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高度统一,因此,学好语文对每一个人尤其是每一个青少年学生来说是最起码也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怎样才能学好语文?怎样才能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培养学生的语感是最重要的路径?
长期以来,急功近利思想的作用下学生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投注到短期可以见效益的学科上。于是,语文这门需要长期付出,厚积薄发的学科自然就被渐渐冷落。加上繁重的作业致使学生课外阅读的时间不足,阅读教学的低效也磨灭了学生的阅读兴趣。从教学的实际看,必须立足于语文课堂,开展语文主题学习,增加学生课堂的阅读容量,提高学生阅读的质量,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
“语文素养”的含义,简而言之即对语文有长久的修养和训练。这是一个复合性概念,尽管它的内涵和构成要素十分丰富,但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都离不开把语言文字包含的文化素养转化为学生的.文化素养。
语是世界上最美、最丰富的语言,鼓励学生读背一些文质兼美、情文并茂的篇章,是学生积累知识、培养语感很重要的途径。
“听话是凭借语言理解说话者所讲的意思。听的言语活动不是机械、被动地接受和简单重复反映信息,而是积极主动思考,***语言材料,创造性地理解和接受信息的过程。”可见,听是接收信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鉴于此,在语文课堂上,我们举行了课前美文欣赏活动:学生在听的过程中接收优美的语言,经过大脑的加工后,对听到的美文进行评价,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我认为在教学中要积极帮助学生端正听的态度,培养学生多听、会听,在听中积极感知语感。如此经常练习,学生的语感能力就会不断提高。
阅读是提高学生人文底蕴、提高语文能力、培养积累语感的有效途径。多读、熟读、读后深思,能有效地激发语感,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讲的就是诵读的效果。古时的私塾先生们就很看重诵读,他们要生反复读、仔细读,做到熟读成诵,“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便是对诵读的评价。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诵读中语调、节奏、语流反复刺激,便在学习者特定的精神上留下了“声音映像”,这种内在的映像遇到外界的刺激,熟悉的语言流便会自然而然地从记忆中溢出。
有一种文化现象值得注意:只要一提起意大利民族文化,人们就会很自然地联想到但丁的《神曲》、达?芬奇的绘画;提起俄罗斯民族文化,人们就会想到普希金的、托尔斯泰的小说;提起日耳曼民族文化,就会想到歌德、海涅的诗歌、剧作和贝多芬的音乐……由此可见,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世界各民族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文化,都有一批能经受得起时间考验、长久不衰的经典。丢掉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不仅是民族自身的悲哀,也是人类文化的损失。同理,语文课程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其内容在与时俱进,加强时代性,满足社会实际需要(实用的同时,必须加强其经典性,提高课程的文化含量。
作为民族共同语的教育,当前我们的语文课程尤其需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包括革命传统文化,也就是需要大力加强对民族优秀文化的理解和吸收,创造和发展。这是因为,在当今世界上,语言都是民族的语言,文字都是民族的文字,任何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都不仅仅是一个符号系统或交际工具。一方面,语言文字本身可以反映一个民族认识客观世界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民族文化也依附于语言文字得以继承和发展。所以民族文化就蕴涵于民族的语言文字之中,任何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都是其深厚的民族精神的积淀。它直接与民族感情相联系,构成了维系民族成员的心理纽带,是民族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中华民族文化是一个丰富博大的有机整体:既包括汉民族的文化;也包括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既包括悠久的古代文化,也包括近代和现代文化;而且弘扬民族文化也不排斥外来的优秀文化,因为任何一个开放的民族,它的文化发展都离不开学习和吸收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
