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经常是:有时做对事,有时做错事,但今天这件事,不仅让老妈表扬了我,也让我战胜了自己的***。
今天,妈妈要出去办事,我乐坏了,啊哈,我可以玩电脑了。我喜上眉梢,没想到妈妈的火眼金睛竟看出了我的心思,她警告我:“你可不要玩电脑哦,密码已被我更改了,”“那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乐不可支,看来妈妈不知我把密码破译了,可妈妈出门还不忘警告我:“如果回来发现你玩电脑,你就抄20遍课文。”哦,知道了,我巴不得妈妈快点走,听到妈妈的脚步声在楼道尽头消失,我一溜烟跑进了书房,刚触碰到显示器开关时,我的心里蹦出了妈妈说的话“不许玩电脑,被我发现了要抄20遍课文。”我不禁把手缩回了手,心想,20遍的课文,要抄多久呀!可是,又转念一想,妈妈又不知道我有没有偷玩电脑,难不成,她还真长了千里眼,想到这儿,我就放心地伸出手去开了显示器开关,刚想去开主机开关时,心里好像又想起了什么,把伸出去的手硬生生地收回来,对呀!妈妈有个专门克制我玩电脑的三部曲,一是打破沙锅问到底,二是摸一下主机或显示器有没有发热,三是查看电脑里任务管理器或历史记录,哎呀,算了不玩电脑了!对,不玩电脑了,可游戏的***太强烈了,使我无法移动脚步。不玩了!要玩!我心里有两个声音在较量着,最后我还是放弃了,走进了书房,呵呵,其实看书也不错了,为什么我老是想电脑呢?
不知过了多久,妈妈回来了,她疑心重重地走到了电脑房,进行了三部曲。几分钟后,妈妈微笑地出来了。
今天这件事我做对了,妈妈表扬了我,也让我战胜了自己的***。
在记忆的深处,藏着许许多多童年的回忆,它们就像一颗颗小星星,密密麻麻的散布在我的心里。现在,让我挑一颗最亮的给你看吧。
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的事了。
在那时,我对一些小饰品,或者闪亮的东西有着浓厚的兴趣。
有一次暑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七宝古镇游玩,我们逛着逛着,来到了一家精品店,我比较喜欢饰品,而爸爸妈妈不喜欢,爸爸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说:“你逛逛吧,我们在对面的店里,一会儿你来找我们。”听了这话,我高兴极了,一脚跨进店里,开始逛了起来。突然,一个精致的水晶饰品映入我的眼帘,我爱不释手,想去找妈妈来给我买,一看价格,晕!360!天哪,一个饰品,360!哦,水晶的嘛。我放弃了让妈妈给我买的想法,妈妈平常很节约,花一百块买个化妆品也会心疼一下,更何况这是个360的小饰品,仅仅一个小饰品而已,妈妈一点不会同意。什么?可能同意?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她不会同意的。但是,我确实是非常喜欢。怎么办呢?一个坏念头闪过我的脑海——偷偷拿走!对!就这么干!我东张西望的看了看周围,没有人注意,啊哈,太好了。我顺手牵羊,“牵”走了那个饰品。我若无其事的走出商店,站在门口的那个售货员阿姨,看了我一眼,看得我心虚了。我红着脸走出了商店,回头一看,妈妈呀,每一双眼睛都盯着我看,好像都在说,你是个小偷。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白衣小人和一个黑衣小人,黑衣小人说:“你拿走吧,免费的水晶,不要你不是傻吗。”白衣小人反驳道:“诚实无价,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还不懂吗。”黑衣小人又说:“自己喜欢的东西,干嘛不要。”白衣小人又开口了:“你想想,以后自己的档案上就有了这么一句话:张艺涵,三年级时偷过一个高价饰品。你出去考中学的时候,不觉得害臊吗?”我犹豫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饰品,跟门口的阿姨说了声“对不起”,把饰品还给了阿姨。商店里的人们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
这次,虽然我没有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是,我没有感到丝毫的后悔,只有一种感觉:这件事我做对了。
