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学会拥抱不完美的自己,把每一天当作最后一天,以自己的方式认真生活。苦难虽多,但是人间值得。
早前就读过余华的《活着》,疫情期间二刷了这部作品。作者以一种平静的口吻向读者讲述了徐福贵充满波折的一生。福贵出生在地主家,一出生就衣食无忧,少年时期成为了一名精通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在赌博中,输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的家产,沦落至为三餐温饱而奔波的佃农。而后,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所有的亲人相继离去。他亲手埋葬了所有的家人,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伴。
初读《活着》觉得故事很压抑,整本书里没有希望,每当福贵一家燃起希望之时,生活便给他们沉重的当头一击,把他们再度拉入痛苦的深渊。
有时候我会想结局会不会有什么反转。然而作者就是无情地揭露了一个事实:活着注定是要与苦难和挫折相伴的,人生是没有一帆风顺的。活着实属不易。
福贵的一生与苦难为伴,仍活着。不禁感慨到“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相较于福贵来说。我们这一代人是幸运的,却仍时常抱怨生活中的一些不如意。于是我便时常告诉自己知足常乐,懂得感恩。
再读《活着》,又是一番新的感悟。“活着”这个词在打击和困境下,是充满着力量的。它不单是与命运的抗争和呐喊,更是一种接受,接受自己肩膀上沉甸甸的责任,接受生命中所有的起起伏伏,坎坎坷坷,接受现实给予我们的无聊,跌宕,苦难和幸福。接受命运给予的种种,感激他,仇恨他,拥抱他,但是不抛弃他。
正如作者所说“活着是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和辛苦,无聊和平庸;幸存,不过是旁人的评价罢了。”就像作者说的:“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输掉了家业,家还在;经历了生死,命还在;福贵更是在苦难中品尝了生活的滋味。所以除去苦难和不幸,他的生活里是有幸福快乐的。
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那都是属于自己的经历。不断的提高思维的宽度和内心的包容度。学会拥抱不完美的自己,以一种姿态去抒写自己的人生。把每一天都当作是最后一天,认真生活。苦乐参半的人生里,爱自己,便是终身浪漫的开始。
整本书的情节并不恢宏,讲述的仅仅是一个富家子弟从纨绔浪荡到迷途知返却又失去一切、一无所有的过程。
这世界最动听的一个成语大概就是“虚惊一场”。可是当你以为这是一个虚惊一场的故事时却发现,更大的厄运还等着你去对抗。
当福贵叙述自己的一生,他的语气是冰冷的。冰冷的异常平白和简单,冰冷的好像他早已忘记了那些离他而去让他痛及一生的亲人。
可是就是这种冰冷的声音,让每一场悲剧都更加真实的敲击着读者的内心,读起来异常沉重。
他的一生正如他唱到的那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从败坏的地主少爷到九死一生的士兵到后来一个普普通通的贫苦百姓的角色转变,他的经历使他变得逐渐有当担,也更加珍惜“活着”这件事。
当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来发展的时候,命运却又给出了新的当头一击。
儿子、女儿、妻子、女婿接连的死去,到最后外孙因自己而死,他所有的亲人们,都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中一一死去。
在整个故事中,福贵和他的命运之间互相仇恨,但是却始终没有相互抛弃。
如果有一天,你的活着也仅仅是为了活着,那么生活所带给你苍凉和苦涩与你而言也不过是毫发无伤。
无论现在的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那个结果对现实的我们毫发无伤。
作为一名汉语言文学的学生,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名汉语言文学的学生,因为自己很不爱看书,超级不爱看,都不知道是怎么选的专业,所以到老师讲先锋文学的代表作家时就说到了余华,他早期是先锋文学的代表作家,后期就转向了写实,所以这位作家的书老师要求是必读的,我也就读了这一本。
读了之后很有感触,很无力。富贵爸爸是从粪缸下摔死的,他母亲是老死的,他妻子家珍是得了软骨病死的,他女儿凤霞是难产死的,他儿子是帮助别人献血被医生抽死的,他女婿是在工作时被夹死的,他外孙是被豆子噎死的。我已经很无力了,一个人见证了这么多亲人的生死,可能心都已经死了吧,但他还是能平和的将这一辈子的事情说出来,已经是一个牛事了,这让我想起了《芙蓉镇》,它里面是说无论这么样都要活着,要像牲口一样活着,而这本书里每个人都想活着,但却都那么的无能为力。
《芙蓉镇》里很明显是一个文革时期,那个时期的特殊性大家也都知道,所以像牲口一样活着也是面对那个社会的方法,而《活着》的时代性就没有那么明显,它每个时期都有涉及,所以时代性就比较模糊了,而人性却是体现的很明显。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真的很大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也许是福贵对自己这一生的总结,同时也是对大家的劝诫。
好多年前看过电影版《活着》,可能是年龄和时间的关系,几乎没有了太深印象,只是记得他的,他的败家,他的落魄。记得村长说一个包子里包了一头羊,那时感觉到很荒唐。而今再读余华的《活着》,倍感人活着之不易。命运有时让人感到无奈、无力,却又无法改变、无处逃避,只能默默承受,引颈受戮!
福贵最大的错大概就是输掉了家产和祖屋,变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气死了父亲,拖累了家人。但他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却是从输掉家产的时刻开始的。之前的福贵浑浑噩噩,不分昼夜地呆在青楼赌场,那种醉生梦死的日子不叫生活,只是活着——行尸走肉般地活着!福贵辜负了生活,生活便还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扇醒他沉睡已久的感觉和良知。此后的福贵才开始悔悟,才学会了珍惜与担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一无所有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福贵最大的福则是娶了家珍这个女人,任劳任怨、不离不弃。在福贵被抓壮丁时照顾卧病的婆婆,同时养育一双儿女。在生病的时候还要坚持下地干活,只为多挣一点工分。这样的女人作者是不忍心让她早早离世的。相较于其他人,家珍也算是善终的一个。让她在送走儿女后依然坚韧地活着,与福贵共同承受这份悲痛,也彼此温暖,相携前行。
从父亲开始,福贵先后送走了身边的七个亲人。对父亲的悔恨,对母亲的遗憾自责,有庆的难以置信,凤霞的猝不及防,二喜的飞来横祸,苦根的贫穷无知,唯有家珍离开时平静安详。如果说有庆、凤霞、二喜的死都是外界造成的,对于父母的死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苦根的死则似乎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从父亲死时的浑身无力,到有庆死时的大哭大闹,再到苦根死时的平静,我们看到福贵变了。死亡是一把大锤,击打着福贵的肌体。当第一次敲击时,痛不欲生,当敲击接踵而至,肌体变得坚韧也变得麻木,不再徒劳地反抗,只是接受。
生活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你不知道它下一个恶作剧是什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来。所以也不作预设,要么等待,要么迎接。
土地因踩踏变得结实,生命因苦难变得坚强。当胸怀如土地般宽广,便有了承受苦难的力量。土地召唤黑夜,生命迎接苦难,如果黑夜注定要来临,与其躲避,不如坚强面对!
不管生活赐予我们什么,我们都需要直面相对。苦难是一坛酒,酝酿、发酵,最终都会化作支撑我们前行的力量。不管生活多么艰难,只要走过坎坷,就能迎来希望。只要活着,就是强者;只要活着,就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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