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我喜欢小飞机和皮卡丘,但我最喜欢芭比娃娃。
芭比娃娃有闪闪发光的头发,一双像“三”的耳朵和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她还有一个尖鼻子,嘴巴弯曲,总是面带微笑。她脖子很细,尤其苗条。她穿着一条粉红色的小裙子,她的手一直拉着裙子,好像在说,“我的裙子好看吗?”她还穿着一双黄色的鞋子。她摸上去很光滑,但很硬。当我在思考这个话题时,她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师父,你在想什么?”我经常和她一起玩过家家。
哦,天啊!这是我最喜欢的玩具。
在我五岁的生日时,妈妈送给我一个芭比娃娃,我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美美。
芭比娃娃有着一头咖啡色的卷发,脸上有一个花朵的图案。她穿着一件闪闪发光的舞裙,上面还绣着粉色的花朵,最令人瞩目的是她的中指上还戴着一枚精美绝伦的戒指,显得她更加美丽。
美美不仅唱歌跳舞,还会讲故事呢!只要按一下她脑后的按键,她就会唱出动听的歌曲;按一下她的手臂,她就像一位美丽的仙女一样翩翩起舞;按一下她的小嘴巴,她就会讲故事给我听。我可喜欢我的芭比娃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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