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人们有着这么多的不自由,只能在人生的一片沙漠中蹒跚前进,况且最终也无法摆脱死亡的命运,那么人们又何苦“苟活”于世间呢?
由此可以引申出物极必反的人生哲理。假如一个人到了无法无天,无所顾忌的地步,他就会成为祸患。就像放风筝一样,有了线绳的约束,它才能够在蓝天翱翔若是没有了约束,风筝就会肆无忌惮地满天飞,与飞上天的垃圾袋交织“共舞”,也就失去了美感。
也可以想象成大自然的食物链,一旦缺少了捕食者,另一方就会大量猖獗地繁衍下去,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也可能会感染疾病,最后自取灭亡。如此看来,限制自由不一定是坏事。上苍早已定下这一规则,又何必打乱呢?我们不能飞翔,但是我们造出了飞机;我们不能潜水,但是我们造出了潜水艇。我们利用智慧与劳动建设了这一切,也是值得引以为傲的。
我们能选择穿越沙漠的方式,但是我们不可避免经过沙漠。正如我们能够选择生活的方式,又不可避免要面对生活的许多未知。
生活中不如意十有八九,忧愁与挫折始终会困扰着我们,但我们也可以高喊“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去复还来”这样的豪迈诗句。在人生的荒漠中挥洒激情与热血,开辟出一片绿洲。
霍金是一名扬名海外的科学家。他在弱冠之年就患上了罕见的硬化症疾病,但恰恰是它成就了霍金辉煌的一生。霍金患病后生活甚至都无法自理,只能坐在轮椅上工作生活。日后的他又丧失了说话功能,不得不依靠计算机与合成器的帮助。上天禁锢了他的身体,却无法禁锢他的\'灵魂。当他得知自己的病情后,或许会有晴天霹雳的感受,但是他都默默承受着,化悲痛为力量,成功穿越了人生更为干涸的沙漠,获得了心灵上的自由。
既然无法逃脱应有的宿命,倒不如一心一意的过自己无怨无悔的生活。无论自由与不自由,都不该怨天尤人,裹足不前。我们要做精彩的自己!
在许多年轻人的眼中,规则与自由,这可是一对老死不相往来的冤家。
但是在许多经历过风风雨雨的过来人心中,规矩与自由却是一对相依相伴同舟共济的恋人。
所以,有人说:甘心做奴隶的人,不知道自由的力量。也有人说:没有自由的秩序和没有秩序的自由,同样具有破坏性。
因此有人会把规则比作樊笼,但也有人会把自由比作悬崖。
我不想在此评论他们孰是孰非,我只想请大家睁大智慧的双眸去看一看:河流是不是只沿着河床在奔流?树木是不是只长在土地上?鱼儿是不是只在水中游动?鸟儿是不是只在空中展翅?
也许你会不屑一顾地回答:河流若不在河床中奔流,那叫泛滥;树木若不长在土地上,那会枯萎,鱼儿离开了水,怎能游动?鸟儿在地底下如何展翅?
是啊,河床是河水自由奔流的规则,土地是树木自由生长的规则,水中是鱼儿自由游动的规则,天空是鸟儿自由飞翔的规则。
谁说规则与自由不共戴天,要我说:规则是保障自由的重要条件,自由则是规则倾心追求的崇高目标。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相辅相成、相依相恋、同舟共济、志同道合。
孟子云:不以规矩,何以成方圆。我们可以设想:假如没有《森林保护法》,有多少人会失去美好的家园。没有禁止酒后驾驶等交通规则,有多少人会失去让生命继续生长的自由;假如奥运会上没有任何比赛规则,有多少人会失去公平竞争的快乐;我们还可以再设想,假如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没有《环境保护法》,世界将会怎样?我们不堪设想。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有学校的校纪校规。这些规矩规则其实都是国有国安,家有家和,学校有学校的和谐的有利保障。有了国安,才有国富民强,有了家和,才有万事皆兴,有了学校的和谐,你们才能自由生长、健康成长、快乐学习,才能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规则的护航中到达自由的彼岸。
所以,敬重规则吧!因为敬重规则,就是敬重我们共同追求的自由。
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是许多人一直以来的愿望。然而随着年龄增长,人们心里就会越来越清楚其不可能性。从小到大,在家庭中被父母管教,到了学校受到种。种束缚,进入社会后更是直接面对法律、道德的严加看管,还会为生活所迫,做不了想做的事,又不得不做不愿做的事,无论如何都感到自由被限制。自由被限制,***得不到满足是件令人痛苦的事,可谆谆教诲总在旁:自由是相对的,如果每个人都随心所欲任意妄为,你还能得到属于你的自由吗?
