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虽然生活有法的约束,但是一些人却为了个人利益而去不择手段,去犯法、冒险。
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一件事:一个寂静的夜晚,村子里静悄悄的,一对老年夫妇在睡觉。突然,院子里传来狗的狂吠声,一会儿又没了。后来,小羊“咩咩”地叫了几声,也没声了。他们没怎么在意。早晨,老爷爷正要开门,却怎么也开不开。原来不知哪个缺德的在外面锁了门。好不容易开了门,令他们惊呆的是,狗倒在血泊中,羊圈的门开着,一只羊也不见了。通过警方调查,原来是几个游手好闲的小偷翻了墙,狗感到有陌生人的气味,便狂叫起来,小偷拿药毒死了狗。然后又把羊赶走,还不放心,将门锁上。真是缺了大德呀!损失了别人的财产,触犯了法律,要受到制裁。生活中真是离不开法呀!
小孩子六岁就应上学了,可有些父母重男轻女,让男孩子上学,女孩子在家干农活,帮把手,认为女娃上学顶啥用;有些人为了图财,变着法卖掉小孩,甚至自己的亲骨肉,从中获利;还有些人让青少年赌博、吸毒,让我们加入他们小混混的行列,跟他们一起偷呀抢呀玩呀上黑网吧呀,引我们走上不正之路……这些例子都与少年有关,而法却维护了我们的利益。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为了迎接这个日子的到来,让我们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尊重法,维护法,是我们的职责。法律是一位慈祥老人,是一名正义之者,让法成为我们的好朋友!
居委会的阿姨给我们参加社区活动的小学生都布置了一个任务,每人回家写一篇题目“法在我身边”的作文。
一回到家,我就开始写作文,可我在桌前坐了半天也没有一点儿头绪,一个字也没有写出来,只好向妈妈搬救兵,问她:“法是什么?”妈妈说:“我们先来做个问答题,我问你答,做完后,你就知道了。”“好。”于是,妈妈问了我第一个问题:“一个人刚要过马路,可这时绿灯变成了红灯,由于马路上刚好没有汽车经过,他还是过了马路,你说他这种行为算不算犯违法?”“当然算,因为他违反了交通法规。”妈妈说了声“好。”,又接着问第二个问题,“一个同学看见同桌的橡皮很漂亮,心里很喜欢,就在同桌下课出去玩时把橡皮占为己有,你说这种行为算不算犯法?”“当然算,这时小偷行为。”“隔壁两夫妻吵架,女的用菜刀劈伤了丈夫,你说这算不算犯法?”“当然算,这是家庭暴力。”……听着妈妈举的例子,我忽然想起去年居委会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它讲的是一个学生在食堂排队拿饭时由于另一个学生插队到他前面而打架,被老师拉开、批评后怀恨在心,于是,他就叫两个朋友一起把那个插队的人打得头破血流,因此犯了法,被送上了法庭。“知道法是什么了吗?”我听见妈妈问我。我点点头说:“法就是维护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的规则,许多事都和它有关,它就在我们身边。”
是啊,法就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无处不在,如果你没有一点法律意识,那么你无意中说的一句话、做的一件事都有可能触犯了它。
法无处不在。我认为“法”就是一种约束我们不良行为一种规则。如果在这世界上没法,那这个社会就是一团糟。
法不一定是某人触犯了宪法,还可以是一个小小的举动,比如:吐一口痰,扔个垃圾在地上,都触犯了文明法则。记得有一次,我在走向班级的时候,看见地上有一个易拉罐,这时,一辆电动车从它上面驶过,结果那车后轮一颠,上面的人差一点就摔下来了,还好稳住了不然就要出事了。看来文明法则真的很重要,如果人人不守文明法则,我们生活环境不仅很危险,还会污染环境。不仅杂乱无章,而且还会存在危险。
我们的生活中不光有文明法则,还有交通法规,它也很重要。
交通法规很常见比如闯一次红灯,逆向行驶都犯了交通法。一次我外公骑着电动车送我去上学校,到了我们学校边的一处红绿灯,许多的老爷爷呀,老奶奶呀,都因为赶时间,而闯红灯了。我对外公说:“我们可千万不可以闯红灯呀!”
“没事,人家都走了,就一次没关系的。”外公不在意的说道。
“不行!闯红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则,而且十分的危险!”
