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厌的夏来秋往,等不烦的秋随冬去,转眼间便又是杨柳飘香的季节。我携着风的呼唤降临人间,我伴着云的脚步来到尘世。甘露是我的礼物,幸福是我的心意。大地是我的爱人,我就是四月的雨。 我说:你等久了,我的爱人。 我轻抚着田圃和农场,轻抚着鱼塘和小溪,轻抚着那一个个活泼聪明的孩子。看啊,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快乐的光彩,他们的脸颊上泛起了幸福的红晕,他们的话语中映照出善良的心灵。孩子们,你们可知道,大地是你们的父亲,我就是你们的母亲!你们像那田圃里的幼苗一样茁壮,你们像那农场上的稻谷一样丰满,你们像那鱼塘里的鱼儿一样快活,你们像那小溪里的流水一样灵动。你们是世界上最完美的艺术,你们是宇宙间最美丽的灵魂。 你们还缺什么呢?你们得到的爱护不够多吗?不,大地是你的父亲,他会爱护你。你们得到的营养不够多吗?不,我是你的母亲,我会滋养你。你们缺的是勇气,是迎难而上的魄力,是百折不挠的意志,是坚忍不屈的勇气。你要勇敢地笑,勇敢地哭,勇敢地面对人生路上的坎坷与磨难,危险与挫折,你要成为生活的强者。记住我的话吧,我的孩子。 我的双臂又一次轻抚着你,我的孩子,我是你的母亲,我是四月的雨。
大家好,我是一只可爱的袋鼠。今天我就好好的给你们介绍一下袋鼠。
提到袋鼠,人们就会想到大家好,我是一只可爱的袋鼠。今天我就好好的给你们介绍一下袋鼠。
提到袋鼠,人们就会想到他有一个大大的袋子。可是你知道吗?我们的尾巴也很特殊,这条尾巴又粗又长,足足有十多千克重呢!
你也许会问这样的尾巴有什么用呢?是这样的,由于我们袋鼠很容易遭到敌人的袭击,所以我们在休息时,也总要保持着高度警惕,把我们的尾巴支在后面,就像坐凳子一样稳定。
当我们遇到敌人时,只要把尾巴用力一弹,后肢向前一跳,就能跳出七八米远,二三米高,并靠尾巴保持身体的平衡。
我们不主动攻击其他动物,但被逼得无路可逃时,那你可要小心了,因为我们用尾巴猛的一扫,轻则使对方骨折,重则当场毙命。
怎么样,现在你们了解我了吗?
大家好!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对了!我就是那人见人爱的袋鼠呀!你别小看我!我可是澳大利亚的国宝呀!告诉你们一件你们绝对不相信的事情:我的.祖先生活在比恐龙还早的年代呢!
我的耳朵又圆又大,所以听觉比你们人类强多了!还有,你千万别惹我,你要是把我惹急了,哼,别怪我无情,我那力大无比的尾巴可不长眼,它会把你打到残废的!不过,你要是对我好,我会跟你做朋友的。对了,你们知道吗?我小时候都是住在我妈妈的育儿袋里的。育儿袋软软的,那是相当的舒服呀!我还是一个素食主义者,我只吃树叶和嫩草。哦,我跑得也很快,时速可达50千米呢,比你们人类快多了!不过,我还是有跟你们人类相同的地方,我是哺乳动物。
哎,说了这么多,你们了解我了吗?
大家好,我是袋鼠,我长着一双雪亮锐利的眼睛,黑亮黑亮的,鼻子上有个黑黑的鼻头,嗅起东西来可灵敏了!最有名的是我那尾巴,它像个棍棒一样撑在地上,跟三角架似的,对此我非常骄傲,最后连澳大利亚国宝考拉都跟我成了好朋友,羡慕吧!
