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的奥斯卡最佳电影,是《为奴十二年》。讲的是一个和奴隶制息息相关的故事,说实话,这部电影,真的算不上好看。
大概是文化差异,黑人的苦难着实难以引起笔者的共情,或者说在我认识的自己的几千年封建民族历史中,《为奴》呈现的比起来显然有些微不足道。
《为奴十二年》当年击败了大热的《地心引力》,也击败了了《华尔街之狼》,但是我觉得后两者都要比前者好看很多。更糟糕的是《为奴》的获奖,一场有关尼格的zz正确理念在后来几年的好莱坞中慢慢渗透到各个角落....并且持续至今,愈演愈烈。
从《爱乐之城》闹乌龙错颁,惜败《月光男孩》,再到人挡***人佛挡***佛的瓦坎达万岁。电影的自由表达仿佛被扼住喉咙,这些人明明知道什么才是好的,却只能一边倒地给所谓的正确的,不那么好看作品赞誉。
同样是讲述为奴的故事,三上老师新作的观赏性可要好多了。
女友的姐姐,着实是老套的题材。虽然是酒瓶装新旧,但是那种偷偷的禁忌和紧张感,在porn里是试不爽的强力毒药。
况且,yua的这个女王角色设定,大概还是头一次见到。而且像悠亚这样的奴隶主,丝毫没有凌厉的感觉,鞭子甩出去都带着傲娇可爱的画风,试问,谁不愿做她的犬马呢?
奴隶的反抗年代,同样的拼火交锋,美利坚是枪炮,是倒下来的林肯,是马丁路德金的演讲。而yua这里只有一根绳索,用来控制,一节皮鞭,用来驯服,一束火焰,用来惩罚。
她从来都是孤军奋战,却能让奴仆心甘情愿,心服口服。
大概驯化一个人,暴力从来都不是最好的
我喜欢最后一个段落,三上老师手上托着巨大的蜡烛,像是点燃圣火的火炬。他任由蜡油滴落,溅在主角黑黝黝的脊背上,他感受到疼痛与快感交织,伤痕上放佛被泼洒了烈酒,让他或醉或醒。
居高临下俯视的yua,脚踩着他垂落的的头颅,像自由的女神,审判虔诚胆怯的教徒。
而他,跪倒在地,匍匐向前,最后慢慢把祷文注入她的灵魂深处。
然后,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洗礼。
本书叙述故事的结构很简单,作者讲述了从自由人变成了奴隶再变成自由人的经历,每一章写得都很感动很易懂,没一章的开头都先将这一章最深入人心的情节和这一章主要的故事经历
作者以自己悲惨的经历,痛述了奴隶制的黑暗,表达了作者以及被压迫的黑人们对自由的强烈渴望。文中处处可以感受到黑人奴隶们的无辜与无奈,正如作者再经历12年的奴隶生活后重获自由,在经历了这一切后,并没有强烈的谩骂、报复曾经伤害他的白人们,12年的生活已经知道所有的谩骂与报复都无法补偿这一切,也知道很难改变太多,这其中有太多的心酸与无奈。就像作者写到,他不想在最后去评判奴隶制,只希望多年后能长眠于父亲所在的墓地。那时对自由最大的渴望吧。作者是幸运的,对于更多生而为奴的黑人同胞们,同时也是不幸的,从一开始的幸福生活落入了12年的奴隶生活。人人生而平等,都有享受自由的权利。那些为一己私利剥夺他人自由的人是恶魔,到恶魔却永远存在着,无论那个时代那个地区。也因此,敢为自由而战的人也一直存在,他们是人类的勇士。所罗门诺萨普,马丁路德金,斯巴达克斯……
一年一度的奥斯卡颁奖典礼落下帷幕了,在看过报纸、网站上各种大篇幅报道之后,让我对获得最佳影片的电影《为奴十二年》充满了好奇。
电影根据同名自传体小说改编,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大陆,主人公所罗门本来是生活在纽约州的自由的黑人,有身份、有妻儿、有工作。却被两个自称要为所罗门谋一个马戏团伴奏工作的白人所骗,当他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身在华盛顿成为了一名奴隶,没有了名字,没有了身份,也没有了做为人的一切尊严。经过十二年苦不堪言的奴隶生涯,最终得到一个加拿大木匠的帮助,重新获得自由,回到家人身边的故事。
有人说过,看电视剧看的是故事,而看电影看的是意境。看电影不仅要知道讲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更要感受其中的意境。该电影以浓重沉郁的镜头语言,展现了主人公在身为奴隶的十二年里经历的和看到的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景,揭露了奴隶制度的残忍与不人道。
在观看电影的整个过程中,我时刻感受着文化的冲击,在那个黑白分明的世界里,人被明显的分成三六九等,对于当时美国南方的庄园主来说,黑奴是赚钱的工具,是没有人权的私有财产,是可以随意处置的玩具。在无奈的历史车轮里,黑奴们变得越来越麻木不仁,他们失去了反抗的能力,甚至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奴隶的命运。但电影的主人公没有接受命运的捉弄,他从未停止对平等与自由的向往,他试图逃跑,却发现自己根本逃不出广袤的奴隶主控制的土地,他好不容易写了一封信,却被白人监工告发,他忍痛将信烧毁。
