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师给我们留了一项作业,就是让我们观察小动物,我不知道要观察什么小动物,就找哥哥和我一起去观察小动物。
我们就去姥姥家的草丛里去观察蚂蚁,蚂蚁全身黑黑的像是黑芝麻。它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一对又细又长的触角,要是它们见面了,就会用触角你碰碰我,我碰碰你。要是一只蚂蚁找到了食物,就会回到洞里用触角告诉对方,它们就一起把食物搬回洞里。蚂蚁长着六条小腿,走起路来很快。蚂蚁的肚子又圆又大,里面好像装了很多好吃的。
我和哥哥来到山坡上,我远远的看见黑糊糊的东西在流动,我和哥哥一起走到那儿,一看原来是一群蚂蚁在搬家。它们的队伍井然有序,像一列小火车,突然有一只蚂蚁出队了,好像想当队长或者走累了,想休息一会儿。这时来了一只特大的蚂蚁用触角碰碰它,好像在说:“别偷懒,快插到队伍中去。否则我会修理你的。”它赶快插到队伍中一起和它们搬家。
它们正在搬家的时候,突然有一只大青虫跳到它们井然有序的队伍中,这些蚂蚁飞快的把这个大青虫围住,一只蚂蚁一口咬住了大青虫的脚,后来好几只蚂蚁冲上去把大青虫咬死了。
这些蚂蚁团结有爱,互相帮助,我要向这些蚂蚁学习。
晚上我和妈妈回到家里,我正准备关门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个只小龙虾,不由得“啊”的一叫了一声,妈妈妈赶紧跑过来问我怎么了 。
我指着那只小龙虾大声道:“这里有只小龙虾!”
妈妈一看,伸手就想去抓它,不料它打开夹子想夹妈妈的`手,说时迟那时快,妈妈立即收回手,拿出两只鞋子,往中间一碰一夹,就把小龙虾挑起来了,放回了小箱里。
“司令妈妈”向我发出命令:“去看看屋子里还有没有越狱的小龙虾!”
我应了一声就赶紧打开灯,扫视一圈在客厅里发现了好几只小龙虾,有一只甚至还躲到扫地机器人“地宝”旁边!它满嘴都是灰,看起来狼狈不堪。我和妈妈齐心协力把所有“越狱”的小龙虾抓了回去。为了以防万一,妈妈盖上了盖子,只留了一条缝儿,上面还压了个篮子,这下小龙虾跑不了啦!
妈妈对我说:“我们下次得小心了,万一它们逃出去了就麻烦了!”
突然有一天,我一不小心被一个小男孩给“俘虏”了,被他带回家,关进了一个漂亮的鸟笼子里。从此,我就失去了自由。
虽然小男孩精心细致的照顾我,不愁吃,不愁喝,不担心风吹雨打,每天都过的\'很舒服,但我却很不快乐。因为每次看到窗外天空中的小鸟们都特别的自由快乐,我就感到特别的孤独,我向往自由的天空。因此,我天天都在计划着怎样才能逃出这个牢笼。
几天后,我开始了我的A计划:我要用“缩骨功”逃离这个笼子。开始发功,吸气、吸气。哎,挤死我了,你说人类把鸟笼编这么密干什么!一二,加油、一二,加油!“使劲,啊~~~!挤死我了”,坚持!就快出去了!“嗒嗒嗒~”不好,主人来了,我使劲往里缩,但我的企图还是被他发现了。这下好了,主人不仅一天只喂我一次食了!还换了个超密型的鸟笼。
我才不死心呢,既然这样,那我再执行我的B计划:苦肉计。上午,我在笼子里静静地躺着,主人看见了,以为我死了,吓的急忙打开鸟笼,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我迅速的飞出鸟笼,在房间里转来转去,寻找出路。不幸的是,最后还是被他给抓住了!倒霉!
AB计划都不行,那C计划就出场喽!中午,主人拿来了一盘干净的小米让我品尝,他刚打开门,我就快速的飞了出去,想直接冲出窗外,但没想到现在是冬季,家家户户的窗都关的严严实实,所以就和玻璃来了个拥抱!然后,我又被“押”回来了笼子里。
不管我使出什么招数,总逃脱不了被活捉的命运,难道我们鸟类的IQ真的比人类低那么多吗?哼!我不会妥协的!
悄悄告诉你,我正准备执行下一个越狱计划呢!