我虽然这样美丽,冰雪聪明,但离中国大陆很远,我位于澳大利亚大陆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部分地区,这样我就没法跟中国小朋友们玩了,唉!真可惜。我是食草动物,吃多种植物,有的时候还吃真菌类,那滋味,真没的说!在雌性肚中的袋子装有小袋鼠,在我们去别的袋鼠家串门时,我的小宝宝们都会探出头来,好奇的向四周看看,然后又蜷缩在妈妈肚中了。我们大多在夜间活动,但也有些在清晨或傍晚活动,我们的亲戚,都分布在各种不同的自然环境中生活。
我们最引以为傲的,除了自己的尾巴,还是澳洲的象征物,有时出现在澳洲国徽中,以及一些澳洲货币图案上。还有许多澳洲的组织团体,如澳洲航空,也拿我们作其标志。澳大利亚军队的车辆,舰船在海外执行任务时很多时候都会有我们的足迹。
一般而言,大型的我们面对人类在澳洲的开发有较高的适应力;相较之下,我们的许多小型亲戚则面临了较大的生存威胁,数量也较少。目前并没有大规模的养殖我们,不过流浪在外的同类会被猎***并制成食用肉品,而此种产业也具有争议性。
我们以矮小润绿离地面近的小草为生,将长草与干草留给其它动物。亲戚们也吃树叶或小树牙。
在我们袋鼠的家族中“种族歧视”十分严重,我们对外族成员进入家族不能容忍,甚至本家族成员在长期外出后再回来也是不受欢迎的。家族即使接受新成员,也要教训一番,直到新成员学会许多“多“规矩”后,才能和家族融为一体。
小袋鼠长到四个月的时候,全身的毛长齐了,背部黑灰色,腹部浅灰色,显得挺漂亮。五个月的时候,有时候,小袋鼠探出头来,母袋鼠就会把它的头按下去。小袋鼠越来越调皮,头被按下去,它又会把腿伸出来,有时还把小尾巴拖在袋口外边。有时候,这么大的小袋鼠也会在育儿袋里拉屎撒尿,母袋鼠就得经常“打扫”育儿袋的卫生:我用前肢把袋口撑开,用舌头仔仔细细地把袋里袋外舔个干净。小袋鼠在育儿袋里长到七个月以后,开始跳出袋外来活动。可一受惊吓,它会很快钻回到育儿袋里去。这时候的育儿袋也变得像橡皮袋似的,很有弹性,能拉开能合拢,小袋鼠出出进进很方便。经过三四年,小宝宝才能发育成熟,成为身高1。6米、体重100多公斤的大袋鼠。这时候,它的体力发展到了顶点,每小时能跳走65公里路;尾巴一扫,就可以致人于死地。而母亲呢,由于长着两个子宫,右边子宫里的小仔刚刚出生,左边子宫里又怀了小仔的胚胎。待孩子长大,完全离开育儿袋以后,这个胚胎才开始发育。等到40天左右,再用相同的方式降生下来。这样左右子宫轮流***
我是一支漂亮的钢笔。我的头上戴着一顶高帽,就像厨师戴在头上的那种,这个高帽可以防止我的笔尖摔坏,还可以让墨水不流到其它物品上,把其它物品弄脏。我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衣服上有一只可爱的小花猫,小花猫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它注视着前方,好像前方有什么猎物似的,又好像在时刻提醒我的主人要写好钢笔字。
想要知道我的由来吗?告诉你吧,那还是在三年前,当我静静地躺在百货大楼的货架上时,我的主人发现了我,看着我漂亮的外型,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就把我带回了家。直到现在我已经陪伴主人从一年级走到了四年级,想到这里我就感到特别自豪。
别看我的个子小,其实我的作用可大的了。每当主人要写钢笔字的时候,我总会尽心尽力地为他服务。主人只要轻轻地拔开我的笔盖,用笔尖在纸上轻轻一划,墨水就顺畅的流出来。主人写出来钢笔字还很漂亮呢。有一次还得到了老师的表扬,看着主人神气的样子,我的心里也美滋滋的,我想:主人的字写得这么好,里面也有我的功劳啊!
当我睁开眼,周围一片黑暗,根本找不到眼神的聚焦点。记忆如潮水般向我涌来,带着历史翻滚的气息。
我是一支年逾百岁的钢笔,见识却不多,唯一见过的美景便是那宽广辽阔的包容万物的大海。为什么一百多年就只见过大海呢?活了这么久不应看尽世间繁华么?可,哪有什么繁华。我出生时正值中国最黑暗的时期,能好好活下去便是万幸了。我的第一个主人是个留学日本的学生,严格来讲,我的祖籍是日本;但,我更愿意相信自己是一支中国的钢笔。后来,留学生的儿子举家迁离日本回到中国,就是在那时候,我见到了大海——波澜壮阔,孕育着无数生物,甚至连月亮也被包括其中。如果能像海那般有用处就好了。回了中国,我便被随意丢弃在角落,与老鼠为伴,与灰尘聊天,也时常盼着谁能发现我,将我拾起。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男人将我拾起。一大堆人围着我观察惊叹,那个男人故作严肃地清了清嗓子,抬手往下压了压,示意人们安静,说道:“这钢笔看着是一百多年前的绝版货。既然是我发现的,那就归我了。”
于是,我便被装进了一个黑匣子。我回忆完一生的经历,只听啪嗒一声,锁开了。一个小男孩把我取出来,对着身边的同伴说:“这钢笔果然很好看,怪不得我爸拿他当宝贝呢!我要带到学校去。”
我被装进笔袋里待了一整夜。第二天,这小男孩上书法课时,将我取出,炫耀似的转了一圈,装上墨水。我体会到了一种崭新的奇特的感觉,而我的记忆也正在慢慢地活过来。我再次成为了一支有血有肉的钢笔,哦,不!是一支拥有灵魂的钢笔。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快乐。
最终,又是啪嗒一声。我的身体散架了,可我的思想却在这最后短短的几十分钟内起死回生。
我是一支钢笔,一支很年轻的笔,才刚出生。
我穿着淡绿色的连衣裙,连衣裙上还有一只“米妮”在跳舞,我还戴着一顶同外套颜色一样的帽子,奇怪的是,帽子的顶端又裹了一件灰色的毛衣,连衣裙的底部也是灰色的,这就是我的外衣,是不是很漂亮!
