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小狗。每当妈妈带我去菜市场买菜,总有几只小狗在菜市场里瞎逛,我遇到它们的时候,便逗它们“汪汪”两声,它们听了,就瞪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直的看着我,好像在跟我打招呼,由此,我跟狗结下不解之缘。
今天,妈妈下班带回了一只小花狗,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那高兴劲儿可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哟!仔细端详这个小东西,呵,全身的毛光滑柔软,有黑色的,白色的,淡黄色的,夹杂在一起,花花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他的四条腿长得很粗壮,身后还张着一条有喜有长的尾巴,走起路来东张西望,显得非常机灵。我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珊珊”。也许是它的父母遗传给小花狗挑食的坏习惯。小花狗可挑食了。它每天都要吃肉汤拌米饭,不然就要喝牛奶;对于那些粗茶淡饭,它闻一下,转身就跑。
小花狗十分顽皮。有一次我刚把袜子脱下放在椅子上,小花狗看见了,吊起袜子就跑。我连忙穿上鞋子去追它。找了许久,才在床底下找到它。我举起竹鞭吓唬它,它放开嗓门朝我大吼,还冲着我做鬼脸呢!
小花狗还喜欢跑到院子里玩耍。它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你见了,绝不会责打它,它是那样生气勃勃和天真可爱!
朋友们,想不想见识一下小花狗的可爱和顽皮呢?那就到我家来吧!
我们家有一个小伙伴,他的寿命长,样子十分呆萌!
它在我们家已经生活五年了,已经成为我们家庭中的一员了。
它长着一对芝麻版的眼珠子黑、绿、白、红组成的皮肤,身上有许多鳞片,好像一层坚硬的铠甲,最有趣的是它的身上有一座“山”。
一个缸子,一点水,一点沙石,一点水草,构成它最理想的生活环境,它是杂食动物,家里吃剩的饭菜、水果,一但投入缸中,都会被它吃个精光,就连家里最讨厌的蟑螂、蜈蚣、蜘蛛,一投入缸中,它都是来者不拒,大吃一顿。
它很淘气,每天总蹬起脚,用前爪摁住缸沿,弄得“噼里啪啦”响,好像吃饱喝足后,没事做运动。
它不但淘气,还很有灵性,晚上,我都会给它换水,我要端缸时,它发现我来了,就不断的往上蹬,好像在求食,我说:“你呀,就知道吃,下去,我是来换水的!”说罢,它便安稳了。在换水时,我把它拿在手里,它舞着爪,我抚摸一下它的脊背,它立刻安静了。洗完沙子,加好水,只要敲敲缸,它就马上进入缸里啊,它是多么有灵性,多么善解人意啊!
它就是乌龟,是我最好的伙伴,我喜欢它,我喜欢它的调皮、可爱、善解人意!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黄色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
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所以我最喜欢狗。我家有一只小狗,全身毛茸茸的,轻轻一摸很舒服!它的眼睛黑黑的,像两颗圆溜溜的黑宝石。它的鼻子也是黑黑的,嗅觉很灵敏,能闻到几公里外的味道。耳朵是三角形的,尾巴弯弯的,一遇到熟人就摇个不停,我太喜欢它了,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欢欢”。
欢欢经常在家门口等我,那忧郁的眼神好像在说:“小主人,你什么时候才放学呀?我在家等着你回来和我一起玩呢!”我放学一回到家,欢欢就会一下子冲出来,不停地摇着尾巴,在我的双脚之间来回的磨蹭,有时甚至超我扑来,要我抱抱呢!那样子十分的兴奋,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总算回来了,我都等你大半天了!”
欢欢最喜欢吃骨头了,我每天都拿骨头来喂它。有一次,我故意拿着骨头来逗它。我把骨头递给它,眼看就要被欢欢衔住了,我故意把骨头拿开,欢欢着急地跳来跳去,一次又一次,欢欢累得趴在地上直喘气,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给我一根吧,我好想吃呀!”看着它恳求的眼神,我给了它一根骨头,欢欢连忙狼吞虎咽,一会儿就把骨头吃完了,还伸伸舌头在嘴边添来舔去,好像还在回味过头的美味呢!
每当我高兴的时候,我就会跟它一起玩;当我伤心时,我会跟他说说话,欢欢总是认真地蹲在地上,听我述说,好像在再说:“小主人,别难过,一切都会过去的。”我顿时吧烦恼、忧郁抛到九霄云外。
自从欢欢来到我的家,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我真喜欢它!
有人喜欢小猫,有人喜欢小狗,有人喜欢小兔。而我喜欢的是:是猫不捕鼠,墨镜不远离,要问最爱啥,最爱鲜竹叶。大家一猜就知道是我们的“国宝”——熊猫。
我喜欢它的原因不仅因为它是国宝。更是因为它那憨态可掬的可爱样子。
熊猫有胖胖的身材,胖乎乎的脸蛋,显得好可爱的。它的脸上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带着一副墨镜,正在装帅呢!它的耳朵是黑色的,胖乎乎的脸蛋是雪白色的,胖胖的小手是黑黑的,胖胖的身材是雪白色的,胖胖的小脚是黑色的。这是它的外表。
熊猫的样子看起来傻呆呆的,它喜欢吃竹叶和竹笋,吃了就睡,全身懒洋洋的。
熊猫小的时候非常机灵,常常就在竹林里走来走去,在竹竿上爬上爬下,蹦蹦跳跳,非常可爱。
熊猫喜欢吃竹笋。熊猫肚子咕咕叫了,就直着身子盘腿坐下,前爪抓住一根鲜嫩的竹子折下一节,她先将竹茎叶咬下来,攒在嘴巴里,再用爪握住,左一口,右一口,有条不紊地吃着,“嘎吱嘎吱”的声音隐隐约约的传来。吃饱了太干了,还得嘴口水润润喉咙。
她翻过身来,大摇大摆地走到水池边。前腿靠着池边,俯下身子,埋下头,咕咚咕咚的喝起来。看它那副模样,真是人发笑。吃饱了喝足了,熊猫就在平坦的地面上悠闲地散步,愉快的玩耍。有时抬头望望人民;有时低着头,好现在寻找什么,又像在思索什么。当他高兴时,就在地下翻跟斗,像一个大皮球在地下滚动着。
这就是我喜欢的:是猫不捕鼠,墨镜不远离,要问最爱啥,最爱鲜竹叶——熊猫。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