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到了,万物苏醒,一阵春风吹过,吧一粒玫瑰花的种子吹到了一片湿润而又没人注意的土地。就这样,这粒玫瑰种子在这里生根发芽了。
玫瑰种子伸伸懒腰,问土地:“外面世界时什么样的,美丽吗。”土地兴致勃勃的说:“美丽级了,有嫩绿的小草,在天空翱翔的小鸟,可爱的小动物……快出来吧。”它动心了,用了一撑,撑破了那层包裹着它的种皮。钻到了地面上。它惊奇的看着这个世界,兴奋的和伙伴们玩耍。
玫瑰种子慢慢的长大了,它和其他的植物成了伙伴,当然,和土地成了最好的朋友,快乐的成长着,这时的它一点也不骄傲。
到了第2年春天,玫瑰头上长出了一个花苞,不久,花苞绽放了,玫瑰高兴极了,因为它头上的花让它变的更加美丽。它开始瞧不起它的伙伴,讨厌丑陋肮脏的土地。一次,土地问它:“玫瑰你真的不理我了啊。”玫瑰骄傲的说:“我这般美丽,理你只会显得我低俗,我才不要理你,我要离开你。”土地听了它的话伤心的哭了。
于是,它离开了土地,到了平缓,坚硬的水泥路上,它说:“这样才能让人们欣赏到我的高贵和美丽。”它想象着人们会把它移到花盘里……
来到水泥路上,它吸收不到营养,肚子很饿,这时的它很想回到土地身边,可是,想起当初自己对土地说的话,有害怕遭到土地的谴责和伙伴们的唾骂,就没有回去。很快,玫瑰就伤心的死去了。它再也见不到土地和伙伴们了。
玫瑰,因为自己有美丽的外表就瞧不起自己的朋友,在自己需要朋友的时候已经晚了,这不就像现在社会中的某些人一样吗?自己有权有势就不理自己的朋友,在自己有困难的时候又想得到朋友的帮助,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我是一朵玫瑰,我生活在森林里,我很喜欢在森林里面的开心生活。
早上,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我身上,我楼下的叶子弟弟立刻便醒来了,一起床,他就要叫醒我:”玫瑰姐姐,玫瑰姐姐,醒醒啊!太阳公公都起床啦!”
我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向叶子弟弟和太阳公公打招呼:“叶子弟弟早,太阳公公早上好!太阳公公和蔼可亲地对我说:“玫瑰,你好,今天怎么这么晚起来?”“我。。我就是睡的太沉了吧,不知道时间了。好了太阳公公,我先去叫我的伙伴们起床吧。“”好,去吧。“太阳公公对我说。我左顾右看,发现百合姐姐的呼噜声最大,想起百合姐姐每天都要睡到很晚,我决定,第一个目标:百合姐姐!三,二,一!”百合姐姐起床啦!“我的.声音高达90分贝。”啊!”百合姐姐一下子惊醒,她左看右看,咦?一个个都在睡觉呀,难不成。。。她看向了我,见我在那没心没肺的大笑,百合姐姐一下子明白了,“朝我大喊:”玫瑰妹妹,你不能这么调皮啊,换成是别人,你可要小心点喽!“我听了百合姐姐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知道了,百合姐姐,我也是想叫你起床啦。“百合姐姐若有所思:”难怪你叫那么大声,算了,我原谅你,下次不许再犯,再犯我可饶不了你,懂了吗?“”恩恩!知道了!“我开心极了。”别那么孩子气,大家都看着我俩呢。“说着,百合姐姐朝我身后看去。我疑惑不解,转过头,发现大家都在盯着我们看,一双双迷茫的眼神让我措手不及。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哈哈大笑起来:”我本来打算先叫醒百合姐姐再叫你们起床,没想到我叫醒了百合姐姐之后你们都醒了,真是事半功倍,太省心了!“然后笑的肚子疼。”大家都在干嘛呀?“树爷爷被吵醒了,询问大家为何大清早不睡觉。”