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老虎,虽然只是在动物园中见过它,可即使是被关在笼子里,我仍然能够感受到它“百兽之王”的'强大气势。
瞧,这只老虎体态匀称,身体健壮,身上黄黑色条纹相间,额头上一个鲜明的“王”字证明了它的地位。它长长的尾巴有时拖在地上,有时威武地在空中一扫,真像一国之君。
该吃午饭了,饲养员刚把一盆肉放入笼中,这位“国君”便一摇一摆地走过来,用正宗的“狼吞虎咽”式吃了起来,不一会儿的工夫,就把肉吃了个一干二净。可这只老虎似乎还没吃饱,饲养员只好又上了一道“新鲜菜”——活兔子。兔子刚进笼时还不知道危险正在向自己悄悄靠近,等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虎啸,它才知自己被关入了虎笼。兔子吓得“抱头鼠窜”,刚开始几次还能勉强躲过老虎的进攻,可后来就有些力不从心了。老虎一个猛扑,一掌按住兔子的尾巴,谁知兔子右脚一蹬,正好踢在老虎的脸上。老虎气急败坏,使出大绝招“饿虎扑食”,双掌死死地按住兔子的身体,然后便大口地撕咬了起来。“酒足饭饱”之后,“国君”也满意地卧下休息了。
老虎精力旺盛,一会就恢复了精神,于是饲养员带它去活动场所舒展舒展筋骨。它喜欢在泥潭中打滚,直到弄得全身脏兮兮的,才肯去水池里洗澡。洗完澡后,饲养员投给它一个小皮球,它推着皮球满地跑,开心极了!瞧,一位威武的“国君”竟变成了一个调皮可爱的孩子。
说句心里话,我还是希望有朝一日它能够回到自己真正的生活乐园——大自然中去。
我走在大自然的森林里,各个动物都怕我,因为我是老虎,王中之王,但是我决定做个善良的老虎,不然没有朋友会跟我玩的。我走在森林的土地上,阳光照耀着我那舒服的皮毛,我躺在悬崖上,眺望着那美丽的树林。
早上起来,吸着清新空气,我已经好几天没有进食了,我艰难地生活着,不时还得躲避偷猎者的子弹,现在我最恨偷猎者了,他们常常把我一个个朋友打死。直到有一天,我实在饿的没办法了,就用我敏捷的身躯捉到了一只小鹿,哎,动物生存必须得这样啊!我喜欢在大树下睡觉,
我经过了很多地方,受过很多痛苦,而那些人类偏偏不懂我们动物的心情,直到有一天,我实在没办法了,我把一个偷猎者给拍死了,现在很多地方都想捉拿我,我又过上了凄凉而又流浪的生活。所以我站在悬崖上,幻想着飞在天上的狼!多么想变成一只小鸟啊!可以到处飞翔,不怕被受伤害,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事情是这样的,我跟我的好朋友狼一起赛跑,虽然我们不是一种动物,但是由于多年的亲情,让我们变成了好朋友,但这段时间并不是很长,有一天,我们一起赛跑的时候,那个偷猎者用枪打到了狼的腿、胸,但是狼还是挺了过来,我把它拉进洞穴里,第二天不久就去了。
现在的人类实在太霸道了,我希望人类不要再猎***动物,这样人类也会被灭绝。我们动物实在是会忍受不了的!