人是生而平等的,一个朴素的真理,对那个年代的人们竟然是如此的困难。主人公追求平等与自由的坚定信念,深深撼动我的内心,也让我深深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
最近看了一本小说,《为奴十二年》。这恐怕是我看书的最快速度了,因为平时一般不看小说,啃历史啃社会学的书多了,突然拿一本小说看起来,无比的流畅,两三天就搞定。
但是小说并不一定会减弱它的深刻性,速度快也不代表这是快餐文化。内容其实并不复杂,说的是一个北方纽约州的一个自由黑人,被人诱骗拐卖至南方贝夫河当奴隶的悲惨故事。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当时的美国还存有奴隶制度,作者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妻子有孩子有房产,虽身为黑人,但却是一个自由人身份,他勤劳聪颖,靠自己的双手和头脑让小家庭的生活虽不至富裕但也有滋有味。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就是因为对财富对更好生活的渴望,他上了一条贼船从此好比一叶破败不堪的小舟,任人侮辱、蹂躏、摧残,甚至险些掀翻至海底。
被辗转倒卖,经历数个主人,作者仍抱有最大的善意。他反复说到,奴隶制度是万恶的,但是其下的白人并不都是恶的。比如他的第一任主人,那个“可敬的上帝的仆人”威廉福特,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从不曾随意羞辱和打骂奴隶,在安息日,福特主人甚至会把种植园里全部的奴隶集合起来,一起阅读并解释《圣经》。他向奴隶们传递善念和对上帝的信仰,教他们做正直虔诚的人。除了善良的福特之外,还有文末才提及的“天使般仁慈的”麦考伊小姐。
作者说贝夫河上所有的奴隶主并非都像埃普斯、提比茨或吉姆伯恩斯那样残暴不仁。运气好的话,也许数量很少,但偶尔也会遇到好人。
当然,虽然他们善良,他们如天使一般仁慈,但是他们并没有站起来反抗的觉悟,甚至也可以说他们是这十恶不赦的奴隶制度的帮凶,因为他们身在其中,参与其中。但是,制度会禁锢人,却禁锢不了人性。制度能摧残人,却摧残不了人性。良善的人们在如此残暴的制度下仍保留着人性的温度,他们不仅收获了奴隶们的尊重,也让奴隶们投以忠诚的回报。
作者自己也一样。他因为能干强壮又聪明被主人选做监工,监工手上都执有长长的鞭子,一旦发现有奴隶偷懒就要用力地挥过去。手下留情还不行,因为狡猾的主人还会不时地偷看地里的情况,一旦发现监工执行不力,监工自己也要遭受更为严厉的鞭笞。所以作者时间长了就总结出一套挥鞭的技巧来。比如每次远远地看过去好像鞭子打在了奴隶的耳朵上,背上或是手臂上,但其实鞭子只是落在了离耳朵、背部和手臂仅有一寸之遥的地方,而奴隶们也早就心领神会地在鞭子落下的那一刻默契地扭动身体,发出大力的尖叫声来。
这让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上必须开枪射向犹太人的士兵,他接到指令不得不从,但是不忍的他在关键时刻让自己的子弹偏离了心脏。恶的制度有时候普通如我没有办法抗争,并且有些人可能压根就没有抗争的觉悟,好比小说中的这些南方种植园的园主们,他们生来就已经存有了这些制度,他们的经验世界告诉他们这一制度是天生的,是与生俱来的,就好像地里播撒了种子自然会长出庄稼一般自然,你可以说他们愚昧说他们无知,但是对于像福特先生和麦考伊小姐这样的人你无法说他们恶。
我们都知道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让好人变坏。但是坏的制度不会让真正的好人变坏,只会让坏人变得更坏。比如声称要割断作者喉咙的埃普斯,连他那十来岁的儿子都有样学样地对奴隶呼来喝去以打骂取乐。
我今天在这里探讨这个主题可能意义并不大,恶的制度我们只要看到其坏的那一面足矣,对其所残存的人性去歌颂去抒写只会让大家对恶放松警惕。但是不管何时何地,我们都不应忘记人性的微光。正义战胜邪恶,良善战胜丑恶,如果没有一些人超拔的人性我们谁也无法走得更远。
《为奴十二年》是导演史蒂夫·麦奎因根据Solomon Northup的真人真事改编的剧情电影,由切瓦特·埃加福特,迈克尔·法斯宾德,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布拉德·皮特等主演。
选择看这部影片的主要原因就是2014届奥斯卡金像奖,以及看完一些片段之后的一些印象。影片时长134分钟之久,主要讲述了一个以拉小提琴为生的黑种自由人被诱卖,而后经历了12年之久的努力生活,最后重获自由的故事。剧情的真实性很高,许多场景的设置的确是让人不忍直视。整个过程中看下来,唯一的感受就是,我是多么的幸运。