没什么没什么,大家都散了吧。“我不好意思地说,大家都纷纷离开了。我看着地上蚂蚁弟弟们正在辛勤劳动,搬运食物,不禁想和他们一起聊天。”蚂蚁弟弟们,你们搬运食物不累吗?“我奇怪的问。”没有,我们不累,我们在准备粮食呢。“蚂蚁弟弟们依然在搬运着食物,丝毫没有停下。”你们好敬业啊。“我不禁感慨。”没有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做就没的吃,那我们就要饿肚子。“为首的蚂蚁弟弟很腼腆。就这样,蚂蚁军团的弟弟们离开了我的视线,搬运食物到了自己的家。晚上,我会在蝉哥哥们的优美乐曲中进入梦乡,几乎天天都过着这么开心,幸福,美妙的日子,但是,从那一天起,我就永久的远离了那样的美好生活。
那一天,也是一个美好的清晨,太阳公公照样起来的那么早,空气照样那么清新,我也照样叫大家起床,打打闹闹,玩得不亦乐于,可过了一会儿,森林里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机器声,我从来没听过这种吵杂的声音,疑惑不解,而在这森林里活的最长时间的树爷爷大惊失色----”天哪!他们要来了!“”谁要来了?“我实在不懂树爷爷为什么要这么惊慌失措。”人类要来砍伐树木啦!可能还会带走一些植物,你们快躲起来!“树爷爷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
哦!天啊!不!怎么是这样子!大家之后四处逃亡,可是我们植物不能动,我着急的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此时树爷爷晃了晃身体,摇了几片树叶给我挡住身体,这样应该看不见我了吧,我开心的想。我担惊受怕,仔细聆听,我听见了一阵阵刺耳的声音,以及一棵棵大树倒下的巨大震响。声音越来越近,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实在不想离开这个我朝夕相处了几年的环境。可是我越想怎么样,老天就越不让我如愿。
在我祈福的时候,可能是身子晃动有点大还是什么的,树叶落到了地上,天哪!他们就在那里!哦!不!我捂上了眼睛。人类发现了我,其中一个人说:“嘿!看那里!有一朵玫瑰花!森林里都没怎么见过玫瑰花,我们可真是赚到了!”说完正向我接近。忽然,我感觉到有人触碰到我了,我该怎么办!我感觉到了一阵刺痛,他们把我割下来了!我惊恐地睁开眼睛,看见我正被一个人握在手心里,我正在一步步远离树爷爷,远离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不!!我不要这样子,我拼命地挣脱,尖叫,可人类根本没有丝毫的反应,他们被贪婪蒙蔽了双眼。他们把我带到了一辆卡车面前,把我插到了一盆盆栽里。我看到了很多受难的兄弟姐妹们。人类,你们怎么能这样子啊!我愤恨的想。
卡车一直在不停的行驶,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卡车终于停了下来,我是晕车型,差点呕得天翻地覆,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一双手向我伸了过来,我被抱了下车,随后被搬进了一家店里。不到一天,我又被转出了店铺,进了别人的家,成为了一株盆栽。当盆栽的日子好无聊,每天叶子弟弟不会叫我起床,我也不能和身旁的蘑菇妹妹,百合姐姐,树爷爷聊天,更不能看蚂蚁弟弟们搬运食物,听蝉哥哥唱优美的乐曲。想着想着,我就大哭了起来。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虽然每天主人会给我好吃的,给我施肥,给我除草,但是没有主人的照料我依然还是能活下去,活得自由自在才是真正的活啊!数日下来,我愁眉不展,也不怎么吸收养分分,我觉得活着没意思了,更何况我也不能活太久。
