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学校有比赛。在比赛之后,我和一些朋友来到了小花园。
我们学校的小花园有一个小小的金鸡湖。可是,这个金鸡湖并不像大的金鸡湖一样好看。我们学校的金鸡湖里,因为洒了石灰,导致一条条可爱的小鱼丧命。看着我都心疼。我,戴戴还有班长,中队长,两个调皮鬼在小花园里转悠.突然,中队长对我们说:“你们看,小鱼都死了!”
“早就知道了。”我和戴戴异口同声。
我和戴戴在周围兜了一圈后。发现那群男生好像在河里捞什么东西。我拉着戴戴的手,跑了过去。
“你们在干吗啊?”我迷惑地问道。
“我们在捞小鱼。”中队长对我说。我听后,走到他们身边。原来有一条小鱼陷在了沙子中难以呼吸。“好心”的班长打算把它救到自己的瓶子里。我们班的调皮鬼一脚踩在一块小石头上,另一只脚踩在另一块石头上,左手拉住石头。右手伸进去捞小鱼。
“当心点!小心掉下去!”我关心地说道。
“捞到了!”调皮鬼把小鱼捧在手里,大叫道。班长马上把小瓶子凑到他跟前。他把小鱼放进了瓶子里。他们都认为:小鱼舒服多了。可是,我想:小鱼一定很想自己的爸爸妈妈。
本来他们还想再抓一条的,可是水太凉了,就没捉。
在回去的路上,我问班长:“你要养它啊?”
“是啊!把它养的肥肥胖胖的,再红烧了吃掉!”
“啊!!!!!!!!!!”我大吃一惊。
这时,班长又补充说道:“本来想抓两条的,一条给阿陆清蒸,一条我红烧的。”
“哦!我晕!”
炎热的夏天来到了,期盼已久的暑假也跟着它的脚步翩翩而来。树上的知了在欢快地唱着,好像在为我们的圆明园之旅弹奏着欢送曲。于是,我们一家三口背着行囊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圆明园坐落于北京西郊,与颐和园毗邻,由圆明园、长春园和绮春园组成,所以也叫圆明三园。圆明园是清朝著名的皇家园林之一,面积五千二百余亩,一百五十余景。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有“万园之园”的美称。清朝皇帝每到盛夏就来到这里避暑、听政,处理军政事务,因此也称“夏宫”。
跟随着导游阿姨的步伐我们来到了圆明园的招牌景点:大水法。听导游阿姨介绍说大水法的后面原来有一座大房子。是清代的一个大臣为了讨好乾隆皇帝,自掏腰包为皇帝的宠妃——香妃而特意建造的。但是,香妃住进后发现这座房子潮湿,前面又是喷泉。所以,香妃只在这里居住了七天,就搬走了。
1860年10月6日——18日,圆明园的上空乌云密布,红砖绿瓦的宫殿内狼烟四起、喊声一片,穷凶恶极的英法联军无耻而疯狂地洗劫了这座人间仙境——圆明园。园中举世无双的古典建筑被无情的大火烧毁,残存的一座石桥上还留有烧焦的痕迹。香妃的故居也未能幸免,在大火中化为灰烬,大水法中只剩下几根可怜的石柱屹立在那里。园中的无数奇珍异宝被贪婪的强盗掠夺一空,只有那炸得东倒西歪的大石头在孤独地哭泣,仿佛在向后人诉说着什么……
曾经辉煌的圆明园,如今却满目疮痍、残垣断壁,它们无声地记录着英法联军的滔天罪行!这一切不禁令我黯然神伤,凄然泪下。我深深知道,落后就要挨打,不由得暗暗下着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为国争光!”
青春流露着浓浓的诗情画意,青春散发出浓浓的幽香含情。青春时代充满年少轻狂,充满着无限生机,充满着美丽自信。在青春的道路上努力拼搏,从未停止,从未放弃……
雕花镂窗下,铺一张素质,丹青泼墨,或矫若惊龙,或清新淡雅,或刚劲挺拔,我沉浸在充满墨香的世界。我要当大书法家,这是我从小坚定不移的梦想。
正值盛夏,太阳毫不吝啬的将阳光洒向大地,滴滴带着丝丝苦味的汗珠划过脸庞,滴在淡黄的宣纸上泛起朵朵涟漪。抬起头,目视骄阳,心里盛满不满,低下头,擦干汗水,舞动笔墨。
一场比赛如期而至,胸有成竹的我走进赛场,行云流水,一文末了,意犹未尽。带着骄傲走出赛场,有着不可一世的傲慢。
然而,我落选了。希望在此刻破碎,如同肥皂泡般转瞬即逝。不解,落魄,我不明白那辛勤的汗水究竟有何价值?当欢笑淡成沉默,当信心变成失落,我走进梦想的脚步是否依旧坚定执着?