身旁一条条错综的准绳改变不得,看起来只有改变自己了。于是,人们在长大的过程中不停地学会收敛自己的***,慢慢地减少***与束缚的冲撞,似乎生活变得不那么痛苦了。
记得朋友家有只猫,几乎从出生就一直生活在这个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现在已经长大了,可它从不想出家门半步,一旦被抱到门外就惨叫不止,拼命想挣扎回屋,回到屋中就立刻神态自若,悠然自得了。它在这个家里有充分的自由,生活很自在,它已经忌惮门外的世界。猫的这种自由是令人追求的么?我只感到悲哀。如果身边人人都得到像猫在门内一样的不逾矩的自由,这个世界会是什么样子?
我不愿看到如此“自由而快乐”的心灵。或许我们的身体、我们的行动受到种。种束缚,但如果我们让心去适应这种束缚以求得快乐与满足,就只能是悲哀了。许多人被生活羁绊,于是,束手就擒地被压榨到一个个固定的、一成不变的生活模式中去,然后坦然地说:这就是生活。可这不是生活应用的样子。生活应该属于想奔跑、想飞翔的人,至少是试图奔跑、飞翔的人。或许这种尝试终归会失败,但他们的生活不是因束缚而强迫形成的,他们的生活是自己努力尝试后找到的。然后即使他们的行为与其他人一样被限制,他们的心中也真正属于自己的自由。
你是愿意选择身心均被束缚后的快乐,还是选择一份真正自由的心所拥有的快乐?
自由是恒久的话题。在世人的眼中,它是神圣、令人向往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潇洒千古传唱。
表演艺术家认为剧本不是死板的,我们可以根据表演的需要改动台词,这便是追求创新的自由。
对自由的追求,自古以来就被人们广为称颂。爱情需要自由,所以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一曲《凤求凰》成为千万年轻男女爱情自由的范本,范蠡偕西施泛舟五湖是人们对爱情自由的美好祝福。思想需要自由,文艺复兴是追求人性自由的产物,五四运动高扬民主与科学的自由大旗对自由的渴望是世界公民内心的向往。活在禁锢之下的人们备受同情、悲悯。自由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天空,飞翔的风筝渴望如雄鹰般自由翱翔,奋然挣脱了丝线的束缚。然而,迎接它的,只会是杂乱无章的摇曳,直至坠落。
这让我想起了《罗伯特议事规则》中罗伯特将军的一句名言:一旦离开了规则,每个人都行使自由,结果将是每个人都得不到真正的自由。
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的限制,犯罪行为便会肆虐。网络世界混乱不堪,争议一时的爆吧事件、肆无忌惮的人肉搜索、荒谬肆行的谣言传播都是因为没有规则!
真正的自由,建立在规则之上。
自由啊,它如奔腾的江水,因为有堤坝的制约,才不致造成灾难;它如迎风而上的风筝,因为有丝线牵引,才不至于坠毁;它如南迁的大雁,因为有季节的限制,才不致迷茫自由离不开规则的制约。
剧本是一剧之本,是演员表演应该遵循的规则,如果随意改动台词,就可能违背创作的原意。
在人生的舞台上,人们似乎可以追求自由,改写剧本。我国古代大文豪陶渊明因为厌倦了官场生活,不愿为五斗米折腰,辞官归田园。人们看到的是他对官场规则的违抗,我却看到了他在自愿接受另一规则的束缚——“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在田园生活的规则下,他“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采菊东篱下”“带月荷锄归”,为后世文人开创了一座精神的家园。这种田园规则下的自由,才是陶渊明真正追求的自由。
因此,表演艺术家改动台词要尊重剧作家的创作原意,接受规则的约束。
人生如剧本,要自由,也要有规则。
首先,我们从最基本的层面即物质意识关系的层面来看,世上任何事物都是客观物质存在,尽管万事万物之间有着普遍的甚而是密切的联系,但是矛盾的特殊性早就告诉我们,世上任何事物由于其结构、构成元素及存在方式等的不同,无一不首先是一种不依赖于它者的独立的存在,音乐尽管是人类的创造物,但在自然属性上它是音响实体,不过是声音的运动 一种独立存在的物质运动,就此而言它是自律的。我们不应忘记这样一个常识,即世界上除了人具有情感和精神内涵外,其它任何事物都是没有情感和精神内涵的,因此,音响实体当然也是既没有情感也无任何内容的。前苏联音乐哲学家玛雷舍夫以符号学的角度考察音乐,认为“音乐符号客体与其艺术意义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不同于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符号客体,作为物质构成物,本身不包括,也不可能包括精神意义,而在解释的结果中表达精神意义。音乐表象不寓于声音之中,而是在声音的影响作用之下,形成于解释者的意识之中。即使音乐符号结构体自身,如果避开听众的心理活动,也不可能进入音乐作品的体系。人们之所以会认为音乐具有情感内容,是人对不同事物具有通感或者说是格式塔理论中所谓“异质同构”的原因所致。如果说音乐是他律的或者说具有他律性的话,那是因为人的本性或者说是音乐的社会属性使然,也就是审美主体将审美对象人格化的这样一种本能而造成的。
