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片花瓣的后面都有一张花精灵睡的床。
天气晴朗,花园里,馥郁芬芳,花儿们都自然的舒展了它们的笑脸,花精灵们都出来玩耍了。花精都伦也不例外。都伦是一位在当地小有名气的花精,她肩上长着一双翅膀,一直伸到脚底,看她的翅膀足知她的身份。其他花精灵看见都伦都会让步。都伦走出房门,看见了花仙意德,意德朝她微笑,都伦嘴角一翘,似笑非笑,走到意德身边时,与意德举手击掌,随后,摇身一变,翅膀隐形,变成人类的打扮了,都伦仍继续往前走,眼睛只向前望,走到橱窗前时,便侧头整理衣服,一副都市白领的样子。
可在这晴朗的\'天气里,忽然下起了雨来,不会儿雨便如瓢泼飞泻,都伦抬头朝天望去,眉头锁了一下,又望了天空两三秒,旁边大妈说:“快来躲雨啊!”都伦侧过头去,不疾不徐地走了过去避雨,这是一座大厦的雨搭,不是特别大,所以大家在这里会有点挤。都伦旁边是一名高中生男生,男生的旁边是一位女生,女生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这时,女生发话了:“林玉恭,这朵花给你吧,以后……”女生停顿了一下,似乎语尽,便把头撇过去,冒雨而跑,脸上似泪又似雨,这一幕被都伦看见了,都伦想:唉,这高中生的恋情啊,呵,这男生也太不帅气了,居然不追上去,不过,我终于找到房子哒。都伦转嘲笑为喜,但当着众多人面也不好立即进入花内,所以都伦也冒雨跑出,走到一僻静处,便变回花精,她又飞到原来那个雨搭,看见那个叫林玉恭的男生站在原地正注视着那朵玫瑰,都伦钻进玫瑰花内,躺在床上,舒舒服服地正准备好好休息,突然感到一股热量,且挤得都伦不行,所以,都伦飞出来看个究竟,原来,林玉恭正在吻这朵花,都伦看到这一幕,简直快要呕吐了,她尽力遏止住,心想:大丈夫能屈能伸,忍常人之不能忍,暂且忍这一时,等到雨停,再回花园。于是都伦再次进入花内,并友好地和这玫瑰花灵聊天,玫瑰花灵听闻她是都伦,倍感欣喜,立即拿出花蜜等食物来招待。
不知多久过去了,都伦从梦中醒来,听见外面有吵闹声,便飞出来看,一看便是……
欲知都伦看到了什么,发生了何事,下回分解。
在枝繁叶茂,鸟语花香的大森林里面,有一只聪明机智的小鸟。有一天,它飞着飞着,飞到了一位农民伯伯的家里面,停歇在了屋顶上。它往里面望去,看见了一丛硕大的玫瑰花盛开着,火红火红的,远远看上去像一团玫红色的绒布一样。于是它心里想,要不我啄一颗玫瑰花种子来,拿到森林里去种?玫瑰花盛开后,多漂亮啊!于是它飞了下去,啄出来几粒玫瑰来,叼回了大森林里。
它请小猴子帮它做了一个里面可以种玫瑰花的篱笆,在里面用爪子挖了一个坑,把种子埋了下去。下雨过后,过了几天,玫瑰种子渐渐发芽了,长出了一节绿色的小花苗。一株玫瑰花在小鸟的细心照顾下,长得很健康,开出了一朵艳丽的,鲜红的玫瑰花。小鸟把种子细心收集起来。
又过了几年,一丛鲜红的玫瑰,盛开在小鸟居住的树下面。每天,都有不少小动物们来观看这丛玫瑰。不信你看,那一大丛玫瑰,开得多么艳丽啊!
春天,大自然母亲伸出慈祥的双手,撒下各种各样的花籽儿,期盼着花儿盛开……
不久,春姑娘下起毛毛细雨,滋润着大地。泥土里的花籽们苏醒了,冒出了嫩芽,抽出了绿叶,结出了花蕾,绽开了花朵。各种各样的花儿尽管形状不同、颜色各异,但大家一起装扮着大自然母亲,相亲相爱,非常快乐。
可是,玫瑰花觉得自己越来越漂亮,而别的花呢,她觉得越来越丑陋,就再也瞧不起了。一天,蝴蝶姑娘到她那里采蜜,她竟恶狠狠地说:“快滚,以后不要来了!”蝴蝶姑娘就飞走了。春姑娘看到这一切,非常生气,便朝玫瑰吹起大风来,把玫瑰花刮得东到西歪,一片一片地凋零了。大自然母亲连忙为她说情,说她知道错了,一定会改。春姑娘才消了气,风慢慢地平息了。
可是玫瑰花却认为春姑娘治不了她,大风刮不倒她。因此,她不但不悔改,反而越来越嚣张了,浑身长出了刺儿。谁要是说她一声不好,谁要是稍稍碰到了她,她就狠狠地刺谁。秋大哥派出霜兵把玫瑰花关进了大牢。不久,玫瑰花死了。
大自然母亲很伤心,她把玫瑰花凋零的身躯搂在怀里。她相信玫瑰花能够改正错误,获得新生……
秋风刮过,把一切逆者扫走。扫去落叶,使大地重现洁净本色;扫走纸片,使温暖的话语流走无返;扫走酷暑,使凛冽的严冬重返人间。风吹过,一切荡然无存。吹吧!把一切邪恶皆吹走,用秋的飒爽清醒世俗的心灵。曾记得,夏天的这个花瓶,平凡无奇——瓶中生物却令人膛目结舌,令人叹为观止——那是一支美艳的玫瑰,美得独一无二,美得天下无双。曾有多少俊男靓女,在她面前举目起誓;曾有多少沧桑夫妇,在她面前回忆美好时光。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只是因为秋风轻轻吹过,她开始颤抖,好冷!瓶是凉的,瓶中的水是凉的,她的心也开始渐渐变凉,好冷!
