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五十来岁,穿着一件灰不灰蓝不蓝的大棉袄,低着头,缩着脖子坐在一个小凳子上,他面前摆着一个杂货摊。我带着一股自己也弄不明白的情绪走过去,开始看小摊上的物品。
我粗略地看了看摊子上七零八碎的东西,最后把目光停留在一个别针上。这只别针外围是银色的中间有一颗红色的心,十分精致。我拿在手中欣赏着。老人抬起头,看着我说:“哦,小朋友,买一个吧!多漂亮啊!很便宜的,两元钱一个。”我把目光转移到他的脸上,又一个意外,这是怎样的一张脸啊!似橘子皮一般打着皱,分明是一张经历过烧伤的脸。我有点惊慌失措地放下手中的别针,谎称自己没有钱。老人坦荡的眼底闪过一抹失望,他用那双同样经过火灾的怪手,拢拢大棉袄,又如刚才一样沉默了。
我走过一家私人小店,流行歌曲从录音机里传出。店里坐着一个很漂亮的'女郎,手里还抱着一个热水袋。我走进小店,真暖和!我的目光又被柜台里一只同样的别针吸引住了。我指着别针问:“阿姨,这别针多少钱?”
“5元”,她用冰冷的眼光看着我,毫无表情地抛出两个字,又一次使我感到意外。这时,老人那孤独的身影,真诚的眼神……都一股脑儿从我的脑海中闪过。我突然走出小店,向那寒风中的老人奔去。
远远地,我又看见了他。我快步走上前,递上两张1元的钞票,说:“爷爷,买一个别针。”他抬起头,虽然有些惊奇,转眼他脸上又绽开一片笑容,迅速拿出一个给我。我笑着接过别针,看着他说:“爷爷,你应该卖5元,别人都这么卖。”他又有点惊奇地看着我,继而笑道:“它,不值!”含着笑意的眼光闪过一片真诚的目光……
从那以后,我没有再光顾这个杂货摊,但我常常记起这位卖别针的老人。
等把风景都看透,再陪你看细水长流。
一辈子那么长,以后慢慢说给你听。
多浪漫的情话,可说着说着,人就不见了。
初中的时候,化学老师是大学毕业没几年刚分配来的老师,很是朝气,可能是大家所向往之人,因此,我们特别喜欢和他交流。
那时候的我们,情窦初开,稚嫩的很,一群人围着聊八卦,男生也参与。
最让我们感兴趣的是化学老师有个相恋了7年的女朋友,在读研。
每次老师来上课,看老师笑眯眯的,对我们回答错了问题也一笑而过,大家私下起哄老师又讨师母开心了。
如果是闷闷不乐,肯定是挨骂了。
我们特别希望师母天天好心情,这样我们才能天天好心情,毕竟大家都是池鱼。
终有一天,老师似乎很平静,用一个表情上完了整堂课,我们呼吸都小心翼翼。
课代表送完作业回来说,老师眼睛有些红了。
他们分手了。
那时的我们,特别为他不值,等了那么久,爱了那么久,还把大部分工资都给她读研了,最后毕业了却被分手。
而现在自己到了大学,或许能够明白了。
《爱情公寓》里陆展博和林宛瑜的这段对白看到就心酸。
展:因为你让我很害怕,如果你真的做了一名行者,一名设计师,如果你真的适应了意大利的生活呢?
