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2013年的片子,因为我没有为电影贡献票房的习惯,所以没有去电影院。五年之间,我多次听人说起这部片子,这“人”只是一个人,我的一个朋友。他喜欢徐峥,《疯狂的石头》,《人在囧途》都不是丢人的作品。而且在他看来,《无人区》大概是徐峥最好的作品之一。当然不止是徐峥,同样对我有吸引力的,还有黄渤和宁浩。所以在五年之后的一个夜晚,我终于鼓起勇气在我热得灼人的lenovo上提心吊胆地看完了这部“大西北公路片”——提心吊胆是因为六岁高龄又经过换脑手术的lenovo,随时会死机。
也许赵葆华所说能代表部分审查委员的看法:“为了好看,为了艺术极致,不惜违背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最主要的失误是丢失了艺术家的一份社会责任。”委员的思维总是奇异地平庸,这种对“一个好人也没有”的反感,对没有树立榜样意识的遗憾,是属于不知道什么世纪的中学教师的审美。何况,也并非一个好人都没,那个陶虹不就是个好人吗?——也许是听了赵委员的建议加上去的吧?
而事实上《无人区》涉及的最严重的“政治正确”问题,并不在此。那种黄沙万里的地界,我们虽不一定都见到过,但大概都知道那是什么地方。电影里没有明确给出地点,只说是西北,这是聪明而且礼貌的。但或许正因为说是“大西北”,辐射面积反而更大。这不是那个孙悟空他这五彩祥云的侠骨柔情的西北了,而是一个狰狞恐怖的西北。“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徐峥为名利远赴西北,就是一个文明人进入了蛮荒世界。不仅是贫穷、粗野,更是狡诈、残忍。“无人区”不是真正“无人”,而是无政府,无法制、无文明。我能明白导演的苦处,并不是他硬要把这顶帽子扣在“西北”头上,而是在偌大的中国,要找到这么一块“无人区”,只能是“西北”。
“政治正确”成为一种纠结,就在于美好的理念与坚硬的现实之间的残忍的撕裂。而现在西北的某一部分越来越成为一个问题,才在某些境况下,言说变得更加坦白。
不过,这片子本身的立意不是为民族团结呐喊。必须要落在某一个特定空间里的事件,也不是特定空间本身的属性。一部好片子,脚踩在地上,手却必须想要“摸着天”。《无人区》是想有一点“升华”的企图的。毕竟盗鹰的老大多布杰说过,“你出你的书,我贩我的鹰,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文明与野蛮的区别只是有了刀枪,可以不用,但必须要有。电影一开头就用猴子的故事,来说明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应该是放下自私,互相帮助。而年轻的律师却用一件纯技术的——似乎是更科学的看法,来推翻了这种道德说教。他说是火,才让人成为人。其实电影的立意与孔孟之道无别。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啊!要的是互相帮助,与人为善。所以从结构上看,整部电影好像是在完成一个不大高明的由遗失到重获的道德说教。但如果真以为这是一部德育片,未免太迂腐了。因为无论宁浩还是徐峥、黄渤都不是写出《复活》的托尔斯泰。
他们不是托尔斯泰,所以年轻律师必须得死。潘肖逃不了法律的审判。只有大师能抵抗流行意识,面对法制的责难,宁浩们聪明地选择了另一条路,让他壮烈牺牲——然而,难道只有“大团圆”才是俗套吗?壮烈牺牲也是另一种流行情绪。所以如果有人认为这是电影审查的问题,我是不能同意的。比电影审查更可怕的,是民意。比民意更可怕的,是牢笼中的自己。
其实这个问题是一个更陈旧的问题的延续,“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即便是已经重新做人,也必须去死。因为接受法律的审判,远不如慷慨就义伟大光荣。因此我们也就无缘看到更精彩的展开。
徐峥第一次用火,是烧前面大货车上的茅草;
第二次准备用火,是焚烧黄渤的尸体;
第三次用火,是为了救余男。
这三次用火,从乱用,到会使用,到会用,感觉就是经历了一个从动物到人的进化过程。
第一次,徐峥仿佛是初识火种的野蛮人,知道火可以用于焚烧,但不知道焚烧的后果是什么。
把打火机丢向装满枯草的大货车,虽然提醒了司机俩兄弟,但他没考虑过满车干草损失扑灭不了的后果。
在这里,火起到了人类给他最原始的定义的作用:焚烧
第二次,徐峥用火的意图是销毁,进化到了使用火这一阶段。到仍旧不会用火。
