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一条美丽而曲折的幽径,路旁有妍花的丽蝶,累累的美果,我们被它所迷惑,常去停留观赏,或去咀嚼它,却不知前面有更加美丽的豁然开朗的大道。莫迷离,莫彷徨,大步向前去。——题记
生命,听起来是一个多么神圣而又充满活力的名词。随着一声“哇哇”声,一个小生命又诞生了。有人说,每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出来的天使,这些“小天使”在他们呱呱坠地时,就意示着他们存在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因他们的存在而变得不一般,“天使”们会竭尽他们的所能,来证明他们的存在不是纯粹地在世界人口上“加一笔”,而是会使这个原本缤纷多彩的世界因他们的努力而更添魅力。
也许,世界上果真存在着“命中注定”这样的事,但真的就该这样听信命运吗?人的生命就该被“命中注定”这四个字所束缚吗?那么,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了。当一个人在为他所遭经的\'挫折而感叹是“命中注定”时,却不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已经迸发出一道耀眼的火花,那是奇迹的火花!奇迹需要创造,创造需要奋斗,奋斗是生命存在永恒不变的定律,正如安徒生所说:凡是能冲上去,能散发出来的焰火,都是美丽的。
一位著名的舞蹈演员,事业非常成功,正准备去参加一个国际比赛,可就在前几天,她被确诊为骨癌,她面临两条路:要么截肢,要么死亡。身为一舞蹈演员,失去了双腿就像失去了生命。她进退两难,她不愿,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最终,她选择了辉煌,选择了那一瞬间的美丽,当她站在舞台上时,她步伐轻盈,丝毫看不出是个重病在身的人,当她走下舞台后,就再也没有站起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生的努力,化作为舞台上的一次灿烂的绽放。生命因为有了不断地追求,不断地争取,不断地奋斗,才变得愈加精彩,奋斗的精神就像灵魂般注入身体,使生命不只是一副空虚的躯壳,使那充满灵性的生命积蓄着无限的可能。
人的一生,不要求你活得轰轰烈烈,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但至少,要有它存在的意义,不要枉费了青春,在人世间像过客般白走一遭,如果能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或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那么此生无憾了!
读了《雷锋车的故事》这本书,我深受感动。里面讲述的是由普通女工组成的“雷锋车”组,她们长期助人为乐,服务人民的事迹。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群好亲戚》,文中的小周娟父母都是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他们的生活来源主要靠民政部门的有限补助和社区的接济帮助。1998年快要中考了,小周娟的升学费用还没有着落。“雷锋车”组的姐妹们知道周家的情况后,当即表示要尽最大努力帮助小周娟。随后,他们将学费和学习用品送到小周娟的手中。在接下来的三年里,“雷锋车”组一直帮助支付小周娟每年的学习费用,并在生活上进行帮扶。小周娟高中毕业了,可他们家的生活依然困难,“雷锋车”组便默默地继续帮扶下去……“雷锋车”组,让小周娟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爱,体会到了大家庭的温暖;更让我明白了什么是雷锋精神,是不怕严寒酷暑,不怕麻烦,想别人所想,急别人所急,是钉子精神,是徐虎“辛苦我一人,方便千万家”的精神,是张丽莉老师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献身精神,是千万志愿者服务上海世博会,南京亚青会的精神。
我要向雷锋精神致敬,向“雷锋”们学习。
谈起书呆子,大家总会想起那些在书桌前埋头苦读、勤奋刻苦的人,在这个社会,“书呆子”一词已经逐渐成为一个贬义词。
但我认为,这个社会缺少不了这种埋头苦读、勤奋刻苦\"书呆子\"!
