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想起书作文200字(我总忘不了200字作文)

总会想起书作文200字(我总忘不了200字作文)

首页话题更新时间:2022-03-10 01:13:43
总会想起书作文200字(我总忘不了200字作文)

总会想起书作文200字【一】

昨天,我写完了作业,随意地打开影集来看,忽然一张坐在藤椅上的小孩的照片,吸引了我的眼球,不由得仔细地看了起来。

照片上画了一个肥噜噜的小可爱,他穿着白衣服,坐在竹椅上,张着嘴巴,流着口水,挥着手臂,好像在要什么东西,他那双明亮的眼睛炯炯有神地直射前方。那不就是我吗,那上面画满了我的贪吃,画满了我的调皮。

听妈妈说,这张照片是我五个月大的时候,一位阿姨来我们家参观并拿来了一个大西瓜。妈妈把西瓜切开,和阿姨吃了起来。当时我想:那东西红艳艳的,水灵灵的,应该很好吃吧!于是我挥着小手争着喊着要尝尝。正好爸爸从外面回来看到了这精彩又可笑的一幕,就赶忙拿起照相机拍下了这个顽皮的我,从而留下了这张美丽的照片。

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七年,我也在不知不觉中长大,虽然现在的我还是那么贪吃,还是那么顽皮,但也还是像小时候那么天真,那么帅气。

总会想起书作文200字【二】

每一张照片,无论淡雅还是发黄,都已经被岁月赋予了特别的味道。但是,那张照片总会在某一个回眸的时刻濡湿了我柔软的心。

照片中的男人一直微笑地看着远方,眼睛似乎湿润了,黝黑的皮肤,强健的体魄,岁月的痕迹早已侵占了他的脸,留下深浅不一的皱纹。照片中的男人是我的父亲,这张照片是当年我离家时父亲塞给我的。

15年前,我总盼望能展翅高飞,飞出这个困顿了十多年的地方。本来应该说“故乡”更贴切,因为这是生我养我的地方,然而身在故乡这么多年我并没有很浓厚的乡情。只觉得那只是一个地方,一个熟悉的地方,一个有点厌倦的地方。它和贫穷无关,和落后无关,其实只和自己对父亲的隔膜有关。父亲不善言语,作为人民教师的他总是忙忙碌碌的。小时候我总是眼巴巴看到别人家的孩子被他们的父亲抱起,高高举起。孩子那清脆悦耳的笑声成了我梦中的一个小小悸动。为什么父亲就不抱我呢,我心里充满冷冷的疑问,甚至泛起丝丝的恨意。或许,这就是我想逃离的原因。

于是,我踏上了省外求学的道路。每次我出远门,我总是固执地认为自己懦弱的性格是由于父亲导致的,为了显现自己因长大而成熟的表面,我坚决不让父亲送我。在离家的路上我走得很快,我还是忍不住偷偷回过头看看父亲有没有来。

走在那熟悉的马路,看着那些面似熟悉其实陌生的人,孤独在我心里疯狂的滋长,顿时一股失落之感蔓延了全身,就在自己胡思乱想之际,我突然发现父亲已经站在我的身旁。我应该明白,父亲必定要把我送到车站,看着我远去才会离开。

那年的寒假我一回到家,十分惊讶地发现父亲衰老了很多,两鬓多了许多白花,尤其是让酷爱篮球的父亲一直引以为傲的挺直的背佝偻下去。父亲见了我,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父亲的身体不好,而且每况愈下,手脚无力,发抖,行动十分不便,但是父亲在困难面前从不退缩,畏惧,更不会说一声苦。临行前,父亲在客厅踌躇,勉强挤出一句话:“孩子,路上小心!”我知道父亲因身体不便不能陪我去车站,内心愧疚、无奈和惆怅!我不敢回头看父亲,应诺了一声,就离开了家。不知过了多久,再回过头,就在这时我的眼光和父亲的眼光接触了,父亲支撑着身体,向我点了点头,微笑着。霎时间,我心中的心酸冲垮了眼泪的关卡。

父亲的爱是无言的,却无处不在!纵使是丹青高手,也难以勾勒出父亲您那坚挺的脊梁;即使是文学泰斗,也难以刻画尽父亲您那不屈的精神;即使是海纳百川,也难以包罗尽父亲您对儿女的关爱!

