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有一句千古名言:“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即使是高官,但岳飞依然一生简朴度日。
有一次,吴玠属官出差到岳飞军营,对于岳家军中别无姬妾、歌童、舞女等劝酒作陪,颇感惊讶。回去报告吴玠后,吴玠特别为岳飞送来一个四川名姝,并置办许多金玉珠宝做妆奁,然却被岳飞打发回去。试问这样的一代伟人,难道在死后的800多年后却不能被称作“民族英雄”么?我们现在的历史书上介绍岳飞是民族英雄,但是教育部就是不希望因为宣扬岳飞的民族英雄地位而导致民族间感情的对立而干脆去掉岳飞这个“民族英雄”的称号!毁掉了这一民族英雄的原因简单得令人发笑。仅是因为岳飞当年抗金时期的女真族,现在也是华夏子女的一部分。岳飞在抗金时期是一名民族英雄,在21世纪,也是我们心中的一名民族英雄!如果当年岳飞不抗金,女真族就会大规模抢掠百姓,边进攻大宋。岳家军的出现无疑是保护了黎民百姓。他们英勇战斗,击退了一批又一批的女真族,在百姓心中扎下了深根,要不,为什么岳飞被处死时,老百姓对他更多的是拥护,对朝廷的所作所为怨恨,对上苍的无情咒骂?这无疑已经是证实了岳飞在百姓心中的地位!从古至今,岳飞都是广大群众心中的英雄,即使“岳母刺字”难辨真假,但岳飞的精忠报国是有书记载的!“撼山易,撼岳家军难!”还有《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萧萧雨歇,抬望眼,昂天长啸,壮怀激烈。”那是何等的激昂!难道就因为岳飞被冠名“民族战争的'冲突者”而被摘去了“民族英雄”这一冠么?难道岳飞就是出于要屠***同胞的目的才出兵,因此才不能称为民族英雄吗?难道他就不是为了要维护自己民族的利益的吗?难道你要苛求岳飞早在几百年前就预见到女真族今天会成为我们民族的一部分吗?试问,当我们说到民族英雄岳飞的时候,有几个人会认为这是对女真族同胞的挑衅呢?没有嘛!要说岳飞称为“民族英雄”会危害在这个和平年代里的民族和平的话,那文天祥的民族英雄称号也要被剥夺么?他的千古名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若照此逻辑去思考,难道文先生留给我们的“丹心”就不危害民族和平了么?再照这个逻辑思维去想,我们将会失去更多的民族英雄!没有英雄的民族是悲哀的,而拥有英雄的民族却不去珍惜的,是没有前途的!
岳飞是民族英雄,不是现在我们能够改写历史的,我们不像某些人一样无耻地去从新编写历史,而正是历史见证了岳飞这个民族英雄的存在!难道我们要像某些人一样,不相信事实而幼稚地自欺欺人吗?
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想必每个人都不陌生吧,可又有几个人能常年遵守呢?
我住在大港,在油田上学,每天早起挤出的时间都在大大小小的塞车上化为泡影,偶尔能听到的只言片语,都是由于闯红灯车和另一辆车碰上发生的口角。如果轻微擦碰还好,要是双方都很着急,速度很快的话,那可就惨了。
据说国外闯红灯的人很少,几乎看不到。而我们身边呢?比比皆是。同学们的家长也有闯过红灯的记录吧!我的父亲母亲也有呢,母亲是经常边开车边与我说话,一不留心就闯过去了,还好,速度比较慢;可父亲经常在开车时玩花样,有时甚至单手扶方向盘,一见红灯,一脚油门过去了。坐在后座的我经常被吓得心惊胆颤,而他竟面不改色。最严重的一次,十多辆汽车在光天化日下大摇大摆地闯过红灯,我有点儿真有点儿觉得信号灯还是别设了,免得它太尴尬了。
为什么国外闯红灯的人很少呢?爸爸告诉我,在国外闯红灯会付出高昂的代价,最严重的可能面临坐牢的风险。所以,人们对信号灯十分敬畏,不敢轻易挑战它的威严。而国内对交通违章的处罚力度轻得多,前面的人违章后得不到及时纠正,后面的人很容易效仿。真希望交警叔叔都有一双火眼金睛,把每一种违章行为查得清清楚楚,让不守规则的人付出高昂的代价,看他们还敢违章不!