我外公转过头来,用赞许的眼光看着我。我说道:“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则。”
家中有家规,校园有校规,国家有宪法。啊!法可真是无处不在呀!
在一个阳光明媚、百花齐放的早晨,我和外公到小区的花园里散步,走进花园,扑面而来的\'阵阵花香使我陶醉,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花的海洋,花儿们竞相开放、争妍斗艳、五彩缤纷;桃树上的花蕾密密麻麻、含苞欲放,有的像沉睡的娃娃斜着脖子;有的像羞涩的少女遮遮掩掩;还有的像调皮的孩子活蹦乱跳,迫不及待地展开了自己姣嫩的容颜。
外公被花儿们的绝色天姿迷住了,自言自语起来:“花儿可真美丽啊!我要挑几株有花骨朵儿的枝条带回去,插到花瓶里,家里既芳香扑鼻、又美观大方。”说着便精心挑选起来。我忙阻止说:“外公,这花和枝条可不能摘哟!”“为什么?”外公反问道。“您想想如果您摘了花,光秃秃的多难看啊,少了枝条,树的生命力就不强!”我着急地说。“这?可是我只摘几朵呀!不会影响树的成长。”外公还是执迷不悟。“可小区居民挺多,如果每人都像您这样摘一朵、折一根,树不就变得光秃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我们不能破坏森林、树木。”我不依不饶地说。“哦,是吗?小小的年纪知道的还真不少!”外公赞许地点点头!“好!我不摘了。”“耶!”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现在还是有好多人不知道《森林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平时损坏树木,糟蹋花草。我们少先队员要多加宣传这些法规,让大家都能记住这些法规条例,用自已的行动爱护一草一木,这样方能使我们
的山更青、树更绿、花更艳,明天的环境更整洁,我们的明天更美丽。同时我们还要学习更多的法律法规,不仅自己知法,还要和周围的人普法,让法律植根到每个人心中!
法律是国家***,办事的标准,做为一个中国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工民合格的标准。
据调查报告显示:知法的人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五,而懂法的人却仅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五。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的法制观念还不是很高,就拿过马路这件生活常识,在有叫警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会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会走人行横道等规则,但还会有一小部分人会闯红灯,跨越街道旁的护拦;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行人出行的情况与前者相反,,事实证明:我国民的素质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的母法,所有地方上的法律,法规都是宪法治定的;而地方上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对人民的规范。因此,人们应该尽可能地,自觉地,遵守这些规则,而不是去违反它,,把它当成空气,视它不存在。
作为一名小学生,自身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本身的综合素质也必不可少,因此,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还要遵守校纪校规。所谓校纪校规,无非就是:校内不准骑车,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的东西。这些对我们而言,做到这些并不是很难,所以,我们要认真自觉地遵守它,争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发面发展的小公民。
有人也许会问,法在哪呢?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体现在时时处处。
生活中,你在地上乱扔东西、随意摘公园的花,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条例;偷看别人的东西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同样也犯了法;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就违反了交通法规。还有许多例子,其实都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事,也许每个人都这样做过,而自己从未觉得这样做是违法的。这都说明我们处在一种法盲的状态。
我曾听到这样一件新闻:有三个十多岁男孩,父母都去大城市打工了,他们与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每天早晨,爷爷奶奶都会给他们两三元钱,让他们买早点。可这三个男孩在不知不觉中迷上了电子游戏。时间一长,两三元钱满足不了他们玩游戏机的***。于是,三个人想出了一个点子: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有铁轨,他们便去偷铁轨上的`零件,卖了钱就去打游戏机,于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有四个因素促使他们走上这条路:
一、这三个男孩的爷爷奶奶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对孩子不闻不问,不了解他们。
二、游戏机厅的老板没有依法办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厅、网吧等场所。
三、男孩自己自控能力差,迷上了电子游戏机。
四、收购铁轨零件的人明知这样做犯法,却还是收购了。
由此可以看出,法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如果人人都不去遵纪守法,试想一下,那时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将逐渐成长为一群腾飞的雄鹰。提起法治,就应该给人一种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法制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法制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法制带给我们的一切。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学生的社会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法在我身边征文1500字法在我身边征文1500字。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方勇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方勇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方勇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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