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花儿一般的美丽,趁花儿怒放,闻闻它吧,莫等到花儿垂头;青春,是鸟一样的自由,趁鸟儿翱翔,赶上它吧,莫等鸟儿归巢;青春是海一般的无边无际,趁浪花飞溅,尽情游弋吧,莫等潮退风停。青春,正当如此肆意!
青春的开头是甜丝丝的,无忧无虑地只管在绿茵上跑呀跳呀,就像春天的蝴蝶在花间蹁跹,上下飞舞,它们尊重花儿的每一分、每一秒的生命,它们爱着花儿每一丝、每一毫的芳香。是否我们也珍惜了这大好时光,刻苦读书,不负韶华呢?
青春的路上总会碰到坎坷,就像鸟儿迁徙遇到了雷电风暴,它们从不掉队,战风斗雨,即使被打得欹斜狼狈,仍昂起小小的头,不畏不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是否我们也能如此勇敢面对学习与生活中的困难,迎难而上,而非逃避退缩呢?
青春的滋味不应平平淡淡,正如畅游大海,于风浪中搏击才来的酣畅淋漓,虽筋疲力尽,但内心的快乐与充实无以言表。是否我们也能在茫茫学海中乘长风,破万浪,一往无前呢?
青春的旅途终将走到下一个节点,我会在那个多雨的六月,那间熟悉的教室里,写满了字的试卷前,盖上笔帽,像战士胜利后收刀入鞘。回想着那个年少时立下“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志向的女孩,给青春留一个粲然的笑。
青春呐,是一页又一页的泛黄纸张,写满了我们的喜怒哀乐,在灿烂的花季里,我们奔跑向前,一刻都不停歇,在那场大雨过后,花谢了,可从土中又钻出了一抹显眼的绿意。我们终会感谢,在青春路上,不停跌倒而又热爱奔跑的自己。
努力绽放,永不停歇,用汗水与泪水书写这名为青春的故事。
人生原本是一张空白的画卷,我们拿着五彩缤纷的画笔在上面恣意挥洒,而青春,无疑是其中最绚烂的一笔。回首过去,那深深的印迹,值得品味,值得回忆。
——题记
青春的印迹,在于勇敢。
那年3月,眼看即将到来的学校钢琴赛,我不由得紧张了起来,毕竟我从未在大场合表演过,连平常与人交网聊天都很害羞,又怎能在数千人的注视下弹奏呢?
坐在钢琴前面的我,动人的音弦自指间溢出,在空气中跳跃,如流水般顺畅。谁知当妈妈站在我眼前时,竟乱了手脚,嘈杂声顿时传来,我满脸通红看着妈妈:“刚才太紧张,一不小心失误了。”
“失误?你确定是失误吗?难道不是你自己不自信的原因吗?”
我低下头,恰好看到窗外的那卡在石缝中逆境生长的紫罗兰,摇了摇头,它已身处绝境,又怎么生存下来,更别说开出花了。妈妈拉着我出了房间,神秘地说:“几天后,再来看看。”
几天的时光很快便从指间溜走,我和妈妈如约进入房间,走向阳台。仍是一如那天的好天气,阳光柔柔地洒下,确实让我迷了眼。令我吃惊的是,眼前的紫罗兰没有屈服于恶劣的环境,而是在逆境中舒展自己的茎叶,甚至还有个小小的花苞。紫罗兰可以克服环境周围的压力,去勇敢的面对,留下拼搏的痕迹,那么,我又为何不可以呢?
想到这儿, 我回到钢琴房,想像曲子所描绘的画面,用心灵去感受其中的悲与欢。一曲结束,看向妈妈,见她嘴角轻扬:“比上次好了,至少你能够定下心来,不受外界干扰,变得勇敢了。”
是的,我变得勇敢了,我敢在众人面前留下我的痕迹了。
下午,轮到我上台演奏,我深吸一口气,让自己放松,详写乐曲描述的境界,用自己的灵魂去感受、弹奏。一首结束,台下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只见妈妈站在台下,身旁还有同学们,他们纷纷拿出相机,“咔擦”“咔擦”,记录下了这属于我的成功,见证了我的努力,留下了我勇敢的印迹。
我笑了,这是喜悦与成功的笑,当然,更是勇敢的笑。因为,我努力过,我尝试改变过。
青春就像坐标轴,而我们所面对的\'事,就像一个个坐标,选择正方向,付出努力,即使失败,也毫不后悔。因为失败也是我勇敢过的痕迹,是青春的痕迹。青春无悔,Let's go !
