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我一向很向往初中。那时候渴望长大,渴望自由。小时候,是年少不知愁滋味,总觉得,每一天快乐的生活过于平淡。所以,不珍惜旧时柔软时光,进入了初中。
我觉得,初中,让我成长。让我明白:学校是社会的一个缩影――社会生活是个大染缸,是复杂的。我不再是个孩子,我再也不逃避职责。磨去了我的棱角,留下了我的骄傲。
初中,成长了我的坚持。一向以来,我便不算很有恒心。所以,有些事,我根本坚持不下去。经历了初一的背叛,经历了初二的磨练,经历了友情的洗涤,工作的锤炼,生活的变却,我想,我最后能够笑对人生了。我一向都忘不了,第一次尝到背叛的滋味时的感受。当时到底是怎样回事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声音在我耳边传荡:从这天起,你再也不是人物的中心,从这天起,不能以自我为中心……从那之后,我好像再也没有抬头看过。不仅仅仅是人际、成绩、工作也出现了大大小小的漏洞。那时候真的是想过离开算了。离开这儿,换个环境说不定会好过些。然而还是坚持下来了。我都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熬过来的。只是在别人问起时,嘴角是上翘的,鼻子是酸涩的。灾难不仅仅是灾难,它还意味着一场磨练。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不是么?时间是一场盛宴,亦是一支长箭。许多时候,我们不是输给灾难,而是输给时间。我坚持,固我胜。我胜过了时间,固我学会坚持。
初中生活,教我学会了淡然。你对的时候,别人不会记得你对过;你错的时候,连呼吸都是错。所以,我笑对人生。听铉断,断三千痴绵;坠花湮,湮一朝风涟;花若怜,落在谁指尖?即便不能完全做到,也要接近那份心境。
生活是真实的。它不光有快乐,亦有痛苦。命运将我们推向前,岁月的轮碾过,留下一圈圈年华的影子。是谁说过,不能回到从前?我们已经长大,根本不可能在那般无虑的过活。
人需要成长,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成长中度过。我们才刚刚步入这个不太复杂的小社会,若处理事情都不能得心应手,又何提以后?
我感谢我的初中的生活,它让我明白了很多,成长了很多。同时,我亦恶厌它,怕它给我带来的伤痛。但我明白,此刻我学会的东西,必须会受用一辈子。虽然我还不够自己,但我坚信: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笙歌落。斜倚云端千壶掩寂寞,纵使他人空笑。
这本书实际上读起来有些艰难,一方面是年代的原因(本书写成于1940年代),另一方面这本就不是一个所有人都能读懂的书。
最近一直在思考近期读过的一本本书,大部分都应该归为畅销书之列,这些书读起来很轻松,就像看一部肥皂剧或是综艺节目一样,有收获吗?一定有。但确实有限。而被本书所推崇的以及认真研读的一定不是这些书。是需要花时间花精力,全神贯注细细研究的书,是经典中的经典,是可以给人启示和提高的。
说到这里需要提一下读书的意义到底在哪里?是娱乐,消遣?排解空虚,填满自己?学习知识?还是解决困境迷惑?如果是前者,可以不需要阅读如此无趣的书,但如果是后者,就需要有本书这样的一本实用书籍做指引,因为你是有追求的。
这本书读下来真的需要些勇气和坚持,因为有些地方实在很无趣。但如果你需要藉由书籍提高自己,让自己不困过,更多的了解这个世界,那样的书籍可能都是这么无趣的,但知识有时候就是这么无趣。还是看我们需要的是什么。
本书最后提供的书单以及一些实用的方法非常好。
最后借用本书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如果我像一般人一样读那么多书,我就跟他们一样愚蠢了。”所以量的积累需要质的保证,需要让自己不因读书读的少而焦虑,这一点很重要。
小的时候,妈妈叫我读唐诗,背宋词。
等到大一些老师教我读论语,背古文。
就这样,一些经典的文章,古诗词伴我长到了13岁。我读过一篇十分喜欢的文章,它是《鲁宾孙漂流记》原着是丹尼尔笛福。他是一位英国人,这是一个关于冒险的故事、一个关于智慧和勇敢的故事。英国青年水手鲁宾孙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艰辛旅程。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在整整28年的自救过程中,这座无人的荒岛被鲁宾孙建成一个世外桃源。这种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和可贵的坚强品质留给人们挑战自然的信心和勇气。
还有一篇小说也不错,它是《爱的教育》,《爱的教育》不仅仅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少儿读物,还被认为是“一步人生成长必读书”令全世界亿万读者感动不已,全书透过安利柯写的日记讲述了众多发生在学校和生活中的小故事,抒发了人类最伟大的情感———爱。这些“爱的故事”将真诚、友爱、坚强、善良、高尚的真情注入孩子们心田。
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让我充分感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安徒生童话》带我遨游绚丽多姿的童话王国;《木偶奇遇记》让我和匹诺曹一齐体验成长的喜怒哀乐;《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则向我展示了一个青年在战火纷飞的激情年代坎坷而壮丽的一生……这些经典作品无一不讲想象力,创造力发挥到极点。开阔了视野。感染了心灵……
就让我从那里走进经典,让经典随我快乐的成长!
