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乎乎的收藏柜成了我的第二个家。在黑暗的世界中,我拿到了一件厚厚的大衣服,穿上一看,不是自己的,而是邻居铅笔大叔的。我脸上火辣辣的,红着脸儿去还衣服。
这就是我酸甜苦辣的多味生活。
我是一本精装书,每天有无数的人来选购我的兄弟姐妹,而没有人来选购我。我有些失落。
突然有一天,一个穿着满是补丁衣服的小女孩缓缓地走了进来,她看见了我,用那瘦小的手拿起了我,翻看了我里面的一些故事,然后用那甜美的声音问:"阿姨,这本书多少元?""十元"她说,然后小女孩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囗袋只找到一元,她有些失望,恋恋不舍地又把我放回到了书架上,慢慢地离开了,我看着她那失落的背影,心里也很悲伤,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又有一天,一个身穿名牌,开着跑车的一个富翁走了进来,他同样看到了我,然后用他那肥厚的手拿起了我,然后从皮包里拿出一百元,扔给了收银员,接着冷冷地说了一句:"不用找了"然后带着我上了车,过了一会儿回到了他的.家。他的家是那么金碧辉?,客厅里摆放着全是从外国进口的东西,还有价值连城的珍品文物,我本以为我就要过上好曰子了,没想到这是我生命的尽头。他把我放在书柜里然后就不管我了,我望了望四周,原来这里还有许多和我一样的精装书,他们身上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还散发着腐臭的味道。一年两年?我刚来时的模样已经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我里面的文字已经看不清了,我的衣服上也有着厚厚的灰尘,身上也有着蜘蛛网,还散发着腐臭的味道,我已经不是那个美丽快乐的精装书了。我只能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了。
又过去一个夜晚,一个小男孩儿兴高采烈地来到我面前,轻轻拿起我,端详了好一阵子,最后捧起我向收银台飞奔而去。呀,我被选中了!我得意洋洋地向好朋友们和那块大橡皮挥手。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可甜着呢!
后来,我被一家商店的人批发到了店里,整齐的摆在了货架上。这些天来,有不人来这里买东西,可就是没人注意我。
有一天,就在我“闭目养神”时,一只白嫩的小手把我们一盒粉笔全拿了下来,我睁眼一看,原来是个小女孩。她对旁边的阿姨说:“老师,我们就要这盒粉笔吧”。那位老师点了点头说:“好吧”。
我被她们带到了一所学校的教室。啧啧!这里真是一片嘈乱,桌椅几乎都是斜的,倒下的。我被放在了讲台上。我睁着大眼睛看小女孩和老师整理教室。
第二天,同学们都来了。老师也来讲课了。我不想尽快“牺牲掉”,所以,我把身子藏到了后面。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时间过的.真快,而我一直都靠第二天的把戏好好的生存了下来。
可好景不长,第八天时,我的盒子被一个淘气的男同学打翻了。我掉在了地上,被摔成了两半。正在我“欲哭无声”的时候,一个小女孩把我拾了起来,并放在了讲台上最显眼的地方。
以后,老师们一上讲台总是先看见我,就用我写字,过了几天,我变的越来越矮了。变了一个小粉笔头。
这天,一位老师看见了我,觉得我不能用了。于是,我被一名同学“无情”的扔进了垃圾桶。
虽然我“英勇牺牲”了,但我终于明白了:“我是一支粉笔,就该尽到自己的义务,完成自己的使命”。我知道,我还是有用的。我还是有价值的。我为自己感到骄傲。
我的日常活动全凭自身分泌含水分较多的黏液,以保持自身的湿润。还有就是我依靠外套膜呼吸空气,又不能完全浸在水中。因此,我喜欢湿润潮湿的环境。
我主要在夜间活动,害怕白天直射的阳光,我喜欢栖息在阴暗潮湿的环境里。我的视力很差而且反常,在强光下看得较近,只能看到6厘米以内的物体;在微弱的光線下反而看得较远,能看到20厘米以内的物体。
因为我害怕白天直射的阳光,而夜晚温差小,空气湿度大,光线暗,所以我一般在夜间活动、采食。当遇到高温、低温、缺食、短水等不利环境时,我就会自动分泌黏液结成薄膜,封住壳口,直至逆境解除,才会逐渐苏醒破膜而出,继续活动。可以这么说,我的休眠期能达到六个月之久,也就是说,我可以不吃不动休眠六个月,也不会死亡。
我是一个杂食动物。我一般以采食绿色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为主,如莴苣叶、白菜叶、南瓜叶、丝瓜叶以及红薯、胡萝卜等,但不喜欢吃带刺激性的植物,如韭菜、大蒜、葱头、辣椒和盐类食品等。此外,我还食用一部分沙粒和泥土,这是因为其中含有腐殖质的缘故。
我站在泰山之巅,群山匍匐在我的脚下,近处是茫茫雾海,那伟大的太阳自远方的地平线上冉冉升起,光辉充斥天地。我按捺着心中的澎湃激情,灵魂却已飘向那更高更远的山峰。
如果你一直向上看,你就觉得自己在下面;如果你一直向下看,你就觉得自己在上面。
视角与位置,相互影响着,互相制约着。有人说过,重要的不是你所站的地方而是你所朝的方向!我深以为然,相较于所处的位置,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视角。
当我还仅仅是在泰山山脚下时,望着那耸入云端的高峰,心头浮起的是一阵阵的惶恐:这太高太高,我怎么爬得上去?然而内心那不可名状的自尊促使我放弃了那只属于弱者的观光缆车,选择了徒步踏上峰顶。
要想坐在那高高在上的位置上享受成功,首先便要摒弃所有企图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将目光锁定在最高处,脚踏实地,一点一点地去努力拼搏,赢得那站在最高处的资格。
当我历尽艰辛,攀上那似乎可以将世界一览无余的峰顶时,内心豪情万丈!我登顶成功了!我将心中的“不可能”打破,将之化为了触手可及的现实。这便是胜利,而我便是那骄傲的胜利者。那一瞬间是那么地激动人心!