青春是什么?青春是童年的花朵结出的果实,甜美充实。青春是夜空中最耀眼的一颗星,光芒四射,活力四射。青春是刚破茧而出的蝴蝶,和童年相比,有了质的飞跃。我在青春那令人爱不忍释的美好中,得到了别样的体会。
上了初中以后,我发现,我的性格变得张扬了,几乎没有了小学时的羞怯。这也给我争取了很多的机会,我会的问题我几乎都能抢答上。我的青春充满了挑战与改变,我有很多时间来改掉坏毛病,挑战我未发掘的潜能。
记得在期中考试之前的一天中午,我正和好朋友们玩呢,有几个讨厌的男生到我们这里捣乱。我们真是气不打一出来,围在一起商量怎么收拾他。我”当机立断“地上楼取来了笔袋,告诉几个朋友:”拿这个吓唬他们!“我们举着笔袋向他们发动”攻击“,把那些男生吓得狼狈逃窜。我们围成一圈,哈哈大笑起来。我感觉真的好高兴!这回,我的好朋友们又有了一个新的讨论题材了!这就是青春中有个性的我,顽皮而快乐,永远不为任何事忧伤。
我正青春,一切都是美好的,搞怪叫做有活力,画画叫做陶冶情操,就连耍小孩子脾气都有一个新名称——青春期叛逆。刚进入青春期的我发现一切都是崭新的:在初中,我可以做我爱好的事情,也可以自己做一些决定。同时,我也给老师们留下了一个独特的印象。乐观是我的主打名片,它让我笑对青春中每一个麻烦。
我就像羽毛渐丰的雏鹰,一次次地练习着飞翔的技巧。虽然有时会犯小错误,但我一直用青春的热情努力着。在生活中,我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不拘小节,还有一点贪玩。可是我认为,这是我的特点,我的个性。
这就是我——一个独特,调皮,可爱,又有个性的女孩。
我不会认输,我会一直反抗着,抗争着,拼搏着,直到拼出一个健美的身材,一种最美的姿态,一份有价值的生命。——史铁生
再次读罢此句,心中万千感慨,回想起用尽全力拼搏出的结果,不禁赞叹:拼搏,是一种最美的姿态。
汗水毫不留情的侵透了白色的衬衫,似胶水般的,牢固的黏在疲惫的身躯上,束缚着我的一切,汗水似雨滴胡乱拍打在身体四处,浑身的骨头像是散了架,控制不住地四处摇晃,使得跑动的身体剧烈摇摆,多步趔趄。脚掌上似扎满了铁钉,酸痛的不堪忍受,腿上如绑了铅锤,沉重无比,只觉得身体四处不听使唤,徒剩麻木,试图调整呼吸,却好似被魔鬼扼住了咽喉,急促的喘息着。望着没有尽头的跑道,心中不断打着退堂鼓,但最终放弃的念头没有将我驱使,脑中只徘徊着唯一的信念——拼!拼上去!
这,便是在我身上常见的情景,自幼患有哮喘,轻微运动片刻,便可让我憋的喘不过气来,进而直至脸色发紫,迫不得已,被送至医院治疗。可老天似乎存心捉弄我一般,克服哮喘之症,唯一方法便是吸入大量激素,在体内留下极难隐去的赘肉,而若想拜托此事,又只能通过大量运动,锻炼肺活量。因此,每每运动之后,极为难受的同时,总会虔诚的希望着病痛不要复发,继而继续顽强的拼搏下去!
