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这只金毛犬,可以称得上是狗中之王了。一双乌黑光亮的大眼晴充满灵性地、溜溜地乱转;一队警觉的耳朵直立在额头上;一身不算长的金黄光滑的毛,如绸缎般地一顺到底;一个巨大的身躯组合成了聪明美丽的猎犬—金毛犬。
它的步态轻快、高傲、挺拔、从容不迫,就像一位高雅的绅士。这只狗很温顺,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既不叫也不咬人,总是低侧着头静静地享受你的爱抚。尽管经过驯化,但有时它猎犬的本性尽显无疑。只要你手上拿有东西,它就会听你的指挥,静静地坐着,等待你的命令,这时你一抬手把东西扔出去,不管是多远,它总能把你丢出的东西完好无缺地捡回来。鞋子、飞碟、球是它的玩具,金毛特别爱玩球,只要你用中握有球它一定跟你抢,抢到球后它是不会轻易给你的,只有爸爸妈妈的命令它才会“松口”。
它还会生气,有一次不知谁惹了它,它一天都不动,只是呆呆地坐着,就连给它吃东西它也把头转到另一边,像是在说:“讨厌你,大坏蛋!”直到第二天气才消。这就是我的爱犬——金毛。
说明的内容最后确定在说明的要点上。当说明的要点不止一个或同一要点有不同的角度、类别等的时候,就有一个先后顺序的问题。记叙也有顺序。但它包含在事件的因果相连的链条中。无论任何事件,都有它的起因、发展和结果;无论顺叙 倒叙,它们都是事件本身的顺序。议论也有顺序,但它主要包含在证明的过程中。而且,议论的顺序与说明的顺序有着很多相通的地方。所以,研究说明的顺序对我们自觉地认识议论的顺序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说明的顺序尽管复杂,但也是有规律可寻的。总的来看,说明顺序有3种:方位顺序、时间顺序、逻辑事理顺序。逻辑事理,这是概括说法。凡在方位和时间之外的顺序都是逻辑事理顺序。如简单与复杂,主要与次要,一般与个别,概括与具体,原因与结果等。
妈妈的好友小丽阿姨家养了一只金毛犬,我非常喜欢和它玩耍。她是一只雌性的金毛犬,性情温和,对人友好。它全身有着长长的金色的毛发,跑起来时随风飘扬,其飒爽英姿,让人印象深刻,过目不忘,特别可爱。在小丽阿姨的训练下,它还会听人的指令,作出各种对应的动作。比如“坐下、起立、跳、躺、叫”等。这个时候的沫沫,很温顺听话,像个懂事的小女生,惹人爱怜。
但是它也有淘气的一面。五一放假期间,我们带它大纵湖旅行。刚进大门,它就撒开腿跑得不见踪影。在我们四处找寻回后,发现它正在一个泥塘里打滚。身上到处都是泥浆,已经变成一只不折不扣的黑泥犬了。大门的看守人员因为嫌弃它身上弄脏了,还不允许它进去游玩。在我们的劝说下,勉强放行。进入湖区后,它迅速向河岸奔去。即刻间跳下湖,只见它的头露在水面,四只爪子直在水中刨着,这可是标准的“狗刨式”泳姿哦。我们在岸上仔细地欣赏了一回。不一会,它就湿漉漉地上岸了。这下身上干净多了。这个小调皮,还知道怎么样把自己弄干净呢。
我和沫沫很快成了好朋友。我们一起玩耍,一起追逐打闹,玩得不亦乐乎。真希望每个周末妈妈都带我去小丽阿姨家跟沫沫一起玩。
安安有一身棕色的卷卷毛,像是穿了条棕色的大棉袄,两只耳朵向下耷拉着,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像两颗水晶葡萄一样,鼻头湿漉漉的,还总喜欢吐舌头。姐姐给安安戴了个天蓝色的项圈,瞧,上面还刻着“Angel——安安”的字样呢。它的小爪儿像四瓣梅花,而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晃着,可爱极了。
安安是个“两面派”。姐姐在家时,它经常围着姐姐摇头摆尾,那个讨好巴结的模样太没有骨气了,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有时它也会温顺地躺在自己的小窝里,时而蜷着身子呼呼大睡;时而四脚朝天,却还能发出呼噜声;时而它一个翻身,却撞上了自己的窝棚,哈哈,睡觉都会磕到头,真是个笨安安。
姐姐不在家,这可成了它的天下了。它一会儿把垃圾桶打翻了,一会又把抽抽纸叼出来,一张张撕坏,好像在玩“天女散花”,如果我骂它,它还不服气地冲我“汪汪”直叫。人们都说狗狗的鼻子耳朵更灵敏,可不,安安一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便知道姐姐回来了,立刻奔回自己的小窝,似睡非睡。它一定在想:“如果主人看到我睡着了,应该不会骂我了吧。”结果还真被它猜对了,本来火冒三丈的姐姐心慈手软地放过了它。
安安还是个“超级大吃货”。原本只吃狗粮的它,现在可挑食了,除了肉骨头,还要胡萝卜和许多营养物质搭配它才满足,否则,她会像个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吃得磨磨蹭蹭的,如果你责骂它,它就会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很无辜地看着你。
安安,一只可爱又聪明的狗狗,它有趣却有与众不同,我喜欢安安!