红灯停,绿灯行不该仅仅是一个口号,更应制定令人生畏的强制办法,使它成为每个人必须敬畏的规则。
——题记
敬畏之心,是每一个人在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事物时有的一种正常且正确的心态,心存敬畏,才能时刻看清楚自己的地位与现状,才能使生活变得有意义
敬畏英雄
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为了他人而奉献自己,牺牲自己的英雄多不胜数,最值得铭记的,那便是为了中华民族崛起,为了我们能有幸福生活而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英雄,心存对他们的英灵,心存对他们不朽精神和意志的敬畏,我们才能继承他们的意志,继续奋斗下去,敬畏英雄,我们才会朝着”英雄“这个目标奋进。
敬畏老师
曾几何时,那个受到每一个人敬畏的“教师”职业已变得让人觉得没那么重要,现在这个社会,甚至有许多觉得当老师没前途,还得整天生学生的气……是什么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呢?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敬畏之心,现在的学生和家长失去了对老师的敬畏之心,导致老师不像以前那样认真投入,认真教学,学生不像以前那样认真学习,认真听取老师的教训,这样势必会导致学生的成绩下降,导致名牌大学梦的破碎。所以,我们必须对老师怀有敬畏之心,这样,我们才能虚心求教,认真进取,从而快速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敬畏自然
地球孕育了大自然,大自然创造了万物,养育了万物,作为大自然庇护下的每一位成员,都必须对大自然怀有一份敬畏之心,而随着人类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渐渐依靠自己的智慧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便开始自诩为大自然的主宰,失去了对大自然的敬畏,便开始毫无节制的破坏大自然,等到尝到后果时,才后悔莫及,损人不利己,因为失去了对大自然的敬畏,人类的现状才会如此不堪,所以,敬畏自然吧,这样才能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地位与现状,从而戒骄戒躁!
心存敬畏,人生才会有意义;心存敬畏,自己才会进步;心存敬畏,才会被别人敬畏,敬畏万物,才会拥有万物!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
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
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
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
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
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
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
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罪行。
为了能更好地经受生活的惊涛骇浪,他减轻了自己生命之舟的负担。他抛弃了被认为是多余的财富,但扔掉的实际上是饮用水和干粮。现在他轻松地航行,但却是一个受饥渴折磨的人。
感悟:生活就像在大海中航行一般,随时可能遇到狂风暴雨和暗礁,而人们往往毫无准备,慌乱代替了理智,让我们常常做出后悔不已的事来。我们可能伤害了最亲的朋友,家人,可能放弃了理想和信念,甚至不再信赖真理的胜利,直到有一天时间治愈了伤痛或有一天恍然大悟,才发觉我们做了最愚蠢的事,我们糟蹋了生命,即使继续活着,却如行尸走肉。
我们共同漫步于昏暗中,在那里没有人能自信辨认出他人的面貌。只是偶尔地通过我们与同行者的共同经历,或者通过我们之间的交谈,在一瞬间,他在我们之旁就像由闪电照亮了一样。那时,我们看见他的样子。以后,我们也许又长时间地并肩在黑暗中行走,并徒劳地想象他人的特征。
纯洁自己的人,什么也夺走不了他的理想。他在内心中体验到真和善的理想力量。虽然向外发展较少,但他知道,他在纯洁内心方面做了许多。只是效果尚未出现,或者他尚未看见。哪里有力量,哪里就有力量的作用。阳光不会失去,但阳光所唤来的新绿需要发芽的时间,而播种者并不注定得到收获。一切有价值的行为都是处于信赖的行为。
感悟:别人嘲笑,误解,讥讽,没关系,如果你因此愤怒,厌恨,伤心,那么你会显得愚蠢,甚至像可怜的犯人。你的内心被搅乱成混水,不够纯正。你没有坚持,没有力量。如果心智足够丰富的话,你一定会体验到真和善的力量,你足以得到快乐。
阳光不会失去,但阳光所唤来的新绿需要发芽的时间,而播种者并不注定得到收获。
感悟:有因也得有缘,有善因,不一定能马上有善果,就像播种者播下了种子,有了阳光,却不一定得到收获。