。我觉得这些天越来越困,我开始幻想有一天太阳公公会发现我,然后托风哥哥把我带回家,带回森林,然后我继续和蘑菇妹妹,百合姐姐还有树爷爷聊天,看着蚂蚁弟弟们辛勤的搬运食物,听蝉哥哥优美的歌声入睡。。
第二天,在一个阳台上,一位男子正准备给他的玫瑰施肥,却发现玫瑰枯萎,鲜红的玫瑰花凋零的到处都是,仿佛是玫瑰花在流血。
每一片花瓣的后面都有一张花精灵睡的床。
天气晴朗,花园里,馥郁芬芳,花儿们都自然的舒展了它们的笑脸,花精灵们都出来玩耍了。花精都伦也不例外。都伦是一位在当地小有名气的花精,她肩上长着一双翅膀,一直伸到脚底,看她的翅膀足知她的身份。其他花精灵看见都伦都会让步。都伦走出房门,看见了花仙意德,意德朝她微笑,都伦嘴角一翘,似笑非笑,走到意德身边时,与意德举手击掌,随后,摇身一变,翅膀隐形,变成人类的打扮了,都伦仍继续往前走,眼睛只向前望,走到橱窗前时,便侧头整理衣服,一副都市白领的样子。
可在这晴朗的'天气里,忽然下起了雨来,不会儿雨便如瓢泼飞泻,都伦抬头朝天望去,眉头锁了一下,又望了天空两三秒,旁边大妈说:“快来躲雨啊!”都伦侧过头去,不疾不徐地走了过去避雨,这是一座大厦的雨搭,不是特别大,所以大家在这里会有点挤。都伦旁边是一名高中生男生,男生的旁边是一位女生,女生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这时,女生发话了:“林玉恭,这朵花给你吧,以后……”女生停顿了一下,似乎语尽,便把头撇过去,冒雨而跑,脸上似泪又似雨,这一幕被都伦看见了,都伦想:唉,这高中生的恋情啊,呵,这男生也太不帅气了,居然不追上去,不过,我终于找到房子哒。都伦转嘲笑为喜,但当着众多人面也不好立即进入花内,所以都伦也冒雨跑出,走到一僻静处,便变回花精,她又飞到原来那个雨搭,看见那个叫林玉恭的男生站在原地正注视着那朵玫瑰,都伦钻进玫瑰花内,躺在床上,舒舒服服地正准备好好休息,突然感到一股热量,且挤得都伦不行,所以,都伦飞出来看个究竟,原来,林玉恭正在吻这朵花,都伦看到这一幕,简直快要呕吐了,她尽力遏止住,心想:大丈夫能屈能伸,忍常人之不能忍,暂且忍这一时,等到雨停,再回花园。于是都伦再次进入花内,并友好地和这玫瑰花灵聊天,玫瑰花灵听闻她是都伦,倍感欣喜,立即拿出花蜜等食物来招待。
不知多久过去了,都伦从梦中醒来,听见外面有吵闹声,便飞出来看,一看便是……
欲知都伦看到了什么,发生了何事,下回分解。
秋风刮过,把一切逆者扫走。扫去落叶,使大地重现洁净本色;扫走纸片,使温暖的话语流走无返;扫走酷暑,使凛冽的严冬重返人间。风吹过,一切荡然无存。吹吧!把一切邪恶皆吹走,用秋的飒爽清醒世俗的心灵。曾记得,夏天的这个花瓶,平凡无奇——瓶中生物却令人膛目结舌,令人叹为观止——那是一支美艳的玫瑰,美得独一无二,美得天下无双。曾有多少俊男靓女,在她面前举目起誓;曾有多少沧桑夫妇,在她面前回忆美好时光。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只是因为秋风轻轻吹过,她开始颤抖,好冷!瓶是凉的,瓶中的水是凉的,她的心也开始渐渐变凉,好冷!
瓶中只剩下这一株花的灵魂,可她仍在坚持:“我一定要熬过去!我要迎接来年的春天!玫瑰也能把美丽延续!”
这时她仍没停住颤抖,因为真得好冷……
菊花嘲弄她:“记住!永远记住!你是一只玫瑰!你不应光临我们的世界!秋是如此美好,你却玷污了她的纯洁!”
秋风讽刺她:“玫瑰!你以为你是谁?也想迈进秋的门槛!你不行的!做梦也别想!”
秋霜恐吓她:“你要想清楚,再过几天,就是寒冬!那时你会死得更惨,倒不如趁早放弃!”
