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
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来读好书,过个快乐而又有意义的暑假吧!
最近这两天我们新学了一篇古文,题目是《伤仲永》。这篇文章是宋代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写的,选自《王临川集》。仲永是一个人的名字,伤的含义又是为……感到惋惜。那么,作者为什么为仲永到惋惜呢?下文将为您揭晓。
金溪县的百姓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唯独仲永一生下来就是一位奇才。大人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立刻就能完成,写出来的诗句也相当的好。同县的人听说这事后纷纷去请仲永的父亲到家里做客,会用金钱来求仲永作诗。他父亲认为有利可图,就天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直到仲永青少年时期时,让他作诗已经不能符合当年的名声了。仲有成年以后,已经和一般人没什么区别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有再好的天赋,没有后天的教育和学习,也是于事无补,没有用的。拥有好的天赋自然是好事,可总不能不学习吧,文中仲永的父亲为了贫一丁点小便宜而失了仲永的大好前途,真是可惜啊!不管怎样都一定要好好培育人才,更何况是自己的子女,同时还强调了学习的重要性。一个人一生下来,就算不用学习,就算是个天才,以后还是要学习的。就因为父亲的“不使学”,才造就了今日的仲永。天下怎有父母如此“谋害”自己的儿子啊。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情况并非没有,只不过少了,还请大家不要学那人,害了自己的子女。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还是一定要学习啊,仲永因为不学习,尽管当初受到了极好的待遇,如今还不是和他人一样,一无所有。
这就是我对《伤仲永》的读后感。
内容简介:有一只狼叫做紫岚,她的老公死了,她老公的梦想是当上狼王,可是不小心死掉了,正好这时紫岚***了,她想自己的丈夫不能完成这个梦想的话,就让自己的儿子完成这个梦想,然后她就专门培养一个,那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死了在培养下一个。
我看完了这本书大吃一惊,我说道,不会吧,还有这样培养孩子,培养狼也一样,不可能哪个厉害就培养谁,要每人都有平均的奶量,假如你的一个死了,那之前不是白白浪费了吗?我完全不赞同这种教育孩子的方法。
我最喜欢改变蓝魂儿的命运,因为他死的太惨了,竟然被自己的妈妈给咬死了,而且他妈妈还把他的一半身子扯下来,给他做埋葬,如果他不被猎人的架子夹到,也就不会回不去,也就不会被咬死,我当时很吃惊为什么要咬死自己的儿子,后来才知道猎人抓到猎物是折磨死动物的,紫岚这样就是想让他死的痛快点,如果不要被猎人的夹子夹到,就不会死,可能蓝魂儿就会变成狼王。
现在有很多爸爸妈妈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明星,可是他们没想过,自己被关到屋子里学习是什么感受。
我喜欢读《简爱》,因为书没读到一半,我就被主人公简爱的矢志不渝的精神和平凡人身上少有的一种人格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伤害,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有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小学读后感,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
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伤害的简爱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爸爸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是在鸡蛋里头挑骨头。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亲的态度,我便会想简爱一定在想“如果她有爸爸,做错了事的时候能聆听到爸爸的教诲,该多好呀!”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加倍珍惜这份父爱。
简爱有一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是我远不如她的地方。我一直觉得自己数学成绩差,每次遇到不会做的数学题第一反应就是问父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独立解决。有次遇到一道这样的题目:华氏温度=摄氏温度乘以1.8加上3.2,当时我看到题目的第一眼觉得它很复杂,想都没想直接喊:“妈——妈——妈”。听了的哈哈哈分析,我才发现这道题其实很简单。我就是没有简爱那种面对困难时坚强不屈的精神。我想,以后,我再遇到困难,我会从哪里跌倒的,再从哪里爬起来。
所以,我要感谢《简·爱》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道理:不管遇到什么挫折,只要勇敢去面对,坚持不懈,才有成功的希望!