正如北大中文系主任谢冕在新生欢迎会上所说:“先学做人,后做学问;先潜心做“书呆子”,后在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建树。”高尔基曾说:“天才出于勤奋。”爱迪生也曾说:“天才是1%的灵感外加99%的勤奋。”做一个勤奋刻苦的“书呆子”,是我们在学习工作中的根本要求,只有我们拥有这种精神,我们才能在学习生活中从容面对各种困难,化解各种矛盾,正如居里夫人所说:“勤奋刻苦是取得成功的金钥匙。”
自古以来学有建树的人,都离不开一个“勤”字,许许多多的.文坛巨匠都是这样做的:宋代欧阳修树立“勉之期不止,多获由力耘”的观念,跻身“唐宋八大家”之中;明时宋濂坚持“余幼时即嗜学”的习惯,成为一代“明初三大家”之首;鲁迅本着“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工作上”的生活态度,成为一代伟大的思想启蒙者……
广大文学家们用他们的行为,诠释了勤奋的力量,科学家更不乏其人:华罗庚抱着“聪明出于勤奋,天才在于积累”的心态,成为伟大祖国的杰出数学家;茅以升坚持“对搞科学的人来说,勤奋就是人生之母”的人生观,使钱塘江上跨起了中国人自己的桥;门捷列夫树立了“没有加倍的勤奋,就既没有才能,也没有天才”的成功理论,建立了化学世界元素的规律地位;爱因斯坦脚踏“在天才与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选择勤奋”的道路,为人类建立了伟大的相对理论……书上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坚持勤奋,就是我们成功道路上的根本要求,任何事物我们都能轻松应对。
勤奋是智慧的双胞胎,懒惰是愚蠢的亲兄弟。做一个勤奋刻苦的书呆子,坚持勤奋刻苦的精神,是我们成功的前提;坚持了勤奋,便是坚持了成功。
“希腊艺匠去跟埃及人,而我们又都是希腊人的弟子,于是,埃及的艺术对我们就无比重要。”如果我们把艺术的历史看成是作品的自我修炼过程,那么传统的西方艺术史学家将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艺术起源于尼罗河流域!”我们无法将法国南部的洞穴或是北美的印第安人与现在我们所谓的艺术直接联系起来,但是从埃及可以。
当我们用艺术的眼光审视埃及,在建筑上金字塔不能不提,在雕塑上浮雕和人头像不能不看,在绘画上壁画更是重点的重点。这三大类,在埃及,仍然保持着原始艺术的一些特质,强调是否“有效”。
金字塔是人的陵墓,埃及人将巨石块通过一些现在还不知道的方法垒成三角锥体,中间放置已经处理好的木乃伊,最早只有法老能享受如此待遇,久而久之,只要有能力建造的人都可以安息在金字塔。我们现在只能推测,修建金字塔是因为埃及人相信人死后会有灵魂,而灵魂存在与否,决定于肉体是否保存完好,所以要将人制成木乃伊,然后将木乃伊放在既安全又能够使灵魂更容易飞升的金字塔中。
人头像,似乎也是走这个套路,埃及人将石像放在陵墓里,可能是想要双重保险——制造一个死者的肖像石雕使死者的灵魂长存不灭,所以在埃及,雕刻家的原始意义就是“使人生存的人”。值得注意的是,埃及人的石雕风格已经脱离了原始艺术的那种符号化,但是离惟妙惟肖的自然主义还有一段路程,这个时候的人头像只是大致勾勒出轮廓。
壁画和浮雕更是为了人死后而创作的。可能是因为太奢侈,也可能是因为太残忍,埃及人采用了绘画来代替殉葬。这和中国差不多,兵马俑就是著名的代替人和牲畜的殉葬品,只不过不知道埃及有没有一个像孔子一样的人,发出“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的为伦理进行到底的言论。因为是绘画,所以能表现的东西就多了,不仅有人还有环境,当然目的一致——为了使死后的人能够在另一个世界逍遥自在。
