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在书店看到这本书,书的封皮上写着:“你的吃相就不能文雅点吗?”看到这封皮我就被吸引住了。我迫不及待地让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吃过午饭,我坐在沙发上,沐浴着冬日暖洋洋的阳光,在这本介绍虫子的世界里尽情地遨游。
如果你想知道一些“笑话”的话,那么就请你做好“超级的心理准备”,否则的话,你就会呕吐三千里,让你有个好受!比如第二张:“看见丑虫了吗?”里面的虫足以让我们看个够,但我想还是别看了吧!因为我想看了也足以让我吐个十万八千里。可是由于我的好奇心作怪,又迫使我给他看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还好,我没有呕吐,只是捧腹大笑。
为什么这么可笑呢?那要从它的内容说起了,写了一些昆虫的种类,例如:蚱蜢、蟋蟀和蝗虫等等,不过内容还是很丰富的。其中讲了一些千足虫有趣的故事:(一)、千足虫意味着千条足吗?这说明有些科学家是数不清数的。事实上,千足虫的足没有超过300条的。蜈蚣也叫百足虫,但科学家们再一次完全搞错了!许多蜈蚣类的足少于30条的。(二)、当一条倍足纲的虫子(千足虫)爬行时,它的身体是通过波浪式的运动向前滑行的,而蜈蚣爬行时,它的足是交替向前行走,就像人正常行走一样,在它的身后还有特别长的足使它绊不倒,这也是虫类比较聪明的地方。(三)、千足虫有咀嚼颚,蜈蚣有毒呀,它们都……呃……相当丑陋。(四)、千足虫有个大问题_它们的视力不好。所以雄性千足虫发明出一些吸引配偶的奇异方式。例如:
1、其中一些用头部重击地面;
2、其中一些发出大声尖叫;
3、有一些释放特殊气体;
4、另一些把它们的脚凑在一起相互摩擦发出声音。
在这方面,雄性蜈蚣却另有注意。所有蜈蚣都极具进攻性,漂亮的雌性可能会把自己的男友给吃掉。因此,雄性蜈蚣会先在雌性的周围行走,用它的触须轻轻地拍打雌性表示友好。
这本书幽默风趣,在趣味阅读里学习,更增加了阅读学习的兴趣,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简直着了迷。今天我把这本书买了后,我就捧着它,爱不释手,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相信大家一定会喜欢的。
说起那个晚上,我就胆战心惊、瑟瑟发抖。
那天晚上,我和我爸妈去了我朋友刘涛家。一进门我就看见一个高大无比的书柜。走近看,我就发现有我最爱看的一部冒险小说《查理九世》。我从里面抽出一本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连电视也顾不上。回家了,一路上我也在“埋头苦读”不放过一丝丝时间。一到家,我就飞也似地坐到沙发上看起书来。到了睡觉之时,我又想起书中种种可怕的情形来。睡到半夜,我背后直冒冷汗,觉得像被一条大蛇困住一样,于是,我就跟站军姿一样躺在床上动弹不得。让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坐起来开了房灯,现在想起来还让我魂飞魄散。不一会儿,妈妈过来陪我睡,我才能安稳地入睡。
起床后,妈妈问我,说:“那本书为什么那么可怕你还喜欢看?”我说:“因为那本书很好看呀!”回头说我还是个“小书迷”呢!
像往常一样,我和同学们一起来到老师家补课,正在休息时,突然,“嗡”的一声。噢,停电了。顿时老师的家里变成了一个“废墟”,朋友们都尖叫着,纹宣也突然——哭了!她一哭同学们更加慌乱了……
还好老师出来了,老师叫我们别吵,然后“乘火打劫”,叫我们来“口头作文”。
我们接着接着,同学们都太惊慌了,接不上来时。老师问纹宣为什么哭,纹宣说她在家刚看了恐怖片,我胆子本来就小,她的这一句话,吓的我双腿直打哆嗦,虽说是个他凉天,我还是渗出了很多冷汗。我怕极了,就把好朋友晓炜叫来(他没椅子做,刚才都是站着的),让他坐在我腿上,好消除一下恐怕……
渐渐地,我们都不怕了,还在一起谈笑风声,可是,突然,从门口处传来“彭彭彭”的扣问声,我一吓,“任督二脉”断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抱起晓炜一起向在沙发上的同学扑去……最后才知道,来扣门的是同学的父母……
最后,在老师的陪伴下,我们终于都回家了。。
吹着晚风,我想着:这个夜晚太恐怖,太可怕了!
