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书籍就是这个万花筒中最璀璨的一角,那里的一切一切都让我着迷,令我陶醉。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一个星期天,我刚刚从书店里买回一本向往已久的童话书 ——《木偶奇遇记》。刚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翻开书的第一页,一股浓浓的墨香味便扑鼻而来。闻着浓浓的墨香,看者崭新的童话书,啊!感觉真是一个字“爽”。书中的故事情节时而让我哈哈大笑,时而让我泣不成声。书中的木偶皮诺乔因为不想学习贪图玩乐,而变成了驴的模样;因为撒谎不诚实,蓝发仙子把它的鼻子变得很长很长;因为逃学,被杂技团的人拿去当木偶,甚至被当柴烧;因为捣乱逃跑,而流落街头;……这些事情让我更加懂得学习的重要,我不会去旷课逃学。也使我更深的理解了父母的爱,我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读书越多,越使我懂得了读书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记得几天前,我买了一本《爱的教育》,这本书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恩利科父母的教子篇《学校》。恩利科的父亲对他说:“如果你不去上学,每天将会多无聊,多可怜啊!只要经过一个星期的嬉戏玩耍,你是会感到无聊和厌倦的,到后来,你一定会恳求着回学校。”是啊,书本就是我们的武器,班级就是我们的分队,整个世界就是战场,而人类文明就是胜利。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更加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而读书就是学习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们不能做临阵退缩的逃兵。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够使人诙谐,使人见多识广,使人陶冶性情。读书让我着迷,我从中享受了无限的乐趣,得到了教益和启迪。来吧!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吧。
生活是个万花筒,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那里的一切的一切都让我着迷,读书、踢球、画画、集邮、种花令我陶醉。其中。最让我着迷的便是踢球了。
小学4年级,由于我身体的体抗力差,经常生病。所以,我听取朋友的意见,去踢球。没想到,渐渐的,我着迷上了踢球。每天都会约上好朋友去踢一会儿球。到了现在,我着迷踢球已经到了不可自拔的程度。
一天,我们吃好晚饭,趁还有一些时间,就齐刷刷的来到足球场上踢球。过了一会儿,我数了一下人数,正好10个人。于是,我们便分成两队,对打。我和喵喵,翠花,蚊香,虾条一队。超超,剑哥,小明,鲸鱼,小胖一队。我们两队各自分配好角色后,比赛开始了。由鲸鱼发球,我和喵喵冲上去,断他的球,没想到,他把球传给了小明。小明一得到球就立刻兴奋了,像脱弦的利箭一样飞速的带球奔跑着。喵喵追赶了上去,小明跑过喵喵,怕球被抢掉,就把球传给鲸鱼。
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抢了球便往前跑,喵喵在后面接应。我和喵喵两个人的有效配合,很快冲破了对方小胖、超超的防线。球滚到了剑哥前面的禁区内。喵喵一脚猛踢,球进了。我们欢呼着,蹦跳着。鲸鱼怕输,似乎发疯了,带着球飞快的奔跑着,和超超两人配合得很好,连过了我们翠花、虾条的防线。来到了蚊香的前面。他也一脚猛射,球进了,他却因重心不稳,重重的摔在了草地上。他连声喊着痛。我们队的人,则在一旁幸灾乐祸的哈哈大笑着。我们刚要发球,铃声可恨的响了起来,我们只好闷闷不乐的去教室。我们多么想继续踢下去,哪怕被老师批评。但最终还是理智克服了我们。
踢球锻炼了我的体能,提高了我的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还让我的抵抗力提高了。我会永远记住你的大恩大德,我会让你一直让我着迷下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我的喜爱就是乒乓球。我不太喜欢体育运动,而我却偏偏喜爱它。
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乒乓球。跟邻居的大哥哥大姐姐去玩,他们就领我去乒乓球屋里去打乒乓球。“润润,一起来玩啊!”他们这样跟我说。看他们玩得欢天喜地,我的心里不由得犯嘀咕:真不知道乒乓球有什么好玩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先闪到一边,到其他地方去玩下再说。
也许就是因为受到他们的影响吧!因为看他们玩多了,我渐渐地觉得也就没什么。虽说这样,但是我还是不喜欢乒乓球。
后来,似乎乒乓球在我的世界永远缠着我似的。班里也流行起了各种球类运动。看着同学们高兴地拿着球拍拍打着球,听着那一句句“嘻嘻哈哈”的话语,“‘暖风’吹得游人醉”。我的心中扫过一线想法:乒乓球真地非常好玩吗?嗯,想的完全没有做过的好,我不妨也试一试。
