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孩有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不知她想到了什么,对着自己兴奋的一笑,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溢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
细致乌黑的长发,常常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有时松散的数着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突然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一个穿着粉蓝色裙子的女孩,微带着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是那么健康,乌黑的头发瀑布般垂直地披在肩上,脸蛋微微透着淡红。尽管看不到她刘海下的容貌,却也可以清楚的看见她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白皙的脖颈整个都红了,嫣红透白的煞是好看。这时才注意到女孩的打扮,上身穿着一件可爱的卡通T恤,下身是雪白的七分裤。这女孩看起来非常的娇小玲珑,如果站在旁边,简直就象是个儿童一样;
但是胸前隐隐坟起的鸽乳造型优美,颇有规模,一群女孩子都化了点淡妆,头发也拉直的拉直、造型的`造型,精心的打扮过了,只有素面向天,头发黑亮服顺的搭在肩头——可就是这样,依然很容易把她从一群漂亮女生中一眼摘出来。只见眼前站着一位身材高挑,深目高鼻的姑娘,吃力的拖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满脸期待的望着他们。即使是满面疲倦和仆仆风尘,依然能看出她娇小的脸型和精致的五官,象混血儿一样奇特而夺目的美丽;细腻白皙的像羊奶凝乳一样的皮肤,仿佛透明的水晶色的新疆马奶提子一样,晶莹剔透的让人不忍多看,生怕目光落实了,把她的脸蛋刺出两个洞来。同样是美女,这个女孩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她眉宇之间有种超越了她年龄的惊人的美丽,淡淡的柳眉分明仔细的修饰过,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象两把小刷子,亮得让人觉得刺目的一双漂亮到心悸的大眼睛,异常的灵动有神。她就是——林湘琪。
她非常的善良。有一次,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一只小狗躺在地上***。她看见小狗的腿受伤了,二话不说就把它抱回家,帮小狗把腿包扎好,还给它洗了个澡。可她妈妈不让她养狗,她心里充满了矛盾,最后决定,把小狗装进一个箱子里,放在楼梯间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让人注意不到它,这样就没有人再伤害它,也没有人赶它走,她每天给它喂饭。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到底是被她妈妈发现了。她费尽口舌向妈妈讲了许多道理:什么爱护动物呀,什么它好可怜呀????最后她妈妈终于被她说服。她笑了,笑得那么甜。她非常的开朗,就算天大的事塌下来,还是一付笑脸,我从没见过她哭,只是整天满面笑容。她很喜欢跳舞,她的舞姿就像振振欲动的花蝴蝶,展翅飞翔,使人看着如疾如醉。她不但舞跳的好,而且语文成绩也很好,总是名列前茅。这就是她,一个平平凡凡的她。一个我喜欢的他。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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