瓶中只剩下这一株花的灵魂,可她仍在坚持:“我一定要熬过去!我要迎接来年的春天!玫瑰也能把美丽延续!”
这时她仍没停住颤抖,因为真得好冷……
菊花嘲弄她:“记住!永远记住!你是一只玫瑰!你不应光临我们的世界!秋是如此美好,你却玷污了她的纯洁!”
秋风讽刺她:“玫瑰!你以为你是谁?也想迈进秋的门槛!你不行的!做梦也别想!”
秋霜恐吓她:“你要想清楚,再过几天,就是寒冬!那时你会死得更惨,倒不如趁早放弃!”
她更冷了,但她的心还在。她坚信,冬都要来了,春还会远吗?瑟瑟的寒风攻击着她的躯体,侵袭着她的心,麻痹着她的灵魂……一株孤独的玫瑰,一株颤抖的玫瑰,一株将死的玫瑰,继续坚持……
天越来越冷,冬还是毫不留情的来了。瓶中的水化作一撮土——一小撮干裂、寒冷的泥土。玫瑰已经坚持不住,她的叶早已枯死,花也将要谢尽,但她的灵魂还在!她的信念还在!可怜的玫瑰!
铿锵的玫瑰!
雪花飘飘洒洒。在寒冬腊月中,一只这样的玫瑰仍不放弃,但她已奄奄一息。
冬的最后一个夜晚,她知道,自己已坚持不住。她用灵魂的最后一缕气息,轻轻地说:“我不后悔!虽然我没有见到春的来临,但我努力过,坚持过,我很快乐!”
她的灵魂飞啊飞,飞到天际……
这株花终于被人丢弃了,他们忘记了她曾经的美丽。毕竟,曾经的美丽已经过去,对他们已不再重要。连同那只平凡的花瓶,一起丢掉了。
郊外。一只羊缓缓踱过来,他看到这花,这瓶,舔了一下。热量,天际中玫瑰的灵魂感受到了,她笑了,好暖……虽然她没坚持到第二年的春天,但她已经感受到了春的气息,春的能量。羊一拂,花瓶碎了,春风把瓶的碎片,吹向玫瑰所在的地方……
我听说过张爱玲,我不了解张爱玲。就算看过了这本书,我也还得在张爱玲的名字上打上问号,这是一个神秘的女子,让人神魂颠倒,却又捉摸不透。我总是相信每个人看什么书都是一种缘分,就像我和这本书一样。第一次是听到了红玫瑰,那是陈奕迅的那首《红玫瑰》,被里面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动,被偏爱的永远都有恃无恐”所打动。第二次是碰到了这本书,从妈妈的旧书里边翻到了她,随手翻翻,看了几个片段,读了几句有趣的话,还拿着几句话和宿舍的小伙伴们打趣。第三次是重新认识了这本书,在嘈杂的环境中别有一番风味的阅读,读完好几天了,那种不只是什么的情绪还萦绕心头。
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都在讲世人不被认可的婚外恋,这本书写的好的地方就在于,看过后你想为这些未果的婚外恋流泪,你想为这些伟大的真正的爱情鼓掌。突然有种三观尽毁的感觉。这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
需要声明的是,我不推崇婚外恋,而这里的每一个故事的大背景都发生在指腹为婚、婚姻不自由的年代,所以应景所生的自然有些那个年代独有的爱情。
每个故事都细细看过,而映像最深也让我最为感触的就是和书同名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看完之后,我想,不仅仅是男人,女人也是一样。身边有个一陪伴你天长地久的,心里有一个牵挂一生一世的。人就是这样的吧,得到的不珍惜,得不到的想得到。但现实却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怎么办呢?只好热闹的时候活在现实里,孤独的时候活在心里。
我不喜欢这样的人生。
我不喜欢这样的爱情。
黏黏腻腻,不清不楚,似乎不是我这种后青春期的人该有的态度。
我喜欢轰轰烈烈,我喜欢爱到极致。要么爱要么恨。这样的人生是果断的,这样的人生也容易犯错。但是那又怎样呢?不会遗憾就好了。
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感觉,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地域所导致。就像内蒙古和大上海,就是一个炽烈,一个粘腻。其实炽烈有时候会羡慕粘腻,但是绝对不会那样生活。
似乎说的有点远,但似乎又走进了。
看完一周了,有点粘腻的想法,用炽烈表达出来了。
我不要做红玫瑰或者是白玫瑰,我也不需要红玫瑰或白玫瑰。
我只做自己,我只要自己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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