他希望使用火销毁自己的过错,希望一切随着黄渤的消失化为尘埃,希望火能带走一切,却从头到尾没想过投案自首,这是人之本性,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人很多时候是遵循本性来生活的,好逸恶劳,贪生怕死等等,这些只有通过教化后才能改善。
徐峥在这次用火前后,不正是遵循本性而走么。
第三次,救人,这次是会用火。
上面说过,人要通过教化才能走向文明,而教会徐峥用火的人,是余男,或者说和余男在一起经历的事情,让他有了领悟。最终决定牺牲自己救下余男。
这时候我突然有种想法,火,或许象征着你手上的一切东西吧,或者说,一切工具。
比如字,识字不算厉害,有的人可以用文字来引发战争,有的人可以用文字唤醒诗人。
《无人区》这部电影探讨的东西挺多的,其实很多时候不是导演没才华,也不是导演被资本束缚住了手脚,是时局不让拍。
约书亚,或者像他的父亲对他的爱称那样,Josh,一个年轻帅气有才华的大学在校生,喜欢在宿舍自己创作录制音乐小样,可能有些阴郁,但影片一开始抓住观众耳朵全靠他的几段倾情弹唱。
Sam,Josh的父亲,一位积极乐观活力能***公司中层,帮老板谈成了买卖立刻兴奋得让儿子翘课一起庆祝,不得不说,一位好父亲。
如果一切都很顺利,显然这是个无聊的剧情,我也根本犯不上趴在床上费劲巴拉地写上几句了。所以说,Josh放了他老爹的鸽子,也就是没有听他爸的话商场汇合庆祝。作为父亲,Sam能说什么?失望是肯定的,但是这小子从小没少做叛逆的事情,所以还像往常一样,“下次不许了昂~”。
但是谁能想到,Josh这一次,叛逆大发了。
就在他爸在商场附近的酒吧里等他的时候,Josh所在的大学发生了校园枪击案,包括Josh在内的7名学生失了生命。这对孩子的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一切值得庆祝的事情在此刻都与剧中演员的着装一样华为一片黑色。Sam因此与妻子分手,开始变得暴躁并对针对时间来访的记者们恶语相向。家传的叛逆基因驱使着这位伤心欲绝的父亲搬出了别墅,住在一条拥挤狭窄的微型游艇上。
昔日光滑的面庞和西装领带再也不与Sam同在,取而代之的是凌乱的胡须和肮脏邋遢的牛仔T恤。妻子改嫁后将Josh的遗物交给Sam处理,本想扔掉了事的Sam无意中发现了儿子录制的一整箱小样CD。怀着对儿子的缅怀之情,Sam开始聆听并Cover儿子的音乐作品。距离港口不远的地方有一座Trill酒吧,驻唱歌手们可以在台上表演自己的作品。Sam抱着玩儿票的心情唱了几首儿子的遗作,不出意料,没有获得台下听众的什么反响。但是歌曲本身,却打动了一个同样叛逆但热爱音乐的孩子的内心——Quentin。
几次上赶着的交流让Quentin和Sam逐渐熟识,两个人也商量着组成乐队一起演出。Quentin的编曲和配器才华让Josh的歌曲变得更加饱满、动听起来,乐队逐渐获得了很多听众和电台的赏识,Sam也从一次又一次的纠结中逐渐走出来,接受了这样的生活并且重新变得积极起来。但他心中有一个结从来没有向乐队打开过,那就是这些歌曲的网友原创投递作者,其实是他死的儿子——两年前那场校园枪击案的凶手。
影片的`叙事并没有生硬地说出Josh是凶手,只是在对白中分很多次向观众明白地阐述了这个事实,以至于我知道以后还特意倒回看了几次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剧情。但实际上我没有错过任何剧情,只不过导演不想让这个事实太过确凿地被表达出来。
就在乐队即将声名大噪的前夕,Quentin意外知道了歌曲网友原创投递者的“事迹”,一怒之下离开了乐队将自己隐匿起来。已经将Quentin视作自己儿子的Sam此刻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他决定解放自己的心,同时也替才华横溢的Quentin解绑,让他重返音乐的怀抱。
影片的最后,Sam向台下的听众讲述了自己儿子的罪行,并且在情理之中的一片寂静中演奏了真正属于自己儿子Josh的歌曲。
Josh在影片中的角色既简单又复杂,从故事线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已故音乐创作型***手;但从影片本身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单纯、纠结、幸福而又不被人理解的孩子。当他被写满诅咒涂鸦的墓碑出现在银幕中的那一刻,我无法用一个或几个准确而不相互矛盾的词概括Josh,对一个在校园枪击案中***死6个无辜同学的***手,对一个用自己心灵谱写音符牵动他人心弦的歌手,对一个令自己父亲从光明堕落至地狱,又将父亲重新引向光明的儿子,谁又能说出一个中肯的评价呢?