宛:可是我三年后就毕业了。
展:要是你三年后又有了新的想法,那我永远都跟不上你的脚步了。
势均力敌的爱情才是最容易走到最后的,如果一个人跑的太快,而另一个人走的太慢,是很容易走散的。两人的差距太大,价值观和人生观都会有差异,久而久之,交流起来有些心累。
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在最好的年纪能遇到想要守护的人。
最遗憾的事,莫过于在最无能为力的时候遇到了想保护的人。
上个月许久没联系的表姐给我打电话说她要结婚了。
我说你们终于要结婚了,想当年我可为你和文哥搭了好多座桥。
表姐有些沉默,说新郎不是他。
后来还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浑浑噩噩的挂了电话,那句新郎不是他却一直在我耳边萦绕。
他们可以说是青梅竹马,家里人都互相认识。
初中的时候,我借住在小姨家,离学校近,也能在初高中一体学校受表姐照顾,我读初中她读高中。
那时,文哥知道我是她表妹,经常拿零食贿赂我,而我也很默契的出卖了表姐的行踪,还乐此不疲。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没有携手走到最后,但我肯定他们曾经是彼此的挚爱。
婚礼那天,我在酒店的对面咖啡馆看到文哥了。
他还是老样子,白衬衫,黑镜框,一副文邹邹的模样。
连远远观望表姐的表情都没有改变,咖啡撒在桌上了也不管不顾。或许是不甘心,或许是无能为力。
甜言蜜语是假的,微笑是假的,说恨你也是假的',但看你的眼神是真的,如若喜欢你,眼睛流露的真情是藏不住的。
我有点凌乱了,或许是缘分尽了吧,或许是对未来所向往的生活产生了分歧吧。
看到表姐现在生活的很幸福,我也不想再深究,她的选择可能真的是她想要的了。女孩的青春没有多少年,耗不起。
我们都从稚嫩走向成熟,那颗萌动的心,有人给你浇水,施肥,光照,偶尔不小心碰到,抽的疼了一下,你可能会埋怨他的不经意,等你反应过来,他可能已经走远。
后来有人再来照顾你,你学会了懂得珍惜,你小心翼翼,你善解人意,你那颗已成熟了的心,终于有了归宿。
为何你与初恋走不到最后,他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他不知道你偶尔的小脾气是因为你太在乎他,他不知道在你难受的时候你不想听道理而是需要他的安慰,你也忍受不了他各种受挫后的臭脾气,和他那过强的自尊心。
所以你们的心离得越来越远,最后不欢而散。
后来,你的生命中出现了那所谓的执手到老的命中人,算不上感情的老手,但彼此都有经验。
懂得如何相处,什么时候讨好,什么时候该理解,不过分付出,不让爱成为负担,所有的一切都刚刚好,好像是一个合适的伴侣,可是却没了曾经那股懵懂又冲动的激情。
大家都在感叹初恋的美好,为什么初恋让人特别怀念呢,可能是因为特别遗憾吧。
我们之所以会认识,因为那一天,爸爸遇到了一件喜事要举行晚餐,在家里打工的工人叔叔,怕人少忙不过来,他便对爸爸说,可以叫他的女儿“晓玲”来“搭把手”,我最最亲爱的爸爸允许了工人叔叔,我也高兴极了,因为我早就听到过“晓玲”这个名字了,但就是没见过她本人。那一天,我盼望她的到来,过了几个钟头,我听见妈妈说:“晓玲来啦!”我飞快的奔跑过去。我看见还真让我下了一大跳。工人叔叔不是只叫了“晓玲”姐姐一个人吗?可我怎么看见有两个大姐姐嬉皮笑脸的`在大院里玩耍着。一个穿着大皮衣和皮裤;另一个穿着一件大红风衣;头上戴着一顶小礼帽。我走了过去,用好奇的语言去问她们:“你们哪个是“晓玲”姐姐啊!”“我是”,那个女孩穿的挺好看的,下巴尖尖的瓜子脸,头戴一顶小礼帽,穿着一件非常时尚的大红外套,她见人很怕羞。而另一个人“晓玲”姐姐看我一直盯着她看,所以仔细的介绍过了,她叫“若曦”,她在没有旁人的时候还悄悄地跟我说说自己的人与事。熟悉之后,我才知道,晓玲表面显得很斯文晓玲,当熟悉后,却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子汉,什么话也会说,什么事也敢做,我还记得我们说呀!啊笑!一直笑到肚子痛痛到泪流满面。那天晚上我们聊到了很晚,爸爸不放心便叫她们先住在家里一个晚上,之后爸爸又打电话给了她们的父母,怕她们父母为她们担心。
第二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舅舅回来了。我连忙起床跑出去一把抱住了舅舅,舅舅说他给我带了礼物回来。我跑出院子看见大门前面有一辆小轿车,车里面有一只小狗把脑袋伸了出来,好可爱啊!它看见我,“汪汪”的叫了几声,好像在说:“嗨,很高兴认识你。”舅舅把车门打开,小狗一蹿,蹿进了我的怀中。舅舅跟我说:“这是一只纯种的藏獒哦!”我和小狗玩着玩着,“晓玲”姐姐和“若曦”姐姐都起床了,可能是被小狗的叫声吵醒的吧!“晓玲”姐姐好像很喜欢狗狗,看见狗狗就跑过去一把抱了起来,而“若曦”姐姐看见了小狗,立马跑跑的远远的。我走过去问她说:“你怕狗狗?小狗没事的不用怕。”“不管是大狗还是小狗我都怕,因为我小时候被狗咬去过,所以只要是狗我都怕。”“若曦”姐姐带着一点哭腔说道。后来,我和“晓玲”姐姐想了一个好办法能够让“若曦”姐姐不在怕狗。后来我们成功了,“若曦”姐姐再也不怕狗了。想知道我们用什么办法吗?我就不告诉了。哈哈!
