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唱歌可以抒发人的`情感,也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也有人说:歌声是抚慰人心的良药,唱歌可以让人心情好转。正因唱歌有如此多的好处,所以我爱唱歌。每天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什么心情,只要有机会就唱上两句。但是你知道我为什么还要讨厌它吗?听我慢慢道来。
有一回,我和表哥表姐们在一起玩儿。我们做游戏,谁输了谁就罚唱歌。一次,我输了,我只好认罚准备唱歌。我站到前面,清了清嗓子,唱起了我最爱的那首歌――“青藏高原”。我开始放声唱起来:“是谁带来远古的呼唤――”我越唱越起劲,声儿也越来越大。我唱的正起劲时,表姐叫了一声:“NO,HELPME!(不,救命!)”表哥大喊了一声:“STOP!(停)”我一下停住不唱了,疑惑的问他:“怎么了?干吗让我停呀!我正唱的起劲呢!”表姐用了一句“春晚”上宋丹丹的一句经典台词回答了我:“表弟呀!人家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啊!”表哥听了笑的直不起腰来。我挠挠头,也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放学喽!放学喽!”我们在欢呼声中背起书包准备回家了。一路上,我心情不错,在路上放声歌唱。我唱的是舒服,但却招来不少人或好奇或厌恶或责备的目光。我被看的不好意思了,只好住口,忍着回家再唱。终于到家喽!终于可以放声歌唱了!我又一次唱起“青藏高原”的旋律。不一会儿,老爸回来了,我还在唱着我那“动听”的歌。老爸一进门,一下冲了过来,大叫:“不要打孩子呀!反对家庭暴力!”我听了一头雾水,不知他在说什么。我便停下“动听”的歌声,问道:“老爸,你说什么呢?谁打孩子了?什么家庭暴力呀?”老爸一脸尴尬,小声的说:“哦!原来是你在唱歌啊,吓我一跳!”我疑惑不解的问:“什么吓你一跳啊?”老爸说:“刚才我进门前听见有人在叫,我以为***在打你,我赶紧要拦着点儿,谁知那是你在家唱歌呀!”
我听了,差点儿郁闷死,我的歌有那么不好听吗?这个问题我也曾经问过我的各个亲友们,他们的回答全都是一致的:“你唱歌不是不好听,而是难听。”
就是这个回答,让我丧失了对唱歌的兴趣,让我开始讨厌唱歌了,但是我有的时侯也唱两句。如果哪天你听见一个鬼哭狼嚎的声音,不用猜,那一定是我在唱歌。
如果有人问:“李雯萱是一个什么样的小姑娘呀?”认识我的人肯定会说:“李雯萱呀,她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有着小巧玲珑能说会道的櫻桃小嘴,还长着长长的黑头发,又密又浓,可可爱啦。”不错,这的确是我,但是,还有一点最重要的他(她没告诉你哦,我还是一个爱读书,爱音乐,每天都快快乐乐的小女生呢!
小小的我其实有一个大大的梦想,我希望自己长大后能成为一名艺术家。记得老师曾经说过:每一位艺术家都有一颗对世界充满无限好奇的心。而我从小就是这样,总喜欢围着爸爸妈妈问东问西的,整个世界对我来说好像都是崭新的,什么都想知道,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正是因为这份好奇心和求知欲,书籍便成了常伴左右为我答疑解惑的老师。别看我年龄小,我的书柜里却有几百本藏书哦,有《xx百科全书》、《马小跳》、《笑猫》等。每次一见到书,我都会兴奋地跑过去,向他请教,和他交流,那一刻的我是最快乐的。
如果说书籍是我的良师,音乐便是我的挚友。在自己很小对音乐还一无所知的时候,那就常喜欢听音乐,后来慢慢地听多了,我感觉好像每一个音符,每一个曲调自己都会说话,这时候自己竟开始迷上了音乐,而现在,做完作业后只要听到音乐响起,顿时所有的.疲惫都无隐无踪了,浑身都会感到很放松,感受到沉浸在音乐之中的快乐。而且我每天要弹钢琴,虽然练琴很辛苦,但每当我把一首曲子完整地弹出来时,所有的辛苦都忘记了,记得的只有快乐!正因生活中有这样一位朋友的相伴,我的生活总是充满了快乐。
其实我也很淘气、调皮。说实话,其实吧,我做作业时也很想玩,可不做完作业心里又很不安。爱玩是孩子的天性嘛,所以不能怪我喽,况且我都是先把作业写好再玩的,所以我也算是一位好学生。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爱音乐的我,一个淘气的、活泼开朗的我,什么烦恼也没有,快乐的我。
我很喜欢看书,像《上下五千年》、《三个火枪手》、《母亲》和《三国演义》等名扬四海的书,常常使我入迷,仿佛是它们带我进入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世界。有时是它们使我常常忘了吃饭,好像我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留在我身边的只有那珍贵的书籍。我和它们交流、谈话,好像交了许许多多的知心朋友,把我想知道的知识都告诉我。
有时,书上讲述的故事催人泪下;也有些时候,它们会使人哈哈大笑。但有时,我能感觉到,光读书是不行的,还要把牢记在心中,这样才可以充分地吸收知识。
有时候在闲暇之余看看漫画书,那生动有趣的图画,能令人捧腹大笑。这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不少情趣儿。
这些书籍会让我提出很多问题。就拿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来说吧,每读完一章后,都会带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让我去思考,去解答。令我兴奋的是,每解决完一的.问题后,似乎对这些内容更加了解,使它变得更加精彩绝伦。
有一次爸爸买了一本《少儿百科全书》。我一见到它,就想迫不及待地翻开它,体验从中获取知识的乐趣。到了晚饭时间,妈妈叫我吃饭,我虽然嘴上说:“马上去,马上去!”可是手里的书就是放不下。没办法我只好拿着书跑向餐厅,妈妈一看说“不得了,不得了,吃饭时是不能看书的!”我执意要看,但还是被妈妈拿走了。经过那件事后,我知道了读书虽然重要,但也不能看太长时间,会把眼睛累坏的。
我看书虽然有节制了,但还是抑制不住对书籍的热爱。一有空儿,我就看书。我好像和书结下了“生死之交”,不论什么时候都在一起交谈着。
书,是我快乐的天地,我在那里汲取知识,获取快乐。让我们在浩瀚无际的“书海”里游泳、观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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