父亲已经远离了我们,那张照片也成了我最珍贵的记忆。我总是看到父亲从相片里走出来,忙碌在三尺讲台上,悠长而慈爱的目光挥洒在我的身上……

总会想起书作文200字【三】

有多久没翻开那本相册了呢?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掸去封面那层浅浅的灰,翻开,是记忆里扬抑的色彩。老旧的照片上,浮动着岁月的痕迹。

从那些泛黄的相册页里,飘出一缕缕七年前的笑声,十年前暖金色的阳光,白驹过隙般的光阴,陈旧的味道。 看这一张老照片。上面那个头发没几根,眼睛深黑色,穿着一件白色蓬纱裙的小丫头真的是我吗?照片上的我,置身于还未改建的体育场里。

尽管穿着一件及膝的裙子,调皮好动的我却还是很不顾“淑女形象”地用胖胖的手指抓住体育场里那锈迹斑斑的双杠,做了不太标准的“引体向上”,两条腿看起来像是在空中乱蹬着。看着这张照片,幼年时期的细碎片段轻松地被抖落了出来。记得爸爸跟我说过,在我小时候,因为家附近就是体育场,所以父母经常带我去体育场玩。体育场里有很多健身器材,偏偏我是个“穿着裙子学投篮”的假小子,一到体育场便围着那些个头比我高的体育器材爬上爬下。那时,父母总会在一边静静地看着,时不时抓住几个镜头,举着相机“咔嚓”来个特写。数数看,一张,两张,三张……相册里有很多照片都是有关幼年时,体育场里种下的欢声笑语。

想一想,那时的我,不过也就五、六岁吧! 指尖拨动一页页,思绪穿梭在一段段的时光里,那熟悉的笑容挑起记忆的点滴瞬间聚成汪洋。老照片上的爸爸坐在椅子上闲适地看书;老照片上的妈妈,坐在冬日阳光笼罩下公园麦金色的.草坪上;老照片上的我,穿着一身粉红在海边无忧无虑地嬉戏……每一张老照片,就是一份见证,见证日升月落、斗转星移中,那不变的记忆温暖。

总会想起书作文200字【四】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逞妈妈不注意,赶紧问他说。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他还是卖着关子。

被冷落在一旁的西西很不满意地说:“小依,我说你最近上哪儿鬼混去了,结果——”还没等她说完,我蒙上了她的嘴,一风很愉快地大笑起来。

“来,一风,西西,吃橘子。”妈妈拿来剖好的橘子说。

“妈。”我叫了一声。

“小依啊,你都知道了吧,两年前一风帮了妈妈很多忙呢!就在你去美国的时候。”妈妈说。

“原来——”我马上堵住了嘴,因为我想说的是:原来那个人就是他啊?那不就穿绑了吗?

其实这并不是我认为一风能成功的原因,在下这个定义的时候是这件事情发生之前。其中的原因不仅因为他像我的哥哥,还因为他敢于放弃。

他曾今对我说过他喜欢的事情只有两件:一是打篮球,其次才是唱歌。这次有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能放过呢?教练说的,要打篮球,就要放弃其他的东西。

一风的事业已经很好了,他的歌迷成千上万。他本来可以就着原来的那条路走。我以为他喜欢篮球是真的,放弃唱歌也是真的,其实我错了。他是不得已才放弃他唱歌的事业,然而这更让我对他感到敬佩。

一风的妈妈不支持他唱歌,她说这个下流的人所***事业。一风不认为,为此他和他的妈妈大吵了一架。直到他把他的妈妈气地病倒。一风是孝子,他很后悔自己做的事情,他明白到底是妈妈的身体重要还是他唱歌重要。所以他选择了前者。他宁愿放弃唱歌,所以他选择了篮球。

说了这么久,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和一风是怎么认识的。

5年前,我从美国回来。在机场的时候,剪票员怎么也不让我出去,他说我的通行证有点问题。我告诉他是因为我不小心把他掉进水里了就成这样了,不过那些手续我都是买齐的。他就是不信。

“一风!一风!”“签个名吧!”“一风,我爱你啊。”……一群鸡婆般的叫声涌入我的耳朵。那是一风刚从南美环游演唱回来。

“麻烦你了,这里很吵,这真的是通行证!”我不耐烦地说,那人还是不让我出去,于是我就这么站在机场的门口。“抱歉。”我的手不小心打到一个人,我看也没看就这样说了一声“抱歉。”

“一风!”……身后的声音越来越大声。

“让她出去,她的通行证是真的。”一个很富有磁性的声音说。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剪票员真的让我出去了,她说:“偶像,签个名吧!”随后递个那个叫“一风”的一支笔,不过她的笔很快落了下去,因为后面的粉丝很快就涌了上来,保安和那个眼镜怎么也拦不住。

“谢谢。”我说。转头看去,是一个戴着墨镜的.男生。他仿佛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于是拉上我就跑,他跑地好快,我跟着他大喊“停下!”终于他在一条小凳那里停下了。

