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小的我,时常感到自己与这个广袤的世界很不相称,我那么渺小,有谁会注意呢?然而,她的出面,改变了我的生活。从此,我不再孤独。
幼时的时光应该是很快乐的,可我却从小就与人不同。看见放学后空荡荡的校园,我会心生伤感;望见那随秋风飘落的黄叶,我会悄然泪下。也许是女孩子容易多愁善感的原因吧。闲时,我常常听着伤感的音乐在学校花坛的边上走上一下午;有时,我坐在窗前,望着夜晚在雨中朦胧的树影,直到天空破晓。这时的我会十分宁静,可是心中也常常有一种说不出的孤独。
又是一个令人心情凝重的下午,淅淅沥沥的小雨打在地面,打在绿叶,打在嫩草上。这样的画面在诗人眼中,一定是一首美丽的诗吧!可是在我看来,却截然不同。濛濛的小雨,虽然凄美,但它的生命只是从天空到地面的距离罢了,美丽,有什么用呢?嫩绿的小草,虽然可爱,但它一生能沐浴几次这甘甜的春雨呢?可爱,亦是无用罢了。离开不知漫无目的地走了多久的花坛边,我更觉得生活如此漫无目的。忽然,一只手搭上了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她,是那个一直很快乐的女孩。“噢,我叫周必为,‘必为’就是必有作为,怎么样,我的名字不错吧!就冲我的名字,我们交个朋友吧!”“名字?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罢了,值得为它而如此高兴吗?这只是个代号,没有任何价值的代号。”我冷冷的回了她一句。我想,这句话一定给了她当头一棒吧,可是她并没有停止对我的“教导”:“唉呀,做人不要那么悲观嘛,世界上有这么多美好的事物,何不开心、乐观地面对它们呢?我想……”她突然停了下来,思考了一会儿。“你一定很孤独吧,那么——就让我来做你的朋友吧!”她握住我的手,盯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我突然感到身体里流动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孤独?是啊,我一直生活在孤独中。因为我觉得自己太渺小,就算有再大的成就、付出再大的努力,也不会有人看得见。是她,我一直等待着她,我一直等待着有一个人让我重新看见曙光。她的一句话,拨开了我天空上的迷雾,是的,她是我的朋友。
我和她成了朋友,在这个“必有作为”的朋友身边,我学会了乐观。我知道了:春雨的生命虽然短暂,但它的意义在于洗去世界的尘埃;嫩草虽然渺小,但它的意义在于装扮了世界。我明白了,我就是我,就算再渺小,也有自己的意义,也有属于自己的天空。
我不再独自一人走路。因为,有周必为的陪伴,从此,我不再孤独。
我从小就喜欢动画片《海绵宝宝》里面的小蜗。它是一只有着猫的特性的蜗牛。在动画片中作为主角的机会不多,却注定是比基尼海里最聪明的生物,智商很高,还是名哲学家。
几个星期前,爸爸从菜市场买回了一捆芹菜,芹菜上面就就有一只活生生的蜗牛。六年了,这个愿望终于得以实现。我给它取名叫“小蜗”。
我从小就认为,蜗牛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它们有时顽皮,有时乖巧。仔细观察,这只蜗牛有一个小小的脑袋,上面长着两对又细又长的触角,像四根电线,前后摆着,触角上有两个芝麻般的黑逗号。我问了一下家人,家人说这是蜗牛细小的眼睛,原来,蜗牛的眼睛长得这么隐蔽,可真有趣。你只要碰一下它的触角,它就会连忙缩回来。蜗牛的身上有一个大大的壳,像一座房子,上面有许多五颜六色的花纹,可美丽了。蜗牛的脚在哪里呢?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于是,我查看了资料,终于,我找到了答案。原来,蜗牛的脚在腹部的边上,在爬行中会产生一种黏黏的液体,摸上去像胶水一样。
这蜗牛的吃食很奇怪,有时快,有时慢,有时还很挑食。有一次,我在蜗牛的旁边放了一片青菜,蜗牛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它才开始慢悠悠地吃起来,嘴巴一伸一缩的,很可爱。我又放了一小块苹果,它一见,拼命地向苹果爬去,像是有人要来抢它的食物似的,爬到苹果边,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接着,我又拿了一块肉来喂蜗牛,可蜗牛一点儿也不喜欢吃,坐在“凳子”上闷闷不乐,好像在生气呢!