这也是第一次评价一个电影,一本书。
看到近期各个地方都有关于《小王子》的宣传,书店里,车站里,展板上…而上对于《小王子》的讨论也是风生水起,有点忍不住,便来说说自己的看法,一家之言,权当消遣。
看《小王子》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一个未出校门的少年人,而《小王子》这部电影上映时,我已经在社会上开始了摸爬滚打。这样一个身份的转换,让我对《小王子》多少有了些新的。
关于《小王子》这本书,一直觉得更像是一本寓言,是一本孩子教会大人的寓言。
书的可贵之处在于,把一些原本很简单但经过世俗之手锻造后日趋复杂的事情,又回归到了它原本应有的单纯天真。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跌宕的情节,只有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的娓娓道来。这也是《小王子》最为打动人心的地方,从来不试图教给你什么,而是告诉你些什么,像一个面目和善的老朋友,只为叙叙旧,说说话。
我自然也是《小王子》的原着粉,可有些话也不得不说:
但是也恰恰是他的这种平和细腻,天真纯粹,才让《小王子》从文学形象变成荧幕形象上有了难度。如果说《小王子》只是一本书或者是一幕话剧,当然没有任何问题,可要是变成电影难度确实很大。
首先,他的人物很鲜明,可正是因为每个人物都太鲜明了,所以缺少了戏剧冲突。星球上的每个人每种生物,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优点缺点,却也是自得其乐,自有一方天地。他们有些纵然骄傲纵然愚蠢,却也不失本真的良善。
其次,《小王子》中对于复杂事情的天真看法固然是一大亮点,但是在变为电影的过程中就容易变得尴尬。看过原着的不用他说自然能够体会,没看过原着的却会觉得说的不够不甚明了或者说的太多但表现不足。所以那些堪称经典的金句,反而是最最不好表现的。
最后,就情节而言,刚刚也说了,《小王子》就像一个老友,一首老歌,一本清查一盆绿植的存在,温暖和煦。可毕竟也只有100多页的故事,要撑起90多分钟的场也确实心有余力不足。毕竟灰姑娘里还有恶毒的继母呢,小雪公主里还有毒苹果呢,海的女儿还有情感的纠葛呢,而《小王子》正因为它的与众不同,温柔和缓,才少了一些变为电影的可能。
再说说电影:
第一,敢着手拍摄一本如此经典的童话书,不得不说是勇气可嘉。
毕竟构思一个新的故事,新的动画形象也不见得是太难的事情,并不一定要冒着no zuo no die的风险。
第二,电影中皱纹纸风格的书中世界也是堪称惊艳。
尤其是几个现实和书中的过渡更是让人眼前一亮心头一喜,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小王子飞扬的围巾,玫瑰的花瓣,迁徙的候鸟,孤单的狐狸,甚至那几只风格迥异的小羊,都让人难忘。
第三,电影的用色也耐人寻味。
我不是影评人更不懂电影制作中的名词。但一开始小女孩不断学习时候那灰扑扑的场景和进入老爷爷院子中的那五彩斑斓前后反差甚是明显,忽然就想起了《僵尸新娘》,用色调的变化不言自明的让观众明白接下来的剧情开始起了波澜。
第四,电影中一些小的设计也足够用心。
从小女孩摔倒时掉落的发卡,到后来会动的狐狸玩偶,无不给观众传达这一些隐秘的信息。看着一个小女孩是怎样从一个小大人变成一个小冒险家。
第五,电影中的插曲也是亮点。
虽然说没有《let go》那么脍炙人口,却也是能够很好的表现出电影中人物的心路历程,算是相得益彰。
不过当然了,电影不可能是完美的,毕竟再加工这个事情本来就很难在“尊重原作”和“适当创新”这两点之间找到完美的平衡。