但前进的脚步决不能因一时的风光而停止,我们的视角,要向着更高更远的地方,要对着自己的内心大喊:我永不满足!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征服者必须具备的伟大品质。
泰山算得了什么!这日出虽美,这雾海虽美,但这就是尽头了吗?不!不!还有更美的风景等着我去追寻,还有更高的山峰等着我去征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我的胸中跳动着火热的岩浆,要将这冰冷的世界融化!我欲做世界的征服者!
我所站的是什么位置并不重要,因为我的视角指向的是无限深远的前方,那是比大地还要广袤,比海洋还要深邃,比天空还要宽广的远方!
视角决定着位置。光顾着眼下风景的人只会止步不前,而看向远方的人不会停息前进的脚步。只要有着自信的心,怀揣着远大的目标,奋斗不止,就能迈向成功!
高喊着“永不满足”的人们呐,我正怀着与你们一样的心态注视着远方!请让我们一起,一起高昂地唱着奋斗的战歌,去征服远方!
就这样,买下了我的那个小男孩就成了我的新主人。日复一日,随之而去的是我那雪白的皮肤。有一天,小主人一生气,突然把我丢在了黑黑的.收藏柜里,我心里痛苦极了。
大家好,我是一只生活在亚马逊森林的金刚鹦鹉。曾经我们的家族非常繁荣昌盛:有紫蓝金刚鹦鹉、灰绿金刚鹦鹉、琉璃金刚鹦鹉、红绿金刚鹦鹉等等。除了我们鹦鹉家族,还有许多其他鸟类在这里过着幸福的生活。那时的天空湛蓝湛蓝,白云轻轻柔柔,亚马逊河上波光粼粼,河边小花小草鲜嫩无比。白天,想去东边吃野果就去吃野果,想去西边开演唱会就去西边开演唱会;夜晚,想去睡觉就去睡觉,想看繁星就看繁星,生活是多么的惬意。但是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从此噩梦拉开了序幕。
那是一个清晨,天刚蒙蒙亮,我还在窝里睡得正香,突然一阵吱吱吱的响声划破了天空,紧接着砰的一声巨响,仿佛一个庞然大物轰然倒塌。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立马飞出去查看。真是不看不知的,一看吓一跳:只见一群人拿着一个个滋滋乱响、疯狂转动的东西正在切割大树,破坏我们的家园。随着一棵棵大树的倒塌,树上的鸟窝纷纷落地,里面的鸟蛋遭受了灭顶之灾。我的邻居——一对红绿金刚鹦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蛋摔落在地上却无能为力,只能发出阵阵哀鸣。我和同伴们只好背井离乡,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世世代代生活的家乡,开始了一场长途迁移。
经过了几天几夜地飞行,我们来到了森林深处一个适合生活的地方开始重新搭窝建巢。宁静的生活仅仅过了一个季节就又被打破。一天中午我正在觅食,突然听到同伴们大喊着:“着火了,着火了,快跑啊!”滚滚浓烟扑面而来,瞬间我们的家园就变成了一片火海,巨大的火舌肆无忌惮地吞噬着周围的一切,生活在这里的动物无处可逃,发出凄惨的叫声,宛如一个人间地狱。我和同伴们惊慌失措地逃离了出来,心中却疑惑不已:森林里这么湿润,怎么会着火呢?我们继续往前飞,发现了原来是自私的人类为了获取更多的耕地来赚钱,便把山林烧成灰烬,全然不顾生活在森林中的动物。我们鸟类有翅膀可以飞离,其它的动物跑不及只能活活烧死。从此,我们又开始了悲惨的流浪生活,整日过得如惊弓之鸟,一点动静就能把我们吓得魂飞魄散,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我们的未来又在何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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