作为一部黑奴电影,毫无疑问地,影片中会出现很多对黑奴施暴的场景,这并不是导演想要制造噱头才拍摄的内容,而是历史本身就是这么残酷。在影片中,这种暴力场景被完全赤裸裸地拍摄了出来,好像导演在说:“看看吧,这就是事实”。对于此,史蒂夫·麦奎因说:“当然,作为一个电影导演,你需要做的就是了解电影里的情绪的拐点。知道它何时会出现,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是不是会让观众有情绪上的反应。
在这部电影里,我所设置的这种情绪的极大化的拐点,其实就是用暴力的镜头让人们知道,我们的历史,和我们走过来的路。很可能会有人感到不舒服,那是因为你对影片中的黑人有着魔种感同身受的理解和感情,如果能做到这样,那么这部电影的目的,其实就达到了。我就是希望人们能有这种屈辱和不愉快的体验--因为我们的父辈,曾经真切地经历过这一切。”奴隶主完全不把黑人当做人来看,甚至说,连东西都不如,黑人就好像是一个发泄的道具,被靠近一定不会有好事。
影片的开头描述了安静祥和的生活场景:生活在纽约的黑人所罗门诺瑟普是个接受过教育、对人彬彬有礼的自由人,他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有着一对听话的子女,漂亮的妻子,在工作方面他是一个专业的才能杰出的小提琴手,凭借着自己的特长与妻儿过着安逸的生活,受到白人们的尊重。然而如此安逸的生活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在一次偶然中所罗门遇到两个白人并以给他提供一个在马戏团伴奏表演的机会为由,把所罗门骗到了华盛顿,而当所罗门到了华盛顿醒来时才发现自己被诱拐绑架了并被当成黑奴所贩卖。
生活开始变得与众不同,所罗门被改名为“普拉特”,一个从乔治亚州逃跑的奴隶。他被特奥菲卢斯·弗里曼卖给了种植园主福特先生。所罗门与福特先生相处融洽。他修建的运输水渠工作效率高,福特先生为了表扬送了他一把小提琴。但是这惹来了木匠约翰·提毕兹的记恨,开始对他恶言相向。提毕兹勾结朋友要对所罗门处以私刑,昏迷的他被福特先生救下。福特先生说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把所罗门卖给埃德蒙·艾普斯。而新主人艾普斯相信虐待奴隶是被圣经所允许的,奉劝他们接受所谓的宿命。他要求每个奴隶每天必须采200磅棉花,否则便会挨打。在这里,所罗门经常遭受鞭打或者看着别人遭受鞭打。所罗门每天能做的只能是努力干活,为了避免更残忍的鞭打。
由于所罗门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其不懈的努力,终于在成为黑人奴隶的12年后被解救出来,影片中描述到当他被再次回到家里,一切都变了,他的孩子已经从当时的幼童成长为大人并且结婚生子了。整部影片中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描写所罗门在成为黑奴过程中的生活,那段特殊的光景被笼罩上了特殊的色彩,给人呈现出来的是黑人奴隶没有阳光的一生。长镜头与痛苦的结合,这部电影在看似波澜不惊的故事下给人以发人深省的感悟,《为奴十二年》这是一部通过小人物对美国黑奴历史的批判,剧情上或许会让人感觉没有太大的转折和高潮,这是因为这部电影所要在两小时展示的就是那个时代黑人们让人绝望而漫长的苦难。
今天下午我在优热网看了一部美国大片——《为奴十二载》,看完后,感觉非常震撼。
这样一部直面美国历史上最黑暗一页的优秀电影,却出自一位青年英国导演,根据真实事件和真人传记改编,《为奴十二载》讲述了1841年,住在纽约州萨拉托加的自由身份的黑人所罗门被欺诈绑架后卖到南方庄园,几易其主,最终重返自由的故事。
电影第一个镜头就是田地特写,然后直切一排毫无生气地等待主人训教的黑奴,然后就是重复的劳动,类似的镜头,又在影片中反复数次出现,时代的背景,奴隶人性的压抑、自由的剥削以及商品属性,就通过几个镜头暴露出来;夜晚与身边女性黑奴的互慰,又切到与妻子的同床温情,似曾相识却迥然不同的情境,触发男主对家庭和自由过往的回忆。
配合充满质感的画面,影片还有效的运用了穿插的歌谣来渲染彼时黑奴的境况和心中的苦楚,棉田里的劳动应和,(以及在累死同伴葬礼上的吟唱,将疲惫认命的苍凉和无以附加的悲恸推向了高潮。而饰演监工的保罗?达诺在片中有段调侃逃跑黑奴的歌曲,在演唱时,穿插着黑奴们的各种劳作场景,即调节了节奏,又增加了多元的表现手法,还让观众感到两种对立的情绪正在以一种微妙的方式被催生着。
《为奴十二载》并非完美的电影,但它对一个如此熟悉的题材的把握方式不说是绝后,却几乎是空前的。它并没有提供一个新颖的视角,它只是凝视得特别用心,直到一切模糊之后却又重现,展开了一个新的格局。“我不想只是生存,我想要活着。”即使在遭遇不公的待遇时,主人公所罗门·诺瑟普依旧有着这样的。正是这点让我认为这次奥斯卡的最佳影片,它是绝对的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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