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要热爱本职工作,热爱自我的学生,我们明白“亲其师”方能“信其道”的道理,不要习惯以长者的姿态,居高临下的教训学生,作为教师必须要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真正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学生获得人格上的平等。
目前学生习作中存在的内容空洞、思维混乱、词汇贫乏等现象与阅读量少、阅读范围窄、阅读能力低是不无关系的。事实上,阅读的意义还远远不止于此。《小学语文教学论》指出:阅读是一项最重要的语文基本功,阅读能力是人们生活中必须具备的一种重要能力,是学习、吸收知识不可缺少的能力。同时,阅读过程伴随着思维等心智活动,也是一种智力的锻炼和开发。学生如果具备了独立阅读的能力,将为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注意学生怎样运用语言文字,同时就训练了他们的语言文字的习惯。可以说,阅读是学习之母。因此,我们必须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加强指导,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开阔视野,丰富知识,积累语言,提高阅读能力,进而发展智力及学习能力。
读完《朗读、语言与写作的素养》一章,更让我感叹、敬佩窦老师在教学上的努力、刻苦。每次公开课前后,她都会作有关的记录,作为练笔。课前备课时,她会在深入钻研教材后,写一些题外话,彰显自己把握文本精神的高度。备课时写一些题外话,记叙自己的教学思路。课后,再写题后话,整理出评课中有价值的观点,以及自己对教学的深刻反思,长年累月,这已成了她的习惯,如吃饭睡觉一样不可缺少。经常的写作,不但让窦老师“妙笔生花”,更让“写作”这辆推土机,将窦老师的思维推向纵深发展,去开垦灵魂深处最丰饶之地!对于语文教师来说,还有什么能比落笔、动口时呈现出来的语言修养更有独具风采的说服力呢?伴随着朗读、语言、写作的词彩风流,教师各方面的风采和谐地交织在一起,外化为丰富而富有魅力的立体形象,语文教师就于有意无意间,引领熏陶着学生想着美丽健康的上方驰去。我决心努力提高自己朗读、语言与写作的素养。为什么老师要用笔静静地记录自己?窦老师说得很清楚,是因为在写作过程中会不断发现和生成新的“我”。就像苏霍姆林斯所说的:“每一位教师都来写教育日记,写随笔和记录。这些记录是思考及创造的源泉,是无价之宝,是你搞教科研的丰富材料及实践基础。”
从小就酷爱唱歌,在那个没有网络、电视也不够普及、更没有Mp3的年代里,抄歌便让我们乐此不疲,带给我们无限快乐,并且在抄写那一个个音符一句句歌词时,也将小女儿家的无限柔情与不便言说的心事藏在了其中。
那时抄写的歌曲来源有多种,可以在同学朋友间的相互传抄,可以是听着收音机录音机一字一句的将歌曲唱熟把歌词背会写下来。更多的是电视连续剧里的插曲,每一集开始播放时,就早早守候着,一边看一边背一边还要唱,一边手忙脚乱的写下来,可谓用功之极。而我的歌曲还有一种来源,就是与表妹的歌本相互传抄。小我一岁的表妹是读幼师的,幼儿师范学校里多是女孩子,而必定都能歌善舞,自然抄来的歌曲多且好听流行。每每她放假时,便是我最盼望也最快乐的时候。在我的期盼中她一到我家,姐妹俩必是拿出各自的歌本向对方炫耀,再如获至宝一般,选出若干自己喜欢的.歌曲埋头抄起来。顾不上手酸,顾不上吃饭,一定是要一鼓作气的抄完了喜欢的歌曲才肯罢休。那时歌本对于我来说,基本不离手,走到哪里带到哪里,走到哪里唱到哪里。记得有一年的暑假,姑父开车带着我们姐妹一行人出去玩耍,途中遇到车祸堵车,一堵就是好几里地,大人们都心急得不行。姐妹几个倒逍遥,拿到歌本,跑到半山坡上坐着,自顾自放开歌喉唱了半晌,真正的少年不识愁滋味。
那时我们抄歌的本多是用笔记本,而抄歌更是个精细的活儿,不亚于现在人们用在房屋装修时的心思。每首歌都会根据歌词的不同,寄予的心事不同,设计出不同的抄写方案。单字体就多种多样,有大、有小、有工整、有潦草、有艺术体,不同的歌名也要做不同的装饰,还会在歌本空白处再抄上几句,有的在结尾处画上几笔应景的画,或是贴一张小画,于是,简简单单的本子,便生色不少,如同着了华服的女子,静默地等佳心仪的男子似的。
爱唱歌爱抄歌的我们,其实在这其中,还藏着小女儿家的心事与情怀。许是柔情不便言说,许是有心动但却羞涩难言。于是,便在抄写时,一下下地认真书写着,仿佛在倾诉对某人的爱恋与倾慕,歌本里寄托着青春年少里最纯真,最甜蜜,也是脆弱的爱情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尤其那最能表达自己此时此刻心境的几句,更是一遍遍哼唱。现在翻看手抄歌本,就有了一种在与旧友交谈亲切感,它或者代表了一个生命中的同行,或者深埋着一份可爱的感情,或者承载着一段浮动的心事,或者记录着一位永远的朋友,一些季节,一些故事,一些岁月流殇和一些人来人往。每一首都写满我们青春的美好,每一首都能勾起我们对青春的回忆。
一首诗可以代表一种意境,一首歌可以见证一段情意,一个手抄歌本却能见证一个时代,见证我们渐行渐远的青春,一段已然斑驳的青涩、美好而珍贵的记忆。歌本已经泛黄,而我们的青春记忆却永不褪色。尤其在这样安静的深夜,翻看着它,眼里不禁泛起点点泪光。
今天,阳光明媚。维尼打啦个哈欠,伸啦个懒腰起床啦。他习惯的打开食物储藏柜,闭着眼睛摸啦摸蜜罐,准备大吃一通,却发现蜂蜜已经被吃完啦。罐底还散发出诱人的香味。维尼摸啦摸自已“咕咕”发出抗议声的肚子,用舌头舔啦舔蜜罐想:哎~起啦个大早就是为啦吃东西,没想到,却吃完啦~这不是要啦我的命吗!”