经典不愧是经典,中学时代看过跟没看过一样[晕]简先苦后甜的经历太具说服力,收获特别大的是简身上的那些关键品质,我就随着时间顺序做小的梳理。
寄人篱下的童年时光里她不讨喜,因为不会阿谀奉承;受到欺侮忍受躲避但依然不服输;忍无可忍时就渴望逃离;终于逃离了,在脱离贵族家庭的慈善学校时受苦受难也不猥琐;遇到了影响一生的校长,一切开始变好,靠智慧获得生活水平的提升。
校长离开是简能主动做的第一个选择,find herself,开始她的正常生活的体验之旅;面对突然被打乱的生活,她开始第一次人生的思考,用一晚上想明白,下决心,进行筹划,得到影响她一生的工作,简真的太果敢了(她带给我的第一次触动)开始家庭教师的生活,与罗切斯特先生的相遇、青春的萌动,她一次次的自我说服与压抑,她感性又理智,但依然有才华;她吸引了罗切斯特,他们彼此袒露心迹,他们热烈相爱,她毫无保留的表达,爱的肆意而无猜忌(庄园里的种种不合常理也动摇不了她爱的决心)(被她坚定的爱情信念而吸引)结婚风波涌起,她依然明确自己的内心深处坚定不移的爱,但依然理智地离开,孑然一身的离开,丝毫不顾未来的生计;饥寒交迫的流浪过程着实令人担心,她依然不回头,一次次求生的机会都没让她放下尊严,她依然渴求着用劳动获得报酬,换取生存能力;她留在了荒山野岭之中,包含保留的坦诚,终于活了下来;靠才华和能力以及魅力生活下来,尽管不甘依然不回头的靠自己独立了;一切开始走入正轨之时她获得了财富,慷慨地分享给了自己渴望已久的家人。
(她不回头、有尊严、坚韧、善良完成了生命的独立)此刻有家人、有财富的简,尊从内心去找寻丢掉的幸福,物是人非之时,她依然坚守爱情,终于获得了相伴一生的幸福。希望自己也能坚韧、果敢地走下去。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它主要讲述了作者上小学的一段真实的故事。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这本书不仅带给全世界几千万读着无数的笑声和感动,而且为现代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20世纪全球最有影响的作品之一。
这本书一共62篇,每一集我都很喜欢看,我特别喜欢看《游泳池》这一篇。这一集主要讲述了天气非常热,小林校长把游泳池里放满水,让小豆豆他们下去游泳。开始小豆豆想:既没有游泳衣,也没有游泳圈,怎么游呢?原来是光着身子游的。当时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也很惊讶,而且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可以光着身子游的。平时我去游泳都穿着游泳衣游泳,想不到在他们学校居然可以光着身子游泳,我实在是佩服小林校长,没带游泳衣就光着身子,太厉害了。
还有一篇,我也非常喜欢,是《温泉旅行》。它主要讲了小豆豆他们去“土肥”泡温泉的故事。他们去“土肥”的路上坐了火车和轮船。到了“土肥”,他们在温泉里泡了一整天。晚上大家轮流讲鬼的故事,小豆豆他们一年级的孩子都吓哭了,可一边哭还一边问:“后来呢?”他们玩得很开心,我都没有泡过温泉呢,真羡慕他们呀。不过,我想泡温泉应该就像游泳一样吧,只不过水加热了吧。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你们呢?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他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形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他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希望,那个染满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可以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
今天,爸爸从图书馆借来一本《木偶奇遇记》,我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木偶奇遇记》主要讲了老人杰佩托将一块充满灵性的木头刻成木偶——匹诺曹,视他为自己的儿子,幷希望他学会耍剑、翻跟头,还想带他去周游世界。这个愿望实现起来并不容易。贪玩的匹诺曹不肯上学,认识了两个坏朋友,多亏天蓝色头发的仙女救了他,他才没被吊死。但是他还是被狐狸和猫骗走了。他向法官申诉,反而被送进监狱;出狱后偷葡萄又被农夫抓起来当看家狗。他虽然有所悔悟,但还是被坏同学引到“玩儿国‘和他们一起变成了毛驴,被仙女救起,最后和父亲在鲨鱼腹中重逢,成功逃生,从此变成一个好孩子。
我觉得匹诺曹一开始是不听话,但他最后还是知错能改,还是好孩子,我们应该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上课认真听讲,好好学习知识,将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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