唐太宗的文治武功在封建帝王中是一流的,他手下的文武大臣也都是一时人杰,这其中最有名的就算魏征了。
唐太宗和魏征的关系大家都知道,魏征敢于直言,唐太宗虚怀纳谏。魏征死后,太宗数日不朝,还把魏征比作镜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实际上还有一个不普及的情节更为感人。
魏征病重时,唐太宗带着小女儿来到魏征床前,他拉着魏征的手说:“这就是你的儿媳妇,你看一眼吧。”千古君臣,做到这个份儿上,已属极致。
可是……这地球上的事,写文章的事,一说“可是”二字,就知道下面要说到不好的.东西了。
魏征亡后,有人闻知太宗又是画像又是写诗又是“照镜子”的,免不了心生妒意,开始他们只是指责魏征推荐的杜正伦、侯君集罢官谋反事,太宗已上火,后来又有人说魏征每次和皇帝谏争胜利后都把这些过程说给史官禇遂良听了。唐太宗大怒,他命人去推倒自己亲笔给魏征写的墓碑,衡山公主和魏征子叔玉的婚事也取消了。
虽然后来唐太宗在征高丽不利时又想起了魏征的好处,又去把那块碑立了起来,婚事终究还是未提。
相比之下,魏征还算幸运,大唐的另一位功臣徐茂公①与唐太宗相处则更危险,他差点儿掉了脑袋。
有一次,李世民留徐茂公喝酒,喝着喝着,李世民冷不丁地说了一句“朕思属幼孤,无易公者,公昔不遗李密,岂负朕哉?”意思是“看你这么忠心,我要托孤,将来皇太子就全靠你辅佐了。”徐茂公当时是“啮指流血”表示了感谢。之后“大醉”。帝“亲解衣覆之”。
这戏,演的真叫一个好。以后,如果你李世民把托孤当醉语,我徐茂公就以醉语忘之,如果你李世民当真要托孤,我徐茂公也可当真,全力辅之。
而后面的事就不是演戏了。
唐太宗病重期间,将没有任何过错的徐茂公贬为叠州都督。徐茂公毫无怨言,令到之日马上去上任,连家都没回。
这是为什么呢?
还是李世民自己作了解释,他对太子李治说:“他徐茂公的才智很高,但你与他没有恩情,怕是不会服你。我今天贬了他,如果他马上走了,我之后,你就用他当宰相,可以信任他。如果他接了命令却徘徊不去……”太子问:“那怎么办?”李世民道:“当***之耳。”
看看,这就是一个圣明帝王对一个有功之臣的表情。破敌百万,功劳无数,只落得一个“当***之耳”。
所以,跟当权者适当地聊聊“天气怎么样?”,“中午吃什么?”是可以的,别聊政治,一聊政治,他们的表情都是这样。
人生就是一场游戏,一个聪明人最终也逃脱不了命运的捉弄,当一切都趋于完美,总有那一抹令人扼腕的画面久久停留在观众的脑海中,让人时刻都能感受到那种隐隐的残缺力,凄凉而唯美……
第一眼看到《越狱》这个名字,我从来也不曾想到会去观看它,那么不起眼的名字一定没什么故事情节,不就越狱嘛,还有什么可写的呢?
偶然间听朋友说越狱很好看,我不以为然,有一天我觉得无聊就打开看看,这时已经是第四部的好几集了好象,看了第一集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那场景时时都能让你身临其境,好象在跟时间赛跑,为剧中人物提心吊胆,牵一发而动全身,让我不得不集中注意力去观赏每一个细节,也许剧中的迈克尔真是被“神”化了,即使每次行动总会因为某些细小的原因而被暴露也毫不影响他人格的魅力。因为兄弟而有计划地入狱,创造了一场惊心动魂的越狱。当然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第一部和第四部,在整个越狱和逃亡的过程中,他坚强地渡过每一个难关,他们为了自由而奋斗不息,同时他们收获了友谊与爱情,当一切结束,空气都变得那么清新。他们终于不用再逃,他们终于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上街,逛公园,晒太阳……而作恶多端的幕后帮派,那此卑鄙无耻的小人们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然而,一场游戏的结束就代表另一场游戏的开始,那个似乎解救了他们的人成了大众的焦点,而他又将开始去书写另一段有趣而残酷的篇章……
虽然第四部最后几集出来得比较晚,让我等得也很心焦,不过现在看来是值得等的。人生如游戏,一段故事的结束就是另一段故事的开始……
太湖有三宝:银鱼、白鱼、白虾。可是,这些我都不大喜欢,我喜欢的是大螃蟹。
古人诗曰:“九月团脐十月尖,持螯饮酒菊花天”。国庆前后是吃母蟹的最佳时节。
记得有一次,我随爸爸妈妈去太湖边的螃蟹市场选购新鲜的螃蟹。从市场门口放眼望去,人山人海,到处都是小贩的“金摊”和顾客们的身影,隐隐约约还能听到小贩的吆喝声和顾客的还价声呢!我们稍微逛了会儿,觉得品质也差不多,就走到一位大伯的摊子旁,询问螃蟹的价格。大伯吸着烟,悠闲地回答:“价格不等,20至80元一只的.都有!你们自己吃还是送人?自己吃么,这个,最实惠!”大伯指着一筐稍大的母蟹对我们说。妈妈选购了几只身强力壮的大老板螃蟹。只见大伯拿出细麻绳,三下五除二就把耀武扬威的大螃蟹制服了。我拎起袋子,只听见“卜落卜落”的声音细碎作响,原来它们个个都在大吐口水,似乎在述说自己内心的万般委屈。嘻嘻,你们就认命吧!
