀着一点点的好奇的心,看了一点点。
现在出来了,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慢慢看完了这个书。
很多评论家,对它有很多看法,在这里我只想说说我的想法。
8、9岁时就开始反抗对自己的一切不公,伴随她的是始终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
约翰还有几个堂姐、舅妈对她一开始就有很大的成见,舅妈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任他们卑劣的品行在他们身上生根、发芽,而讨厌简爱,极力惩罚简爱,还把她送到条件极差的孤儿学校。一场严重的流行病席卷了整个学校,带走自己的好朋友海伦,自己却在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勤奋的追求知识,最后还当了教师。在这期间,她一直得到了校长的关爱,这也是她能学好知识的重要条件。当她走后,爱也随之离去。此时,她突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觉得不应该当这井底之蛙。她放弃稳定的环境,毅然的追求自由的新生活(决策果断、独立独行)
在爱情方面,当爱降临在自己身上时,她没有逃避、萎缩,而是勇敢的去追求,得差点得到爱,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婚后,尽管她是多么的爱他,但还是毅然的选择离去(自尊自爱)在极其穷困饥饿痛苦的四天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她叔叔给她的一大笔财产。但她没有自己一个人得,她把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人(并不看重金钱,她更看重亲情)。后在他表哥的求婚下,她坚决的拒绝,因为她不会得到真爱,她知道,虽然他表哥长得英俊潇洒。她由于太思恋罗切斯特,最终决定去找他,当她找到时,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残废,但还是决定跟他结婚,最后得到真爱,幸福的在一起!
简爱、罗切斯特长得都不美,但美的是一个人的心灵。一个心灵美的人往往比外表美的人要美很多!
她的对恶势力的反抗,对亲情、爱情的珍惜,对钱财的洒脱,对知识的追求,对自尊、自爱的极力维护等人物性格贯穿始终!
经典不愧是经典,中学时代看过跟没看过一样[晕]简先苦后甜的经历太具说服力,收获特别大的是简身上的那些关键品质,我就随着时间顺序做小的梳理。
寄人篱下的童年时光里她不讨喜,因为不会阿谀奉承;受到欺侮忍受躲避但依然不服输;忍无可忍时就渴望逃离;终于逃离了,在脱离贵族家庭的慈善学校时受苦受难也不猥琐;遇到了影响一生的校长,一切开始变好,靠智慧获得生活水平的提升。
校长离开是简能主动做的第一个选择,find herself,开始她的正常生活的体验之旅;面对突然被打乱的生活,她开始第一次人生的思考,用一晚上想明白,下决心,进行筹划,得到影响她一生的工作,简真的太果敢了(她带给我的第一次触动)开始家庭教师的生活,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相遇、青春的萌动,她一次次的自我说服与压抑,她感性又理智,但依然有才华;她吸引了罗切斯特,他们彼此袒露心迹,他们热烈相爱,她毫无保留的表达,爱的肆意而无猜忌(庄园里的种种不合常理也动摇不了她爱的决心)(被她坚定的爱情信念而吸引)结婚风波涌起,她依然明确自己的内心深处坚定不移的爱,但依然理智地离开,孑然一身的离开,丝毫不顾未来的生计;饥寒交迫的流浪过程着实令人担心,她依然不回头,一次次求生的机会都没让她放下尊严,她依然渴求着用劳动获得报酬,换取生存能力;她留在了荒山野岭之中,包含保留的坦诚,终于活了下来;靠才华和能力以及魅力生活下来,尽管不甘依然不回头的靠自己独立了;一切开始走入正轨之时她获得了财富,慷慨地分享给了自己渴望已久的家人。
(她不回头、有尊严、坚韧、善良完成了生命的独立)此刻有家人、有财富的简,尊从内心去找寻丢掉的幸福,物是人非之时,她依然坚守爱情,终于获得了相伴一生的幸福。希望自己也能坚韧、果敢地走下去。
今天拿出一本老书来“重谈”——《呐喊》。谁没看过《闰土》,谁没学过《社戏》,谁不知道《阿Q正传》?这本书我们都读烂了。可是,爱总结的我又总结了一下,读过的人,一种是:小学必读,不得不读,把《呐喊》当课文读了。第二种:“我是愤青!我是愤青!鲁迅弃医从文,笔头作枪杆!”把《呐喊》当大字报读了。Failllll……
小编小时候读《呐喊》,都是睡前当恐怖片看的。一看到《药》里面,砍头、人血浇馒头还有那一家子总想把对方煮了吃的情节,我就在被窝里瑟瑟发抖,背脊冰冷。然而每个人都会有某种诡异的记忆,它们没什么特别,但是会让你印象非常深刻,《呐喊》对我来说就是这种回忆。
我对《呐喊》的理解是很久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想赶紧长大,怀抱一颗赤子之心,带着一种至真至善的心情,决心用正义之风席卷世界,并开始与社会接触。很快,正义大使就遇到了一些麻木不仁的人,弄得我肚子里是全气,关于《呐喊》的那段记忆却突然浮出来,所以直到那时我才切身体会,并理解了鲁迅。
我一直是感知的信仰者。对读书、音乐等,我用心、我的感官(我坚信人的五官已经非常够用,去接收作者通过这些媒介传达的讯息,寻找共鸣。我特别讨厌“阅读指导”,每次看到这种阅读指导,心里就暗暗骂“我看书,还要你先指导?”。先铺垫背景,基调,情绪,然后让读者、听众顺滕摸瓜这样的方式,我觉得所得并不是读者本身的感悟,而更多是潜意识的取向压力(收到自我暗示:顺着导读的方向思考,一定是对的,且感悟很深刻。我不是反对看背景资料或者书评,我觉得这些应该在读后看。你想,每个人都看了这些材料,然后去读书,读书笔记都一模一样,那还交流作甚?而且这样阅读的人,怕是很难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书、喜欢的东西吧?
先把自己洗白,然后重看一遍《呐喊》吧?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唤醒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虽然我觉得小说最后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的共鸣。
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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