可天性懦弱怕事的我,又怎能初始如此拼命?直至那日,读到史铁生的金句,被这患有尿毒症的英雄打动,以其为精神榜样,奋力拼搏下去,用力营造这一种最美的状态。
史铁生,霍金,张海迪,这般励志而用力拼搏的英雄们,向每个人阐述着拼搏的意义,生命的真谛,也给我这取之不尽的精神力量。
终于,不懈的努力为我送来了回报,我竟可以在球场上奔跑,将球稳稳的送入篮筐,又能够度过一千米的长跑,使天空闪耀着自信的光芒,我坚信,不论在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我都能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
拼搏,是一种最美丽的生命姿态。
撇开友谊,无法谈青春,因为友谊是点缀青春的最美的花朵。 —— 池田大作
花落悄然本无声,谈起青春,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那些为梦想奋笔疾书的霜晨月夜,和在那懵懂岁月里始终陪伴在身边的好友。友谊,便是在那段熟悉而又稍显陌生的时光里,留给我最深的青春印记。
大学前最后一次和溪桥在一起是我的升学宴,还记得那天晚上有我、门主、一帆和棍子,我们一起吃香辣鹅,玩流星蝴蝶剑,以暂时的欢聚来忘却即将离别的忧愁。九月二日,我和溪桥各自从襄阳出发,而目的地,却是南北两条相反的方向。我有些相信这是命运的安排,以襄阳为起点,以楚河为界,让我们各自去征服半壁江山。出发是一种很复杂的心情,有惆怅,有不舍,有些许兴奋激动,也有对未来的憧憬和命运的担忧,冥冥之中,命运之线牵引我们向相反方向开始千里之行,终有一天,线将汇聚,而那时,我们将踏遍中华的万里河山。
让我们回到命运之线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二零一零年夏天,我们初三,班主任老李,那时世界末日的传说还未得到证实,卡扎菲还是革命英雄,拉登还未死。我们之间的感情如醇酒,经年过后,历久弭香。我们俩并不是没有闹过一点矛盾,也曾为了某个问题而起争执,或是因为各自看法不同而产生隔阂。但我一直相信,没有闹过一点冲突的朋友,不是真朋友。还记得那时溪桥和我一起玩《金庸群侠传》,他为此还写了一本小说,但却在某个课间被当时班主任收走。私下里,班主任曾对我妈说过:“陈溪桥这孩子,可比李文恒精明多了”。我想她的措辞有点问题,她本意想表达的是“能认清正确的方向以及具有坚定的意志力”,却误用了“精明”这个词。记忆像是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你拉开一扇门,就会发现一片过往风景。那时,我和溪桥都喜欢写小说,他总是用俗不可耐的“升级流”,我总是用千篇一律的“灭门惨案”,而我们还自得其乐;那时,我和溪桥都很喜欢抢人东西吃,其实有时并不在真正抢了多少,而是一种扫荡般的习惯和乐趣。如今回想起来,真有点可笑,而我们当时的那种形象和状态,是永不复返了。
溪桥在我印象中一直是个勇往直前,意志坚定的人,从他当初前刷夜以及应试作文的文风就可以看出,锋芒闪烁在字里行间。其实这很好,我认为这是一种并不盲目的自信。高考之后由于目标被解构,溪桥一度有些散漫消沉,从微博日志上也可以明显感觉到和之前风格的差异。但他始终还是想改变,我记得他曾有一条说说“蜕变”,说明还并未真正向庸俗屈服。归根结底,还是我们自己太弱,在失去外力压迫的情况下会失重,并没有明确的内在目标以及强韧的精神。
在溪桥走的前一天,我为他写了一首诗《英雄再会》,这是我对他的希望,同时也是为自己自勉:“
恒河沙劫中
有一粒血
众生的轮廓
在谁的瞳孔里面
我们用青锋
划开世界的冰雪
说声再见
那拔剑煮酒的誓言
霹雳空弦
来自后羿的指间”
我忽然想到了那年八月二十八号下午,一帆请唱歌,我和溪桥两人手持麦克风,一首接一首唱,从《离歌》到《拯救》,从《生生世世爱》到《死了都要爱》,从《泡沫》到《我的好兄弟》,直到众人散尽,只剩下淋漓尽致的我们两人。多么像芸芸众生之外的思想者,骄傲并孤独。
想想时光真是神奇,六年光阴弹指即逝。还记得我们在三中时每天放学一起走过的那条小路,小路旁住宅区里有一只会说“早安您好”的八哥,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和溪桥再次并肩从那里走过,它是否能够认出模样改变的我们?