埃及的绘画,特点十分突出,讲究完整、明了、还带着小个性。比如底比斯墓室里的《内巴蒙花园》,作者想要构筑一个有鱼有鸟有植物的池塘,池塘周围有着各种树木,还结着不少果子,该怎么画?如果画俯视图,池塘是看清了但是周围的树和池塘里的鱼、鸟就看不清了,就算是看清了也就一个点谁知道那是鱼;如果画侧视图或主视图,一边的树是看清了但是其他就没了。画这幅画是为了给死者一个生活的地方,如果因为视角的问题,让很多东西没画进去,那么死者不就享受不到了?对于这个问题,埃及人通过有埃及特色的办法解决了——池塘画俯视图,水里的鱼、鸟、植物画侧视图,周围的树画侧视图。看完,一股情切感油然而生,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就是这么画的。这就是效用强过真实。人就更有意思了,画里的埃及人都有着挺好玩的“神圣姿态”,头一般是侧面的,眼睛、肩膀、胸膛一般是正面的,脚一般是内踝那一面的。画成这样,一方面是要完整,该多大就多大,该多长就多长,努力规避因为视角原因使人的某一部位“缩小”,从而影响以后冥界的生活;(性生活呢?)另一方面是偏好,实在有遮挡的地方就取一个喜欢的面,不管画里的人是否长着两只相同的脚。所以与其说埃及匠人在绘画不如说他是在通过自己掌握的外貌表来组接画面,尤其要注意埃及的画和我国人物画也有相似的地方,意义决定大小——越重要的人物,画得越大。
埃及的艺术风格很难表达清楚,它程式化但又不笨拙,它完整精确但又不十分自然,它具有很强的整体秩序感。每一个当时的艺术家,更多的时间是学习各种类似于男人颜色要比女人深的法则,而不是如何表达情感,学习的终极目标是用今日的题材重现当年的感觉,所以埃及的风格稳定、朴素而和谐。
只有一个人打破了这个严格的规则,成为了“异端”——第十八王朝的Amenophis Ⅳ。或许是因为这是外敌入侵后建立的新王国,他打破了许多古老的传统,统一了当时的宗教信仰,大破而大立,这股风潮自然而然的冲向了艺术家。这个时候更多的讲究如实描绘,以至于把法老雕刻得很难看,并且动作也有了改变,程式化的动作变成了夫妻俩抱着小孩,沐浴在Aten神的圣光下等。Akhnaten(Amenophis Ⅳ)的艺术改革,很有可能是受到了克里特岛以及其他地区的艺术的启发,比如,在迈锡尼发掘出的约公元前1600年的讲述了一个捕猎的故事的匕首,图案就比埃及的生动、自然的多,如果埃及的艺术家看到其他地区的同行的作品一定大受启发。可惜的是,埃及的改变只停留了一个朝代,Akhnaten去世后,他的继任者Tutankhamun逐渐恢复了过去的信条。
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同样有着艺术,与埃及一样,只不过可能是因为原材料的短缺,或是信仰不同,(不相信灵魂永生)流传下来的作品很少。远古时期Sumerians民族在乌尔建都统治着这个地区,从乌尔发掘出的公元前2600年木质镶金竖琴残件,可以告诉我们在远古的时候这里的艺术技艺已经很高了,可以创作出很生动的物象,并且他们偏爱对称和精确。美索不达米亚的国王虽然不去装饰墓室的墙壁,但是他们喜欢建纪念碑,并且这些碑刻可能还有着某种力量,比如发现于苏萨的约公元前2270年的纳拉姆辛王纪念碑,讲得就是赢得了一次战役的胜利,国王一只脚踏在对方军队的尸体堆上,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久而久之,这种纪念碑成了记录历史的载体,比如出自尼姆鲁德的阿苏尔纳齐拉普利王宫的约公元前883年——859年的浮雕,其中就记录了一场战斗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攻城机械、双方射手、痛苦的人民,场面不像埃及人那么刻板,并且有一点挺好玩的是,伤亡者没有本国人,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鼓吹宣传的艺术,但是我更愿意认为原始巫术是其滥觞。
《艺术的故事》这是一本教人如何欣赏艺术的书。它看起来有4指厚,16开,文字紧凑但阅读舒适,画面精美,非铜版纸,是哑光的一种我不知道但常用的厚实纸张。版式朴素,简洁,封面看起来甚至不那么艺术,高兴的是它没有腰封,因为它完全不需要这种俗气装饰。