她更冷了,但她的心还在。她坚信,冬都要来了,春还会远吗?瑟瑟的寒风攻击着她的躯体,侵袭着她的心,麻痹着她的灵魂……一株孤独的玫瑰,一株颤抖的玫瑰,一株将死的玫瑰,继续坚持……
天越来越冷,冬还是毫不留情的来了。瓶中的水化作一撮土——一小撮干裂、寒冷的泥土。玫瑰已经坚持不住,她的叶早已枯死,花也将要谢尽,但她的灵魂还在!她的信念还在!可怜的玫瑰!
铿锵的玫瑰!
雪花飘飘洒洒。在寒冬腊月中,一只这样的玫瑰仍不放弃,但她已奄奄一息。
冬的最后一个夜晚,她知道,自己已坚持不住。她用灵魂的最后一缕气息,轻轻地说:“我不后悔!虽然我没有见到春的来临,但我努力过,坚持过,我很快乐!”
她的灵魂飞啊飞,飞到天际……
这株花终于被人丢弃了,他们忘记了她曾经的美丽。毕竟,曾经的美丽已经过去,对他们已不再重要。连同那只平凡的花瓶,一起丢掉了。
郊外。一只羊缓缓踱过来,他看到这花,这瓶,舔了一下。热量,天际中玫瑰的灵魂感受到了,她笑了,好暖……虽然她没坚持到第二年的春天,但她已经感受到了春的气息,春的能量。羊一拂,花瓶碎了,春风把瓶的碎片,吹向玫瑰所在的地方……
玲玲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父母都不在身边,她是一个独断独行的人。
这天,天灰蒙蒙的,下着倾盆大雨。玲玲从公司出来急匆匆的朝家走去,就在走到她家楼下时,玲玲不小心碰翻了摆在地上的一盆花,“对不起,对不起!”玲玲一边收拾撒在地上的泥土与碎片,一边对这盆花的主人——个年迈的老太太说。这们穿黑色衣服的、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太太先是一惊,随即皱起了眉头,但这只是一瞬间的事,她马上以和气的语气对玲玲说:“没关系,没关系的。”玲玲收拾完地上的泥土与碎片后,才仔细看了看自己碰翻的花,她忍不住说了一声:“这朵花好奇特啊!”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假,这朵黑色的玫瑰花中透露着一种神秘,它的芳香让人闻到后感到一种凉凉的寒气,似乎要引着一个人到另外一个世界去。“喜欢吗?我这还有一盆,就送给你吧!”老太太说道。见老太太这样说,玲玲也不好推辞,就接过一盆黑色的玫瑰花。随即,玲玲向老太太说了声“明天见!”,便朝自己家走去。谁也没注意到,在老太太苍老的脸上划过了一丝不易发现的阴险狡猾的笑容。
玲玲回到家后,把这盆花摆在窗台上就去睡觉了。
早晨又一次来临了,困为是双休日,所以玲玲并没有去上班。她实在闲得无聊,于是就到楼下随便走走。刚到楼下,玲玲就意外的发现,昨天摆在地上的那些花全部不翼而飞,老太太也不见踪影。玲玲向了五位楼上的邻居打听,昨天有没有看见摆在楼下的许多盆花和一个老太太?五位邻居然全部一致:从未见过!玲玲惊吊了,昨天她分明看到了那个老太太的呀,自己政治家跟她说话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呀?玲玲的脑子全乱了。忽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在玲玲脑子里闪过,莫非……莫非昨天看到的老太太是……是鬼魂!玲玲简直不敢往下想了。她又向一位年纪较高的邻居描述了那位老太太的样子,问他附近有没有这个人。邻居肯定的答道:“有的。”玲玲那恐惧紧张的心这才平静下来。但邻居又继续说道:“但那个人在两年前就已经出车祸死了!”玲玲惊讶无比,她心里充满了恐惧,飞奔到家去。
这天晚上,玲玲看到了可怕的一幕:昨天的那位老太太走进了玲玲的房间,老太太满身是血,眼珠子被挖掉了,那狰狞的面孔露出狡猾的歼笑。她一步步走到玲玲的床边,身上的血一滴一滴的滴到玲玲的脸上、脖子上。玲玲尖叫着,她想跑,可不知为什么,她的身体似乎被什么给定住了,一点也动不了。一道闪电划过漆黑的夜空,玲玲不经意的望了望窗台上的黑玫瑰,它变的极黑,似乎要把一个生命带走……
