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糖葫芦,我相信有许多同学的口水就会如瀑布一样“飞流直下三千尺”吧!
虽然我已经上初中了,离童年越来越远,就连一些爱好都与小时候不一样,唯独只有糖葫芦,我从没改变过对它的爱。
小时候我会为了一串糖葫芦与爸爸妈妈闹别扭,和玩伴们吵桇,那时候的我真是为了糖葫芦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因为爱吃糖葫芦,所以我的虫牙会越来越多。顶多隔一天,我就忍不住了,拿着自己攒的零钱跑去买了几串糖葫芦猛吃,嗯!甜甜的,酸酸的,再加上外面的芝麻真是棒极了,可称为零食类的极品啊!当我大饱口福后,我的牙快疼死了,急得我直捶墙头,我发誓以后再也不吃糖葫芦了,可当我再次看到那一串串糖葫芦时,我的誓言就像一张纸,呼的一下被刮到九霄云外。
长大后的我仍对糖葫芦情有独钟,上星期五在回家的路上,我又看见了我的最爱——糖葫芦。看着那些糖葫芦,我急匆匆走过去买,可是周围全是小学生,我一看旁边的人,都在看着我,我的脸红了,红的像苹果一样,我不由得走了,可刚走几步,我又想倒回去,往后看,那些糖葫芦好像在向我招手,我只有重新倒回去,去买我的最爱——糖葫芦。
我手里拿着好几串,不再去想别人怎么说,美美地吃了起来,边吃边唱着,我爱你,糖葫芦,就像老鼠爱大米,不管有多少风雨,我都会依然爱着你……
虽然我已是初中生,买糖葫芦可能会很可笑,但是它是我的最爱,这是不能改变的。
陶渊明爱菊,他爱菊的隐逸;周敦颐爱莲,他爱莲的高洁;苏轼爱竹,他爱竹的气节。我爱摄影,爱它提升了我对美的认识。
在我小的时候,爸妈就喜欢经常把我带去照相馆,给我拍照。一张张照片在我的脑里浮现,它集成一段视频,一部我自导自演的电影。照片里,有我躺在妈妈怀里笑看镜头的场景,那圆滚可爱的脸蛋告诉我刚萌芽的我就喜欢拍照;它记录下我被妈妈苦逼着喝牛奶的的画面,那卖力的神情和一嘴的白圈逗笑了我;它记录下我爬山时和石头一起帅酷的合影,那身行头和摆起的姿势又使我回到了那个童真的年代。摄影记录了我生活中的点滴情怀,为我的成长打上了一节一节地标签与印记。不知是不是从那时起,摄影,在我的心中埋下了种子,照相机也成了我很喜欢的物件之一。
后来家里花钱买了个相机,相册里再添加的就不只是生活照了,更多的则是风景照。我爱上了美图,我崇拜那些摄影师,他们能拍出那么清新唯美的相片,我希望我也可以。从那时起我,我爱上了清晨的一缕朝霞,傍晚的一轮夕阳;爱上了庞大宏伟的建筑,清新脱俗的园林;爱上了潺潺的小溪,爱上了巍峨的山峰……我用相机拍下它们,我的审美能力在一步一步地升级。我琢磨着让光影也进入相机的视野会不会更好,会不会换掉一种风格,会不会有不一样的特色?在一点一点的思考中,我渐渐脱掉幼稚的外套,摄影让我琢磨角度如何改变,让我回想景物如何取舍分配,让我能够冷静的对待眼前的事物,让我在欣赏万物的时候,产生一种钻入心灵的美感,得到一种由内心油然而生的享受。
再长大点,我突然发觉相机可以记录下的东西如果仅仅只是表面的美,那岂不是太过肤浅,不快人心啊。渐渐地,我开始注重到了细节,生活中的细节,人生中的转折,发现一些我就会立刻拿起相机拍下来,并在相片的下面配上一句感言。有时你就会感受到摄影给你带来的这种美更有深意,更有诗意,更加新颖。比如,看到一株青青的小草,我会想到拍下它不同生长阶段的生命姿态;看到被压弯的松枝时,我会想到人生有时的低头是为了更好的抬头。摄影让我每一次都能找出新的亮点。它记录下了我用心灵感悟着的东西。
摄影,让我感受到美世界是如此美好。万物之美,生活之美无处不在,每一种美都让我沉醉其中。
今天我和哥哥一起去公园玩,我们玩的有荡秋千还有跷跷板,还有走步器,我不会荡秋千,我就让哥哥推着我玩,哥哥就教我学荡秋千,我不一会儿就学会了,那里还有很漂亮的花,我们在赏花。一会儿就到了中午,因为我们还没有吃中午饭,所以我们回家吃饭了,今天我学会了荡秋千,我玩的'很开心。