每天早晨,一睁开眼睛,眼中看到的就是钢蹦。
钢蹦是我过生日那天,舅舅送我的礼物。一身棕色的卷毛,两只耳朵垂在下面;脖子上挂着一个红色的小铃铛,每次它一摇铃铛,我就知道是它想出去玩儿了;它还有着四只小短腿;不过跑起来,我都比不过呢!不光如此,它还有一条特别招人喜爱的小尾巴,不论是谁,见它给你摇尾巴,都会想亲一亲,抱一抱它。而且呀,它还喜欢穿一件迷彩服,那是去宠物店买衣服的时候,它一直站在那个衣服面前不走,一直赖着,只好给它买了下来。(其实,试了一下,还是挺不错。)
钢蹦不仅外形可爱,而且卖起萌来憨厚可爱。
每次我吃饭的时候,它吃狗粮,偶尔,妈妈做的红烧肉太香了,本来就很听话的钢镚更乖了。先把两只小爪子抬到胸前,再慢慢的上下摇摆,活像一只小招财猫。我看见的时候,笑到肚子疼,妈妈为了让我好好吃饭,便把红烧肉吹凉,给钢蹦吃两三块。
钢蹦吃饭的'时候憨厚可爱,但也有可怜的时候——
有一次,我带它去散步,它自己跑去玩了。可我去追它的时候,它就不见了。我便在我们俩经常休息的那个小亭子等它,可它迟迟没有回来,我便一人伤心的走回家。过来两天,我们正准备出去游玩,正准备走的时候,我一开门,钢蹦竟然趴在门口,身上有几到伤痕,我一看,就知道钢蹦是被抓走的,便马上把它抱回家,放在它的小床上,爸爸妈妈看了之后,也非常惊讶,他竟然自己回来了。我们便取消了出去游玩的计划,去宠物医院给钢蹦看医生。之后,我便更加的爱护它,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分给它一点吃。
这就是钢蹦,我们永不缺少的成员!
现在,我坐在这里,膝上放的是露西的所有梦境,此刻才知道她有太多我永远也不会明白的事。
相识后的第九个月,保罗在露西的掌心写下:“你愿意嫁给我吗?”
露西说她需要时间让她相信这一切是真实的。保罗耐心地又等了五个月,直到有一天早上,他的手掌上出现了几个字:我愿意。
保罗坚信自己和露西的婚姻完美无瑕 “我对她的爱早已开枝散叶,足以承接遮挡任何风霜雨雪。我们会过的很好的,只要两人一起。我们一定会过的很好的。”
但《巴别塔之犬》恰恰是从露西的死开始。
露西从后院的苹果树上坠落,保罗不肯相信这是一场意外,现场唯一的目击者是露西的宠物犬罗丽。作为一名语言学家,保罗打定主意要让罗丽开口,告诉他所有的秘密。抽丝剥茧,困难重重,保罗最终也没有能让罗丽学会说话,但他已经知道了全部的.真相——他以为的那些无关紧要的争吵和不痛不痒的风波,在敏感的妻子心里引发了怎样的山洪,从而让她选择从苹果树上一跃而下。
《圣经》里说,从前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的,他们想建造一座塔来传扬人类的名,耶和华便让世上有了不同的语言,从而使人类互相不能沟通。那座未完工的塔,因此名为“巴别”(变乱)。
保罗以为这座巴别塔是存在于自己和无法说话的罗丽之间的,却没有想到横亘在他和露西之间的才是真正无法逾越的高塔。当一切真相大白,秘密揭开,他才能逐渐回忆起两人共享的那些阴暗时刻,和那个鬼马精灵,大胆浪漫的露西背后悲观厌世的一面。
即使是抵足而眠的亲密爱人,也永远无法设身处地地理解对方暗涌的情绪。保罗永远也无法感受到露西脆弱柔软的心曾遭受到的绝望和伤痛。也许这在正常人看来无可厚非,但世上总存在着一些人,他们不需要死的理由,而是需要理由活下去。也许恰好,这个人就是你最不愿意失去的人。
耶和华曾用语言分隔开全人类,但事实上,即使讲着同一种语言,我们甚至也很难明白最亲爱的人在说些什么。当我们凝视着他们的嘴唇,接收着他们的声音,我们是否愿意耐心去了解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是否能真正透过对方的双眸,仔细地揣摩他们心中所想?面对咄咄逼人的质问,满不在乎的态度,自以为是的判断,有多少话酝酿在喉间又咽下去,直到失去,还永远沉没在岁月洪流的深处?
故事的最后,保罗从梦中醒来,他记起了露西身穿白纱的样子,记起了她为他在厨房墙上一遍遍写下的我爱你,也记起了他一直不愿面对的那些灰暗时刻。
露西曾经问他,她为他带来了什么。而保罗的回答是:整个世界。这个世界里包括的她的一切,不管是慰藉还是悲伤,他都将永远记得。因为那才是真实的露西,而不是那个按自己的理解建构出来的形象。
记住她原本的样子,就是我能送给我们彼此的最佳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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