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技法在说明文中的运用位置,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用于文章开头,在说明之前先叙述举例,通过具体实例为下文说明铺垫张本,提供说明材料;二是用于文章中间,即说明中夹叙事例,以实例作为上文或下文的印证,使说明有据可依,有例可证;三是用于文章结尾,即说明之后再叙述事例,通过事例为全文作结。这三种情况,中者最多,后者最少。
叙述举例可多可少,文字可繁可简,具体运用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叙述比较详尽,事例比较具体,因而文字较多,这种情况,适用于说明那些比较生疏的事物,不详述不足以使人明白;二是叙述比较简单,事例比较概括,因而文字则较少,这种情况,适用于说明那些人们熟知的事物,点到为止,无须赘述。例如,《从甲骨文到缩微图书》的第二节,就运用了比较详尽的叙述举例法:
那是清朝光绪25年,有一位叫王懿荣的官员得了病。他懂得医道,每次抓来的药,都要亲自看过,然后煎熬。有一次,他偶然在一味叫做龙骨的药上面,发现有许多好像文字的东西,他感到惊讶,于是把这家药铺里刻有这种文字的龙骨全买下来,凭着他对中国古文字的很深的造诣,考证出这些龙骨是殷商时代遗留下来的乌龟壳和牛的肩胛骨,上面刻的文字就是那时使用的`文字。
这段文字,以事情发展为顺序,以发现甲骨文为线索,有头有尾,具体细致地记叙了王懿荣发现并考证出甲骨文的过程,交代了我国书籍发展的源头,既点明了该文题目的前半部分,又为下文具体说明我国书籍的演变发展经过作了很好的铺垫。作者之所以对书籍的雏形甲骨文作这样详细的叙述,主要是因为一般读者,尤其是初中学生,对它知道得甚少的缘故。
说明文中,叙述举例的内容必须与所说明的对象有某种密切关系,如上面说到的甲骨文就与文章说明的对象书有直接关系。何处叙述举例,时机位置要适当。叙述举例的文字能简则简,就全文来说,它从属于说明,不能反客为主,冲淡了说明的主题。
水到渠成说的是文章中矛盾的发展在具备对立统一(转化)的条件时,得到了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圆满解决。“包袱”抖开,悬念冰释。它既是事件发展的必然结果,又突出了本文的中心思想。这个“结果”和“突出”,不是作者的直抒胸臆,也不是作者主观的议事说理,仍然是通过文章中人物的言行描绘来完成的。打两个比方,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和“解铃还须系铃人”。
叙述的人称,实质上是作者叙述时的观察点、立足点问题,也就是叙述一个人、一件事时,是以作者自己的角度来写,还是以他人的角度来写的问题。
第一人称:作者以“我”或“我们”的身份,叙述所历、所闻、所见,把人物经历、事件经过告诉读者,这便是第一人称的叙述。依据“我在事件叙述时地位的轻重,常常表现为:
1、“我”是见证人。如《孔乙已》中的“我”,《祝福》中的“我”,都是只起事件的见证人的作用。
2、“我”是重要人物。如《一件小事》中的“我”,《故乡》中的“我”。
3、“我”是主人公。如日记、书信、游记、自传体文章中的“我”,还有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某些小说、故事中的“我”。譬如,鲁迅不是狂人,但在写《狂人日记》时却用“我”来叙述,代替了“狂人”,有力地揭露了中国封建家族制度和吃人的旧礼教。
4、“我”是穿针引线的人物。
第一人称叙述的长处是有真实感,亲切自然。短处是受“我”的限制,不便于反映广阔的现实生活,很难反映“我”以外的人物的思想。
第二人称:作者用“你”、“你们”来叙述,是第二人称叙述。实用写作中很少用此人称,文学创作中有通篇为第一人称的。第三人称:作者站在第三者的立场,用叙述他人事情的口吻,把人物经历、事件经过告诉读者,这便是三人称的叙述。
其用法有:
1、“他”。如“他既然这样完全失掉了理性,就发生了哪个疯子头脑里都不曾有过的一种奇想。”(《堂吉诃德》)
2、人名。如“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同志从重庆回延安。”(《一次难忘的航行》)
3、指代。如“那些戴旧毡帽的,大清早摇船出来。”(《多收了三五斗》)第三人称叙述的长处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写作较自由、灵活,能把人和事直接展现在读者眼前。短处是没有第一人称叙述那样亲切自然。而且,掌握起来比第一人称叙述较为困难。
在写作中,还存在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交替使用的情形。如鲁迅的小说《祝福》就用了两种人称来叙述。我们在使用两种人叙述事件时应注意:①不得频繁改换;②改换时要交代清楚,不能打断叙述线索。
写作时倒底是用第一个称还是用第三人称或第二人称叙述,应该从用哪一人称叙述来处理材料、表现主题最为有利的角度来考虑。而且,不管采用哪一种人称叙述,都必须事先确定好,并贯穿文章始终,做到人称一致。否则,叙述人称混乱,就会条理不清,影响中心思想或主题的表达。
叙述的作用主要有三点:
第一、介绍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例如:“立春过后,大地渐渐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冰雪融化,草木萌发,各种花次第开放。再过两个月,燕子翩然归来。不久,布谷鸟也来了。于是转入炎热的夏季,这是植物孕育果实的时期。……”(《大自然的语言》)
