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们想知道我最喜欢做什么吗?其实我最喜欢弹钢琴。
记得5岁那年,看见好伙伴靖雯在学电子琴,我羡慕极了!吵着妈妈要学弹琴,我费了好多口舌,妈妈才答应帮我找老师,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无奈的是老师说我才3周岁多,年纪还太小,等下一年再学,我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终于盼到了学琴的日子。那天,妈妈领着我来到了聪慧阿姨家——我的钢琴老师那儿。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激动不已!那一排排黑白琴键好像在向我招手,我不由自主地走到钢琴旁边左看右看,怎么也看不够,我情不自禁地在琴键上弹了几下,竟然弹出了悦耳的声音。从那以后,我对钢琴就爱不释手,每天从学校回来都要弹一个小时多的琴。虽然很苦,很累,但是收获很多。经过两年的努力我已经通过了钢琴三级,正要向五级挑战。现在的'我,越来越喜欢弹琴了,仿佛钢琴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将更加努力地弹琴。
我永远记得妈妈的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于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用心努力做好,才不会让自己有遗憾。
我卧室的西墙边矗立着一个高大的乳白色书橱,它高180厘米,长160厘米。它由上下两部分构成,下面是一个电脑和写字兼用的书桌,上面是存放书本的五层书架。
离地大约1米的书桌宽80厘米,左上角有一个直径约5厘米的圆形小孔,是留给电脑上的各种线路穿越的。书桌左边是个高约80厘米宽约60厘米的大柜子,用来放置台式电脑的主机。书桌右边有3个带锁的抽屉,可以存放“秘密”和贵重物品。
书桌上的书架两边的挡板下面宽约40厘米,上面宽约30厘米,由下到上成弧形,看起来像扬起的风帆。书架第一层离书桌桌面最高,供放置电脑显示器的。书架的第二层和第三层高度差不多都是30厘米,可以放置常见大小的书。书架的第二层放了我喜爱的书,有三毛的20多本散文,杨红樱的几十本系列小说和其他一些我精心挑选的文学书籍,这个高度可以让我坐在椅子上随时舒服的拿到每一本书。书架的第三层我放了中国散文名家、中国四大名着、唐诗宋词和一些世界名着等,其中有的书我读过,有的书读过一点,有的书还没有翻开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它们的兴趣会逐渐浓厚起来,它们最后都会成为我的朋友。书架的第四层比较高,适合放置大开本的书比如时尚杂志等,这里的书不多,只有小时爸爸给我订阅的儿童画报和剪纸等一些书,后面的空间放了我喜爱的工艺品。左边是一个木制俄罗斯套娃,椭圆形的木筒外面画了一个黄头发蓝色衣服正在起舞的俄罗斯少女,从中间打开,里面从大到小套叠着四个这样的娃娃。套娃后面是一只木雕的鸳鸯,本来有两只的,姐姐也喜欢,一对鸳鸯就被生生分离,“从此害了相思病”。最右边放置的是一对亲嘴猪,两只憨态可掬的猪猪嘴对着嘴卧着,它们肚子里有拉索,把它们拉开一段距离后,两只小猪会慢慢靠拢然后“叭”地亲在一起。书架的第五层离地较高对我不适用,被我放了儿时的毛绒小玩具,其中兔子居多。
我喜欢我的书橱,每周回家我会认真做清洁。然后安静的在上面做作业,感觉学习累的时候,我可以上网,读我喜欢的书,把玩我喜欢的工艺品,还可以抬头看着那些毛绒玩具回忆一段美好的儿童时光,生活惬意而快乐。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我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毛笔。它是我节省下来的零用钱积蓄起来而买的。平时,我常常将它放在自己房间的桌子上面的笔筒里。一到写毛笔字的时候,我就请它帮助我书写起来。
我的这一枝毛笔顶端有一个凸起的东西,那是一个小孔。在这个小孔上面穿着一根绳子。那绳子可以让人将毛笔挂起来。我每当写好字以后就将毛笔到到清水里面清洗干净,然后用那根绳子将毛笔挂在通风的地方,让毛笔凉干,再放回笔筒里面。它身子瘦瘦的,下面有许多毫毛。那是用湖羊的尾巴上的毛做成的。笔身上面还写着几个字“下笔如有神”。刚买来的时候,那笔上的毛洁白无瑕,比新刷的白色墙壁还要白上好几倍呢!
这支毛笔还好在它有一颗不求回报之心呢!我已经用它写了三年多字了,而且它下面的笔毛有许多已经翘了起来,但是它从来都没有向我提出什么要求。天天让我把它浸到墨汁中间,将它身上的笔毛弄得黑黑的,虽然最后都用清水清洗一番,可是再也不能够让它像原来那样白了。它也都江默默地接受了,从来没有抱怨一声。
这一支毛笔,我已经用了三年多了,但是它还是忠心地为我服务帮助我写好每一个字。现在,我用这支毛笔写出来的字常常能够得到别人的称赞,我想这全是毛笔的功劳。
我对这支毛笔已经喜欢上了,好像和我已经分不开了。有一次妈妈说要给我买一支新的毛笔。我坚定地对妈妈说:“这支毛笔挺好的,不用买新的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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