时间过的真快啊,一眨眼“若曦”姐姐的爸爸来接她了。过了不久“晓玲”姐姐的爸爸也来接她了,因为工人叔叔这几天请假想回老家看看,所以来接“晓玲”姐姐。我们都哭了,虽然才短短几十个钟头,但它已经把几个不认识也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变成了依依不舍不想分开的好朋友。后来三年,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了。直到今天,我们突然又相见了,我们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就像好怕有一个人会将我们拆散。
时间是短暂,我们在塔脚下相遇,我们又紧紧的拥抱在一起,我们从陌生到相见、相知、相爱,这是多么幸福啊!此时,我就一个愿望愿我们的缘分如溪水长流永不间断,让我们的友谊永存。
我偕春花走入你的诗行,我领秋月伴你沧桑。在摇曳的烛光下,悠然一方。借一缕浮动的暗香,裹起你激情的心房。挑一帘幽梦,感应你浅吟低唱。
缠绕你灵动的感想,静静聆听你铿锵的倾吐。用一种云朵云鬟高挽的姿态,轻敲你灵魂横渡的心窗。
没有离别的怅想,也不求地久天长,用尽我所有的温柔,穿越你心的隧道。让淡淡的回眸,在砰然心动中,淋漓酣畅。用心的平仄,为你描绘多彩的梦想。——题记
在梦中,你我相遇,在我的记忆中,你依然还是老样子。你想在变成了什么样子,我很想知道,却又无法知道。因为我想再次遇见,全新的你,想和你重新认识一次。我怀念我们所有的过往,每一件事我都记忆犹新。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如此地念念不忘,我会回答:因为你在我生命中,在我心中,有着无人可以代替的位置。因为我怀念,仅此而已。
在梦到你渺无音讯就离开我时,我是如此的慌。我哭着醒来,泪眼摩挲地看向窗外。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打在窗户上,天空很暗,暗到我都看不清那在我记忆中的脸孔。天空像是能感受到人们的心情,在恰当的时间,变成人们心中最合适的风景,让整座城市都笼罩上了一种莫名的忧伤。
你是不是还记得当年的那个女孩?那个喜欢静静地呆在你身后默默陪伴你的,当你对她微笑就会羞红脸的,害怕失去、害怕生离、渴望幸福的女孩?