到了家,妈妈开始清洗螃蟹。她先让螃蟹享受一下清水spa,再用牙刷帮螃蟹逐个“按摩”。这时的螃蟹就像一个个大Boss,舒服地躺在“浴缸”里,任凭人服侍。彻底清洗完后,妈妈就把螃蟹肚子朝天倒放在大蒸锅里,说这样是为了防止蟹黄流出而浪费,真是够精打细算的!
没过一会儿,大蒸锅呼呼地冒着白烟,整个厨房都弥漫起螃蟹的清香。我在旁边呆呆地看着,真想早点吃到螃蟹!“烧好了!”妈妈边说边关下了煤气灶。我迫不及待地抓起一只,只听见妈妈在旁边大喊:“当心烫,当心烫!”我也没多管,随即打开蟹壳。哇!满满的鲜嫩的蟹黄,形状倒有点像蛋黄,但就味道来说,蛋黄可差得远了。我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刚入口那种鲜味,可是别的河鲜、海鲜无法比拟的。要不怎么会有“蟹味上桌百味淡”的说法呢?我可真有点感激那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了。一口气,两半蟹黄都吃完了,我也没多大兴趣吃蟹肉了。
其实,螃蟹的吃法很多:清蒸,酒醉,煮汤,甚至只用蟹黄佐以其他食材做馅料也十分鲜美。不过,个人觉得还是以清蒸为上,它保留了蟹的原汁原味。
螃蟹性凉,最好要和醋姜一起吃。而我刚才性急,竟忘了搭配这些佐料,真是有点自责。蟹虽味美,但也不能贪吃哦!一般一人吃一至两只为宜,不然可要遭罪了。
农历九月吃母蟹,农历十月吃公蟹。公蟹的蟹膏状似果冻,入口绵腻,但与蟹黄比,少了许多鲜味。但是人各有所好,只等你们自己去细细品尝,才能真正了解个中滋味。
又快到吃蟹的季节了,我有点迫不及待了!
这次看越狱,是三年之后了。
这次是把4季都看完了,实在是太经典了。我从来都没有写过什么观后感,但是越狱,我想写。
mahone轻轻地点了下ms的墓碑,surce亲了一下自己的手,然后用手轻轻地触摸下ms的墓碑,那种君子之交的感情不言而喻,感动...其实pb吸引我的地方是里面浓浓的亲情,厚厚的友情。还有那爱情。这是最感动我的地方。
第一季,是佩服。世间居然有这么聪明的人,心思真么缜密,计划那么周详。当然,里面的\'情节时时刻刻都惊心动魄,有惊无险。在他越狱成功后,终于为他松了口气,同时也为他担心,接下来怎么躲开警察的追捕。
第二季之后的剧情可以说不好看也不现实,但是一直追着看的原因只是想看到他们最后自由的身影。在背负着如此沉重的责任负担和被误解追***的枷锁,依然可以牢牢的坚守着自己的信念。我想这是每一个人都如此热爱pb的一个原因。全剧最喜欢的人并不只是michaelscofield,还有fernandosucre和alexmahone。sucre无可挑剔的兄弟情谊和michael不是兄弟却胜似兄弟的信任足以令人感动和敬佩。而alex处事果断精炼的作风,也着实让人眼前一亮,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二季和michael斗智。pb的内容我也不想多加赘言。唯有最后一集的最后10分钟。当michael和sara手挽着手在沙滩上漫步谈笑,当michael在paulkallerman面前放入scylla的最后一部分时的音乐响起,当所有人在paul面前签下自己的名字,当最后所有人在michael的墓碑后渐渐远去模糊,有种想哭的冲动。那种心酸。那种释然。
t-bag终于在foxriver终于顺利成章又利索当然的成了老大,又有了新的孩子牵你的裤兜儿,这似乎才是他的人生所在。c-note和sucre还有lincoln和家人团聚着,幸福的生活也是众望所归。当看到donself痴呆地坐在轮椅上。心酸。最后看到特写的那只白纸鹤,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
整个剧情中,brad的牺牲是在我的意料之外的,不过他被水冲走的那一刹那,他在监狱里所做的一切都不重要了,就连t-bag也伤心的流下眼泪了。这是感动我的一地方。
再见了,《越狱》,我会永远记得和回味这部经典巨作的。michael,告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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