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题记
时而骄蛮任性,时而温柔可爱,时而莫名狂笑,时而静若繁花。没错,这就是我!一个在别人眼中蛮横无比,疯疯颠颠的小丫头。而在我眼中,自己虽不算完美,但还是优点多于缺点的。
我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弯弯的眉毛,时常把嘴巴弯到一个大大的弧度,长相并不出众,却显得可爱。
就是“任性”
要说我的性格呢?最突出的就是两个字“任性”!从小老妈就是这么说我,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小升初的时候,我一“任性”,不顾老妈的反对,孤注一掷,只报了油田六中一所学校。当时老妈的意思是多报几所学校,这样考上的几率就大一些,也有选择的余地,。我就是“任性”,认准了六中,非六中不考,非六中不上,老妈倔不过我,只好顺从了。没想到,因为我的“任性”,让我有了压力和动力,增加了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考上了六中,如愿以偿进入了我理想的学校。
前一段时间,我又迷上了古筝,十分羡慕那些动一动手指就能弹出把人带入仙境的曲子的人,我又“任性”,缠着老妈给我买了一架古筝,愣是有空就划拉几下。现在,我竟然能像模像样的谈上两首曲子呢!因为,我的“任性”让我执着。
人无完人。任何人,即使世人心目中的伟大人物,也有其弱点,鲁迅也一样。尽管他文学方面的造诣令人佩服,堪称大师,我认为,他在为人处世方面,有明显的缺陷。
比如,他对待结发妻子朱安。1899年,鲁迅与二十一岁的朱安订婚,并打算两年后结婚。三年后,他拿到了去日本留学的奖学金,到日本留学,直到1906年,才奉母亲之命回到老家,与朱安完婚。婚后第二天,鲁迅独自睡进了书房,第三天,他再一次离开家,去了日本。从此,朱安开始了她悲剧性的一生,白天操持家务、服侍婆婆,夜里独守空房。关于朱安,鲁迅曾这样对人说:她是我母亲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负有一种赡养的义务,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说出这种话,是对朱安的极大不负责任。我们可以理解他与朱安结婚,是因为不想惹母亲生气,但作为反封建斗士,既然能违背母亲的意愿,在已有家室的情况下,跟许广平结婚,难道不能跟朱安退婚吗?既然不爱,为什么不退婚?让朱安等了足足七年,从一个妙龄少女,等成了那个年代不折不扣的老姑娘。“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朱安是人,不是物品。他可以不爱朱安,但不能把她当做物品,不喜欢就扔到一边,甚至不跟她说一句话,漠视她的存在,漠视她的幸福。
鲁迅还有一个性格上的弱点:多疑、爱骂人,这从他和林语堂的交往中可见一斑。1934年,鲁迅劝林语堂不要再提倡幽默、性灵之类的小品文,建议他去翻译英国的文学名著。林说,这些事等他老了再说,本意是说,他的翻译工作要到老年才做。鲁迅因为比林语堂大十四岁,疑心林说他老了,很恼火。如果说这次的隔阂,鲁迅只是恼怒地说说罢了,后来就很过分了。有一次,朋友请客,林语堂谈起一件逸事:几个广东人在讲广东话,滔滔不绝,说得非常起劲。林语堂说:我就插进去,同他们讲英语,这可就把他们吓住了。鲁迅听到这儿,放下筷子,站起来指着林语堂骂道:“你是什么东西!想借外国话来压我们自己的同胞吗?”不仅如此,从1934年开始,鲁迅开始写大量的文章攻击林语堂,极尽责骂和嘲讽。在他的《天生蛮性》中,全文只写了三句话:“辜鸿铭先生赞小脚;郑孝胥先生讲王道;林语堂先生谈性灵。”把林语堂和复古派的辜鸿铭、满洲国总理郑孝胥相提并论。用“怒骂”对待敌人,是一种勇敢无畏的精神,对待观点不一的文友,比如梁实秋、胡适等,他的多疑、爱骂人,则突显了他狭隘的气量。
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小瑕疵并不影响他作为文学家的伟大。
梦中,一个身影隐隐约约的走来,他个子不高,瘦得叫人担心;近了,看得出他精神很好,穿着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看清楚了,他的面孔白里带黄,他的胡须像隶书的一,头发也精神抖擞的竖立着。哦,原来是他,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鲁迅先生。
就是这样,他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因为我就是读他的书长大的。
小时候,爸爸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无意中抽出了一本黄色封皮的书,是鲁迅写的。不知不觉,我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可是妈妈说,我年纪太小,鲁迅的文章读不懂,不赞成我看。但是我非常执着的看,虽然有些话我真的很难理解,但是他的幽默的语言,生动的描写,还是磁铁似的吸引着我。那年我十岁。
记得在一次搬家的时候,我在爸爸那箱旧书里,发现了一本年代久远的书,书不大,但是封面上的一个大字却使我的目光停步——《雪》。右下角是两个小字:鲁迅。呵呵,又是鲁迅!看来缘分不浅呐。理所当然的,我悄悄的拿走了。文章不长,我很快就读完了,可是文中的“雪罗汉”却印在了我心中。恰好那时也是冬天,我就趁这这股热劲儿,一头扎到大雪里,想着书中“雪罗汉”的样子,堆起了雪人。还偷拿了妈妈的口红和两个龙眼,给“雪罗汉”画上了嘴和眼睛。结果两只小手冻得通红,还弄坏了妈妈的口红。那年我十一岁。
直到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终于学到了鲁迅的散文《故乡》。我好是羡慕闰土,有那样多的游戏可以玩儿,捕鸟、捡贝壳、看瓜地、叉狸……我也曾和鲁迅一样羡慕他的生活,直到后来读懂了文章的中心。受闰土的启发,我也尝试了“雪地捕鸟”,可是一连几天,连鸟的影子都没见上,真的渴望乡下的生活,那里肯定有鸟。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鲁迅的文章也愈读愈喜欢,愈读愈入迷。后来还读了《孔乙己》和《狂人日记》。尤其是《狂人日记》,看得我有点“瑟瑟发抖”,甚至好久吃不下饭,或者说不敢吃饭。什么“人肉包子”,“妹子的几片肉”,“用馒头蘸血吃”的,语言平淡的很,就像是随口而出的,可是寓意却那么深刻。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想拯救整个中国。他确实做到了,用它那犀利的笔锋,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唤醒了无数愚昧的民众。不愧为民族的先驱。有时候我也想,他是在怎样痛苦的心态下写出这本“血淋淋的”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的?虽然我读的时候心惊胆战,但是理解了,也就不怕了。
上了初中,我又学到了他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等小说。平常家里的字典各种各样,可我几乎不动。但是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有很多生僻的字,我还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查了字典,成功打破了自己的“查字典记录”。
梦中,他悄然离去,给我留下的,只是一个坚强的背影:弃医从文,为的是中华民族的复兴!那灵魂的不屈,是因为有崇高的爱国精神!古人不远,他真的离我们很近。他就是我最喜欢的,最敬佩的一个人物,一个历史的大人物——鲁迅先生。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