1.我相信很多人看到小女孩的妈妈陪她面试幼升小,给她制定人生计划的时候,肯定有种自己的父母老师从屏幕里走出来的即视感,压力和厌烦顿时倍增,一脑门的黑线还外带背后的冷汗。
2.在遇见长大的小王子和见到枯萎的玫瑰的时候,也确实过渡的稍显仓促。虽然或许电影本意是想温和的表达,但让观众感受到的却是一种“我把你的童话撕碎了给你看”的`残酷。毕竟就算不是玻璃心,但大多数人在看到如此唯美天真的小王子时,也下不了那个狠手给予一个“成人黑童话”风格的续写吧。
3.原着人物中的点灯人没有出场这一点,让我深感遗憾。想象着浩淼的宇宙中一个星球,一盏灯,一个点灯人,该是怎样的孤单和美丽。
4.基于《小王子》原着的基调,当然没有此处没有诋毁原着的意思。电影在搞笑上显得过于单薄,毕竟本着是动画电影而来,准备一笑的观众还是
应该多少有些失望的。
不过总的来说,我还是觉得《小王子》的电影版,算是成功的。
因为这部电影会让很多没有看过《小王子》的人,对它产生阅读的兴趣,这就足够了。
而且拍成电影的过程中也不过是电影人自己对《小王子》原着的理解,仅仅是抛砖引玉罢了,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的意思。而长大后小王子不也在和小女孩的牵手后变回了小时候的模样吗?也算是照顾了我们脆弱的小心脏。
而后半段小王子长大和玫瑰枯萎虽然让人觉得残酷,但我觉得这确实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就像《头脑特工队》里的冰棒,我们不能觉得他不应该被遗忘他就要存在,因为人的心理发展摆在那里,抗拒不了。所以,成长这个事情不是我们捂起耳朵闭上眼睛就不会发生的事情。
所以才有那句“长大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遗忘”,其实也就是说,长大是不可抗力,我们拒绝不了,但我们可以好好的守护住自己的心,在这个恶浊的尘世为自己留一片净土。只要你心里还有一个爱着玫瑰爱看日落的小王子,那么你心里的那个小孩便是没有走失。
而且电影对于驯养的牵绊的延伸也不错的,我觉得至少教会了小孩子如何面对死亡,教会了家长如何给孩子解释死亡。
遗忘其实远比死更可怕,但是正因为我们在拥有时爱的深沉,在逝时我们才会伤心欲绝。这不是简单一句“你只有记得,他就还活着”就能够安慰的,所以那句“想要有牵绊,就要承受流泪的风险”,说得也算是简单而坦然。我们可以流泪可以放肆的流泪,但我们也要明白这样的疼里始终也有温柔的抚慰。而这温柔,来源于爱和相处的时光。
最后我想,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写《小王子》的初衷也绝对不是让小孩子拒绝长大,而是要唤醒更多在大人心中沉睡的那个幼童。
今晚,父母值夜班,我只能一个人在家睡觉。
晚上我洗漱后,钻进了被窝。我关了灯,然后飞快地把头埋在了被窝里,久久不敢伸出。夜渐渐地深了,外面出奇地静。躺在被窝里的我总觉得有人在我的后面,但我知道家里没有人。这时我想起了─鬼,我不敢回头,可我又控制不住自己。我猛地一回头,感觉一个影子一闪而过,这可把我吓得够呛。我呼呼的喘着气,身上直冒着冷汗。待我把灯打开,抬头看一下钟,12点了,父母还没有回来。我抓起一本书,疯狂地读了起来。我读了一会儿乏了,我再次钻进被窝中。但我不敢再关灯了,可是不关灯吧,太费电了。最后恐惧战胜了一切,我开着灯静静地躺着,我死死的闭着眼睛。慢慢的我心中的恐惧被乏力一点点地埋没了。我终于睡着了,第二天我眼下生出了一圈黑眼圈。父母回到家后都嘲笑我胆小,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人生第一次的黑夜是那么孤独,那么可怕。既然我通过了这鬼难关,就不再害怕黑夜了。
