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经济运行几乎完全凭借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其中价格机制的调节则影响着经济运行的始末,市场在自由竞争的观点主导下蓬勃发展。然而,绝对的自由竞争,只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理想化模式,非完全自由竞争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常规态势。随着工业革命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广泛开展,市场自身难以克服的弱点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在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全球经济大危机中,市场失灵给全世界的社会化大生产带来了重创,价格主导、自由竞争等相继失去了调节作用,市场也无法克服和弥补自身的弱点。此时,“外力”介入市场,拯救日渐萎靡的主要经济体,维持经济运行就成为了必然需求。“需求”决定“供给”,国家以其特有的优势当仁不让地成为介入干预市场失灵的供给主体。然而,如同市场失灵一样,当国家充分介入经济生活调整经济秩序、决定资源分配后,政府同样会出现失灵。政府本身的有限性使其在对市场进行过分干预和指导时,必然导致市场自由和竞争的弱化,加之政府本身不追逐经济利益,当面临公共政策失效时,对市场问题处理不恰当会带来后续诸多严重问题。为此,需在法律的框架内约束政府行为,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并促进和实现市场的经济自由。
一切法律都是基于某种利益而生,依靠维系社会上某种利益而存在的。经济法就是维护社会利益的法的部门。经济法的产生源于市场长期无序竞争导致市场普遍失去活力。伴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崛起, 市场不正当竞争现象愈演愈烈,在传统的民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调整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出现困境并失去优势时,经济法以其特有的功能担负起调整其他法律难以克服的“市场失灵”的历史使命,同时经济法通过维护和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价值选择,最大限度地担负起抵减和弥补因政府干预过大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率下降等“政府失灵”的历史使命。因而,经济法的出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经济法是国家根据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阶段,针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经济法更多地强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并以此为基本价值目标,通过对公权和私权的平衡协调,促进社会整体效益的提升。这与民法和行政法的价值取向有着非常明确的差异。国家通过经济法的实施来调节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分配,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使市场经济秩序回归自由、公平、合理与安全。
五年来,我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不断提升着百姓生活的质量,百姓的衣食住行又发生很大变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衣:从“一衣多季”到“一季多衣”
“我国自1994年开始成为世界最大的服装生产出口国,现在共有1万多家服装生产企业,近几年全国服装生产以9%以上的速度递增。”中国服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蒋衡杰指出。
人们不仅对服装的质量、花色进行挑选,还要追求品牌和时尚,体现个性与修养,服装业也由此演变成了一个色彩斑斓的时尚产业。“一季多衣”取代了“一衣多季”,服装业也成了如今最为多姿多彩的产业。
现在,人们在选择服装时,更加强调“绿色环保”和“保健功能”,国内近九成的消费者更喜欢购买棉、麻、毛、丝等天然纤维面料的服装。
食:从吃饱吃好到营养风味
对于不少中国家庭来说,下馆子已经不再只是为了请客吃饭,更多的是为了把自己从锅台碗柜旁解放出来,去享受美食和服务带来的乐趣。
据统计,我国城镇居民肉类、家禽、鲜蛋、水产品、植物油的消费量成倍增长,膳食营养结构大为改善。旧时的“高档食品”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营养、风味、品种、疗效成为人们继吃饱吃好之后新的追求,饮食业在我国已经成为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会长王文哲指出:“2004年,全国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5529.82亿元,占全国工业经济增加值的10.09%,比上年增长14.3%。”
住:从“居者有其屋”到“宜居城市”
目前,个人已成为购房主力军,乔迁之喜降临到越来越多百姓头上。我国住房消费的快速增长,预示着享受型消费时代的到来。
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老百姓一方面抱怨房价太高,一方面看房、购房的热情有增无减,一些价位适中的新楼盘往往受到欢迎。
“北护城河治理主体工程将于今年底完工,明年启动城市北环水系的亮马河整治工程。这两项工程完工后,从朝阳公园的水碓湖可以泛舟直抵颐和园的昆明湖。”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副主任李京辉介绍,一项正在实施的河湖整治工程将把北京朝阳公园和颐和园连为一体,成为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内容。
今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明确将北京的城市目标定位成“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首次提出了宜居城市的概念。此后,“宜居”成了北京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话题。在“首都之窗”网站上,交通、环保、气候等与宜居密切关联的信息不断受到市民的重视。
“要把建设宜居城市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努力满足居民住房、出行、教育、文化、医疗、健身等方面的需求。”有关会议要求。