成为“海绵宝宝”才第三天,小蜗就无故失亡。找遍了整个屋子,都没有它的下落。我开始后悔,当初为何没听爸爸的话,把它放生呢?蜗牛一睡要三年,可能它是睡着了吧。我不断地寻求自我安慰,来减少我的内疚。
小蜗的一生,终究被我毁了。连它向往自由的权利,我都没有丝毫放纵。可能它在恨我、怨我……
人类啊,该醒醒了!动物与我们一样,有思想,有感情,也有它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更有自由权。我们在未经动物们的同意之下就随意破坏它们的栖息地;在未经它们的.同意之下就随意伤害它们的躯体;在未经它们的同意之下就私自决定它们的死亡。我们是否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是否有想过它们的想法,是否想过他们的生命什么时候终结是有他们本身决定的呢?我们人类现在正提倡珍爱生命,爱惜生活。我们人类的生命很珍贵,难道动物的命就不值得珍惜么。
政治老师说过:“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这里的“他人”可能就是自然界中的动物。
水能载船,矣能复覆船。真到了动物灭绝的那一天,我们哭都来不及。
抚摸那一片片瓦,可以感受到碎雨留下的坑洼;踱步在那细长的田埂,也仿佛看到牛蹄印的一路延伸。那是家乡的贫困与落后。我曾与家乡渐行渐远,如今却又回到原点,如胶似漆,不愿分离。
纵然有真正意义上的星罗棋布,也改变不了年幼的我对家乡落后的厌恶。年幼无知促使我在盲目的现代和本真的自然面前毫无踟蹰地选择了前者。那样单调无趣的生活,那样滞后落伍的经济,让人丝毫无法表达热爱。
老屋中住着外公,一辈子的庄稼汉,早出晚归,追逐太阳一辈子的男人。屋中还有外婆,陪着外公下了一辈子的土地。操劳了一生,也该歇息,于是便接到高楼鳞次栉比、车流奔腾不息的城市里,盼他们享些乡村无法接触的美好。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他们宁愿归去,这片城市的水泥地还未怎么留下他们的脚印。
百思不得其解也就在夏日的归途中旁敲侧击了一番——是我们做得不尽人意?外公坐在竹条椅子上,手里夹着烟杆,烟气缭绕之中闲适地像南极仙翁。他把烟从嘴中重重地吐出,开怀一笑,漏出零落的牙齿:“住不惯咧,跟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看惯了黄土,看不见心燎。”他把烟杆放在膝盖上,衬着后方连绵的山,在这燥热的流火天我竟感觉到了波澜不惊的沉静!“城市好啊,就是太快了,山海似的人。不若这翠色来的自在!”他烟杆一抖再一指,是夏日青葱无边的绿,漫过了黄土地的贫瘠,涌上了他的眼。他手一转,随着一指便是对门的一塘水:“你看那水哟,平静得很,风一掠过,就有细小的涟漪,却从来也没起过大浪……\"我望过那塘水,遐思万千。他的心与这汪水是通连的吧,不起大风与大浪,城市的混泥土太沉暗,比不上这浓郁的绿;城市的人心太过急躁,也比不上这碧水悠闲;城市的世界太小,装不下外公心中的平川。
年幼的我追逐的是生活的档次,却忘却了生活的价值。那风带动的池边的芦苇,也撩动一池心水。我立在干裂的土地上,眼中是连亘的山,耳中是乡村的风。我走过那田埂,杂花生树,绿草如茵,似欢欣着我的归来,我打开那锈锁,推开那扇门。
我回来了,心真正地归来。
带着一颗平静廖远的心回归,从此不再疏远,就像从未分离。
在我准备出院的那天,爸妈正在为我收拾东西,突然门口出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是我的朋友们,他们也来接我出院。他们一直把我送回了家才回学校。
当我在家恢复了几天之后,回到学校,推开门,我哭了,那些景象,使我哭了,那些声音,使我哭了,接着,他们给了我一阵让我今生今世不会忘记的掌声,我哭了,哭的很彻底,哭的很干脆。
友爱如一阵旋律,永久的荡漾在我的心头。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快乐,当我渐渐长大之后,我觉得他们都不再爱我,都渐渐地离我而去。现在我才知道,并不是他们不再爱我,而是我没有发现而已,自从那次以后,我改变了我对爱的看法。因为我知道时时刻刻都会有人陪着我,默默地为我奉献。
现在,我想向世界宣布;“从此我不再缺爱。”
汉朝的司马迁为了向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在死刑与宫刑之中,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苟延残喘的活在世上,难道是怕死吗?不是的!他是为了完成那部被后人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记》。它的选择需要何等的勇气啊!
于是我明白我们此时的迷失是暂时的,正如青松为何选择悬崖,是为了坚韧。瀑布为何选择“飞流直下三千尺”,是为了迸溅。苍鹰为何选择高空,是为了翱翔。
我们只有不断垒高自己,坚定自己,战胜命运的不公,不畏艰难,我们才能不迷失自我。经过这次,我宣誓,从此,我再也不迷失,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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