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光的流逝,短暂的20年如风一般飘了过去。此时的我,已经是一名初中教师了。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和几位久别的小学同学再次相聚,相聚地点是母校——汇通小学。
“啊,终于到了!”我大声说。这时,我见到在校门口站着的陈胤竹,她身穿粉色外套,一件高领毛衣,又是闪闪发光的裙子配上新时代皮靴。一看,就知道她一定当上了设计师。“喂,陈胤竹。”我叫着,她转身一看,“哎,韦思晴!”她说。我问,“你现在是不是设计师呀?”“当然了,而且还是设计服装类型的,你看,我全身上下都是我自己设计的呢!”她高傲地说着。这时,我身后又走来两名设计师,一个是嵇子越,一个是韦思雨,她们两个不仅是设计师,而且还是同事。这时,我又跑了过去,对她俩说:“好久不见了,真好想你们。”“是啊……”又没过多久,以前的老班长——阳智莹,出现在我们眼前,她现在是一名小学英语教师。“Hello,howareyou,你们好吗?”阳智莹向我们打招呼呢,我们异口同声的回答:“非常好!”
没想到,这时两个男生出现在我们面前,一眼还认不出来呢?近一看,原来是孙一岚和吴育徽呀!孙一岚戴着高度视眼镜,就知道是鼎鼎有名的科学家了。再看看吴育徽,全身上下看上去都是年轻气盛,原来他是给自己化了妆的,不用说,肯定是化妆师了。
我们说说笑笑,有很多讲不完的话,这也印证了我们之间真诚的友谊。
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身上有很多相互矛盾的地方。我平时大大咧咧,但也会写文艺的小诗;我的东西摆放得杂乱无章,但其实我是强迫症,要么不整理,要么就弄得无比对称;我看上去很高大,但我却怕火也怕黑……
我眼睛很小,一笑就只剩一条缝了。嘴唇很厚,这是家庭遗传,我爸也这样。头发扎得很低很散,整天懒洋洋的,一眼望去,那个软趴趴的一定是我。我有一点胖,脸也很大,我妈让我减肥,我却总是坚持不下来。
懒,这是我给自己的第一个关键字。我是那种能躺着就不坐着,能坐着就不站着的那种人。如果可以,我能在家宅到天荒地老。懒很正常,但懒到我这种地步的可真不多。但我也有勤快的时候,我可以为了记住一个单词把它抄写一百遍,为了解题中午放弃午休,为了把一本书读完忘记了吃饭……有人说:“你懒的时候特别懒,勤快的时候又那么积极,真奇怪!”我觉得我只对自己感兴趣的事勤快。
像一个男孩一样,这恐怕是很多人对我的第一印象。我的性格的确有点像男孩,爱打闹,不拘小节,有点马虎……这其实也不怎么奇怪。小时候我家周围没有与我同龄的女孩,只有男孩,整天跟男生玩,自然也就像男孩了。我跟他们打架,可以把男生打哭,这就是我。但我其实很敏感,很多事情都会是我很难过,偶尔也会写一两首诗,一两篇文章。因此,有些男生认为我不是女生,也不是汉字,我拥有男生的气概和女生的气质。
聪明。这是很多人对我的评价。老师认为我聪明,但是不努力。同学们羡慕我:你怎么不认真学习也能考好?我对他们只回应:呵呵呵!我又不是智商两百的天才,怎么可能不努力就学好。说实话,我的确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一件事要么不做,要么做到最好。背书,要么不做,要么就会投入百分百的精力,做作业也是这样。学习,不是看谁最用功,是看谁最用心,用心才能做到最好最快。
中考之前,我进入了懈怠期,不背书也不写作业,甚至上课也不听讲,因此中考成绩给了我当头一棒,我这种学习方式,有利也有弊,但我希望我自己能克服自己的懈怠期,全心投入,不再犯此类错误。
我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人,有很多缺点,但也不乏优点。无论你接不接受,这就是我!