在语文学科,民族文化主要表现为民族的文字文化和语言文化。语言文化,内涵非常复杂,大致说来,就是指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精神遗产,具体表现为两种类别,即文学和典籍。因此,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加强文学和典籍方面的修养,这是把语言文字包含的文化素养转化为学生的文化素养的必由之路。但问题又在于人的文学方面的修养和典籍方面的修养是内隐的,不像人的言语交际能力,是外化的,对象化的,可以通过一个外在的表现来进行评价。也正是由于不易检测评价的原因,文学方面修养和典籍方面修养的培养在实际的语文教学中长期不受重视。而旧有的应试教育体系和语文考试模式,更为“不考就不教不学”的功利主义不断滋长和蔓延推波助澜,它的直接负面作用就是导致学生少读经典,甚至不读经典。这对语文教育来说,真是致命的一击。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超多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此刻世人面前。他,就是法布尔,一位把自己的一生都扑在昆虫研究上的“疯子”。有人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有人说他是“昆虫的荷马”,但我觉得他是我们人生的老师,人生的楷模,他的种.种伟大的科学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传承,去发扬。
我们要学习他的献身科学一丝不苟。法布尔为了探求毛虫使人痒痛的毒素存在的位置,推翻大多数人所认为的在表皮上的这种说法,不惜把自己作为实验品。他从外面捉回来了几只毛虫,从他们的血液中取下了几滴血,滴在了一张吸墨纸上,然后再用一根不透水的绷带将这一小片纸固定在了他的手臂上。深夜,一阵剧烈的疼痛使他从睡梦中惊醒,他既高兴又兴奋,因为他证明了自己的推论是正确的,他又继续推测,血液中的毒素是哪里来的呢会不会是在尿素中的呢为此,他又进行了一次实验,他从毛虫中的粪便中将尿素提炼、浓缩成几小滴,又像原先一样滴在吸墨纸上,再用绷带固定在手臂上2个小时,晚上奇痒难熬,但他很高兴,因为他最后用实验证明了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但是,他为此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手臂上出现了溃疡,又痒又疼整晚不能安睡,之后,为了晚上能安睡一会儿,不得不在伤口处敷上了凡士林。第三天,肿痛得更加厉害,并延伸到了一大块肌肉里面,用手指轻轻敲一下,就颤动,不久,又有超多的夜体像小水滴一样渗出,瘙痒在不断增加。五天之内,伤口处的皮已经完全掉了,露出了里面鲜红的肌肉,以至于早晚两次为他换药的人都恶心得要吐。这一大片的伤口直到四五个月后才完全恢复了正常。
我们要学习他对待科学严谨认真。在《昆虫记》中,他利用许多实验证明了他一个又一个的猜想和推论,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许多多很难甚至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对这些问题,他没有随便将自己的猜想、推论变为这些问题的答案,写入书中,而是坦诚的告诉读者这些问题他也没弄清楚,依然要去探讨答案,应对科学,他总是一个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学习者。
放寒假了妈妈给我买了《昆虫记。这本书,我就开始读了,一拿起来我就舍不得干放开手了,没几天功夫我就读完了这本《昆虫记》。
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这本书让知道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比如说“寻找枯露菌的甲虫”,它们总是在夜间到外面去寻找枯露菌,一旦闻道枯露菌气味,它们就会一直挖下。挖到以后,他们就会在洞中住下来。等枯露菌吃光了,它们就又该搬家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黑胡蜂”中的阿美德黑胡蜂,因为阿美德黑胡蜂它很聪明,味了省力气它们有时会将另一个巢家在第一个巢的上面,这些巢有时能叠加五六层,甚至更多。
还有很多昆虫,比如说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还有人们口中称为园丁的金步甲,是个非常残忍的家伙,它会吃到自己的同类。
漫步在我们这个城市,随处可见“欧郡豪庭”、“罗马花园”、“北欧小镇”、“奥古斯邦城堡”这些充满异域风情的洋名字。实际上这些小区与外国的地理地貌、风土人情毫不相干。开发商给小区起个响当当的洋名,无非是想抬高身价,暗示自己小区的环境好、档次高,潜意识中流露出“外国的月亮比较圆”的崇洋心理。
这不禁使我想起了“中山窃糟”的故事。故事大意是,中山国酿造的“千日之酒”闻名遐迩。有个在当地做官的鲁国人财迷心窍,偷了店家的酒糟,回到鲁国,用鲁国酒浸泡,逢人便说是地道的中山酒。鲁国人都信以为真。终于有一天,那位店家闻名前来品尝,结果吐而笑曰:是予之糟液也。
我们城市里花里胡哨的洋名字,究其心理,不是崇洋,就是趋俗,甚至媚富。自认为沾上点洋气,“糟粕”就变成“精华”了。其实不然,这只能说明“肉食者鄙”。中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完全可以用我们的民族文化起个很好听的名字。仅以号称北京老三大药铺的名字为例:同仁堂,同仁之名取自《易经》,意为无论亲疏远近一视同仁,讲究的是一个济世的医德;鹤年堂取《淮南子》中“鹤年千岁,以极其游”之句,祈福之意境高远;千芝堂取“世有千芝,天下共登仁寿”之句,来自千芝堂留存老药目中的话,一样道出了对生命与道德的尊崇。其古风悠悠,文化与道义同在,经时间风雨淘洗而常新,魅力至今依然健在。
无论是酿酒,还是起名儿,我们都不该自欺欺人。“拿来”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有所取舍,要“求其方”,而不要“窃其糟”。否则,把无知当有趣,把糟粕当美酒,只会贻笑大方。
处处留心皆学问,世事洞明即文章。愿世人多一些鲁迅先生的“拿来”,少一些鲁国人的“窃糟”。这也是我在生活中学到的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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