经历了这可怕的一夜,我知道了世上没有“鬼”,只有“心鬼”,只要你战胜了自己,战胜了黑暗与孤独“心鬼”就会消失不见了。
“轰隆,轰隆”听到这种声音,我就魂不守舍。因为昨天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今天下了暴雨,而且打了雷,闪了电,妈妈回来的很早。妈妈洗完澡后自言自语地说:“这老天爷怎么‘哭个不停’呀,气死个人啦。”这时,我开着玩笑说:“是雷公电母惹怒了它,因为雷公电母私定终身,犯了天规,老天爷罚他们打雷和下雨,但是雷公电母报复心强,把老天爷吓哭了。”“好了,不说了,走,睡觉去。”妈妈不满地说。
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晚上,我迷迷糊糊地被灯光惊醒了,我害怕是不是僵尸来了,我急忙叫妈妈,妈妈说她在厕所里,等会儿就过来。
过了一会儿,妈妈回到了床上,突然,一道闪电劈开了云层,在天空划开了一个“之”字,妈妈披散的卷发和正在摸开灯按钮的动作,活像一个女鬼。“啊!鬼呀!”随着这一声,我一边往后退一边嚎叫着,“扑通”一声我从床上栽了下去,这时,妈妈开了灯,跑到床边,说:“屁股摔成几瓣呀?”正在装死的我,微微的睁开了眼睛,一看,竟是妈妈啊!
真是可怕的夜晚呀!
昨天,我度过了一个可怕的夜晚。
昨天夜晚,爸爸妈妈都出去吃饭了,只留我一个人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吃过饭,我正准备上楼,忽然听到“嘀嘀嘀……”的声音,我心里一下子冒出了几个可怕的想法:是鬼吗?着“嘀嘀嘀”的声音是从哪儿发出来的?是鬼正迈着小步向走来吗?我颤抖着身子,寻找这声音的来源地,“嘀嘀嘀”这声音离我越来越近,声音越来越大,我停止了走路,细细地听着,哦!原来,是水龙头没有关紧,水滴落到盆里的声音呀!
我上了楼,坐在椅子上看书,我看到了书中的鬼故事!我“嘭”的关了书,天哪!早知道这书中有鬼故事,我打死也不会看呀!现在,我有开始觉得鬼在我身边了,我坐在椅子上,身边的一切一切都似乎变成了鬼:书柜、椅子、桌子、门、床等家具,在我眼中,都变成了一个个伸着舌头,滴着血,张牙舞爪的向我扑来的鬼。我因为害怕,连声音都变得颤抖起来,“别抓我呀!”我大叫一声,猛地关了灯,逃到床上,蒙着头盖被子……后来,妈妈告诉我,当时他们回来后,发现我蒙着头,就准备把被子拿开,可我抱得紧紧的,拿都拿不掉呢!
现在我只要想起那个夜晚,我还会后怕呢!
“今天你要自己待在家里,我们不能带你去外面吃饭。”
“为什么呀?”
因为你晚饭去外面吃的话,明天就没时间去阿太家。”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和妈妈争吵起来,妈妈让我二选一,可我两个地方都想去,最终我选了明天去阿太家。
时光如梭,一下子到了晚上,爸爸妈妈去吃饭了,家里十分冷清,我不禁有些害怕,做作业时,风开始作怪,沙沙沙,呼呼呼,让我坐立不安,我打算看一会书,也许书能让我平静,不再害怕。看着看着,我忘了一个人在家,害怕也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了。看完书,我不像刚才那么害怕了,只是声音响起时,我才会有点胆怯。忽然,我看到对面黑洞洞的房间,那害怕的感觉一下子又来了,我真想把所有的灯都开了,让家里变得亮堂堂的。想着,犹豫着,“咔擦咔擦”大家终于来了,我松了口气。
这个夜晚真可怕,要是有人陪我一直到爸爸妈妈来该有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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