第二天早晨,人们发现玲玲死在自己家中,死因是受到过度惊吓。窗台上的那盆黑玫瑰仍然是那么黑,那么神秘,散发着芳香。
我听说过张爱玲,我不了解张爱玲。就算看过了这本书,我也还得在张爱玲的名字上打上问号,这是一个神秘的女子,让人神魂颠倒,却又捉摸不透。我总是相信每个人看什么书都是一种缘分,就像我和这本书一样。第一次是听到了红玫瑰,那是陈奕迅的那首《红玫瑰》,被里面那句“得不到的永远在***动,被偏爱的永远都有恃无恐”所打动。第二次是碰到了这本书,从妈妈的旧书里边翻到了她,随手翻翻,看了几个片段,读了几句有趣的话,还拿着几句话和宿舍的小伙伴们打趣。第三次是重新认识了这本书,在嘈杂的环境中别有一番风味的阅读,读完好几天了,那种不只是什么的情绪还萦绕心头。
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都在讲世人不被认可的婚外恋,这本书写的好的地方就在于,看过后你想为这些未果的婚外恋流泪,你想为这些伟大的真正的爱情鼓掌。突然有种三观尽毁的感觉。这就是张爱玲的魅力所在。
需要声明的是,我不推崇婚外恋,而这里的每一个故事的大背景都发生在指腹为婚、婚姻不自由的年代,所以应景所生的自然有些那个年代独有的爱情。
每个故事都细细看过,而映像最深也让我最为感触的就是和书同名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看完之后,我想,不仅仅是男人,女人也是一样。身边有个一陪伴你天长地久的,心里有一个牵挂一生一世的。人就是这样的吧,得到的不珍惜,得不到的想得到。但现实却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怎么办呢?只好热闹的时候活在现实里,孤独的时候活在心里。
我不喜欢这样的人生。
我不喜欢这样的爱情。
黏黏腻腻,不清不楚,似乎不是我这种后青春期的人该有的态度。
我喜欢轰轰烈烈,我喜欢爱到极致。要么爱要么恨。这样的人生是果断的,这样的人生也容易犯错。但是那又怎样呢?不会遗憾就好了。
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感觉,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地域所导致。就像内蒙古和大上海,就是一个炽烈,一个粘腻。其实炽烈有时候会羡慕粘腻,但是绝对不会那样生活。
似乎说的有点远,但似乎又走进了。
看完一周了,有点粘腻的想法,用炽烈表达出来了。
我不要做红玫瑰或者是白玫瑰,我也不需要红玫瑰或白玫瑰。
我只做自己,我只要自己想要的。
大家好,我是沙漠玫瑰,我来自炎热、干旱、寸草不生的沙漠。
沙漠中的环境令我厌恶,我志在绿油油、凉爽的城市。为了长途旅行,我将自己的根从土壤中拔出来,缩成一个小球,等待风婆婆的到来。
一天,狂风大作,漫天的黄沙使我睁不开眼,等我睁开眼时,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我终于来到了城市,正在我欣喜的时候,我闻到了一种难闻的气味。等我仔细一看,发现这里垃圾遍地,小草、小花也枯萎了,根本找不到一点天然的绿色,我不甘心,便成坐飞机去寻找我真正的归宿。
风婆婆将我带到了森林,但森林也变了样,到处是木桩,还不时有几滴动物的血。看到这些,我的心一阵一阵地疼,但我仍没有放弃,我坚信人们一定会给我们留一片生存之地。
我坐着飞机又来到了河边,这一看令我绝望了,河边到处是生活垃圾,散发出一阵阵恶臭,河里还漂着几只小鱼白花花的尸体。我绝望地流下了眼泪,为什么世界是如此肮脏,为什么人类不给我们一片生存之地。
人类呀,请你们爱护环境,不然会有更多的植物从这个世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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