“你好,我叫玄一风。”他很有礼貌地说,并且摘下了墨镜。

我当场就吃了一惊,其实我并不是那些花痴,只是因为他太像我的哥哥了。于是就这么傻傻地盯着他看,他咳嗽了一声,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

后来我们聊了许多,我告诉他我叫小依。

“我不要当歌星了。”有一天,他很严肃地对我说。我看见他的眼睛很干涩,红彤彤的,显然是熬过夜了。

“为什么?”我问。他没有告诉我。

就这样,他逃跑一直半年,这半年里,他就去体育场打篮球,我就守着他。

他说他不喜欢音乐,他说他喜欢篮球。我信以为真了。后来,西西告诉我是因为他母亲的原因。

我发现自己好傻呀,西西都知道的事情我为什么不知道?难怪他一直这样消沉。

直到那一天,一风告诉我说他要走了。直到那一天,西西告诉我一风的母亲去世了。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原来他也是脆弱的,他和我们一样。

他上飞机的那一天我没有去,他真的很像我的哥哥。我在电话里说:“你很像我的哥哥,真的。”他“恩”了一声。他去了法国,他说他还是要当一个歌手,我替他高兴。

转眼之间,他已经红遍了整个法国,整个巴黎。他的专集被几万几万张地运到中国,我手中也有几张。我在专集里看到了他灿烂的笑容。

他的有一张专集,名叫《我是你哥哥》。很普通的名字,可是这却是广大哥迷最喜爱的专集。他说,是那个女孩带给了我重新站上舞台的勇气。

我流泪了。

我去了巴黎,但是我没有去见一风。也算是我没有勇气吧!转眼间,已经5年了。

总会想起书作文200字【五】

前世,我是一株莲。

曾几何时,我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曾几何时,多少诗人沉醉在我的风姿中,用尽才情诗意为我谱写青春年华;曾几何时,我的神态,我的气息,我的绝代风华,醉了多少少男少女的心,圆了多少谦谦君子的梦。

今世,我还 是要做一株白莲。

现在,我还 仅仅只是一枚莲子,我撇下一切烦扰头绪,开始蓄力生长。我要发芽,我要生长,我要成为绝世倾城的梦。在这逶迤旖旎的江南水乡,我一定能够如愿以偿。

萌出根,发出茎,舒展开稚嫩的臂膀。想象之中的温润水流并没有如期而至,反而是肮脏污秽,泛着臭气潮腥的污水。我不禁有些微愣,随即释怀,不是说,莲荷一族注定生于污秽,居于淤泥,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吗?

我又开始我的旅途,发芽生长。只是有时望着浑浊而芜杂的水,有些迷茫,隐隐约约的想到些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终于,我拥有了花,我自己的花。我永远也忘不了,我浑身被污水刺痛,被太陽毒晒,随时因缺氧而窒息,但这一切,我都忍过了。我拥有了一朵花,一朵属于自己的`,冰清玉洁的莲花。

我小心翼翼地守着我的花,小心翼翼的滋养着它,看着它一天一天地成长,呕心沥血又何妨。多少个日日夜夜的煎熬,在我心中不值一提,只要我的花还 在,我就不会低头,这是我一株花的精彩。尽管生活和梦想中的截然不同,但我找到了支撑我的信念,有了它,我什么都不怕。

有一天,花开了。望着小小美丽的花,我竟欣喜到不能自己。然而多少岁月的印记,污水的浸没,已使这本应被秋月春风的情怀滋养,诗酒年华的故事填满的白莲染上暗淡而病态的色泽,不再冰清玉洁像梦里一样。

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会错了意。我以为天堂的考验,却是撒旦的玩笑。原来纯粹干净的淤泥已不复存在,那是工厂排一出的有毒的污水;原来富含营养的河水被微生物所占满,庞然大物的我,在这其中竟呼吸不到一丝纯净的空气。多么讽刺,我一心希望的美好生活,竟就这样毁得一塌糊涂!我该是垂下泪滴还 是怒吼质问,亦或是,什么都不做。

我多么多么希望,在我殒灭后,带着我的梦想的莲子能找到属于白莲的一席之地。我更希望,人们能快快发现精疲力尽的大自然,别再消耗它宝贵的能量与资源,也别再肆意妄为,污染河水。

啊,我多么希望,下辈子,我依旧是花中的君子。只是聪明的人们啊,请留我们一席之地吧。

这个雨季会在何处停歇,无从知晓,但我知道,只要万物众生皆安好,总会是晴天。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