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互联网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成为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信息平台。然而,当频繁的与互联网接触以后,人们深刻得认识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互联网在让文化信息飞速传播的同时,也让一些有害信息在其中大行其道,甚为泛滥。
相比较于传统电视广播媒体,互联网在信息审核方面几乎是低门槛,无论什么人只要拥有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能够参与其中,随意传播分享信息。而作为实体的人,在传统电视广播媒体当中往往可以涌现出许多名人明星,因为他们的出现经过了电视广播媒体的重重审核,因此这类名人明星往往具备较高的思想文化素养,在为人处事,德行体貌等方面都有一定水准。而互联网的新起,也造就了一些出名的人,这样因为网络而走红的人,被人们称之为网红。网红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名人明星,他们往往不具备较高的思想文化素养,往往是因为一些突发事件经过网友传播分享酝酿而变得有名气。
近年来,人们对于网红现象的讨论的很多,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网红的社会影响。一个网红的出现,究竟是对社会素养有提高,还是降低了社会道德水平,这都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与仔细看待的。在我看来,网红的出现看来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网红却必需要具备素养,因为既然红了有了名气,就要对社会负责,不能够作出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这些年网红逐渐给人们形成了低俗的印象,可实际上在广大网民群体当中也不乏道德素养高的人。这就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要积极弘扬正能量,摈弃一些凑热闹、肆意起哄的歪风邪气。
在如今这个时代,“网红”这个“行业”可谓是风生水起,在一些人眼中,觉得这些人可能是整天无所事事,才会每天守在电脑前,手持一个话筒,盯着屏幕。而我知道一个故事,是关于一位与众不同的网红。
她和我们一样,是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贵,也并不贫穷的家庭,但她却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她想成为一位“网红”,她觉得用这样一种不同的方式来取得人们的关注,是十分有意义的,从那时起,她再也没有认真对待过她眼下该做的事,每天守着她那台“心爱”的电脑,做任何事也不放开它。直到那一天……
那天,雨过天晴,天上隐约出现了一条彩虹,这难得一见的景象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这,她的内心萌生出了一个想法:这般美妙的风景,用来当作背景是何等的美妙,所以,一定要制造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彩虹——“人造彩虹”。
她背着包,乘上了森林地铁,前往市场去采购材料,她左挑挑,右拣拣,不一会儿便硕果累累,她带着工具和材料回到了家,开始了她的“大工程”。
她发现这比她想象中要困难得多,自己用来做“人造彩虹”的时间并不充裕,况且在她眼里,自己也并不是个心灵手巧的女孩,渐渐地她开始灰心起来,到最后,她已经放弃了这个念头。
当她再一次看到那个令人难忘的景象时,这被她放弃已久的想法又重新燃烧了起来,她决定,无论如何,都要把这想法给实现,决不放弃。
这次,她下定决心要把那条“特殊”的彩虹制造出来,遇到困难时,她绞尽脑汁去克服它;遇到挫折时,她鼓起信心去战胜它。
她废寝忘食地努力着,终于,她成功了,她实现了自己心中的那个想法,在时间的洗涤下,她蜕变了,她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自己了,她,成长了……
其实,这只是个虚构的故事,但这故事却意义非凡,也许每个人都会有梦,每个人都拥有不一样的未来,只有努力去追梦,才会取得属于自己的成功。
随着网络文化的日益丰富和迅猛发展,越来越多普通人因各种原因走红网络,而“网红”一词顾名思义即为在网上走红。尽管网红现象似乎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不过网红之风盛行所带来的影响,也许更应被大家所注意。
网民形形色色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发展起来,尤其是社交网络等居多,这其中有的因个人才华而受到关注,也有的靠作秀和另类博取关注。而一些“网红乱象”则很有必要让社交平台、观众、网红个人等多方面来一起努力,做到净化这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