我的第一任主人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一看就觉得他很是粗心。果不其然,自从我跟了他以后,就没有什么好日子过了。前几次有的时候,他还很珍惜我,总是把我放在最舒服的坐垫——文具盒里,不让我受一点点委屈,在我衣服脏了的时候,他总能仔细擦洗。后来我的日子就越来越苦了,主人总是丢三落四,要么把我帽子摘了而忘了再戴上,要么总让我饿着肚子,不让我吃食物——墨水,连我平时衣服脏了也不帮我洗,还总把我随便乱放位置。最气人的是,他用我写出来的字竟然七歪八扭,奇丑无比,我们家族的格言可是“让主人写好字”呀!我还有颜面吗?唉!
幸运的是,我的主人在他学校举行的捐赠活动中把我捐给了“希望工程”,临走那天,我才知道我的主人叫“拉拉”,真丢三落四的。
我的新主人是一个贫困的山区小女孩,衣服虽然有点破,却异常整洁,她一拿到我,就情不自禁地赞叹道:“好漂亮的笔呀!”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受到了她特别的爱惜。她也尽情地发挥着我的作用,在她的手里,我写下了一行行漂亮的文字,写成了一篇篇文质优美的文章。
我相信在我新主人那里我一定能充分地发挥出我的作用。
大家一定知道笔的种类吧!嗯,没错!它的种类五花八门,有:毛笔,羽毛笔、铅笔、自动铅笔、钢笔、涂改笔、复写笔、转转笔、激光笔等多种式样神奇的笔,而我就是一只普普通通,奇貌不扬的钢笔。
我空着一身大海般一样的海衫装,笔帽的下半部分上戴着黄色做成的金腰带,我头上戴着大海送给我的帽子,帽子上有黄金带,上面有一个闪闪发亮、耀眼的大宝石。掀开我帽子,你可以看见我那小巧玲珑、尖尖的头,墨水会源源不断的中主人的笔写在纸上。由于冬天天冷了,工人叔叔们用黄金色的金属的布料给我做了一条美丽的围巾,好暖和呀!为了让小朋友握笔方法正确,工人叔叔们有意把握笔的地方做成了黑色,告诉小朋友们握在这个地方才正确哦!有些小朋友好奇我到底有多高用尺把我量了一遍,我大约有十几厘米多高吧!有些小朋友闲没事做把我淘气的给我把衣服给脱掉,真冷!这时就可以看到我的大脑——笔管,有了他我才能写出漂漂亮亮的字,有了他我才能教小朋友们写字?? 小主人之所以关爱我,是因为我们之间有一断特别的缘份??几天前我还在一位顽皮的小孩手上,一次,我和他一起高高兴兴在学校写作业时,我饿了,没有食物了,可小主人不但不给我喂食,还气愤的把我丢在地上,恼火的说:“亏
我花十五元把你买来,你竟然这么不给我争气,在关键时候掉链子。”说着,边拿出一只雄伟 气的“派克”笔。我边哭泣边伤心的说:“呜—呜—为什么主人你要丢弃我?呜呜—。”这时我滚到了另一个小朋友脚边,他看见了把我轻轻拾起对我高兴的说:“哇!你可真漂亮,我一定要把你养好。”边说边把我喂的饱饱的??从此我便成了他的好伙伴。
我虽然给主人带来了不少方便,但是我希望工人叔叔们把我改造的更先进,更科学!
大家好!想知道俺是谁吗?俺天生一副明星像(俺爹妈说的,不信,你们去问他们)也对,你看,俺一出生,就名列前茅,成了众所周知的"十大害之一"每晚都会被那热情的人类追得我在他们的屋子里转来转去,真是"人怕出名,蚊怕壮"哪!可谁叫我这么有"人缘"呢?噢,对了,本蚊子的芳名叫"桑娜".
我全身上下都是法宝,当然,这只是对于我门蚊子来说.
look!我这透明 、美丽的小翅膀,可别看它外表一副单薄 、软弱的样子,它的功
能可大了,每秒能够振动二百五十到六百次,你们先别惊讶,因为这个数目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小菜一碟",而且,我们这对翅膀振动的频率也不是实数,如果要我们显示真正的本领,那不把我们累得吐血才怪呢!因此,这个数目只在我们随意振动之间.实际数目究竟是多少,我看还是由聪明的你慢慢的掰手指头,慢慢去计算吧!所以呀,这对翅膀就是我们的得意法宝之一,不错吧,我也是这么觉得滴!