如果你还在人群中徘徊前进,如果你已经迷失了走下去的方向,那就请你停在原地,我会努力地去寻找你,我不会放弃,因为你已化为我的执念,让我直视困难,永不退缩。我多么希望在我寻找你的时候,我一转身,就能看到你悄悄地在我的身后苦苦追寻,等待我的拥抱。
任凭泪水打湿衣襟,我不在乎。四季轮回,世间早已物是人非。以往的故事,岁月会把它好好珍藏。
我在彼岸,拈一瓣心香,你的远方,是我如雪的凝望。落雪的窗台,结绫成霜,一壶浊酒醉了满地月光,空望处,惟有泪千行。三千青丝,倾尽一生的柔肠,为谁呼唤那带泪的绵长。
化千年的相思,为你碾尽一池的墨香。
一说起落凤山,就会让人不由地想起墨子,因为他就是在这里诞生的。落凤山上还有不少的传奇故事,能到这墨子上一游,我奢望许久了。正月初四那天,我终于如愿以偿了。
爸爸开着车,车上载着我们一群孩子上路了。我和好同学彭程都在推测,这落凤山会有什么呢?爸爸听着我们的谈话,故意说:“山上有老虎,如果你打它,它会吃掉你们俩的。”我逗彭程:“老虎正准备吃你呢,你做打老虎精的准备吧!”彭程挤巴着小眼睛,有点着急的样子,把我们都逗得乐起来了。一路上,你一言我一语,整个车内充满了欢歌笑语。在不知不觉中,车子停了下来,我们才知道到站了。
我们刚下车,爸爸就给我和彭程下达了命令——在爬山的时候,找几块有“灵气”的石头带回家。
我和彭程开始向山顶冲去。我们打算一鼓作气,爬上山顶后再好好玩一番,还没有走多远,爸爸老在后面督促:“别光玩,找石头!”就这样,我们的行军速度慢了下来。我们几个就像“特搜队”一样搜索起奇异的石头。为了能找到一块爸爸满意的石头,我左顾右盼竟忘了注意脚下,一不小心,摔了个仰面朝天,还差点滚下了山。我的手被石棱划破了,血滴在那块石头上。我也顾不上这些,毕竟伤不大。找了半天,我们终于找到了一块神奇的石头,它就像一个金蟾趴在边上,背上托起一个金元宝。爸爸也很称奇。可是它重达“千金”,我们只好放弃了。
我们从山下找到山上,又从山顶找到山脚,也没有找到几块中意的石头,只好空手而归了。回来的路上,彭程疑惑地问爸爸和我:“我怎么没有发现老虎呢。你们看,我把打老虎的东西都准备好了。”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衣兜里掏出了弹弓和一大把小石头。看着他若有所思的样子,我们又笑了。
晚上,我躺在床上想,落凤山的晚上又会有什么奇特的事呢?会不会有的石头会发出奇异的光?想着想着,我进入了梦乡。
我的祖父年事已高,喜欢煮一小杯白酒,讲述曾经的故事;我的父亲说他曾经年少轻狂,喜喝啤酒,与故人不醉不归;我的舅爷善品红酒,举着书本,诗意盎然于心头。那一刻,我发现,酒,是男人的情怀。
每当我忆起“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我发现,诗人高兴了要喝酒;每当我忆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我发现,诗人忧愁了要喝酒;每当我忆起“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我发现诗人不惜一切要换酒喝。那一刻,我发现,酒,是诗人的风***。
从那以后,我对酒提了兴趣。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吃西餐,上了一杯两度的甜红酒。我背着父母偷喝,酒刚入喉,一阵辛烈顶了上来,当天我喝了两瓶水才刚压下去。
后来又过了两三年,亲友给父亲送了两瓶白葡萄酒。可父亲只喝白酒和啤酒。结果这又使我提了兴致。一直到了元旦,姥姥来家里过年,对我说喝点就喝点吧,不会有事的。
于是我便小小的倒了一个杯底,轻轻地送入嘴边,一入口就吞了下去。我发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受,但依旧是又辛又辣。我赶紧喝了一杯水,这竟引来了父亲的嘲笑。母亲叫父亲不要教我学坏,父亲却玩笑说:“借酒浇愁嘛。”于是,大家大笑,唯有平时健谈的舅舅若有所思。
我后来听说葡萄酒养生,于是抱着这种心态每天喝起十来毫升酒来。渐渐的,不适感淡了,我竟学会了享受,开始伴着月色饮酒,倒是“葡萄美酒夜光杯”。从那时起,对我来说,从酒瓶中流出的不再是普通的白葡萄酒,而是来自银河的甘露。我浸泡在那甘露里,忘了悲伤竟也忘了孤独,美妙的音韵徘徊于心。饮下那甘露,沉甸甸的心轻快了许多。我渐渐明白了父亲“借酒浇愁”的那句话。我不禁问,那是神明的救赎吗?
是啊,酒这种事物先辛后爽,如果一开始因为辛就放弃了酒,就没了之后的爽快,《将进酒》《兰亭集序》也只能是传说了罢。若还要深究,便可以说,酒的味道就是人生的味道,饮一杯酒就像活了一辈子:入口时辛,但是回味起来却是无比的甘甜。若因为苦而放弃,就会因为放弃而失去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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