我的课余生活可丰富了,可以玩+ ——×divide;、死活背经、跨大步、做手工、看课外书。我最喜欢的就是+——×divide;和看课外书了,+ ——×divide;怎么玩呢?我来告诉你们吧,这个游戏只能两个人玩,比如是我和夏瑜徽玩,我就先是一一得一,然后对方(夏瑜徽)可以一加一等于二,也可以一一得一,比如说她是一加一等于二,我就可以一加二等于三,对方可以二加三等于五,我就可以三加五等于八,她可以一八得八,我再一八得八,我就赢了,你也可以玩+——×divide;,我玩完后,觉得这一个游戏很适合算数差的`同学。还有,我可爱看书了,只要一下课,我就会看书,在日常生活里,我也很爱看书,可是因为光线太暗,总要受爸爸妈妈挨骂,只要我一得奖状,爸爸问我要什么,我就会说:“一本书。”你爱看书吗?我觉得看书会让我们变得更聪明,更文雅,还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新知识。
今天是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上午,我跟妈妈准备去公园玩。
来到公园,我们先去运动器材锻炼,然后爬假山,再然后我们就跑步,围着整个公园的一半跑。最后我们跑的很累,似乎喘不过气了。
锻炼完身体,我们就围着公园散步。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了公园的尽头,再返回过来。累了我们就休息一会儿,然后继续走,知道我回家为止。
我们走到家了,心想,这一次的公园之旅可真有趣!
我的课余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什么画画了、种植了、弄点小发明了……样子还真不少。我最喜欢读书了!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苦涩的巧克力》的书,这是我孙大大送给我的一本书,是从上海带回来的。一开始,我有点读不懂。慢慢地,我能看懂书中的一些内容了。我开始仔细地读,仔细地思考,终于把这些问题一一解决了。
我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遇到挫折和别人的嘲笑时。不要退不要哭泣。就像书中的女孩子艾芳,她很胖。经常受到别人的嘲笑,她经常哭泣,她开始减肥。最后她还是没瘦下来。但她终于打破了自卑的想法。我记得这本书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我像夏天一样!就像夏天一样!艾芳说,她由自卑变得自信了。
读书是我的课余生活,它给我的课余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要问我最爱什么,我一定会回答我最爱美食。其中我最爱的是三鲜馄饨。
三鲜馄饨是常州的风味小吃,也是我最爱的小吃。三鲜馄饨不仅味道香,而且看相特别好。一只只白里透红的小馄饨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胖娃娃浮在米黄色的汤汁里,四处“游荡”的紫菜就像迷茫中傲放的紫色小花。
一天早晨,舅舅带我去吃早饭,他说有一家馄饨店比较好吃。我便对这家店产生了好奇心。过了一会儿,我们到了,刚下车就看到这家店里塞满了人,我们好不容易才等到座位,不久后,馄饨也来了。
我望着这碗馄饨,它的样子很漂亮,我便迫不及待地拿起勺子搅了搅,我用鼻子闻了闻,一股说不出的香味便向我扑来,真是令人垂涎三尺啊!我比较喜欢在汤面上浇上半勺辣油,清汤味加上点滴辣油的香味,简直无法抗拒。不幸的是,我吃得太急了,一不留神儿,就被烫着了。看来这三鲜馄饨是个超级难对付的“拦路虎”啊!瞧,坐在我旁边的舅舅为了能够尝到馄饨的美味,竟摘下了他斯文的眼镜,看来,三鲜馄饨的香味真是无人能敌啊!
三鲜馄饨具有柔软爽口、馅料鲜嫩、汤清味美的特色,怪不得连文人也赞誉过馄饨:包的馄饨味胜常,馅融春韭嚼来香。汤清润吻休嫌淡,延后才知滋味长。
我还喜欢吃别的美食,但馄饨是我唯独百吃不厌的。馄饨,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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