春姑娘来了!她把迷人的春光撒满人间,美丽的公园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你瞧,那座圆形的大花坛,开满期千姿百态的花朵。白色的月季,紫色的玫瑰,红色的花花等等,分别组成一个个艳丽的花环,真是万紫千红呵,彩色蝴蝶被吸引住了,它们一群群飞来,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公园里,到处都是一簇簇、一片片不知名的小花儿,红、黄、蓝、白各式各样。有的钻在狭窄的石诚意缝里,有的躺在树下的泥土堆上,有的长在假山上,把假山中间的山洞当面镜子照,真像一群顽皮的小姑娘。
路边树木欣欣向荣。樱花树上,怒放着一簇簇红白相嵌的樱花,白的像雪,红的像火,好似像雪山火炬合成的彩绸,在微风吹拂下轻轻摇晃,欢呼春的到来。有几株桃树的树杈上,缀着一朵朵红艳艳的花,就像害羞的小姑娘,露出半边带着红晕脸蛋朝着你微笑。春风中,不时飘来阵阵淡雅的花香,令人心醉。
春天的公园充满了活力,春天的公园把美丽印在人们心中,愿明媚的春光永驻人间!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我学会: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每当我唱起《两只老虎》这支儿童歌谣时,就想让大家听一听我为东北虎做的自我介绍。
东北虎是现存最大的猫科动物,平均体长2.8米左右,尾长约1米,体重350多千克,在夏天它的毛是棕黄色,冬天的毛事淡黄色。背部和体侧具有多条横列黑色条纹,通常2条靠近呈柳叶状。头大而圆,前额上的数条黑色横纹,中间常被串通,极似“王”字,固有“丛林之王”的美称。耳短圆,背面黑色,中央带有一块白斑。
东北虎在捕食这一方面可是专家啊呀,不信,你瞧:它的爪子利如钢刀,锋利无比,长度分别为6至10厘米左右,是撕碎食物时必不可少的“餐刀”,是它赖以生存的有力武器。东北虎在捕捉猎物时常常采取打埋伏的方法,悄悄地潜伏在灌木丛中,一旦目标接近,便“嗖”地窜出,扑倒猎物,有时用尖爪抓住对方的颈部,用力把它的头扭断,有时用利齿咬断对方的喉咙;有时猛力一掌击倒对方的颈椎骨,然后再慢慢吃。
东北虎一般习惯住在600~1300米的高山针叶林地带或草丛中,主要靠捕猎野猪、嘿鹿和孢子卫生。它白天常在树林里睡大觉,喜欢在傍晚或黎明前外出觅食,活动范围可达60平方公里以上。东北虎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喜欢四处游荡,独来独往,没有固定住所。只是到了每年冬末春初的发情期,雄虎才筑巢,迎接雌虎。不久,雄虎多半不辞而别,把产仔、哺乳、养育的任务全部推给雌虎。雌虎***期约3个月,多在春夏_或夏季产仔,每胎2~4仔。雌虎生育后,性情特别凶猛、机警。它出去觅食时,总是小心谨慎地先把虎仔藏好,防止被人发现。回窝时往往不走原路,而是沿着山岩回来,不留一点痕迹。虎仔稍微大一点,母虎外出时将他们带在身边,教他们捕猎本领。一两年后,小虎就能独立活动了。
哇,原来东北虎身上藏有这么多学问呀,有机会我也要去看看它!
我们都知道“百兽之王”这个称号的来历吧,它源自于兽王老虎,那就是东北虎。
东北虎头上有一个王字,十分威武霸气,它的耳朵能听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可谓非常的灵敏。它的脸上有几根胡须,可以洞察危险。它的眼睛十分的敏锐,不管多远都能看的一清二楚。它的鼻子更是特别的灵敏,嗅觉也是在动物界中数一数二的,它的嘴巴长的甚是可怕,牙齿无比的锋利,就像一把把小匕首一样,能够轻轻松松的咬破猎物的喉咙,也能轻轻松松的撕碎猎物的肉。它的皮毛是黑黄相间的,可以隐蔽在草丛中蒙骗猎物的眼睛,从而更好的捕获猎物。爪子十分锋利,能划破任何坚硬的东西,它的肉垫儿和猫的差不多。能使它捕食抓获猎物时悄无声息,肉垫成为它捕食的最佳辅助工具。
东北虎是猫科动物,它们不喜欢群居,所以它们通常会用尿液,爪印等标记它们的领地,如果有入侵者进入,那便会上演一场老虎大决斗,十分的精彩。
别看它们捕食猎物十分残忍,可是对待幼崽那可是充满了浓浓的爱意,从幼虎生下来,母虎就会省吃俭用,把大多数食物都留给幼崽吃,让幼虎快点儿长大,自己却挨饿。等幼虎长大后,母虎就会严格要求它自己捕食,如果幼虎捕食成功,母虎会十分开心。如果幼虎捕食失败,那么母虎则会去立即去捕猎,回来给幼虎吃,生怕幼虎挨饿。
或许有人会问我为什么喜欢威风凛凛的东北虎呢?因为我要像老虎的吼声一样,震天动地。现在好好学习,长本领。在将来的一天,我的才能也将震天动地。
小伙伴们,以后我们要爱护和保护野生动物,因为它们正濒临灭绝,正需要我们人类的保护呢。
我喜欢东北虎,因为它威武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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