说巧也巧,正在维尼准备吃下臭气熏天的香蕉时,蜂后和蜂兵正提着一大桶蜂蜜朝蜂窝奔去。维尼萌生啦一个念头——偷蜜。说干就干,维尼迅速穿好衣服,戴上纱网帽,踮手踮脚地出发啦。维尼躲在蜂窝下的草丛里,用竹竿轻轻的挑着蜂窝。眼看就要成功啦,可就在这时,维尼脚下一滑。然后竹竿猛猛地敲击着蜂窝,蜂窝直接来啦个360°的大翻转,紧接着,一大群蜜蜂组成一个火箭头的.队形向维尼飞去。可怜的维尼因为太过紧张跑掉啦帽子。哦,现在正一边捂着屁股,一边大喊,救命啊!救熊啊~妈呀疼死啦!
到啦晚上,维尼被蜇得鼻青脸肿,没想到这却帮啦他……
第二天早上,维尼还没睡醒。就听见‘咚咚咚’地敲门声。维尼一边小声抱怨一边去开门。开开门,哇,奶牛大婶、跳跳虎、捕头等人都来啦。手里还大包小包的提着东西。来看望自己啦,不由大喜。奶牛大婶先发话啦:‘维尼,听说你受伤啦,这是补品,给你。’什么,给我!维尼感觉在做梦,这是他做梦都得不到的东西——奶油糖、超级蜜蜜糖……
我是一张茶几,我又旧又破,桌上还有打过的草稿,苍蝇成啦我的朋友,整天在我头顶上打转……“叮咚!”传来一阵铃声,紧接着,小主人去开门啦,原来是男主人和女主人下班回来啦,小主人见爸爸妈妈很累,马上就帮他们把包脱下,丢在我身上,爸爸妈妈们一下子就倒在沙发上,只听“砰!”一声,四只又臭又脏的脚全搭在啦我身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眼前全是烟,苍蝇也被烟吓跑啦,原来男主人还抽起烟来啦!本来两个包就够我受的啦,还搭上四只又臭又脏的脚,现在又烟雾满天飞!如果我能像以前那样该多好啊!“呼!”吹来一阵风,我开始回想起以前的生活来。
我以前生活在大森林里,早晨一醒来,我就会呼吸大自然的新鲜空气,中午我会和朋友们一起上山打猎,到啦晚上,我们会围成一个圈,坐在一起讲自己打猎的经过,多好啊!我多么希望再回到以前啊!
我又回想起被放在商店时的情形啦。当时,我金光闪闪,身上被擦得发亮,灯光照得我眼睛都睁不开,有一个小男孩在我面前看啦半天,最后以5000块钱的高价买下啦我,经过几个小时的车程后,我终于到啦他家,他一推门就喊到:“爸爸,我回来啦!”原来小主人的爸爸早已回家啦,我被放在沙发前,小主人给我盖上啦一层毛毛的布,又软又舒服,还在我上面摆啦三个花瓶,都装着五颜六色的花。小主人天天给花儿浇水……。
但有一天,小主人变啦,他变得不再爱我啦,任凭我怎么脏,怎么臭他都不再理我啦。有一次,小主人把鱼缸搬到啦这里,天天给它喂食,给它换水,而我却一无所获。有一次,小主人把把热腾腾的饭不小心倒在我身上,我“啊”的一声叫啦起来,可主人头也不回的走啦。到啦晚上,老鼠就开始行动啦,他们吱吱地吵个不停,没完没啦,所以我一直没睡着觉,有一次,小主人放学回来,把书包往沙发上一扔,开始写作业,过啦一会儿,因为没有草稿纸,他便在我身上写起竖式。我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当我走上讲台,班长喊“起立”后,我环视全班,朗声吟出:“书山有路勤为径”孩子们立即对上:“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说:“少壮不努力一”全班马上回答:“老大徒伤悲。”我十分满意:“请坐。”我们师生相视一笑,开始上课。这样的“对对子”问好,有时一两联,有时三四联,内容有课文里的古诗句,也有我们班孩子一直背诵的《日有所诵》里的句子。
个人觉得这个方法挺好的,让学生在问好中得到学习!准备在班里试一试,看看能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有的时候,真的是在学习中进步。书跟电脑,还是不一样的。我喜欢读纸质的书,因为,翻阅的手指尖总是会有淡淡的墨香。这是一种与电子版完全不一样的感觉,绵长而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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