那天,天空中飘着几丝雨,使人感觉十分凉爽,我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前面有一名妇女,怀中抱着一个女孩,大概两三岁左右吧,她们的衣服破烂不堪,全身上下脏兮兮的,正用可怜的目光看着过往的行人们。那个怀中的小女孩又黑又瘦,嘴里啃着手指头,另一只手摸着肚子,我想她们应该有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吧。周围有许多围观的人,我也忍不住上前瞧瞧。这时,我动了侧影之心,摸了下面的口袋,还有今天早上妈妈给的10元钱,但是看其他的人还无所举动,我还是站在原地呆呆的看着。
但是,只听见那位妇女一直在祈求着说:“过往的好心的人们啊,救救我们吧,我们已经几天没有吃东西了,哪怕是1元也行啊,求求你们了!”我有看了看旁边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她那一双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安静,没有那个年龄间断应该享有的幸福和快乐,无忧无虑,反而多了几分成熟,不哭也不闹,就一直安静的在妈妈怀里静静的看着。这时,我上前走了几步,刚想把钱找出来,就听见身边一位漂亮的阿姨说道:“又不是没胳膊没腿的,凭什么乞讨啊,别给她,她干嘛不去找工作啊!”
周围的人听了这位阿姨的话,也开始议论了起来:“是呀,光会骗取别人的同情来赚钱,这种人有什么资格接受别人的钱呢!”“光会骗取小孩的钱,什么人啊!”这时,我把手掏了出来。
但是,我又大胆的把钱找了出来,并上前走了几步,把钱递给那位妇女,那位妇女只是感激,我便离开了。
这件事,我做对了!
“一墨一白丹青色,一卷一帜皓天色。”书籍的价值可见一斑,开卷有益也就顺理陈章了。
书的魅力在于,让迷途的孤筝找到回家的路,在黑黢黢的环宇中找到归宿。如何正确开卷,也就成了问题关键所在。仔细回味,其实可以归结为三层境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旨在要多读书,文化的熏陶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也从另一个层面上讲,带有功利之心,丧失了精髓和根本。单纯追求数字,也就造成另一个极端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很多人理解为广泛阅读,重点在于“破”字,是要有精致研读。贵在细,慢慢品味,方才享得最大的心灵盛宴。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点出读书至关重要的一环,要有所选择,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有句名言: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不能因为他是某某专家,便放弃自己的看法,学识贵在争鸣,一辈子跟着别人跑,那你永远没有机会带领别人跑。
在快节奏的当下,很多人抓住的时代性阅读,都很肤浅。诚然,明星八卦不能算是百害无一利。至少能满足于你咧开嘴笑几分钟,但也仅满足这个,之后“尘归尘,土归土”
开卷教育,中国也在积极倡导,读大家之作,养大家之气。但是,我个人觉得收效甚微,莫言的书受到热捧,认为要跟紧潮流。还是那一句,读书,不能带有功利性。况且大家之作,是要有一定内涵阅历的,需要的是“深层阅读”,而非浮于字面。太史公曾读屈原的《离***》,读的涕泗横流,悲叹其志,但如今很少人能做到这种境界。开卷有益,要的是体会感情,而这需要穿越时空“读心”的能力。
但越来越快的节奏,打乱了一切。吃着快餐,连精神食粮也成了速食品。满足于读过多少摞书,读到了什么,并未深究。但这样本末倒置的方法却越来越受到欢迎,应用于语文阅读中。难道一张作者简介就代表省时,高效?
于是更多人拿起手机,阅读140字微博,但书再也拿不起来了。如果你满足于用十八岁的青春做到了八十岁也能做的事,那你八十岁干什么?去跳“小苹果”?
开卷,就得有所感,有所获。心无此物,那也别拿读书,作为炫耀的资本,标榜自己有多学识渊博。
开卷有益,让它像明灯指引你前进,而不是茅草充塞你的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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