我想聪明的你也知道我靠什么来维生的吧,没错,就是那些新鲜的 、可口的-- 血.无论动物血 、人血,还是什么血,我们都照吸不误.因此,我们蚊子家族又"荣获"一个"美称---"吸血鬼".知道我们是用什么来吸你们的血的吗?对了,就是我嘴中那根长长的 、尖尖的 、细细的东西,我不知道它在我们这里称为什么,但我知道它在人类眼里叫什么什么"微行针管"?!不错,形容得还蛮贴切的.
为了避免人类无止休的追捧,我们都是在晚上行动的.你可不要以为我们会有一双又大又圆又亮的眼睛哦,透个秘密给你吧,在黑暗中.我们什么都看不见,对,就是传说中的"睁眼瞎".那么,知道我是怎么知道你在那里,从而吸你的血的吗?我呀,是靠触须和三对角上的传感器,在你呼吸时,我就贴近你的身体飞,嗅到传出的二氧化碳,从而用我的那微行针管"刺破皮肤,直达密密的毛血管网,在我享受血时,我会将唾液注入到你的体内,与血液混合, 唾液有抗凝你那新鲜的 、美味的血的作用,因此血液而流动不息然后我便会疯狂地享用你的血,直到我打起饱嗝,才会离开.其实说起来挺惭愧的,因为我吸完你的血后,你被我叮咬过的地方会产生痒得不得了的肿块,而且,而且我还把各种不知名的细菌留在你的体内,具体是什么细菌,我还得去检查以下身体才知,因为我拜访过许多"名地",有厕所啦,垃圾堆啦,臭水渠啦等等,反正能和我们喜欢的"脏"字拉上半点亲戚关系的,我都基本去过,所以啊我的体内蕴含有白分之一百的细菌,其中可以致命的有白分之九十,仔细想想.我都后怕,真对不起你们哪,你们为我们停工了丰富的血资源,可我们还恩将仇报,但没办法,谁叫我们的命运如此,注定要一吸血维生呢?注定要害人类呢?
怎么样?听了我的自述,是不是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了?!过奖了,雕虫小技,不足挂齿也
今早,我饿得实在是受不了了,谁叫我昨晚吃饱了撑着了,跟着一大帮亲戚朋友去跳迪斯科,结果,由于运动消耗过大,到现在,肚子里的食物已经消耗得无影无踪了,我只好冒险出去找目标了.我小心翼翼的向前飞如果哪个人发现我,一巴掌拍过来,我就会一命呜呼了,可也许我是饿得头昏脑涨了,在一个转弯处,我一不小心,撞进了一个迎面骑车的女孩的眼睛里,当我还没反应过来时,可能我弄疼了她的眼睛了,她在使劲地揉眼,我害怕极了,左避右闪的,最后没办法,我只好逢孔便钻,飞进了眼内更深处,于是,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了许多从未见过的东西,有角膜,瞳孔,晶状体等眼内结构,过了很久,那女孩不再揉眼了,于是,我便飞回原来的地方.在那里我看见了许多东西,忽然,她来到一个地方,这个 地方有很多人,高 、矮 、肥 、瘦什么样的人都有。初步估计,这里大概是他的学校.哈哈,这下我可有口福了,我庆幸着,并试图飞出外面世界享受一番,可怎么回事?我怎么也飞不出去,看来,得先等一等看情况了,我继续坐在他的眼睛里,随着她的眼睛转,突然我看见我的老邻居西蒙正停在一个窗缝的角落里。嘿,它掩蔽得真好,我跟它打招呼,可它却毫无察觉,我连续叫了她好几声,它都不理我,为什么?要知道,我们可是一对人人羡慕的好朋友纳!我纳闷了,这时,女孩经过一块玻璃镜,我不经意地向玻璃望去,想看看自己的美资,可哪有我的影子,我怎会不见了,我明明就是趴在他的眼里呀?!!难道我已经化成她眼里的一部分了?怎么会这样,呜呜~~我的遗书还没写还没与父母道别,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完呢!看来我真的是以适应名毁于一时之差呀!
唉,什么世道阿?老天真残忍,每天我都可以有血吸却无能为力,真是怀念过去那种悠闲自在的生活,有血喝的年头呀!!!不过,我还是挺欣慰的,因为我全身上下都是细菌,而
我又残留在他的眼睛里,细菌也在他的眼里安居了。因此我的驾到,污染了眼球内环境,使他的眼睛视力下降了0.3不等。没想到,我死以后还可以害人。
真是不佩服自己都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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