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这个时代能抹去许多像爷爷这样的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但他却在社会的底层高傲地独自面对自己的世界,在孤独中正视自己的情感,在压力面前不屈服。是这样无数坚强的人支撑起整个社会的宏伟梦想,谁又能说不是呢?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于1845年春在布鲁塞尔写成的批判费尔巴哈的11条提纲,马克思生前未曾发表,原题为《关于费尔巴哈》,论述的中心是实践问题,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概述了自己的新的世界观。最早发表于1888年,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序言中称这个文件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并作为该书的附录首次发表。它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一起被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史观创立的基本标志。
精疲力竭地读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却无奈地发现没有任何的思路,大概这是第一次读到如此抽象、生涩和难解的文章吧。或许是有些不服气,当我鼓足勇气读过第二遍的时候,却发现和初读这篇文章的感觉略有不同,好像有那么一点似懂非懂的感觉萦绕在心间。欣喜若狂的我而后又重复阅读了几遍,再加上老师的解读和引导,终于,我对《关于费尔巴哈提纲》有了深一层的理解。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简明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经验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论述的中心是实践问题,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概述了自己的新的世界观。
首先,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即“从前的一切的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的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马克思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他指出要正确理解实践的意义,从而正确的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马克思反复强调指出实践是“人的感性活动”,是能动性与受动性,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即我们并不能单单从唯心主义来理解人的单纯能动性,也不能单单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人的单纯受动性,而是要结合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人既受自然性的支配,同时又能以自己的能动性来改变自然,从而实现人与环境的辩证统一。
其次,马克思在“提纲”中还提到这样几个观点: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看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然后,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宗教观,指出了他的抽象人性论以及由此导致的抽象的宗教观。在肯定了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同时,批判了其只能把人类理解成一种内在的,无声的,将人从肉体和精神的状态中主观剥离,批判其否定了人可以改变世界的可能。
最后,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於改变世界。”实践是革命的,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而人类的不断进步,恰恰反应了这样一个观点。
总之,实践观点构成了《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中心线索和核心思想。通过学习《提纲》使我认识到将唯心主义观点和唯物主义观点相结合起来分析问题的必要性以及实践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全面分析问题,做到一分为二;并且要注重实践,牢记实践出真理,实践出真知,只有实践才知对错,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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