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艳阳高照,酷暑难耐。大街上空空的,没有一个人。是不是驶过一辆汽车,发出刺耳烦躁的鸣笛声,盖过了知了昼夜不停的嘈杂声。一切都是那么发问,那么烦躁,一个字,红。
那年夏天,我回到了老家,遇到了他,夏天从此在我的心中改变了颜色。 那年,我七岁,他八岁,他竭尽所能做个好哥哥,但却常常弄巧成拙,让人难过。 他看起来,是个典型的农家孩子。他的衣着不像城里孩子整洁,始终稀稀拉拉。鼻涕流出来,就用袖口一擦,然后憨憨的笑;他也不像城里孩子那么白净,城里孩子是很少晒太阳的,他是在田野中自由跑大的,黝黑的皮肤显示出他的健康;他也不像城里孩子那么霸道,他很懂得谦让。常与他接触,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的细腻与善良。他不会为自己辩解,错了会主动承担。
初到乡下,我是个不合群的孩子,自私又霸道,盛气凌人,除了他,别的孩子都厌恶我。我依然我型我素,唯我独尊。某天一生气,竟把他们最喜欢的玩具弹珠全都倒进了泥潭里。他们忍不住,举起拳头就往我身上挥。他看见了,马上过来帮我。最终,他脸上青了三块,他没哭,只是安慰我:“没事的,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我“哇!”地一声哭了,“好哥哥,我以后会很乖,你以后不会因为我挨打了!”夏天的太阳依旧火红,但红的别有风味,那是一颗炽热的心。
他时常会带我去天地中玩。田里有许多我从没见过的东西。我们一起在翠绿的玉米丛中乘凉,一起抓蚂蚱,一起在田间小溪玩水。不管找到什么好玩的,他都会与我分享。我很羡慕他的自由自在,可以任意在蓝天下奔跑,没有繁多的作业,真刺激!但他的想法截然不同,他略带忧伤地说:“我很想坐在城里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那里有电脑。我们乡间小学虽然好玩,但学不到多少东西,我真羡慕你。你要好好珍惜啊!将来我们一起考清华!”他的成绩总是名列第一,而我仅仅是中上。他的眼神中充满了希望,坚定,他的梦是那么美!夏天的颜色多了梦的蓝色。
他的妈妈是个慈祥的妇女,脸上总挂着温暖的笑容。每次我到他家玩,他的妈妈总会给我糖吃,还会给我讲故事。他的妈妈非常勤劳能干,不管家务活还是农活,都***很好。他的爸爸是个赌鬼,一天到晚老赌钱。我很佩服他的妈妈,但也有些同情她。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妈妈总会不停的咳嗽。我问他为什么?他总是抿着嘴,摇摇头。我问急了,坚强的他竟然哭了,我便不敢再问。夏天的颜色还有贤惠的黄色。
那年的夏天过得真快 ,转眼到了秋初,我要返校上课了。这也意味着我要和疼我的“哥哥”分别了。我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抱着枕头哭。最后,他来找我了,他又做出了哥哥的样子,轻轻安慰我:“没事的,我们还会再见的。明年,我带你去更好的地方玩。要好好学习哦!不要忘了我们的约定!”走时,我分明看见他脸上有两条浅浅的泪痕。夏天有离别苦涩的青色。
一个人,行走在寂寞的黑暗里,听不见任何声音,看不见任何光线,记忆是唯一不变的行李。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变得那么怕冷,那么怕热。就像一只躲在阴暗角落的幼兽,那么容易受伤,经不起一点点的风吹和雨打。
独自行走在陌生的街道,仰望天空,蓝天依旧。这片看似蔚蓝的天空却滞留了我三年的青春时光。
其实人生最可怕的并不是时光的不再,而是时光突然倒流的瞬间,我会不知所措,会泪留满面,会因为一片树叶的飘落黯然伤神,会在一切地点和时间嗟叹年华的匆匆流逝,嗟叹那段没有结果的初恋。