因为同学们都如此喜爱乒乓球,搞得我也对乒乓球产生了好的看法,我决定要玩一玩。之后,我立刻就去叫妈妈买来了乒乓球套装。
过了一段时间,“刀子嘴豆腐心”的我是完全被乒乓球迷倒了:躺着也拿着球,站着也拿着球,看书时摸着球,吃饭时摸着球。一有空,就叫妈妈陪我去打球。不过妈妈大多数的时间都不陪我去,我只好自己在家里练单打,笑声传遍了整间房间,而且每次都打得面红耳赤,就连自己都忘了“姥姥家姓啥了”了。
我从不喜爱乒乓球的人变成喜爱乒乓球的人了。有时,我自己给自己规定要单打几个数,连妈妈叫我吃饭,我都必须一口气把它打完。
乒乓球真让我着迷。即使我不喜欢体育,我也不会放弃我的爱好——乒乓球。
雨是清凉的,能浇灭人们心中的怒火;雨是温柔的,能呵护我们幼小的心灵;雨是无私的,能帮我们洗去城市的微尘。雨,变化多端,时而细小,时而倾盆。雨就像一位拥有魔法的精灵。雨,真让我着迷。
“哗啦啦,哗啦啦”窗外的雨不知不觉又下起来了,望着滴在嫩叶上的雨滴,我又禁不住想起我和雨精灵一起欢乐玩耍的场面。
“小珺,放学了,走吧?”好朋友睁着她那双大眼睛双手作出邀请的姿势在问我。
“嗯。”我点点头撑开雨伞,一起和朋友踏进雨中。雨就像魅力的少女,披上轻柔的白纱,飘在人间。雨滴在伞上,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这个声音是多么的美妙,动听啊!这个声音来自仙境,他们在人间跳跃、奔跑、歌唱,仿佛也在传唤我过去。“你好啊!”她们在和兴致勃勃向我打招呼呢,“滴答,滴答。”雨精灵也听见了在兴奋地向我打招呼。
“滴答,滴答”你瞧,我的一路都在和雨精灵谈天说地呢!雨精灵也需要我的抚摸,我刚伸出手去,“淅淅沥沥”的雨好像小了一点,渐渐地雨越来越柔顺令我们那么舒畅。
雨珠随着手指渐渐滴落,她是那么的清凉,“啪嗒”水珠落到了地上,这声音极为清脆。不像钢铁般那么沉重,没有角铃那么尖锐,那是一种梦幻般的妙音使人陶醉沉迷。
雨渐渐停下来,可我手中还留着一滴水珠。透过晶莹的一面我仿佛看到了世界的丰富与美丽。雨拉起了屏障,却增加了姿韵,让人更加迷恋。
雨的洒脱,雨的豪放,雨的委婉让我着迷,让我陶醉,让我留恋。啊,真想再见你一面,可爱的雨精灵!让我欢快的雨精灵!
音乐是多姿多彩的,是绚丽的,是让我着迷的。
记得有一次,我和一个要好的朋友吵了架,我们互不理对方。于是我就回家听音乐去,一听音乐我感到了一股气息从我脚下涌上头顶。我顿时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我对朋友的气也全部消了。什么事情都想清楚了。我感到我也有错误。只是那时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现在平静了下来才慢慢的想到。于是我向那个朋友推荐也去听听歌。不到一天,他就主动来找我道歉。音乐让一对冤家变成朋友,真让我着迷。
还有一次,我在听音乐,真听的着迷。听到一个朋友来叫我去打乒乓球,这是我平常最爱玩的运动项目了,可是那次我竟然斩钉截铁的拒绝了。可能是音乐让我太着迷了吧。
每当我与同学争吵时,不和时,耳边不时响起《稻香》这首动听的歌谣时,我陶醉了。音乐有一种力量,催我与朋友相处融恰,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每当我在思念,牵挂的时候,耳边便也会响起《牵挂》这首歌,我陶醉了,眼泪也会随之落下,歌里的每一句话都使我感同深受,这就是音乐的力量。每当我受委屈,伤心。难过的时候,耳边不断的响起《星星哭泣的夜晚》这首歌,我便也会抬头看着星星告诉自己不要再哭泣,要学习星星努力发光,不要难过;每当我遇到学习上的难题时,我听到《水手怕水》这首歌,我便也会学会放飞自己,努力冲刺,打倒困难,勇往直前…
生活因有了音乐而更加美好,我因有了音乐而更加快乐。音乐让我着迷,我喜欢音乐,我热爱音乐,我的生活离不开音乐。
天边火红的夕阳,是白天留给黑夜的裙摆。
曾几何时,我爱上了如火的夕阳,她那火红艳丽的颜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让我无法忘却。
回家的路上,夕阳在天边送太阳落山,独自一人走在归途上,心中突然有了“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萧瑟,但这却也只是一瞬,马上,回家的喜悦就再次萦绕在心头。天边那火红的夕阳,陪我走过了成长路上无边的寂寞。
喜欢坐在窗前,望着夕阳渐渐退去,着迷夕阳,着迷她的色彩,着迷她的变化,她那火红的色彩是生命燃烧最旺盛时的颜色。
晚年迟暮,这个词语总是让人感到心情的悲凉,但是在迟暮之年又何尝不是人生安享晚年的时刻?迟暮的人不正是儿孙满堂吗?迟暮的人们安享着天伦之乐,这不也让人感到精神的快乐和心灵的欢愉吗?
夕阳为大地洒上了金色的光芒,沐浴在这灿烂的光辉中,我的心暖暖的。夕阳也许是能让我感到温暖的为数不多的事物之一吧。
在日夜交替中,朝阳迎来了太阳,夕阳送走了太阳,若朝阳是新生,那么夕阳便是成熟。在夕阳下汇总了一天的收获,学有所得的感觉是如此美好。尽管夕阳的出现昭示着夜晚即将到来,今天即将过去,但时间的流逝并没有令人伤感,因为夕阳是我们走向成熟的见证者。夕阳是如此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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