外公病倒了,腿疼得很厉害。
起初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并不是很在意。这也难怪,因为在我心目中,外公是一个无所不能、“百毒不侵”的超人。他能自己制造桌子、椅子;不用他人搀扶就能翻过一座大山;还会推一辆小车走到几站路远的菜场买菜……
可是当我看到他消瘦的身影后,心中五味杂陈。他的面容很苍白,眯着眼睛,左手在输液。最重要的是,他的膝盖肿得竟然像馒头一样大!
我走到外公的病床前,拉着他的手说:“外公,你的腿怎么样了?还疼吗?”“好是好很多了,可是还是有些肿。”外公拉拉我,又笑着说,“不过你一来呀,就不痛啦!”
看着这位年近八十的老人,我脸上虽笑着,但心里泛着一丝哀伤:自从我住校后,工作日就在学校待着;为了方便接送,我常住自己家。除了偶尔回去练练琴外,不是赶着上课就是写作业,所以和外公外婆相处时间非常短。每次与他们道别时,他们总会有点不舍和无奈,看着我们一步步离去,只留下一串串在门前泥径中的脚印……
“乐乐啊,你要听话知道吗?你爸爸妈妈很辛苦的,在学校也要认真听课……”外公的话又把我拉回了现实。我连连点头,回答道;“那外公也要听我妈妈和医生的话哦!”外公憔悴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好呀!”
临走时,在我出病房门之前,回头看了一眼向我挥手告别的外公,他的眼神里再次充满悲凄,变得空洞。“放心吧外公,我一定会再回来看你的。”我大声说。
三天后,是外公动手术的`日子。我虽然待在家里,却一直紧张不安,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回放着外公曾经带着我玩耍的情景:在水族馆陪我看鱼,又把熟睡的我一步步背回家中;在一场大雪后带我去广场踩雪,直到两个人玩到裤子湿漉漉的才回家;还有幼儿园放学路上和我赛跑的样子……那些不仅是刻在泥土上的脚印,更是外公对我成长的见证,是深深烙印在脑海之中的呀!而我,又何曾为他付出过呢?
那一晚,我彻夜难眠。
好在最后手术非常成功,外公恢复得也很快,两天以后就出院了。
出院的那天,天气很好。父母拎着大包小包,我背了一个包,搀扶着外公慢慢向家里走去,如同当年他牵着我的手一步步回家一样。
夕阳西下,余辉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青春是一种姿态,更是一种财富、青春是一种概念,更是一种风度。在青春的世界里,沙粒要变成珍珠,石头要化作金;青春的魅力,应当叫枯枝长出鲜果,沙漠布满森林;青春是一首美妙的歌,青春是一支快乐的曲。
青春是天边的虹,转瞬即逝,却又柔美异常;青春是清晨的雾,朦胧含蓄,却又适合徜徉;青春是山涧的溪,清丽柔和,却又时常飘荡。
小时候总想快快长大,在那高高的穿衣镜前,模仿着电视里的步伐。趁着妈妈不在家,拿着妈妈的化妆品在脸上涂涂抹抹,想要把自己也化成长大的模样。那时候听姐姐拿着时装杂志絮絮叨叨的猜测着最新的潮流时尚自己还对“时尚”这个词很是茫然,根本不理解什么是时尚。那时的我喜欢穿着高跟鞋走在客厅的大理石地上,很享受那种叮叮当当的声音。那时候,幼稚地想一夜间长大。
然而真正长大的时候,却又变得措手不及,很是害怕。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走路的时候已不再挺胸抬头直起腰干。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有了对“美”的追求。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男生女生要好一些就会招来别人的议论。有时会害怕这种突如其来的转变,有时又会对这种转变感到欣喜。青春来的太快,然人措手不及。而当真正适应青春时,又发觉了它的美好。
慢慢的,我恋上了青春中的点点滴滴。我喜欢梳着秀美的发辫,穿着碎花的裙子和好朋友有说有笑的走在一起。我喜欢渐渐长高的感觉。我喜欢青春。
青春是明媚美好的,青春也是淡淡忧伤的。青春是一道明媚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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