最后的康乃馨
一大早,他就出了门,今天可是母亲节,昨天他在花店订了许多康乃馨,今天要去花店取康乃馨来卖。他本不是做买卖的人,但是他喜欢钱看重钱,于是就想趁母亲节这天卖康乃馨赚上一笔钱。
背上康乃馨,来到广场口,那儿已经有两个卖康乃馨的人了。(他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眼巴巴地望着来来往往的人,对每一个从他身边经过的人,他都会说一声:“买康乃馨吗?”匆匆忙忙的人,看也没看他一眼,就向前走去了。
他无奈,焦急地望着来来往往的人。母亲节只有一天,要是康乃馨在这天,特别是在上午卖不出去的话,那就分文不值了。
对面那两个人卖的康乃馨同他的没什么两样,偏偏他们的生意就好,卖了一束又一束。时不时的,他们还冲他笑一笑。他苦着脸,也向他们笑一笑。
他想,你们别高兴得太早,时间还早着呢!谁的花最先卖完,还说不准呢!
时间一点点地逼近十二点,他的生意还是没有好转。都十一点钟了,才只卖出去三束康乃馨。看看对面那两人的康乃馨已经所剩无几,他只有埋着头。赚钱的信心,没有了,只盼望能早点把康乃馨卖出去。就在这时,他的生意突然有了好转,买康乃馨的人来了一个又一个。康乃馨越来越少,他的脸也就越来越红润了。
终于,只剩下最后一束康乃馨了,他朝对面那两人望望,得意地冲他们笑笑。那两人,脸上没有笑容,木偶似的望着他。
一个男人走过来,看了看他的康乃馨,说:“你只有最后一束了?”他点点头说:“你要,便宜点卖给你!”男人说:“最后一束了还卖?你没母亲?”他说:“有啊!”男人说:“那你不把它送给你母亲?”他说:“不用,不用!”男人看了他一眼,说:“我不买了!”
他说:“半价要不要?”男人没有回答。
那束康乃馨,自从那个男人问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人问他了。路过的人,看一眼就走开了。人们都想最后一束了,是别人挑剩的,嫌不好,当然不会买了。
等了很久,也卖不出去,他决定不卖了。
回到家里,他把康乃馨送给了母亲。母亲很高兴,说:“想不到我也收到康乃馨了!”他没有告诉母亲那是剩下的卖不出去的康乃馨。
这晚,父亲把他拉到一边说:“你还知道爱***,给她一束康乃馨。要是你不送她康乃馨,你就太对不起***了!”他望着父亲没有说话。
父亲又说:“今天你在广场卖康乃馨,***在一边看,见你的生意不好,于是就花钱请人买你的康乃馨……”
父亲的话还没说完,他的眼泪就流了出来。
他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康乃馨卖得快了,因为有母亲在一边帮他。
他庆幸最后的康乃馨没有卖出去,才有了给母亲的礼物,才让母亲得到了快乐。
三月,丁香始盛开。
不求与百花争艳,但求在春风下嫣然一笑;没有流萤彩蝶作点缀,但求清风带走她的微香。
在百花丛中,他的色彩显得比原来更为黯淡,只有那一抹淡紫,向天空发出微弱的生命告示。可悲,可叹,天空一角留下一卷残云。
适逢遇上三月,江南一带缺不了雨水,油纸伞哼出来的小调,凄清,惆怅。古稀年的深巷,匿藏着颓垣的老屋,豆大的雨水从瓦尖滚然落下,与地上的积水融为一体,且不忘留下涟漪作记号。
凄婉,迷茫,紫丁香。
悠长的雨巷,颓圮的篱墙,一枝紫丁香从两砖间的罅隙伸展出来,留足注看,伞尖落下的水滴刺破了花蕾的静态,随即带动伏在花蕾上的水珠,簌簌落下,与布满青苔的石阶,迸溅出一朵朵小水花。
不禁伸手去触碰那带雨的花蕾,然而,望着那忧愁的淡紫,油然起了恻隐之心。
霏霏的细雨,随风飘洒,寂静的雨巷,如氤氲般凄婉,迷茫。空气中的雨雾迷糊了双眼,再望那支紫丁香,小小的花蕾里仿佛包容着世间上的一切忧怨,一切愁结。
惆怅,渐远渐近;巷外,万紫千红。
春雨,放缓了落地的脚步,直至湖畔的水一晕一晕地化为静态。雨终于停了,在紫丁香的哀愁中停了下来,初春亦不再随风徘徊,安稳地坐落在这哼着小调的江南。
思悠悠!巷外这枝紫丁香,在初春的时候,却忘了与巷外的众花齐放,独自在这悠长又寂寞的古巷,延续着雨的哀曲。
对着南窗,迎着清风,哼着小曲,写着作业……春末夏初,晚风沉醉,多么惬意啊!