其次,音乐的情感是独立存在的。音乐自身并没有情感内容,可是它却可以唤起我们的情感,并且这种情感与生活中的情感并非是一回事。我们最初听到某首乐曲时所产生的那种特定的感觉感受,是在生活中从未体验过的,是全新的感受。这种由音乐唤起的人的情感我称之为“音乐情感”。请问有谁在生活中体验过与门德尔松《e 小调小提琴协奏曲》一样的感受的呢?贝尔就认为艺术中所唤起的审美情感是一种特殊情感,与生活中的情感毫不相干,在艺术世界里“没有生活情感的位置”。音乐所引发出的人的情感同人在生活中的种种情感确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音乐的话,那么我们至今都不可能体验到这种只有音乐才能带来的异样的情感。尽管音乐有时能够引发或诱发起我们在生活中曾有过的相类似的某种感觉感受,并使我们联想到生活中某些经历体验,但这种共振是不具体不确定的,很宽泛的和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心境而异的。音乐给我们的只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人们认为贝多芬《命运交响乐》第一乐章一开始的动机是命运在敲门,这不过是一个形象的比喻和表述,我们也完全可以认为它是神的震怒,或是火山的爆发等等生活中一切与此相关联的事物。而在客观事实上,在自然属性的层面上它却什么都不是,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力度较强的,能够使人振奋的声音而已,这才是音乐的最基础的最根本的本质。
有一句著名的艺术定律叫做“艺术源于生活”,从音乐上讲则是“音乐源于生活”。此观点只能说是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正确性,而并非是绝对的。若将其绝对化便会全然排斥和从根本上否定掉音乐的自律性。对此定律我们一般可以作两种理解,其一,若是作最宽泛的理解的话,那岂止是音乐源于生活,人类社会中一切的一切都应是源于生活的,因为若没有生活,人类社会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这样看来“音乐源于生活”的表述也就显得毫无意义,其二,若是将“音乐源于生活”理解成是音乐的素材或音调、节奏等源于生活中的.事物的话,这便大可值得怀疑。因为没有生活素材的纯音乐只能是源于它自身,比如莫扎特的许多作品,包括 《C 大调长笛奏鸣曲》、《C 大调钢琴奏鸣曲》等便是如此,至于音调节奏方面,生活中原本就不存在音阶、和弦、音型、旋律、节奏等,也没有对位与赋格,列维。 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认为,在艺术作品中并不一定存在着它同现实之间的某种对应关系。艺术作品并不单纯地去“反映”现实或“记录”现实。作为一种结构、形式,它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塑造力量的“现实”。不可否认生活中也确实存在着律动、高低起伏、强弱变化对比、明暗交替等与音乐诸要素相通的因素,但我们显然不可以将“音乐源于生活”理解成音乐依赖于生活,从属于生活,没有生活原型音乐就一定不存在。音乐绝对不是,也决不应该完全成为生活的奴仆。音乐情感不但不依赖从属于日常生活,而且还开拓和丰富了人类相对贫乏的情感生活。
再次,音乐的自律性还表现在现实生活并不能为音乐全面提供素材或源泉,即使有那也只是对生活只鳞片爪的意向性的模仿,如鸟叫、教堂钟声、奔腾的河流等。我们的艺术理论总是近乎本能的习惯于将艺术与生活生拉硬扯在一起,这在某些时候确实是行之有效的,典型的如浪漫派音乐与社会人生等就有较多的联系。这样的联系也确有其心理学上的根据。与马克思所谓“自然的人化”一样,音乐与生活的联系也是“音乐的人化”。尽管音乐与自然并不是一回事,前者是由人创造出来的,后者是客观存在的。但究其本质不过是乐音有规律的振动,仍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质,本质上它与大自然是一样的。两者的区别只是“人化”的程度不同而已。因为音乐是由人创造,深深的铸上了人的烙印,所以,其人化的程度要远远高于大自然“人化”的程度。
音乐的自律性还体现在审美主体对音乐的表层欣赏上。欣赏至少应被分为自律欣赏和他律欣赏两个层次,自律欣赏又叫表层欣赏,它是纯感觉的、纯情感的,仅感受音乐的形式美,它不与生活内容发生任何联系,主体并不思考、联想与回味,属于生理性的物质性的。表层欣赏主要用于娱乐休闲和身心的放松。表层欣赏与我们品尝美味佳肴与身体按摩是属于同一个层面的,在这个层面上我们仅以获得生理快感为主要目的。李斯特在《柏辽兹和他的“哈罗尔德”交响曲》中指出:“情感在音乐中独立存在,放射光芒,既不凭借‘比喻’的外壳,也不依靠情节和思想的媒介。”此话若是就表层欣赏而言是非常正确的。至于他律欣赏,将在下文论述。
另一方面,音乐也应当被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足以引发主体思考回味的仅有形式的音乐,也就是所谓的纯音乐,这种音乐是没有内容内涵的。审美主体只能从中获得形式美的感受,莫扎特的《C大调长笛协奏曲》等就属于这一类作品。听这样的音乐恰如品尝食物,没有人在品尝了美味佳肴之后会提出“食物的内涵是什么?”这样一个荒唐而又愚蠢的问题,那么我们又为什么偏偏总是热衷于对仅有形式美的音乐这种精神佳肴频频发问呢?我之所以用食物作为例子,是因为两者都是人的感觉事物,只不过是前者作用于人的味觉,后者作用于人的听觉而已。
李白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对李白来说,自由的珍贵是任何东西无法比拟的。可是,自由真的如此美好吗?