第二、介绍人物的经历和事迹。例如:“我小时候,家在哈佛尔。家里并不富裕,对付对付地过活而已。我父亲做着事,每天要到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也不多。我有两个姐姐。”(《我的叔叔于勒》)第三、为议论说理文章提供论据。如***《别了司徒雷登》的第一段:“司徒雷登是一个在中国出生的美国人,在中国有广泛的社会联系,在中国办过多年的教会学校,在抗日时期坐过日本人的监狱,平素装着爱美国也爱中国,颇能迷惑一部分中国人,因此被马歇尔看中,做了驻华大使,成为马歇尔系统中的风云人物之一。”学习叙述方法,主要应研究以下三个问题:
一、叙述的人称
叙述的人称,实质上是作者叙述时的观察点、立足点问题,也就是叙述一个人、一件事时,是以作者自己的角度来写,还是以他人的角度来写的问题。
第一人称:作者以“我”或“我们”的身份,叙述所历、所闻、所见,把人物经历、事件经过告诉读者,这便是第一人称的叙述。依据“我在事件叙述时地位的轻重,常常表现为:
1、“我”是见证人。如《孔乙已》中的.“我”,《祝福》中的“我”,都是只起事件的见证人的作用。
2、“我”是重要人物。如《一件小事》中的“我”,《故乡》中的“我”。
3、“我”是主人公。如日记、书信、游记、自传体文章中的“我”,还有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某些小说、故事中的“我”。譬如,鲁迅不是狂人,但在写《狂人日记》时却用“我”来叙述,代替了“狂人”,有力地揭露了中国封建家族制度和吃人的旧礼教。
4、“我”是穿针引线的人物。
第一人称叙述的长处是有真实感,亲切自然。短处是受“我”的限制,不便于反映广阔的现实生活,很难反映“我”以外的人物的思想。
第二人称:作者用“你”、“你们”来叙述,是第二人称叙述。实用写作中很少用此人称,文学创作中有通篇为第一人称的。第三人称:作者站在第三者的立场,用叙述他人事情的口吻,把人物经历、事件经过告诉读者,这便是三人称的叙述。
其用法有:1、“他”。如“他既然这样完全失掉了理性,就发生了哪个疯子头脑里都不曾有过的一种奇想……”(《堂吉诃德》)
2、人名。如“一九四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同志从重庆回延安……”(《一次难忘的航行》)
3、指代。如“那些戴旧毡帽的,大清早摇船出来……”(《多收了三五斗》)第三人称叙述的长处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写作较自由、灵活,能把人和事直接展现在读者眼前。短处是没有第一人称叙述那样亲切自然。而且,掌握起来比第一人称叙述较为困难。
在写作中,还存在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交替使用的情形。如鲁迅的小说《祝福》就用了两种人称来叙述。我们在使用两种人叙述事件时应注意:①不得频繁改换;②改换时要交代清楚,不能打断叙述线索。
写作时倒底是用第一个称还是用第三人称或第二人称叙述,应该从用哪一人称叙述来处理材料、表现主题最为有利的角度来考虑。而且,不管采用哪一种人称叙述,都必须事先确定好,并贯穿文章始终,做到人称一致。否则,叙述人称混乱,就会条理不清,影响中心思想或主题的表达。
二、叙述的方式叙述的方式主要有顺叙、倒叙、插叙、补叙。
顺叙:按照事情发生、发展的顺序来进行叙述。倒叙:把事件的结局或某个最突出的片断提在前边叙述,然后再从事件的开头进行叙述。使用倒叙应注意交代清楚,有必要的文字过渡,否则会影响表达效果。
插叙:指由于表达的需要,中断了原来的叙述而插入的另一段叙述。插叙与倒叙的区别在于:插叙只是顺叙中的一个片断,不是全文中心事件的一部分;而倒叙所叙的内容是整个事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或一个环节。
补叙:对前面的叙述加以补充、解释。补叙与插叙的不同在于:1、文字少,一般没有情节,前后不必有过渡文字;2、去掉补叙的文字,前后内容仍可以衔接起来。
三、叙述的要求:第一,线索清楚,要抓住主要线索叙述。第二,“叙述六要素”应交代明白,一般要把时、地、人、事写清楚,有时可省略其中一、二个要素。第三,详略得当。第四,要有波澜。因为“文似看山不喜平”、“文贵曲”。记叙文写作技法
“张”是铺陈,“本”是文章的本意(中心):“张本”就是围绕中心具体铺写。“蓄”是积聚,“势”指文章的气势:“蓄势”就是为表现中心而做好铺垫。这一步的关键是紧扣悬念,具体描述矛盾的展开和难以解决,为把“关心”或“包袱”的底子亮出来做好充分的准备。
“引而不发”(把弓拉满却不把箭射出去)是打比方,就是说只集中写矛盾的展开,却不忙着写矛盾如何解决,有意加深读者的悬念,为矛盾的最后解决和突出中心思想做坚实有力的铺垫,有“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表达效应。
这一步要走好,必须以悬念为先导,紧接上文交代的事因,通过描述人物自身的多边活动,声情并茂地表现矛盾的深入展开,使文章内容曲折起伏,悬念逐层递进,紧扣读者心弦。另外,还有掌握好“引”的火候,必须有“度”,这个“度”就是促使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引”就要适可而止,转入第三步。
文章一开始,就通过环境或人物描写,渲染与本文事件性质和人物行为意义相一致的情感气氛,让读者深受感染。这种描写和渲染,必须兼有交代事因、为事件出人意料的结果埋下伏笔的作用;必须能提示事件的矛盾焦点,引人关注:必须勾勒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显现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制造出强烈的.悬念,就像古代的章回小说“卖关子”和现代的相声演员“设包袱”,能吊起读者的胃口,非一口气读下去不可。氛围与悬念都要紧扣题意和文章的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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