“敬畏”,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语。熟悉在于人们常说要怀敬畏之心,陌生在于没有多少人能将其付诸实践,持之以恒。人应当有颗敬畏之心。一个人有了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方向、行为准则和规范,就能自觉约束自己,不做出格越轨之事。古人说:“凡善怕者,心身有所正,言有所规,纠有所止,偶有逾矩,安不出大格。”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肆无忌惮,甚至为所欲为胆大包天,有了敬畏之心,就不会忘乎所以无法无天。所以常怀敬畏之心的人格外谦逊,是一个有品味有思想的人都具备的基本素质。
心怀敬畏,是心怀神圣感的尊敬和惶恐,既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又是一种生活的信念,只有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敬畏之心,古人如此,先贤尚如此,圣人更如此。“敬畏之心”,是一种“自我约束”,是一种“自我监督”,是一种“自我鞭策”,是一种“不用扬鞭自奋蹄”。有“敬畏之心”,才会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做事、做好事,书写更加壮丽的人生。
当心中有所畏惧的时候,才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才会珍惜自己拥有的东西,才会从内心规范、克制自己的行为举止。
一个无知无畏的人不论在何种游戏中,都是最容易犯规出局的。一个人的内心深处总得有所敬畏,那种对任何事物、任何规则都“无知无畏”乃至“大无畏”的固执心态,是十分可怕的。敬畏之心实乃自我约束之规。
中国人往往敬畏权威,但是漠视规则或者信奉潜规则。
不遵循规则的人好像很转,其实很苦很累,因为一直要寻思不走寻常路!
我常常站在十字路口犯傻,红灯当前,有时只剩下我一个人不敢闯红灯。有一次,一辆标有某执法单位的小车闯红灯,当它傲慢地与我擦身而过时,我指了指红灯说:看到红灯了没有?那司机居然要停车下来揍我,结果把遵守规则的我吓跑了,他们汹涌着一车人,我可不吃眼前亏。
可悲的是,觉得最转就是敢于不守规矩的中国人很多,敢于不守规矩也是很多国人唾沫横飞吹牛的资本。
有个海归朋友告诉我说,在美国,公司做决策时,往往有许多不同意见,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一地鸡毛,但是一旦规则定了下来,不管是哪一派都心服口服地百分百去执行;相反,在国内,在讨论方案的时候,大家好像和气一团,没有争议,可是一旦新规则定下来后,有人就故意找茬不合作,来阴的与规则作对。
从最简单的排队这一社会规则看,不管是在银行、医院,车站、机场,甚至火葬场,总有人插队,大家喜欢挤挤一堂,乱中取栗,不排队或者插队不觉得这很羞耻,反而在很多人心目里是能干机灵厉害的代名词。
很早以前,读过这样一段文字:夕阳西下,旅游团一行乘车从澳大利亚墨尔本出发,赶往南端著名的菲利蒲岛看企鹅归巢的美景。车至途中恰逢一场大型车赛刚刚散去,迎面蜂拥而来大批的车队。这是一个左右极不对称的车道,一边是光光的道路,从北向南开的车只有我们一辆;一边是密密麻麻数以千计的车队,多是爱炫耀的车迷。没有警察也没有监视器,有的只是车道中间一道毫无约束的白线。然而,对面驶来的.所有车辆没有一辆越过中线,没有一个聪明人试图去破坏这样的秩序如此场景凸现了人们自觉遵守规则之美。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之美。
1764年的一天深夜,一场大火烧毁了哈佛的图书馆,很多珍贵的古书毁于一炬,让人痛心疾首。突发的火灾把一名普通学生推到了一个特殊的位置,他在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后,终于做出一个勇敢的选择。原来在这之前,他违反图书馆纪律,悄悄把哈佛牧师捐赠的一本书带出馆外,准备阅读完后再归还。突然之间,这本书成为稀世珍本。该学生怀着不安的心敲开了校长办公室的门,说明理由后郑重地将书还给了学校。校长先是表示感激,并对学生的勇气和诚实予以褒奖,然后就把他开除出校。赏罚分明,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对此,很多人表示不解,但是校长不做解释,他只亮出哈佛的理念:让校规看守哈佛,比用其他东西看守哈佛更安全有效。在规则面前,他们遵循的是人人平等,要公平就必须敬畏规则。有序的文明社会,必须有各种规则来保证。敬畏所有光明正大的规则,就是尊重公平、效率与我们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还不懂得真正的自由,因为中国人还没有真正懂得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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