试问,若是地球上只有你一人,你可以为所欲为,无所不能,没有任何法律的束缚,你已经限度的“自由”了。此时,你会快乐,会喜悦吗?你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没有绝对,只有相对”这是哲学中的一个概念,在生活中也同样适用。此刻,你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相对的自由。仍然有一样东西在束缚着你,它就是自由。它既是自由,又是束缚,限制。此时,你的自由已不是自由,它成为了荒凉。
过度的自由,反而会成为束缚;可若是有一定限制的自由,就会使你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
有些人盲目追求自由,他们渴望变成天上的小鸟,自由飞翔,殊不知鸟儿也会被天敌捕食,被猎人伤害;他们渴望变成水底的小鱼,遨游海底,自由自在,殊不知弱肉强食,生活凶险;他们又渴望成为一颗流星,无依无附地在宇宙中漂流,殊不知有一种自由叫荒凉。
王小波说:“人类渴望打破规则,却无往不在设置与被设置之中。”
在无限重复叠加的规则所构成名为“秩序”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下,我们没有智力也没有勇气逾越雷池半步。剑是始终悬挂在头上的,冰冷残酷的,但是至少在餐桌上你有享受美食的自由。
有人说:“打破规则,释放火热的生命。”但是如何打破?打破什么规则?到什么程度?打破规则后就能得到理想的生活了吗?在现有的规则下不能实现生命意义吗?诚然,“被设置的生活是猪的生活,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泰的人,是猪。”但在所谓“秩序”的束缚下,规则给予我们太多自由,以至广阔似草原,磅礴如大海。怎么可以借口***来实现放纵呢?正如芥川龙之芥所说“过度自由与山巅上的空气相似,对弱者都是要不得的。”想必所谓弱者就是那怀揣着无限膨胀的自由***,以打破规则与精神食粮却不懂珍惜弥足珍贵的自我自由的狂热分子吧。
我眼中的自由,仿佛坚硬碳酸钙包裹下的鸡蛋,自由流淌徜徉。那些意欲打破规则的人,一定处在蛋清与蛋壳之间的空隙,在挤压中渴望打破这球形世界,竟不知壳碎质流,灰飞烟灭。当然也总有人处在金黄的蛋黄之中,被“秩序规则”的耀眼光芒蒙蔽双眼。他们是清代文字狱统治下的.文武大臣;他们是“八股文”束缚下的文人儒士;他们是封建时代被封建礼教吃掉的人们;他们是在五四与维新运动中借口“中学为体”来抨击新知识的宦官。人们遵守规则,生活才有秩序,才能告别暴力统治的奴隶时代,但在规则的茧丝中固步自封,安于现状,便永远不能破茧成蝶,不能成萌动的新生命。
没有自由的秩序和没有秩序的自由,同样具有破坏性。老子说:“物极必反。”走向极端必会导致灭亡。自由像是会使人上瘾的药,需要在规则的迷宫中加以阻止。只有在当代的新理念倡导的中国,而非借口阶级斗争威胁自由的文革时代,才能创造出辉煌的成就。遵守规则,华为研发5G科技,马云创办互联网金融,中国首次登上月球背面;不遵守规则只求自由,就有实验人体基因编辑的遭法律制裁,全球声讨,不守伦理道德拈花惹草,刘强东遭遇人生滑铁卢。
规则像蛋壳,保护着我们的自由。在默默度过后,终将化为雏鸟迎接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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