行:从个人买车到排队提车
随着轿车进入家庭,百姓的周末旅行变成了现实。推动汽车产业突飞猛进的主要力量来源于家庭消费。近年来,各类新车型纷纷登场,家用轿车的价格则大幅下降,汽车个人消费力量已经形成。
今年5月以来,一度绝迹的购车排队和经销商加价售车现象,在国内车市重新出现。北京一位消费者要买天津一汽丰田生产的一款轿车,被告知要等到9月中旬。
权威数据显示,2001年至2004年,我国生产汽车增加300。4万辆,增长1。45倍。
(一经济自由的内涵
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关于“理性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 的论断为经济自由提供了重要而直接的理论基础,他认为在一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中必然存在着拥有利己心的“理性经济人”;而“看不见的手”通过市场自发调节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最优,进而实现国富民强。然而,经济自由不是放任自流,也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自由。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当经济自由逐利的特点暴露出盲目性时,“看不见的手”主导下的经济自由会使少数人产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可能。此时,国家需要进行必要的限制和调整,以保证发展生产和服务贸易外部环境的合理有序,同时通过必要的法律形式固定经济自由的限度和范围,并且向社会提供那些私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国家干预的必然
经济自由发展到一定程度后, 市场主体受“利己心”的驱使,往往会陷入恶性竞争,导致市场不再安全,竞争不再自由,造成市场经济自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此时,国家干预就成为了经济自由的内在需要和合理出口,其合理性在于国家能够解决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市场失灵问题。如同布坎南所宣扬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念——适当的政府活动更能使竞争充分而有效率,而这些活动的法律形式就是经济法。
(一实现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的和谐一致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在作用于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也会使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出现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这就需要通过经济法来梳理和调整市场经济秩序,形成规范有序的合法关系,实现个人、企业和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促使社会整体利益向最大化和最优化发展。
(二促进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有机协调
在解决公平和效率问题上经济法不仅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具有指导意义。现代市场经济中,只有注重和维护社会公平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也只有注重和保持效率才能不断增强市场活力,一味强调公平,将会使市场逐渐失去活力,同样,一味强调效率,也会使社会矛盾逐渐加剧,社会公平受到挑战。因此,只有在经济法价值取向的引导下,注重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兼顾公平和效率的有机协调,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高质量的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充分展现,进而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
(三体现“以人为本”的最终价值目标
经济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和最终价值目标应遵循和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在调整和规范各种社会经济活动时,经济法发挥着促进社会和人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经济法的建立和运行,需要秉持在完善融合经济法追求社会整体利益最优化的同时更加重视和维护人的基本尊严的理念,因为如果失去了珍视人的基本价值这一出发点, 经济法也将失去归宿和存在的意义。因此,经济法不能以过度约束和限制人的.基本价值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只有当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与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时,才能体现经济法的人文理念,并通过经济法的运行将其核心价值取向和最终目标释放出来,让经济法在调整和规范经济秩序过程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信服力。
(四 促进经济秩序与宏观经济管理的协调运行
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对稳定性在社会经济条件呈现量变状态时, 市场经济秩序也将随之改变, 并维持和促进市场经济的有序协调运行。合理有序的经济秩序是检验经济法有效实施、规范和调整市场主体经济利益关系,使市场交易充满活力的集中表现。建立良性的、自由的、公平的现代市场竞争秩序,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私权权益。同时,积极制定宏观经济管理规则,建立合理的分配秩序,实行有效的货币政策,实施产业支持政策和公正的价格机制,既可以确保经济秩序的健康稳定,为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竞争秩序和促进社会收入的平衡创造法律条件,又有利于监督和促进宏观经济管理运行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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