我站在天空下面,以为自己会彻底忘却那个女孩,那段曾经自以为是的单相思。我那么努力的告诉自己,自始自终都是一厢情愿。可是内心深处却不承认,难道,男性的坚强下面是更多的脆弱和伤怀?我总要在睡前轻轻念一念她的名字,以免将她遗忘在黑暗的世界里。我总要去那个市场路口,期望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企图给自己一个合理而牵强的理由,比如,我会告诉自己:金庸说,在感情方面,男人永远是业余的,女人永远是专业的。所以那不是我的错或者无能。这种可笑的想法终于在那几个字噎在喉咙,在我还没有来得及说出来的时候,就被她一个轻微的转身。粉碎的一塌糊涂。于是我笑。笑得很傻逼,像只迷失方向的流浪狗。但是我似乎并不甘心,我站在她的宿舍楼下面,大声呼喊她的名字,招来的是围观猴子一般的眼光。我晚上不停的打电话,她不接,发短信,还是不回。我发誓要她给我一个机会,于是,像只野猫潜藏在她路过的巷口。堵住她,费尽言语。她说,就从朋友开始,试试看。
简单的一句话,使我如同在急流奔涌的河水里抓到了一个救生圈。不断的写信给她,有时间就约她,在每一个被认为是恋人相逢的日子里祝福她,送她礼物。
每夜的失眠。每天的思念。都以为即将蜕变成浪漫的情节。
可是结局依旧打不开,所有的努力都被风轻轻的吹散。
于是,我看见她和他站在夕阳铺满余辉的校园里,紧紧相拥,旁若无人。我看见斜阳透过斑驳的树干洒在我的身上,原来我不曾离开,不曾起跑,一直站在原点。原来“朋友”不过是个幌子,给我一个台阶下。笑了笑,又想起《飞狐外传》里面身世可怜的程灵素为自己的单相思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却也换不来胡斐的一句感谢。在这场所谓的“爱情”里,我不是主角,只是一个过客。匆匆而来,匆匆而去。青春年华里的第一次“遭遇”,以潦倒可笑而收尾。
这个发生在公元2007年夏天的故事,这个曾经被风吹过的夏季,我的爱情折损了翅膀,我奋力飞翔,挣扎了好久,滑翔了好久,最终降落平地。
回首一片风雨飘摇。
也许,在爱的世界里,没有公平的一方,一方注定要为一方付出,哪怕付出所有。信手翻书,却看到张爱玲的至理: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原来你也在这里。于是我想,若干年之后,当我们再次相遇,我还会像年少时这般冲动吗?我想我会的。既然这样,是不是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即使今天错过了,明天也会相遇,无论相距多远,相隔多久。那么这对所有处在爱情里,或向往爱情的人来说,该是多么伟大的一个鼓舞。我停止思考,抬头望天,天空瓦蓝如洗,白云像羊一样飘荡,没有风。而夏宇的《腹语术》回荡在我的耳旁:
我走错房间
错过了自己的婚礼
在墙壁唯一的缝隙中,
我看见
一切进行之完好
她穿白色的婚纱,捧着花
她穿黑色的礼服,微笑着
仪式,许诺,亲吻
背着它:
命运,我苦苦练就的腹语术
可爱的鼹鼠探出脑袋在张望
我问它:他们真的相爱吗
小精灵说,是的
记起杜拉斯说过:当我们开始怀念过去时,那么,我们都已老去了。也许,我并没有老去,只是,我在拒绝成长。
长大,在小时侯是多么美丽的愿望啊。生日时,在他们的一片祝福声中,我轻轻闭上双眼,合起双手,狂想,天啊,让我们快长大吧。天真的以为,长大后,我们会更自由。但,世界,没有我们想像中的那么美好,有着许多无奈,没有谁会不掉眼泪。呵,我天天都在笑呢,任意情绪化,因为,我突然想起,小时侯,我从来没有这么累过,所以,我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们说,小子,你无法改变这一切,我们长大了,却不能像PETER一样拒绝成长。你的笑,不会掩饰你的不快乐。
哦,对了,PETER,那个永远长不大的精灵,他快乐的生活在NEVER LAND,尽管在深夜,我们也能听见那浪拍打岸边的喧响,但,真的,我们再也无法上岸了。
街边,几个孩子在追打,快乐的大笑着,笑声中竟会有种淡黄陈旧的气息,这是时间的味道吧,我哑然失笑,他们应该没有忘记过去吧,或许,那年夏天,我们回不去了,所以,我开始奔跑,在夏夜的小雨中,如过去一样,耳边回荡着:淋雨啊,小子!免费洗澡啊!哈哈!
累了啊,就坐在街边屋檐下,等着雨停吧,既然时间不能退后,那么,就暂时静止吧。
像萨冈一样,挥手,轻说着,再见,忧愁,再见,那年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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