寥寥心事,梳理着郁闷的心结,终究还是抵挡不住惆怅萦绕对心扉的侵袭,仰望夜空繁星点缀却倍显荒凉。一种莫名的痛袭上心头,夜风微冷的气息,悄悄吹乱我脑海呆滞混乱的思绪,
瞻望夜的尽头,用微颤的双手轻轻捂住冰冷冰冷,没有一丝温度的脸颊,浑浊不堪的泪水又打湿指间陈旧的记忆……
妈妈的一番话点醒了我:“人生曼妙的风景就在高低起伏,峰回路转之间,生命的精彩就在山穷水尽,柳暗花明之际。成就非凡的人生,是一次次的脱胎换骨、破茧成蝶。”字字珠玑,刻进灵魂深处。
泰戈尔曾所过:只有经历地狱般的磨练,才能够练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够弹出世间的绝唱!青春的道路上有风有雨,到处是荆棘丛生,只要我们去奋斗,去拼搏,就会在艰苦的岁月中磨砺出生命的光彩!
我捡起遗落在角落里的毛笔,拂去上面的灰尘,看世间花开花落,等闲了云卷云舒,尝试怀着一颗谦虚淡薄的心,在字里行间中升华出别样的情趣。
花自飘零,再美的容颜也会被岁月的双手捻成一段伤心的记忆。而年少的青春,终究只是一溪一去不复返的溪水,消失在时光的沙漠中。但青春的步伐不会因困难而停止,青春的旋律不会因风雨而阻挠,即使百花凋零,依然可以邂逅一份青春的美丽。
扬起青春的一角,架起启航的风帆,放飞梦想,努力拼搏,永不言弃!
我明白她一直住在我的心中。
我对她——我的妈妈,年轻时候的事全然不知,我是靠着几本厚厚的日记走进她的岁月。1990年的时候,她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孩子的世界纯真无邪,孩子的笑能驱散一冬的阴霾,将来我要教我的孩子读书识字。”原来,早在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开始了对我的陪伴,以文字的方式。
一岁多的我体弱多病,几乎一整年都躺在医院里,她说那时候的我脆弱的`像只刚出生不久的猫,终日很倦的样子。每天吃什么吐什么,我呕吐的时候,她就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流泪。当我又一次的晕过去,妈妈说她就坐在我的床边,几天几夜寸步不离的守着我、陪伴着我。她说,她握着我的手,就是在守护我们俩个的世界。她就这样的陪伴着我,以眼泪的方式。
因为大人们的是是非非,我和妈妈必须分开居住,她只能去乞求幼儿园,让她在午休时与我见上一面。于是我成了第一个在午休时间被探视的孩子。在别的小朋友睡午觉的时候,我和妈妈坐在滑梯上,妈妈给我剪指甲,中午的阳关洒在周身很温暖。而当大门关闭。妈妈走出去的时候,我在老师的怀里哭的撕心裂肺,同时已经对下次见面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午后的两个小时,她不说话,就静静的陪着我,以剪指甲的方式。
而今,我早已比她高出半个头,会牵着我年轻美丽的母亲向全世界炫耀我的幸福。她的眼角虽然聚了些皱纹,但眼睛依然美丽;她的头上虽然生出了几缕白发,但秀发依旧动人,她在岁月的波澜里褪去了冲动和青涩,多了成熟的魅力,在我的眼里,她永远是无人可及的美女。因为我明白,她的苍老是因为我的成长,她的白发,她的皱纹,都是我的财富。这些都见证了那些或近在咫尺、或远在天涯的陪伴。
妈,我想牵着你的手,两个人去宇宙,没引力左右,月光映出你的温柔。就算全世界我也可以放弃,只是还有你,值得我去珍惜。我想你一直陪着我,地久天长,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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