对于Josh在扣动扳机那一刻的无情和残忍,Sam作为父亲用眼泪替他进行了忏悔;对于Josh收录在一张张CD中的灵感,Sam也同样作为父亲用笑容和激情进行了升华。这一收一放,让一部看似平淡无奇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片变得无比难以言表,以至于观众对于父爱的解读几乎可以抹***掉校园枪击案的残酷,相信这也正是编剧和导演真正想要表达的。何况影片并没有对Josh作案的动机做任何描述。
关于影片中Josh的母亲还有女友的戏份,个人感觉没有什么特别需要讲的,她们只不过为舆论正确做出了倾指之力,对影片真正要体现的主体影响不大,所以在此不做评论。
最后用一句观看过程中迸发出来的思绪做个结尾:出膛的子弹总有两个目标——他人或者自己;弦动的声音没有目的地,但总会准确地沁入每个聆听着的内心。
据说犯罪是人类的原始***,所以如福尔摩斯般的刑侦人员也梦想着有朝一日犯一次高效率的罪。而当他这个梦想最终实现时,小福同志握着精致光亮的作案工具的手也不禁微微颤抖。
不过相比于柯南道尔,他的同胞兼同行阿加莎女士写起犯罪来更加地迷人而优雅。英国人那种古怪的性情在她的笔下转化为一种精细的变态。那些鲜血淋漓的故事在她讲来,沉稳而缓慢,带着英国的雾气,阴冷潮湿,慢慢地在你周围弥漫。
阿加莎的作品中,除去题材本身就偏灵异而非罪案的《死亡之犬》,最让人毛骨悚然的,也最让人惊叹于犯罪的精巧迷人的,就是这部《无人生还》了吧。
《无人生还》的故事正如阿加莎所最擅长的那种,一群人因为某种原因被困在一个地方,谁也出不去,而凶手就在其中,人一个个死去,未知的恐惧紧紧相逼。后来的金田一、柯南之类不过都是从阿加莎这里学到了这种手法。在这个故事中,十个人分别受邀来到一座孤岛度假,但很快的,他们发现这是一场阴谋。在一卷播放的录像带里,一个陌生的声音历数每个人的罪行,表示要一个个***掉这些人来洗涤罪恶。可是这时孤岛与外面的联络方式已经完全切断,没有人出得去也没有人进得来。凶手一定就在他们之中,于是猜疑、合作、愤恨、抱怨,人在面临绝境时的种种开始本能地上演。而随着一首诡异的歌谣,十个人陆续地以童谣中所唱的方式死去,而每死一个人,放置在客厅中的十个小瓷人就消失一个,恐怖就这样蔓延开来。十人中最后剩下的女教师枪***了一个同伴后,在精神恍惚仿佛看见了已死了的人,最终上吊自***了,但很显然,她不是那个凶手:她打开门……倒抽了一口凉气……那是什么悬挂在天花板的钩子上?一条结好了活扣的绳套?还有一把椅子摆在下面,一把能一脚踢开的椅子……这就是雨果要她做的……当然也是那首诗的最后一行。“一个也上吊,十个小印第安孩子全都命归西天……”小瓷人从她手里掉下,它滚动了几下,撞碎在壁炉边。维拉机械地向前走去。这才是结局——这就是那只冰冷的湿手(当然是西里尔的手)曾经触到她喉咙的地方……“你能游到那块礁石去,西里尔……”这是谋***——多么简单的谋***。可是以后你永远也忘记不了……她登上椅子,眼睛像梦游者似地茫然凝视着前方……她把绳套套在自己脖子上。雨果在那里注视着她,看着她走上这条她命中注定的道路。
她踢开了椅子……
当警察到达这个孤岛时,只发现了一首诡异的歌谣与十具按歌谣方式死去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人离开过这座孤岛的痕迹。读到这儿迷题似乎变得不可解,可是阿加莎却依旧泰然自若地给了整个故事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说柯南道尔身上有着英国人认真而可爱的一面,那么阿加莎笔下的故事则表现了英国人的另一面。在柯南道尔的笔下,这个世界是清晰明亮的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破解的,这个世界是值得信任的,而阿加莎笔下,这个世界则多了太多的不确定,真正让人恐惧的,不是死亡,而是无限的未知。在阿加莎的故事里,你会忽然理解为何古板严肃的英国会有吸血鬼的故事,会有那么多的古堡传说。那是一种在伦敦的大雾里时隐时现的潜在***,正如开膛手杰克夜行于街头时所挟的那把明亮锋利的手术刀。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