看起来很唬人很高大上是不是?有点,但,它真的很有料。艺术听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但这本书就是让你可以用双手触碰得到那些高高在上的艺术品,让你知道它为什么这么做,它带来了什么影响。贡布里希写作此书并非用作教材或学术,而是为我等凡人所学习阅读,无论是茶余饭后书,是睡前枕边书,还是学习知识书,唯一不能成为的是口袋书或旅行书,因为它真的很重很重。我都是半躺着看,把它放在肚皮上的,肚皮上还要放个靠垫否则太低脖子很疲惫。
其实,我只是想说,你翻开了这本书,会感到双眼大开,你会惊奇地发现那些离我们遥远陌生诡异而面熟的世界,皆为有因有果。翻开这本书,开始艺术的探索(这么说丝毫不为过)。因为我记忆差,所以要做读书笔记。基本为各章节的概括总结、摘选。不知能坚持多久,书太厚了,但是能记多少算多少,算是个回顾。
人们对艺术品的评价,总习惯用简单的美或不美来表达。一幅天真孩童的画作,我们看到了细腻的皮肤,睁大的双眼,纯真可爱,我们不必追究画作的细节、技法就能轻易做出判断:这画很美。一幅老妇的肖像,皱纹满布,眼神浑浊,苍老干涩,我们第一反应是,它很丑。可是,等一下,如果我们可以撇开第一主观的感觉,细细地观察,会发现它描绘的老妇其实如此真实,皱纹、发丝刻画如此细腻,神情那么到位,因为你看到了它的沧桑感。那么,这难道不是一幅上好的画作吗?
(大多数喜欢在画中看到自己喜欢的场景、题材,这是自然的倾向)
(事实上,左右我们对一幅画的喜爱之情的往往是画面上某个人物的表现手法。)
当然,逼真不应该成为判断的唯一标准。一幅野兔子的画像真实再现了兔子的眼睛、胡子、皮毛,无疑,再加上专业的技法,这确实是一幅好作品。无论是细致的刻画,还是粗略的勾勒,这是都是真实地表达。但是,那些看起来不逼真的画作,难道就是不好的作品吗?
人们似乎对看起来不对的东西天生地排斥厌恶,尤其在现代艺术中。不过,没有人非议米老鼠这个非常规的.老鼠,甚至喜爱有加。如果在看现代画展,那么情况就不同了,虽然米老鼠和乖张的小公鸡实属异曲同工,但是接受起来小公鸡没有那么容易。
(不管我们对现代艺术家的看法如何,我们都可以毫无保留地相信他们有足够的知识,完全能够画得“正确”。如果他们不那样画,其原因可能跟瓦尔特迪斯尼一样)。
(所以,如果我们看到一幅画画得不够正确,那么不要忘记有两个问题应该反躬自问。一个问题是,艺术家是否无端地更改了他所看见的事物的外形。另一个问题是,除非已经证明我们的看法正确而画家不对,否则就不能指责一幅画画得不正确)
(在欣赏伟大的艺术作品时,最大的障碍就是不肯摒弃陋习和偏见)。前人这么画的,那么就是这个样子,比如圣经。
我们认为艺术家为之焦虑的事情,一般是美的表现和美,但是真正困扰艺术家的是很难用语言表达的。所以一般谈论中的“艺术”都是非文字性的艺术,如果能用语言表达艺术那么这些画作雕塑等等似乎也没了存在的必要。艺术家们只追求一个听起来很简单的东西,合适。这“合适”似乎很难有个明确的度,但多一分少一分,一切都不一样了,就像做菜。艺术家们对着作品,寻找着自己认为的平衡,而这种平衡就是作品本身的平衡,当它传到到观众眼里,也同样差别在分毫间,也让我们觉得,它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最合适的。艺术家为了达到这样的平衡,练习自不必说,无数的改动、试验,看似就更改一个颜色、位置,加减一笔,但事实上是复杂而严肃的事情,而非随意随性。如果我们为他到底为什么要这样改,他也无法回答。
在艺术领域,确实有评论家归纳总结规则,但是事实证明,那些墨守成规的庸才画家们淹没在了历史潮流中。艺术家们在离经叛道的征途上获得前所未有的新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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