打从我记事起,我就非常勇敢。小时候摔跤了,就会立刻爬起来,就算是流血了,我也不会哭闹。妈妈经常开玩笑说我大概是痛觉神经不太灵敏,其实我是觉得男子汉不应该轻易掉眼泪。
游泳对很多人来说是件可怕的事情,可我却不。教练教我游泳动作要领,我会一遍一遍地练,就算我喝到了水,我也决不放弃。我先尝试游20米,再游50米,渐渐地我能游100米、200米了,现在我一口气都能游500米了呢!在不断地练习中,我还自己学会了抬头式蛙泳,不用泳镜,我也能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了,你羡慕了吧?
我好像天生就不怕舞台,妈妈说我是“人来疯”。从小到大我经历了很多舞台表演,有模特走秀、钢琴独奏、声乐表演、英语口语大赛……每一次表演我都会大大方方地参与,一点都不紧张。
让我印象最深刻地是第一次模特走秀。四周岁的我没有学过模特步,也毫无舞台表演经验,就穿上小西装打上小领结,勇敢地跟着一个小姐姐走上了T台。小姐姐走到哪儿,我就走到哪儿;小姐姐摆什么POSE,我也摆什么POSE。可是小姐姐走得太快了,把我落在了很后面,我就赶紧跟着跑,惹得观众们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一个勇敢的男孩——王子钦。
时光摩挲这一切,所有的东西都在进步,可能只有我在退步?
从你到我,有千万种可能当年的你幻想过无数种人生,也曾经幻想过五年后的我们各自在哪呢吧?
五年后的你,跌跌撞撞的长大,失去了许多,也得到了许多,画画拥有了自己的风格,恐怕在写作上也是一样的不是么你绝对不会想到在五年后的某天你的同桌会拿着一篇被语文老师不知道数落了多少次而体现的毫无优点的习作中指出一句当你走向死亡时,死神也许也会被你那独特的美而感到窒息吧?说,这就是你的风格,其实,我们各自都不会知道是何时满满的养成了这样风格的语言不是么。
四年后的你,在画室被无意间的一句:你为什么画画。而问住,我为什么要画画。对于颜色的感应力仅仅高于色盲的我来说,爱画画,肯定不会是因为我喜欢那些我并不知道大概颜色的色彩,这个问题让我破天荒的想了很久。直到有天听着不知道是谁家放出来的五月天的《倔强》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突然就好像明白了什么。重新拿起画笔,心里想着不知道为什么喜爱也是一种毫无头绪,莫名其妙的喜爱不是嘛?这种喜爱不是也胜过一切不是嘛?四年后的固执的你在确定了这样的答案之后,下定决心似的准备叮叮咣咣的一路走一路碰掉颜料盒
在时空的路上,我可以清楚的看到你在固执的面对时光路上的行人苦笑不得的表情时,那时你置之不理。现在想来你只有这样来表达心中的倔强不是么。即使现在的我依然分不大清颜色的差异。但这也并不碍于你之后的成长不是么?
三年后的你,渐渐地走向那陌生的不能再陌生的成熟,那是的'稚嫩的手喜欢翻看书房中的《红楼梦》在翻看了去多次之后还是不能明白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意境只是憧憬着那黛玉葬花时的哀怜或者可以说是清洁自爱吧?这样,我更应该谢谢三年后的你不厌其烦的写下一种叫做的东西,让五年后的我再翻开日记的时候还依然可以看到你那固执的脸庞依然这样天真无邪的看着远方不是嘛?
两年后,你的生活毫无光彩,那时候的你活的毫无目的,并不知道未来的我是什么样子。突然就会想起那个下午的我,呆呆的看着雨云后的余光的你,毫无生机,却想阻拦住什么留下了些什么的你。
五年后,我依然站在这里,这个时光的尽头,转身看着那时候的稚气未脱的你叮叮咣咣的拎着颜料盒,走向那个未知的地方,我清楚的知道,这些年你所压抑在心中的所有委屈和受到的挫折,却没有办法给你一个拥抱来鼓励。现在的我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你,并写下这一切。在时空的这边打算找个合适的机会寄给你,这些都是苦涩的,柔软的,令人怀念的,想要拥抱的长长的美好时光。
逞强的你,固执的你,坚定的你。
我在这边看着时光的那头。轻轻地哭泣。
谢谢你曾为了那一份莫名其妙的喜爱而这么的努力。
谢谢你在通往我这端时固执的写下的日记,谢谢你的不放弃。
那一直爱着你的五年后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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