冷不丁感觉腿上一阵异样,低头一看,一只蚊子趴在腿上贪婪地吮吸着。
我心中大呼一声:“让你吃,我打不死你!”
“啪——”,看我“手起蚊落”!我迅速扫视,可除了腿上鼓起的一个可怜的小红包,那期待中直挺挺地躺在我面前的蚊子,连个影儿都没有。
“没打到?”
气急败坏的我再次迅速搜寻……我的目光停留在了门框上。
它趴在门框上,斜视着我,那个眼光充满了挑衅。
“原来你在看我的笑话呢?”我怒火中烧,抄起鸡毛掸子,朝着蚊子打去。
可它仿佛在与我玩游戏,我怎么也抓不到它。我觉得我就像《猫和老鼠》中的猫,可那只可恶的蚊子像老鼠Jerry,被捉弄的永远是我。
最后我终于失去了耐心,扔下掸子,躺在了床上……
睡觉进行时
进入梦乡的我,又被一阵“嗡嗡”的刺耳声吵醒了。累了一天的我,实在是不想睁开双眼,下意识的拉了拉被子,蒙头大睡。可是闷热的天气让我伸出了四肢,不一会儿,脚上,手上都痒得实在受不了了。这觉没法睡了!“本来我们和平相处算了,现在是你们逼我出手的,哼,气死我了。”
我起身拉开灯,左右摇晃脑袋,迅速发现那只吃饱的蚊子。它的肚子都撑得“饱来如樱桃”了,一动不动地趴在墙上。不费吹灰之力我就一举拿下了它。手掌印下了鲜红的血,我终于以“血”的代价拿下了这场人蚊大战。嗬——,终于可以安心地睡大觉啰!
足球,这颗圆圆的黑白相间的球体,从小就在我的心中滚动,陪伴着我成长,带给我无限的快乐。
小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足球场,那时我才6岁,因为年幼,我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点燃了。足球为什么可以在绿茵地上滚动?为什么那些大哥哥姐姐踢的足球那么有力?为什么那么多的人要为这么一个小小的足球“战斗”?为什么观众席上的`观众时常大声呼叫?
我百思不得其解,正当我躺在草坪仰望天空时,一颗足球飞快地飞过来,重重地砸在了我的腿上。我很疼,腿都黑青了,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向下流,哪里还有心思去思考这些问题。
从此,我再也没有碰过足球。我始终认为足球是一个可怕的魔鬼。足球,就这样在我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心理阴影。
后来,爸爸和他的朋友去踢足球,爸爸非要拉上我,我哭着被拉上了小汽车,在途中我在座位上抽泣。到了以后,我只是静静地坐在场地外,漫不经心地看着爸爸在场上踢足球。
足球从一个人的脚下滚到另一个人的脚下,我心中很想踢,但是一想足球在我心中的烙印,就一眼也不想看爸爸踢足球了。
就在这时,足球滚到了我的脚前。一开始,我一眼也没有看它,但是爸爸一直在叫我,我的心中很烦,只好轻轻推一下足球,足球滚动了起来。
开始,我没有关注足球,但是它一直在滚动,我的好奇心慢慢地又被吸引了。我站起来又踢了一脚,它滚得更快了,我很高兴。
我看着爸爸在球场上踢得热火朝天,想踢的冲动更加强烈了,便忘了足球曾经给我的痛苦,也加入了踢球的队伍。
从此,足球真成了我成长的好朋友。我开始对它恋恋不舍,每到星期天,我都想去踢一脚足球,不踢就感觉浑身不舒服。我喜欢上了和小朋友们一起在绿茵场上奔跑的感觉。
后来,我的足球踢得越来越好,我参加了县里的足球队,还代表学校在县里的足球比赛上取得了好成绩。从此,我对它的喜爱一发不可收拾。
就这样,足球在我心中的烙印渐渐消失了,并且,我还在这期间立下了自己的理想。我立志长大后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足球队员。现在,我为那些足球员欢呼;长大后,我要让他们为我欢呼。
这个目标可能有一点大,但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想,我要是努力的话,一定可以成功!
我知道我现在的足球技术不是那么炉火纯青,但我一定会努力。我不一定能成为C罗、梅西,但我也要成为优秀的自己。我一定可以做到的,一定可以。
足球是一项可以使人坚强、使人快乐、使人热情的运动,我的生活正因为有了足球才五彩缤纷。足球伴我成长,我为足球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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