对于社交平台而言,应规范和管理好其用户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和发布的内容。网络红人多在各类社交平台走红,各类社交平台在给使用网络的人们带来了更多交流的便捷和娱乐的方式的同时,也不能只注重其平台的发展,更应规范其用户在网络上的行为,对其用户加以适当、正确的引导,而不只是相互竞争。平台发展和合理规范一起做好,既顺应了平台不断发展得更好的目标,也尽到了其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部分网红乱象的出现。
对于网民观众而言,需客观、理性和包容的看待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和其影响。作为普通的网民看客,对于网红现象没有必要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尊重网红当中那些合理的努力方式。对于网红那些充满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内容以及作品,则可以给予肯定和鼓励,但对于粗制滥造而又有低俗等不良因素的网红视频和其网络衍生品,则应保持理性,抱着不随意追捧、不盲目支持的心态去对待,以免低俗的网红乱象在网民看客中相互传播。
对于网红个人而言,需注意和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论行为及其影响。网红并非是许多人所看来的贬义词,若是能靠个人才华等合理的方式持续受到关注,那么也不失为一种通过努力而收到成果的、达到目标的体现。所以若更多的网红个人能做好这点,依靠其很好的互动性,发挥其优势,创作出更多有“营养”和有内涵的、积极健康正能量的、引人向善的内容,那那些靠取悦大众、博取注意的作秀、另类的网红乱象则会因关注渐少而逐渐减少。
面对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中那些低俗、作秀的方面,需要社交平台、网民看客、网红个人的来一起努力加以抵制或改善,才能更好地净化这网红之风。
在现在这个电子产品铺天盖地、网络神通广大的时代,一个新兴职业蓬勃升起——网红。
这群有着搞笑的本领,姣好的面容,出从的上位水平的人。他们每天只需要在网络上随便发一条消息,便会引来世人驻足观瞧。有了群众基础,便有了阅读量;有了阅读量,便会有一大群拿着钱请他们做代言等一系列的金钱交易。网红这一职业,有钱有名有光环。于是许多人便挤破脑袋的想钻进这一行业,为此不惜伤害自己来引起世人关注,无下限的博出位,甚至是触犯道德与法律。
“网红”这个新兴职业代表了信息网络的发展,代表着时代的进步。但无下限的博关注来获取利益,让原本光鲜亮丽的职业染上了黑色。这种被沾染了的网红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这种网红注定是会快速消亡于网络世界。只有带着正能量的网红,能真正给网民带来欢笑的网红才是这个时代真正需要的。
网红内容可以是积极参加慈善,或是运动,甚至可以仅仅是一杯下午茶。而不是整天的整容,炫富。这些没有丝毫营养价值的东西不知道任何人的关注,这些仅仅是大众茶余饭后的笑料不值得任何推广。
我支持正能量网红,我愿意为他们点赞。对于无下限的的博出位的网红,我只想说:人重在有羞耻之心。
我是一个喜欢网红的人,我喜欢像papi酱那样能带给我们能量的网红,我喜欢像艾克里里那样能带给我们欢笑的网红……我喜欢网红,我喜欢能让我觉得值得的网红。
即使你有在彪悍的出位水平,并不能让别人真正的欣赏你喜欢你,那么,你成为网红的意义何在?人并不能只追求利和益,而要追求做一个快乐的自己,自己喜欢的自己。
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就是我的人生意义。我不是网红,但我喜欢真实的自己。
网红,即网络红人,是因时代的变迁和网络的飞速发展而催生的一股新势力。也许在他们当中,有些人确实有真才实学,但更多的皆是因“猎奇”行为满足了大众扭曲而又极力压抑的***而“红”。对此,我深感担忧。
一如网红“温婉”,在十几岁的青春年华却不用功读书,小小年纪开豪车、化浓妆、出入夜间场所和酒吧。以正常人的健康思维,她是这个社会的蛀虫与毒瘤,迟早会被社会遗弃。可是现在,她只因一段摇头晃脑的视频便爆红网络,成了无数人的“女神”和效仿对象。
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会这样?在我看来,这是因为人们太惧怕辛苦努力后的无果而又太渴望名利双收的“潇洒”快感了。“我们辛辛苦苦寒窗苦读,还不如人家温婉们随手一拍赚得多呢,那我们读书干嘛?”可是朋友,你只看到她此刻的光鲜滋润,却没看到她将来的悲惨一个思想不积极、拜金而又不务正业的人,她有未来可言吗?到那时,一个被社会遗弃的人,又将如何自处?
与之相类的,为了将南京大屠***中惨绝人寰的暴行公之于众的华裔女作家张纯如没有“红”,而拿令人痛心疾首的民族伤痛作谈资、作笑料的“陈一发儿”“红”了;为中国“天眼”事业呕心沥血的科学家南仁东没有“红”,而因未成年生子的杨清柠“红”了和平年代,英雄无人问津,网红却人尽皆知!
当网红们缩在金钱里醉生梦死,抑或是躲在屏幕后嘲笑着我们内心的浮躁与空虚时,我们在干什么?我们沦陷在廉价的笑声,庸俗的感官刺激中无法自拔;我们沉溺于感官娱乐,完全扭曲了“三观”,更遑论“礼、义、廉、耻”?我们还谈什么高道德、高修养?
“存在即合理”,“网红”本无错。但是当主角抛弃了底线的约束,当看客遗失了判断的准绳,当“猎奇”变成了网络的主旋律时,人将不人,国将不国!
所以,我们不得不呐喊,“网红”,请真的值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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